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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华胥引(出书版完结+2番外)-修正后-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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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衣人不再说什么,只低下头去,颤颤巍巍伸出手指,看样子是想把镰刀拔出来,慕言突然用手捂住我的眼睛,洞里传来一阵难以形容的痛吼,我说:“他在做什么?”
慕言说:“陈国有一个传说,带着兵刃往生的人,来生还得做武人。”
我说:“那他是想做个文人?”
慕言放开手:“也许他只想做一个贩夫走卒。”
此前很多年,我一直坚信,人不能毫无道理地去做某件事,凡事都要问个为什么。比如说当厨房做了我不爱吃的菜,我就跑去问掌勺的师兄为什么。为什么今天不做炒土豆丝呢,为什么呢为什么呢为什么呢为什么呢,坚持问上一个时辰,一般来说,第二天我们的饭桌上就会出现炒土豆丝。这件事告诉了我们求知欲的重要性,知之才幸福,不知不幸福。从十四岁到十七岁,期间三年,我多次回忆自己为什么会喜欢上慕言,结论是他在和我毫无关系的情况下,七天之内连救了我两次。君玮认为我的喜欢不纯粹,只是说着玩玩,而真正的喜欢应该没有理由不问原因。可我觉得理由之于喜欢,就像基石之于楼阁,世上从来没有无需基石的楼阁,也不应该有毫无道理的喜欢。我对慕言的感情建立在两条性命上,这就是说,这世上除了我的命,再不该有东西比它更加纯粹强大。君玮无法理解我的逻辑,主要是因为他自身没有逻辑。
滴水之恩涌泉相报,涌泉之恩无以为报,九州的规矩是,无以为报时我们一般以身相许。如果那时我意识到自己情窦初开,在慕言出手相救时就已默默喜欢上他,一定会把自己许配给他。可那个恰好的时刻,在他的手离开我眼睛时,我心如擂鼓,却不知擂鼓的原因。
我问他:“你刚才为什么要救我呢?”
他说:“你还是个小姑娘,只要是个男人就不能对你见死不救。”
我说:“如果我是个大姑娘呢?”
他转身将我拉进洞,笑道:“那就更不能不救了。”
我本来有绝佳的机会,但没有把握住,痛苦的是即使失去这个机会仍一无所知,只是傻傻地看着他微微勾起的唇角,半晌说:“哥哥,我没有什么可以报答你,我送你一幅画好么,我画画画得还可以,你要我给你画副画么?”
洞里光线正好,他微微偏头看我:“哦?”
偏头的角度和说话的声调都是那样恰到好处。
我顿时被迷惑,忍不住想在他面前表现一番,四处寻找,可恨洞里没有笔墨。虽可取火堆里的木炭做笔,在草纸上画一副炭笔画,可前几天为了方便,我把所有草纸均裁成了巴掌大小的纸片,勉强能在上面画个鸡蛋,画人就实属困难。
慕言看我在洞里寻找半天,拿着一叠草纸不知所措,大约明白,不知从哪里取来一根木棍,递给我道:“用这个吧,若你真想拿一幅画来报答我,画在地上也是一样的。”
我握着木棍研究了好一会儿,颤颤巍巍下笔,但好比一个绣花的绝世高手,即便再绝世也无法用铁杵在布匹上织出花纹,我和她们遭遇了同样的尴尬。我本意是想画慕言凌空而起徒手撂倒两个黑衣人的英姿,画完后,他端详半天,道:“这画的是什么?像是一只猴子跳起来到桃树上摘桃,又像是一头窈窕的狗熊试图直立起来掏蜂窝……”那时我给慕言留下的印象即是如此,可以将猴子摘桃和狗熊爬树画得如出一辙的自以为很会画画的小姑娘。
如今我已能用棍子在地上画出栩栩如生的人像,却始终没有办法再找到慕言修正他对我的印象。君玮说:“也许他觉得你画出一个东西,能够像任何一个东西,这很有才华呢。”君玮能有此种想法,说明他已是一个剑客的思维,而画画和使剑的不同之处就在于,若使剑,你使出一招,在众人看来可以是任何一招,这就是绝世的一招剑术。而画画,你画出一个东西,在众人看来可以是任何一个东西,这幅画就卖不出去。
我和慕言受命运指使,在一起待了将近六天。第六天夜里,我入睡后,他离开了山洞。我独自一人在洞里等了四天,但他没有再回来。四天后我不得不离开,主要是仲夏时分,尸首不易保存,洞口颠三倒四横着的黑衣人们纷纷腐烂,招来很多苍蝇,将人居环境搞得很恶劣。如果我和他相遇在冬天,在我懵懂不知事的这个年纪,必然就此等下去,直到我将为什么要等他的理由想通。想通了就更有理由等下去,直到有一天他来,或者他永远不来,但那都是另一段故事。而事实上,我带着些微惆怅很早离开,离开时我以为自己等他四天只是为了和他正式道个别。显然,这是一个太过纯洁的想法,我早早解放了自己的心灵爱上慕言,却没能同时解放自己的心智认识到自己爱上了慕言,这就是我错过他的原因。
当我走出这个山洞,走出相当一段距离,回头望,才发现它就位于雁回山后山。
此后两年,雁回山后山成为我最常去的地方。而在君玮强迫我阅读了他最新创作的一部意识流艳情小说后,我终于明白,自己为什么会不时想起慕言,为什么没事就要去后山晃荡几圈,原来我像书中女子一样,春心萌动了。唯一和书中女子不一样之处在于,她在春心萌动前就对自己的情郎了如指掌,而我对慕言萌生爱慕之心,却基本不知道他家住何方、年龄几何、有无房马,房子和马匹是一次性付款还是分期偿还,家中是否还有双亲、双亲和他是分开住还是住一起……
自从知道自己爱上慕言,我就一直在找他,然而,像世上从来没有过这个人,即便动用了我亲生爹妈那边的关系,也找不到他。我原本想他或许是陈国人,但在这个更换国籍比更换女人还要容易的时代,也许他今日以陈国为家,明日就是我卫国子民了,总之从国籍入手寻找的想法破产,但除国籍之外,已没有任何线索。如今回想我生前的少女时代,最美好的十五六岁,却都在寻找中碌碌度过,最关键的是这寻找还毫无结果,令人死都无法瞑目。

浮生尽之第一章(3)

【公主的信仰】 

后山枫树两度被秋霜染红,我活到了十六岁。传说我在十六岁前不能沾染王室中物,否则就要死于非命,由此父王将我托付给清言宗,指望能免我一劫。我能顺利活过十六岁,大家都很高兴,觉得再无后顾之忧,第二天就立刻有使者前来将我接回王宫。临走时,我和君玮洒泪挥别,将小黄托给他照顾,因小黄需要山林,而卫王宫其实是个牢笼。此时,不知道为什么要离开君禹教隐居到清言宗附近的君师父已带着君玮认祖归宗,并接手君禹教成为宗主,这就是说,做为君禹教少宗主,君玮已经足够有钱,能独自担负小黄的伙食了。我和君玮约定,他每个月带小黄来见我一次,路费自理。
父王封我为文昌公主,以此说明我是整个卫王宫里最有文化的公主,但师父时常抱怨,我学了十四年,不过学得他一身才学的五分之一。如此看来,我这样的文化程度也能被说成很有文化,说明大家普遍没有文化。我的上面有三个哥哥十四个姐姐,一直困扰我的难题是,他们每个人分别应该对应父王后宫中的哪位夫人。三个哥哥个个都很有想法,令父王感觉头痛的是,大哥对诗词歌赋很有想法,二哥对女人很有想法,三哥对男人很有想法,总之没有一个人对治国平天下有所想法。父王每每看着他们都愁眉不展,只有到后宫和诸位夫人嬉戏片刻才能暂时缓解忧虑。我初回王宫,唯一的感觉就是,在这诸侯纷争群雄并起天下大乱的时代,这样一个从骨子里一直腐朽到骨子外的国家居然还能偏安一隅存活至今,实属上天不长眼睛。假如我不是卫国人,一定会强烈建议当局前来攻打卫国,它实在太好被攻克。
我从前并不相信父王的那个梦,和他梦中的长门僧。倘若命运要被虚无的东西左右,这虚无至少要强大得能够具体,比如信仰,比如权力,而不是一个梦境。但命中注定我要死于非命,这真是躲都躲不过的一件事。
我死于十七岁那年的严冬。
那一年,卫国大旱,从最北的瀚荷城到最南的隐嵇城,遍野饿殍,民不聊生,国土像一张焦黄的烙饼,横在端河之滨,等待有识之士前来分割。而那一天,辛巳年冬月初七,陈国十万大军就列于王都之外,黑漆漆的战甲,明晃晃的兵刃,他们来征服卫国,来结束叶家对卫国八十六年的统治。
师父在此前两个月谢世,临死前也没有想出办法来挽救卫国,我是他的嫡传弟子,这就是说,我们的思维都是一脉的思维,他想不出办法,我更想不出办法。初回王宫时,我认为自己职责所在,花费时日写了一本《谏卫公疏》上呈,发表了对现有政体的个人看法,得到的唯一反馈是,父王摸着我的头对我说你这个字写得还不错,此后将我幽禁。只因卫国是大胤版图上一个边缘化国家,天启城的政治春风在绵延数百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吹拂了八十六年也没能吹拂到卫国来,即便天启城中女人已能做官,卫国的女人却从来不得干政,再加上我们是一个男耕女织的国家,这导致女人一般只有两个功能,织布和生孩子。在国将不国之时,父王终于打算听一听我的看法,但此时我已没有任何看法,给出的唯一建议是,大家多吃点好吃的东西,等到国破时一起殉国吧。再次被父王幽禁。他摸着胡子颤抖道:“果真是从小在山野里长大,作为一国公主,你就对自己的国家没有一丝一毫感情吗?”父王的一顿训斥后,我的无血无泪之名很快传遍整个宗室王族。哥哥姐姐们无不叹息:“蓁儿你书读得这样多,却不知书中大义,你这般冷情薄幸,父王错疼了你。”这真是最令人费解的一件事,本该正经的时候大家通通不正经,结局已经注定,终于可以名正言顺不正经了,大家又通通假装正经,如果能将这假装的正经维持到最后一刻,也算可歌可泣,但大家明显没有做到。而身为王族,他们本该做到。在我的理解里,王族与社稷一体,倘若国破,王族没有理由不殉国。
冬月初七,那日,天空有苍白的阴影。
陈国军队围城三日不到,父王已选择投降,再没有哪个国家能像卫国,亡得这样平静。书中那些关于亡国的记载,比如君主自焚,臣属上吊,王子公主潜逃,全然没有遇到。只是女眷们有过暂时的骚乱,因亡国之后,她们便再不能过这样纸醉金迷的生活,但趁乱逃出王宫,除非流落风尘,否则基本无法生存,况且王宫根本没有乱,一切都井井有条,完全没有逃出去的条件。她们思考再三,最终决定淡定对待。
在内监传来最新消息后,我穿上自己平生以来最奢侈的一件衣裳。传说这件衣裳以八十一只白鹭羽绒捻出的羽线织成,洁白无暇,唯一缺点就在于太像丧服,平时很难得有机会穿上身。
午时三刻,城楼上白色的降旗在风中猎猎招摇,天有小雨。
卫国干旱多时,干旱是亡国的引子,亡国之时却有落雨送葬。
我登上城墙,并未遇到阻挡,城中三万将士解甲倒戈,兵器的颜色看上去都要比陈军的暗淡几分。兵刃是士气的延伸,国破家亡,却不能拼死一战,将士们全半死不活,而兵刃全死了。这城墙修得这样高。修建城墙的国主认为,高耸的城墙给人以坚不可摧的印象,高大即是力量。但如此具象的力量,敌不过一句话,敌不过这一代的卫国国主说:“我们投降罢。”
放眼望去,卫国的版图看不到头,地平线上有滚滚乌云袭来,细雨被风吹得飘摇,丝线一样落在脸上,黑压压一片的陈国军队,肃穆列在城楼之下。最后一眼看这脚下的国土,它本该是一片沃野,大卫国的子民在其上安居乐业。
身后踉跄脚步声至,父王嘶声道:“蓁儿,你在做什么?”
一夕间,他的容颜更见苍老。他上了岁数,本就苍老,但保养得宜,此前我们一直假装认可他还很年轻,但此时,已到了假装都假装不下去的地步。
我其实无话可说,但事已至此,说一说也无妨,他被内监搀扶着,摇摇欲坠,我在心里组织了会儿语言,开口道:“父王可还记得清言宗宗主,我的师父惠一先生?”
他缓缓点头。
风吹得衣袍朔朔,稍不留神便将声音扯得破碎,不得不提大音量,三军皆是肃穆,我裹紧衣袍,郑重道:“师父教导叶蓁王族大义,常训诫王族是社稷的尊严,王族之尊便是社稷之尊,半点践踏不得。可父王在递上降书之时,有否将自己看做社稷的尊严?倘若叶蓁是一国之君,断不会不战而降,令社稷受此大辱。父王自可说此举是令卫国子民免受战祸,可今日陈国列兵于王都之下,自端水之滨至王都,一路上皆踏的是我大卫国子民的骸骨,城中三万将士齐齐解甲,又如何对得起为家国而死的卫国子民?今日在此的皆不是我卫国的好男儿,卫国有血性的好男儿俱已先一步赴了黄泉,葬身阴司。叶蓁虽从小长在山野,既流的是王族的血,便是社稷的尊严,父王你领着宗室降了陈国,叶蓁却万万不能。倘若叶蓁只是一介平民,今日屈服于陈国的铁蹄之下无话可说,可叶蓁是一国公主,”雷声大作,大雨倾盆而下,我转身瞧见城楼下,不知何时立了个身着华服的公子,身姿仿佛慕言,一眨眼,又似消失在茫茫雨幕之间。
父王急道:“你是个公主又怎么,你先下来……”
这一场雨真是浇得透彻,若半年前也有这么一场雨,卫国可还会如此神速地亡国?可见冥冥自有天意。我抹了把脸上的雨水,抬头望高高的天幕,一时之间涌起万千感慨,可以用一句话总结:“社稷死,叶蓁死,这本该,是一个公主的信仰。”
我从城楼跌落而下,想师父一直忐忑怕把我培养成一个哲学家,真是怕什么来什么,我终于还是成为了一个哲学家,走进自己给自己设的圈,最终以死作结。此生唯一遗憾是不能再见慕言一面。那个夜晚,星光璀璨,他抱起我,衣袖间有淡淡梅香。
他说:“好厉害的丫头,我救了你,你倒恩将仇报。”
他说:“所谓葵水,就是指有规律的、周期性的子宫出血……”
他说:“你还是个小姑娘,只要是个男人就不能对你见死不救。”
他说:“这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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