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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酥骨蜜-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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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蜜擦了擦阿苦脸上的泪,道:“阿苦,我和我妹妹就睡在这里,你也累了,你现下就留在这儿好好休息一下。我现有些事和……三当家说,等下再回来看你。”
阿苦看了看侧身而立、神情冷漠的涂煜,又看了看神色苦涩的谭蜜,及草垛子上凌乱的包裹,她似乎看出了点什么,没有挑破,只笑着对对谭蜜点了点头。
……
——
出了存放辎重的帐子。
涂煜并不和谭蜜多说一句话,只一味得往前走。谭蜜叫他也不应,无法只能拼命交迭着脚步,落了四五步的距离,跟在他的身后。
晚霞之中,有不少兵士看见了这奇特的一幕。他们的首领涂煜走在前面,全身散发着野兽在攻击前才会具有的凛冽气势,而那瘦小的火头兵,则跌跌撞撞地跟在他身后。
……
涂煜入了帅帐后,谭蜜亦撩帐跟入。来不及往帐子深处多走,她甫一进入,就如同一只小鱼落进了等候着她的大网里。
惩罚似的吻,重重落在她的唇上。
她不张嘴,他就咬得她张嘴……灵活的长舌在她口里凶猛掳夺,已经不是在亲吻她,而像是……要把吞进自己肚腹中一般。
谭蜜像一只服帖乖巧的小动物,一声不吭,一下也不推得承受着来自他的全部愤怒。
现在看来,涂煜会这么生气,肯定是误会了。可她收拾包裹,不过就是心太乱了,想提前把该做的事情做好,真的没有不告而别的意思。
……
上衣被涂煜撕扯开的时候,她还是没忍住哭了起来。不是不愿意把自己交给他,只是不想是在这种境况之下……
泪水在她光洁的脸庞打了个出溜儿,最终低落在他的眉心。湿热热的触感另他终于平静下来,或者,更加不平静。
他望着她,许久,不言。
她的头发被他扯得乱七八糟,脸上挂着未干的泪痕,眼睛红得像只兔子,而斜襟的领口被撕得大敞,皱巴巴的肚兜歪斜……
谭蜜感觉落在自己身上的目光,方才慌忙去掩自己的衣服。她蹲在地上,头埋在膝盖里,蜷作小小一团,形同那种在遇到危险时,会把自己缩成一团的小虫子。
涂煜听不见她哭,但能看见她肩膀一耸一耸的,于是——之前他的滔滔怒气,混同着此刻的悔恨和自责,最后竟凝合成了一股极难言喻的愤慨。
“噗通”一声,是上好的楠木案被他的铁拳震得支离破碎!
因有意惩罚自己,他未曾运内力自保……
而当鲜血自他虎口处迸出的同一时刻,他受伤的手也被一只凉呼呼的小手牵了过去——
谭蜜把他的手捧在眼前看,然后哭得急了……
在她眼里,不爱惜自己是这世上最无法谅解的罪过。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即使罹难了再大的不幸,也应当好好活下去,如果可能,断不该让自己受一点伤。
而且,他难道不知道,这样做,她其实比他还要痛?!
涂煜唇际漫出一缕苦笑。心爱的人就这么衣不蔽体地站在自己身边,但他心里却升不出半分杂念。
“涂煜。”他比自己要大了好多岁,不论是因年龄,还是因身份,她连名带姓叫他的时候,其实很少。
他微不可闻地低应了声,望向她,等待她的后话。
“涂煜——”谭蜜哽咽,“以后别这么伤害自己了……”
他轻叹了口气,把浑身皱巴巴的她轻轻收进怀里,沉默了好一会儿,“那你也不许不告而别。”
生命中已经承重过一次这样的痛苦,故他实在不想承重第二次。
涂煜记得那年,他才八岁。
父亲嫌他读书不用功,和他生了很大的气,把他写字的毛笔折断。他赌气,躲在书房里哭了一整天,谁拉也不出去。最后还是他母亲,蒸了他最爱吃的豆沙包,肿着眼睛端到书房里哄他,他才好了。
热腾腾的豆沙包,沾在嘴皮上,差点烫出水泡,八岁的涂煜轻叫了声“真烫”。虎头虎脑又贪吃的模样,把他在一旁的爹、娘都给逗乐了。她娘劝他等会儿再吃,他就真的听话的“等会儿再吃”。
结果等到豆沙包凉了,屋里却只剩下他一个人。
他嘴里叼着一个,手里拿着两个,想送出去也给他爹和娘吃的时候,却在院子里发现了他们的尸体。
他们,就那么躺在了地上,一动不动,甚至来不及和他——告别。
感到怀里的人在挣脱时,涂煜的思绪方从泛黄的往昔画卷中跳跃出。他松开她,一边用指腹揩拭她的泪水一边问:“怎么了?”
谭蜜有些发急,双手颤抖着去捉住他血越流越旺的手,一遍遍重复着同样的话:“你的手,你的手……”
——
给他包扎的时候,她异常得小心。
从茶壶里,谭蜜倒出一杯温热的清水,用干净的布子沾着,谨小细微地为他把血污擦下去。过程中,他的齿间一旦有极细微的吟声渗出,她即会停下,轻轻在他手伤上吹两下,才继续擦。
细致而周密地在伤口上撒下一层薄薄的黄色粉末,谭蜜为涂煜缠上了布条……
门口突然响起一阵笑声,竟是屠风:“当家的,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娘们儿了!前年你流血流的被褥都浸透了,也没见你让人这么包扎过!”
因谭蜜是背对门口的,故她前面衣服的凌乱,屠风并不曾看到。
涂煜见有人进来,抽出了手,先迅速将谭蜜身上披着的自己衣服裹紧,随即不假思索地抄起谭蜜身前的茶杯,朝屠风扔了过去,怒骂:“滚出去!”口气里没有半点看玩笑的口气,
屠风灵敏地闪躲开,怏怏道:“哎哟,当家的,怎么发这么大火!是你门口当值的人,听见动静,把我叫……”
“我叫你出去!你耳朵是聋了不成?”
屠风好心过来查看,不料却撞了一鼻子。
他连连退后着道:“欸,欸,当家的,别介……我出去,这就出去!”
刚才生气得并非涂煜一人,实际上,因为涂煜用受伤的手去砸屠风,谭蜜也气得如一头炸毛的小兽。
屠风出去后,谭蜜就急迫得把涂煜的手拿到眼前看。
当看见血液又渗透了布料,她只好咬着唇,一点点把布掀开来,将刚才的一系列动作又重新上演了一遍。
等到一切做完,涂煜几乎快要睡过去。
谭蜜轻轻推了他肩膀一下,道:“我明日要回谭家一趟,取些我娘的遗物。”
理由很烂。
不过说这么一声,就不算不辞而别了吧,她想。
谭家被金峰寨攻下来有一段时间了,别说值钱的东西,但凡有价值的物件,恐怕都早被叫花子捡走了。
涂煜认为谭蜜不应该不知道这点。是以她执意回去取的东西,难道还是那些——“种子?”他语气带着些许推敲。
谭蜜毫无防备地点了点头,“是的。”
他曾陪她在花河边寻找那种特殊的种子,她当时说是她娘的遗物,他信了。不过她却一而再,再而三的为这种子做出匪夷所思的事情。而且她为了这东西,现下居然还敢和自己不告而别……那这样看来,这种子对她的意义,恐怕就没有那么简单了。
略思忖了下,涂煜道:“那好,过几日,我让田颂同你一道去取。你们可以慢慢行路,也权当我托你带他散散心。不过——谭蜜,我希望你回来的时候,可以和我说真话。”
谭蜜胸口一凛,望着他眸底出了好一阵神,终是默默点了几下头。
作者有话要说:


【梅曳凡·番外】

作者有话要说:为了帮助完善理解,这里【插播梅曳凡的番外。对他不感兴趣的亲,可直接拉到页面最下方,点击下一章,直接阅读正文。】
我聪明一世,不成想却糊涂一时。
不过,人生不本就是一场博弈?
我捉住谭蜜,还有一线生机;我若失去她,就算我时时将几千条人命绑在身上,也不过只是死得晚一些罢了。
追逐谭蜜的途中,我意识到不对,立即调转马头就往回奔,但最终还是被岳卿安追了上来。
我的马先被箭射中,它嘶鸣狂啸着把我甩了下来。追兵离我百余米,我当机立断,从马身上迅速拽出了那两根箭矢,朝自己身上无关紧要的地方插了下去,然后在追兵离我很近的时候,佯装重伤无力,奄奄一息跌入湍急的河流……
岳卿安那么狡猾,我要骗过他,不用点苦肉计怎么行呢?
惟有让他相信,我命不久矣,他才不会把主要兵力放在搜捕我身上,结果,我成功了,他信了。
在他们这些所谓的忠义之士眼里,我是否死亡还是其次,他心里最为关心的还是金峰寨那几千条人命。现在他以为我死了,他自会专心致志地赶去安抚那些人的情绪。
河水很冷。
我身体的温热,一点点从受伤处流失。
我告诉自己,绝不能晕过去,因为那意味着功亏一篑。
我开始强迫自己回忆往事,我三十岁,而我的记忆却只有十五年……
我记不得我是怎么来到金峰寨的了,听田乔说,他是在一处悬崖下的小河边上捡到的我。当时,我下半身在水里,上半身在岸上,全身都是伤,估计连半条命都没剩下。本是昏迷不醒的,可是田乔说——我在他走近我的那一刻,突然睁开了眼睛。
因为他这段诉说,我心里认为,救了我的人,已经不能算是他,而该是我自己。难道不是吗?如果不是我那时睁开了眼睛,他甚至不会弯腰下来,探一探我是否还有鼻息。所以一直以来我对田乔的感激并不是很纯粹。
对于我坠崖以前的事情,我完全记不得了。我的记忆是从伤好以后开始的,田乔的妹妹田筝一直在照顾我。她比我大七岁,长得没有多美,但是笑起来很温柔。
那时候我大约十五、六岁,实在不懂得什么叫喜欢,我感到自己很依恋她,和她在一起的时候很开心,她离开我的时间长了,我就会不安。
伤好以后,我成了金峰寨的一员。
那时候的金峰寨也只有二十来人,独据了一个土山头,偶尔去附近的官道上劫持过往的富人。田乔并不是一个好的匪首。在我看来,他太妇人之仁,而且不够狠,经常会放过一些跪地求饶的富商,害得寨里的兄弟时不时要饿肚子。
我听田筝说,他哥哥原本是个读书人,因为被人冤枉,不甘入狱服刑,才拿起刀逃窜了。这样的事情,在风雨飘摇的大珣并不鲜见。
朝廷腐败无能,根本不会花费太多精力,持续不断地去通缉每一个犯人。是以,田乔最终摆脱了追捕,但,他也再握不回笔。
从那以后,他的手上,就只剩下寒光粼粼的大刀。
田筝是个寡妇,身边有个儿子,小孩子随母姓,叫作田颂。田筝照顾我的时候,田颂经常都在一旁,咿咿呀呀地叫娘,一副天真无暇的样子。我并不讨厌这个孩子,因为但凡他出现,田筝便会同时出现。
三年后,我向田乔提出要娶田筝,可他拒绝了。我知道他是瞧不起我,我目不识丁,身上虽有些武功底子,但水平也只一般……她宁愿就这么养她妹妹一辈子,也不愿意让她嫁给我。
诚然,他的这次拒绝对我造成了很大影响,可是我并没有因此全然灰心。我开始在寨里的所有行动中都表现得一马当先,自己私下的时间里,则全部用来练剑,及学习读书写字。
两年时间,我蜕变成了完全不同的人。学识、武功、功绩,在金峰寨里,无人可与我匹敌。我想如果我这会儿,再向田乔提亲,她不会再拒绝我了吧。
可这个时候,田筝的病变重了。
她早年丧夫,忧思成疾,这场病因心而起,已经缠绵了数年,到我终于可以娶她的时候,她却已近弥留。
田筝死咽气的那天,我陪在她身边,她跟我说了句话,我至今记忆犹新。
她说:“曳凡,别恨。如果有一天……求你,至少放过田颂。”
我答应了她。
又过了五年,涂煜入寨了。
在他来之前,金峰寨已经在我的努力下,发展为千人以上的匪帮。那时,我在金峰寨也算是说一不二的存在。不过涂煜的出现,彻底改变了一点。
他很得田乔赏识,就连以前很崇拜我的田颂,也和他越走越近。纵然我依旧很自信,但是心中却很难不为此气氛。
涂煜很虚伪,戒备心也很重。
我塞女人给他,试图在他身边安上我的眼线。他开始直截了当的拒绝,到后来,竟干脆以自己口味特殊为由,推拒别人送他的女人。
呵呵,他的这些小把戏,我哪里看不穿?他根本就不好女色!
他让属下弄到院子里的女人,被拖出院子的时候,并没有真的受伤,全是假的。可是我实在没必要揭穿他,姑且让大家以为他是个怪人!
在收买人心方面,他涂煜永远不如我。
他总爱做些因小失大的事,还真是蠢得很!
不过就是几个女人罢了,吹了灯还不都一样?
——  
那日,在谭家祠堂前,不止岳卿安看到,我也一眼就看到了瘦小的谭蜜。
哼!她还自以为自己很聪明!以为自己不会被注意到,然所有女人都失常地颤抖,她却表现得镇定自若,她怎可能不引人注意?
田颂和岳卿安差点为她打起来的时候,寨里领头的兄弟都在台上看着。我绝不会错过这个表现的机会,于是我几乎没有犹豫,就将谭蜜收到了怀里。
良禽择木而栖。
我比岳卿安稳重,比田颂稳重,我的地位也比他们都高。我以为谭蜜一定会选我。
但看她走向岳卿安走去时,我的心一下就乱了。
呵呵,太荒唐了!
我会不如岳卿安?
……
使了个小小伎俩,使得谭蜜最终归于我怀。
我心里很明白,其实就算谭蜜走向岳卿安,依照田颂认赌服输的性子,也不会再说什么的。
可我……
连我自己也说不清那一刻为何没控制住。
为此我得罪了田颂。还必须向岳卿安许于利益,才勉强安抚了他。
我可能永远也不会忘记,那天松夜带她走时,我说了声“你是第一个敢拒绝我的人”后,她肩膀抽紧的样子。
很孱弱,好像稍微用力一掐,她整个人就要碎了似的。
……
细小的背影上,似被倾倒上浓墨,变得漆黑一团。
我的体力濒临底线,思绪也渐渐不再受控制,越来越……凌乱。
这时,我除了能听见“咕咚哗啦”的水声,耳边似同时响起了田筝念词的柔悦声音:
长沟流月去无声。
杏花疏影里,吹笛到天明。
二十余年如一梦,此身虽在堪惊。



第36章 慧目

虽是暮春时节,但北地的桃李却是才开放。
一架马车缓驰在落满花瓣的黄泥路上,整个轱辘上都沾满了花水汁液。
春风时不时撩开马车窗户的侧帘,将夹带着甜香的空气送进窒闷的马车内,大大纾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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