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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9章

无限杀业-第3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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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真正的雷霆霹雳!
剑魔梁伤心的剑最快!快剑出手,掠起一种凄凉的感觉。而且很冷,冷意扑脸,还带着一种冰裂的微响。他出手就要伤心,伤别人的心。心若伤,人必死。所以伤心就要死人。
剑怪何难过则对于杀人这回事,显得绝不急躁。他虽然也挥剑上前,却是进中有退,攻中有守,步步为营的剑法。而且,他的剑也很慢,慢得活像蜗牛爬,然而,偏偏又似乎有某种奇异力量依附于剑上,让人看着也感到难过。于是,就变成真的很难躲得过了。这是以慢打快,以静制动,以无胜有的极高明剑法。
剑妖孙忆旧的剑,像妖一样烟一阵魅一般攻了出去,刺了出去,递了出去。几乎没有一剑是直攻的。每一次出剑都斜。奇诡妖异。他的人是妖人,剑也是妖剑!
剑鬼余厌倦第一眼看到陈胜的时候,便觉寒气迫人。于是他心中一寒,头皮炸寒,手里的剑更寒。寒光暴绽。剑气催人。他的人鬼气森森。他的剑法更鬼。鬼叫一声,用剑一斩。鬼一样的剑,斩鬼一样的劈出去,登时鬼风啁啁,鬼影幢幢。
剑仙吴奋斗拔出剑。利剑破空、发出清丽绝响。迅速迫进三步,抬足巧转,吊足独立,成”瑞鹤献寿”式,他剑尖直指陈胜,指诀另伏杀机,脚下隐蕴绝着,一招三式。架式直似仙人下凡,仙鹤临空。只藉一阵凤,他就可以一出招一出剑间把敌人刺个千疮百孔万洞!剑在风中,人在风中,衣袂飘扬在风中。月下的吴奋斗,真像是一位飘飘欲仙的仙人。
剑罗睡觉也出剑了。于是剑光又一闪,显得寒而亮,毒而辣。剑光非常凄美,但剑法却十分异常。因为无论从角度上。取意上,或者攻势上、技法上,用手发剑,都不可能达到这样的杀法,也决无此成效。的确,这不是手法,而是脚法。也不止于清醒精确的剑法,而是梦魇一般令人迷眩迷惑的剑术。他是“梦中剑”。任何人置身梦中,都肯定要闭上眼睛。所以罗睡觉发那一剑的时候,同样紧闭双眼。
七柄不同的剑,七名绝世的人,七种独到的剑法。他们各有特长,也各有缺点。假如各自为政,那么以陈胜修为,要破之败之杀之均不为难。然而,当他们七人同时合力发出这么一剑的时候,他们的剑法就完全变了。变得全无缺点,只有优点。因为缺点都已经被其他人所弥补过去了,威力因此得以增大了十倍!
这不是剑阵,而是货真价实的剑法!一种需要集合七个人的力量同时发招,才能真正发挥出威力的剑法,叫做《天行健》!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也就是说根本不必配合别人,更不必顾及别人,只要自己全力出剑,自然而然,就有这种匪夷所思的超级威力!
七剑齐出,只如一剑。这一剑之威,哪怕是苏梦枕或雷损,甚至关七以及李沉舟,都会接得很火滚很伤心很难过很忆旧很厌倦,需要很奋斗地去接。接不下,就要睡觉——永永远远地睡觉。
但陈胜不是苏梦枕雷损关七李沉舟,陈胜就是陈胜。呼吸瞬间,他“咄~”地舌绽春雷,将身一摇,气势陡变。神气忽变清冷,双目深邃,有如万古寒潭。“鲵桓之审为渊,止水之审为渊,流水之审为渊,渊有九名,太冲莫胜!”正是金刚门第三代祖师渊头陀的“九渊九审”法相。
面对七绝神剑,陈胜更不迟疑,赫然动用上了《三摩地断行成就神足经》第三卷心神足当中的法门。万物因心而生,心动念处,变化随之而至。以他如今大宗师的修为而运使这门法相神通,纵使不过初学乍练,仍似毕生浸淫。一颗心平明如镜,却能法照万物。迅雷不及掩耳之际,七绝神剑剑招当中的破绽,已然尽数了然在心。全无秘密可言。原本十分可怕的剑,忽然就变得有些可笑。而这种可笑,才是真真正正的最可怕!
旋身出招,举拳连喝,正是“怒海啸”。怒海波涛,若鱼龙曼衍,千变万化,与这“九渊九审”相互配合,正好相得益彰。于是白驹过隙间,陈胜以比闪电霹雳还更加快的速度,接连轰出了七拳。七拳连环,忽宏大忽细微,忽冷静忽激烈,忽快忽慢,忽清晰,赫然爆发出一阵犹如海潮怒涌也似的爆裂轰鸣,一浪比一浪高,一浪更比一浪激烈。
惊涛穿云,巨浪排空。隆隆轰鸣声犹未落,陈胜已经从七绝神剑当中冲了过去。紧接着八个人同时静止,就仿佛变成了八尊泥塑木偶。
不,不是八尊,只有七尊。因为陈胜已经立定收势,连转身回首,向七绝神剑再多看半眼的兴趣也完全欠奉地,拾步逼近秦桧秦会之。一步、两步、三步、五步、七步!第七步踏下,突然之间,“乒乓~”的清脆爆裂粉碎传来,剑神温火滚、剑魔梁伤心、剑怪何难过、剑妖孙忆旧、剑鬼余厌倦、剑仙吴奋斗、剑罗睡觉的七口剑,竟同时炸成粉碎。不但是剑,甚至连他们的人,也同样被炸碎成粉!
漫天血雾混和了骨肉碎屑飘扬激荡,秦桧首当其冲,被泼了个满头满身。他浑身一哆嗦,双腿发软,就此瘫坐在地。臊臭气味随之传来,源头就是这奸相的裤裆。他竟被眼前的惨酷情景,吓得名副其实地屁滚尿流,一身狼狈。
————
七绝神剑,来历大不简单,他们是七绝剑神的徒弟。二十多年前,广南土司叛变造反。朝廷派出大军征剿,把这土司打败,逼得他潜逃大理国。为了防止这土司死灰复燃卷土重来,朝廷于是决定派遣“老四大名捕”出手,取那叛变土司之首级。
“老四大名捕”,就是懒残大师、天衣居士、诸葛先生、元十三限。然而,懒残大师因为当时遭遇了一件大伤心事,于是看破红尘出家为僧,四海云游不知所踪,谁也找不到他了。天衣居士虽然精通奇门遁甲三略六韬,偏偏天生体弱,练不成上乘武艺,故此也派不上用场。
于是理所当然,这件任务便落在当时年轻锐气:心高人傲、志大才盛的诸葛先生和元十三限两人肩膀之上了。由于当时两师兄弟之间已经逐渐出现矛盾,所以这一次任务,诸葛先生存心要成全师弟。
和元十三限一起潜入大理国之后,诸葛先生本有三次机会突破敌阵,轻易取下那叛变土司的首级,但他都没有下手。因为他要把这功劳留给元十三限去取。企图以此化解师兄弟之间的矛盾。



第二百九十九章:天行健,德载物(上)
那叛变土司虽然大势已去,但身边仍有高手保护,就是七绝剑神了。他们分别为:剑神温向上、剑魔梁往下、剑怪何中间、剑妖孙看前、剑鬼余顾后、剑仙陈上下、剑罗左右。诸葛先生费尽心思,用尽本事,好不容易方才把剑神、剑魔、剑怪、剑妖、剑鬼、剑仙等六大高手击败、击倒、击退。可是他仍没有对那叛变土司下杀手。因为他要把这颗人头留给师弟。
事实上,诸葛先生一口气击败六大剑神以后,本身也元气大伤,无力再战。而且他以为七绝剑神只剩最后一人了。元四师弟必定可以应忖得来,轻易斩杀那叛变土司的。故此才作如此决定。
但万万没想到,事与愿违。七绝剑神中最后的“剑”罗左右,其武功之高,堪称七人之最。单单他一人一剑,已经相当于前面六名同门联手合力。所以当元十三限出手之际,他便狠狠踢上了这面铁板。
元十三限和罗左右激战一场,最后元十三限仍重创敌人,逼迫罗左右逃走,然后成功杀了那叛变的土司。可是元十三限自己也因此受伤不轻。更要命的,是除伤以外,他还有愤。因为他以为诸葛先生是故意把最难缠的敌人留给自己。虽然最后因为有天衣居土从中化解调停,元十三限没有立刻和诸葛先生翻脸,但由此为发端,双方关系越来越僵,终于彻底破裂,由无话不谈的亲密师兄弟,变成了仇人。
另一方面,七绝剑神被击败之后,从此负伤难愈,不复当年之勇,只好退隐江湖,并且各自收下一名徒弟,专心教导,希望他们能青出于蓝胜于蓝。这七人当中,除去陈上下收了自己外甥做徒弟之外,其余六人都是孤儿,所以都跟从了师父的姓。后来艺成下山,就被江湖中人称呼为七绝神剑。
七绝神剑,不负其师厚望。各自练成了一身独特技艺。也养成了自己的独特个性。
温火滚性格暴躁,动手时招招都是两败俱伤,同归于尽的狠辣,恨不得玩火自焚,玉石俱焚。
梁伤心经常心痛,心一痛就脸青唇白,呼吸急促,非杀人致命不能治他的病。所以他一心痛就要杀人。
何难过则向来都认为杀人是种乐趣。故此杀人可以杀得很慢,其中一次,何难过把落在自己手里的敌人,杀了整整十七天又五个时辰。到那敌人断气之时,已经连他妈妈也认不出他原本是个人。
孙忆旧出手妖异,没有一剑有剑招,也没有一招有规则。使的仿佛不是剑法,而是妖法。掌中所谓仿佛不是剑,而是妖。人是妖人,剑是妖剑。
余厌倦就以倏忽飘忽,鬼神莫测为其剑法之精萃,所以他是剑中之鬼,整个人也鬼气森森。
吴奋斗则向来懒散,不愿死下苦功。也不知道是否因为这样,反而让他练成了一身清丽飘逸,不食人间烟火,曼妙如月下飞仙的剑法。他是广东人,粤语中“吴”与“唔”同音,而“唔”即“无”或“不”之意,加之于其名上,即是“不奋斗”之意。他还引以为谑,不以疏懒为忤。
至于罗睡觉……他几乎整天都在睡觉,连他的剑,也是睡梦之剑。也正因为是睡梦之剑,所以他的剑也如同梦幻。正是凭着这梦幻之剑,罗睡觉力压其余六名同门,成为七绝神剑之首。
但这神剑、魔剑、怪剑、妖剑、鬼剑、仙剑、还有睡梦剑,仍不是七绝神剑最厉害的武功。他们最厉害的,是《天行健》剑法。一种必须七个人合力运使,才能够发挥得出真正威力的奇异剑法。
当年,七绝剑神被诸葛先生和元十三限击败而不得不退隐江湖之后,他们始终念念不忘要报仇,要压过诸葛先生和元十三限,真正成为天下无敌的剑客。既然他们不能一个人独自完成这个心愿,那么他们就要七个人一齐来完成。于是他们殚智竭力,秘密创出一种剑法,自信七人合使,天下无敌。
这是剑法,不是剑阵。因为剑阵就算无人能破,也只是阵法,并非属于个人的成功。七绝剑神所练出来的,正是一种绝世剑法。单人独使,显不出它真正的威力。但只凭个人,也施展不出这种剑法,
所以他们就七人联手,心意相通,一齐使用这种剑法。这种剑法就是《天行健》。同时具有七人剑法之长,却无七人剑法之短。七绝剑神坚信,他们这种剑法只要练成出世,必定世无所对,天下莫敌!
但从出山至今,七绝神剑仍未遇上一个他们认为有足够分量,逼得自己七师兄弟非得使出这种剑法来应付不可的敌人。甚至连元十三限和诸葛先生,也被他们认为不够资格接《天行健》之剑。
这是很顺理成章的推理。当年诸葛先生和元十三限,虽然能够击败七绝剑神,但自己也元气大损。严格说起来,只属两败俱伤而已。七绝剑神的七名徒弟,也就是七绝神剑,修为绝不逊色于他们师父当年的全盛状态。而《天行健》剑法的威力,更不是简单的七人联手可比。所以七绝神剑都理所当然地认为,要找试剑对手,至少也得是大侠萧秋水或天下第一狂人燕狂徒这种等级的才行,其他人都不配。
但现在,当他们终于破天荒第一次使出这《天行健》剑法的时候,他们却败了。第一次,就是最后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七绝神剑败了。败,就要死!不管生前多么名声显赫,陈胜对于死人也没有任何兴趣。归根究底,“拨云开雾铺血途”这次前来相府,目标只是秦桧。
眈眈虎视,直罩向这名大宋朝的当朝丞相。瘫坐在地的秦桧接触到陈胜双眸,登时一个哆嗦,涕泪横流地嘶声哭叫道:“别,别杀我!只要不杀我,你要什么我都可以给!黄金,美女,还是要当官?都好说,什么都好说啊!”
“这些东西,陈某没兴趣。留给你拿去陪葬吧。”陈胜冷冷道:“秦桧,你贪图富贵,勾结外敌,出卖大宋,陷害忠良,以权谋私,奉迎昏君,迫害百姓,不仁不义,不忠不孝,无良无耻,所犯罪恶,桩桩件件,罄竹难书。举头三尺有神明,天日昭昭,岂能容你这奸贼再祸乱红尘?”
秦桧浑身哆嗦,心下则是一片冰凉。因为他知道,自己这次是死定了。绝望到了极点,原本的恐惧和惊惶突然间尽数转化为愤怒。秦桧直起脖子,尖声嘶叫:“你懂什么!你这种江湖武夫懂什么?你曾经做过俘虏吗?你知道做俘虏究竟有多么可怕吗?你知道外面到处滴水成冰,自己身上连件破烂袍子都没有,只能穿单衣是什么滋味吗?你知道天天提心吊胆,随时可能毫无理由地就被一刀捅死的滋味吗?你什么都不懂!只懂得唱高调说大话,有个什么屁用!
受够了!我早就已经受够了!什么天下?什么百姓?什么圣贤书什么狗屁良心?世上有谁是真信这些狗屁的?我曾经信了,所以我就变成了傻子,终于沦落到连做狗都不如的地步。所以我终于明白了!一切一切都是虚的!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只要自己过得好,其他人我管他们去死!良心?草泥马的良心能值得几个铜板一斤?金子银子,权势富贵,这些才是实实在在的!不忠不孝,不仁不义又怎么样?至少我已经享受过了他们一辈子都享受不到的荣华富贵,干过了他们一辈子也见不到更加干不到的漂亮女人,我值了!就是死也值了!”
面对秦桧这临死之前的疯狂叫嚣,陈胜全不动怒,只是冷眼旁观。等到这奸贼好不容易暴发完了,吼完了,陈胜方才淡淡道:“好个无耻之徒。竟然能够把如此卑劣之事讲得那么理直气壮,也算是样本事了。然而,既然曾经身受其苦,将心比心,又怎忍心更把自己的同胞也推入火坑,同受其苦?罢了,像你这种天性凉薄之人,陈某也懒得和你多费唇舌。既然你都说自己死得值了,那么现在就送你去死,也该深感死而无怨了吧?”
“你……你……你就是杀了我,也没有用的。”秦桧粗声喘息,咬牙切齿地死盯着陈胜,道:“人性本来就是这样,像我这样想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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