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7中文网 > 耽美辣文电子书 > 恶龙法则 作者:柔の千舞[完结] >

第2章

恶龙法则 作者:柔の千舞[完结]-第2章

小说: 恶龙法则 作者:柔の千舞[完结]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也许人类不知道,但是在龙族中,人类中的国王是非常值得——呃,尊敬的。因为他除了很有钱以外,还是很有权。聪明的龙懂得如何在自己的地盘,尽量不去跟人类的国王作对——没错,渺小柔弱的人类对龙族来说,根本不算什么,但是一个国王对你发出格杀令以后,你就准备应付那源源不断,奋不顾身涌过来的屠龙骑士吧!他们会前赴后继,誓死守卫所谓的荣誉,觊觎你的财宝,让你不胜其扰,最后成功被烦死。没错,烦死!艾洛斯有个表兄就是这样死的!

艾洛斯想的不是这个,因为人类的国王除了可以指挥像蚂蚁一样自不量力又前赴后继的骑士以外,他们还拥有一样所有龙族都羡慕的东西,那就是财富!

足以装满巨大的房间的金币和宝石,人类的国王坐拥整片国家的财富,其余的人类兢兢业业工作出来的金币,全部会送给国王。这对龙来说,简直就是无法理解的行为,你相信吗,他们宁可自己饿死,也要将金币和粮食贡献出来,给他们一个完全不认识的,甚至将他们的生命视如草芥的人。

人类社会就是那么难以理解。

不过现在,他如果能作为人类的国王——对指挥骑士们,艾洛斯一点兴趣也没有,他最感兴趣的是!这个国家的财富!它们被锁在国王的金库里,它们在那里终日不见阳光,默默无语地度过岁月……我必须去解救它们!艾洛斯对自己说,而成为一个国王,无疑是最近的途径。他走进金库,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将它们打包带走——这个计划简直太完美了好吗!

所以,事情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

艾洛斯抛了抛手上的金色印玺,它在阳光下沾着鲜血,但是掩饰不住那奢侈的光芒,在半空中划了一个漂亮的弧线落到艾洛斯白皙的手心。

“没错,我就是国王,”艾洛斯愉快地说,他看向单膝跪在他脚边的人类,“带路吧,人类,我猜通往王座的路并不需要通过沼泽吧?”

“确实不需要,”那个男人站起来说,猩红的披风沾染着血腥味,黑色的头发下那双墨蓝色的眼睛犀利如刃。

艾洛斯冷笑一下,飞身上马,对那个男人依然居高临下:“做回国王也应该挺有趣的吧。”


、第三章

但是事实并不是那样的!

做国王枯燥极了,尤其是他这个半路出家的国王,从礼仪到言谈举止,都必须符合人类奇葩的审美风格,甚至连身上的衣服都是个负担——蕾丝的袖子和花边的领子,虽然上面有宝石,但是太累赘了,看着仆人们简单的衣着,艾洛斯叹了口气。

除了这些,艾洛斯被严令禁止一些词汇,比如“人类”之类的统称,他被迫背出每个人类的名字——这是一件艾洛斯从出生一来做的最难的事情!首先,每个人类在龙看来,长的都差不多,就像在人类看来,龙也都一个样子一样;其次,他们的名字毫无意义,却又长又奇葩,而且必须加上称谓!除了财政大臣长得有些特色以外,别人似乎都一个样子,更别提他们总是换不同的衣服,这让艾洛斯辨认的难度难上加难。

他原本的计划是以国王的身份,下令打开国库,但是这个命令执行起来太难,国王并不是事事顺心的,他必须耐心等待机会。

没有关系,他有时间,他可以等待,只是想着那么多的财富近在咫尺,自己却无法得到,多少有点抓心挠肝一样的焦灼感。

另一种焦灼感来自一个人类。

没错,就是带他回来的那个骑士,正确的来说,应该是叫撒克洛公爵……唔,应该没叫错他的名字吧。

以人类国王的身份生活的一年以来,这个人类担任了导师的作用,毕竟他是那天带他回来的人。

艾洛斯得承认,能一个人杀掉那么多数的食人蜥的,以人类的极限来说有点不可思议了,但是即使不可思议,他也只是一个人类,他不可能变成龙,而龙族注定是凌驾于人类之上的强大物种。

所以,他有理由傲慢。

“请陛下把脚放下去,”那个男人不知道什么时候走进了他的房间,看着他的眼神有些无奈,墨兰色的眼睛在阳光下折射出一种奇异的玻璃般的光泽,很漂亮。

艾洛斯看了一下周围,发现没有别的人在,于是他冷哼一声,继续维持现在这种不雅的坐姿。

撒克洛无奈地叹了口气,然后在艾洛斯对面的椅子上坐下。

现在是下午三点,阳光从巨大的窗户照进华丽的房间,落在窗口白色的桌子上。绣着鸢尾花的桌布上摆放着刚烤好的松饼和苹果派,甜品架上摆放着各种口味的纸杯蛋糕,那个少年的手边摆放着刚煮好的红茶,在微风中散发着甜美与悠闲的气息。

坐在猩红色天鹅绒高背椅上的少年早已脱掉了外套,白色的衬衫上的黑色系带也早已经撤掉,露出漂亮的锁骨,金色的头发比金子更为闪耀,在阳光下兀自散发着奢侈。他的鞋子早就踢掉,这会儿架在脚凳上,手里拿着一本略旧的笔记,眯着眼睛的样子,看起来有些昏昏欲睡。

“我听说……您早上跟军政大臣吵了一架,又把主教赶出了皇宫……”撒克洛公爵不得不出声,否则这个人会一直把他晾在那里,直到第二天的早晨。

“哦,”艾洛斯的手指翻过一页日记,“他们太吵了,尽想着从我口袋里掏钱,我得让他们乖乖闭上嘴……唯一的办法就是声音比他们响,再把他们赶出去。”

撒克洛皱皱眉头,他已经嘱咐过他无数次了,但是这个人从来不听取他的建议,好吧,即使这样,他还是得说,谁让他现在是国王呢:“请不要这样,这样会让他们更加不满的。”

艾洛斯冷笑起来:“他们从来没有满意过,除非我将整个国家送给他们。”他摆摆手,“相信我,让他们满意的做法就是把他们轰出去,至少让他们知道,我没有厚此薄彼。”

公爵觉得头有些痛,他一边安慰自己,这只是暂时的,一边告诉艾洛斯明天的行程。

“宗教法庭?”艾洛斯第一次听说这个词儿,“那是什么东西?”

“是教会的一种审判制度,”撒克洛向他解释,“有别于普通的法庭,这里的受审人员都是异教徒或者教会的神职人员。通常来说是两年一次,但是有突发情况的话,也会开庭,不管是哪种情况,国王必须到场。”

“为什么?”艾洛斯不乐意了。

“因为这个国王的义务。”撒克洛耐着性子解释说,“在人类社会中,想要获得某种权利,就必须要尽一些义务,由这些权利衍生而来。”

听起来一点道理也没有,人类真是可悲的生物,艾洛斯想,然后他一副先哲的口气开口说:“我完全不理解,但是这完全是因为你们人类不够强大。”因为不够强大,所以必须对任何条件妥协,他原本以为国王是最强大的人类,而现在这个人类世界告诉他,最强大的是规则,人类社会的规则,它凌驾在所有人类之上,包括国王。

可悲的人类社会,在他还是龙的时候,他一直觉得人类就像蚂蚁,庸庸碌碌,而现在,他发现人类活的比蚂蚁可辛苦多了。

“我会去的,”龙说,“因为我现在是国王。”他的口气傲慢,但是妥协了。

撒克洛松了一口气,现在要说服他容易多了,刚开始的时候——那段时间简直不容回忆,用“惨烈”来形容就差不多了。

“我明天陪您一起去,”他站起来说。

艾洛斯对他晃晃手,示意他离开,这个人在他面前,他就会心情不好,一半原因是因为对方总对他说教,另一半原因嘛——大概是因为他觉得这个男人秘密太多,心思太深,让他觉得不舒服。

当然,龙不需要去在意这个男人的想法,他们是不同的,甚至不是同一种生物,就像人类没必要去想蚂蚁在想些什么。

“等一下,”看到这个男人忽然站了起来,艾洛斯第一次开口阻止他离开。

“是的?”撒克洛转回身,但是并没有坐下,他可不认为这个人是找他唠家常。

看起来纤弱的少年懒洋洋地坐在高背椅上,漂亮而细长的金色眼睛极少注视着他:“下次来这里的时候,记得把血味洗清,我不喜欢。”

虽然这里不是他的巢穴,但是也在这里生活了一年,艾洛斯也将这个宫殿划为他的领地,他不喜欢血的味道出现在这里。

“我知道了。”男人顺从地说。

“滚。”艾洛斯一抬手,金色的眼睛不再看向这个男人。

撒克洛无奈地转身,尊重?指望艾洛斯会尊重人还不如指望主教把教会的钱全部还给信徒来的现实。

他走到门口的时候,抬起手下意识地嗅了嗅自己的袖子,上面没有任何血的味道——没错啊,他是换了衣服才进宫觐见的,为什么那个孩子还知道有血的味道?

孩子……?这么形容艾洛斯的确挺像的,他就像一个被宠坏的孩子,不知世间疾苦,不明白人心险恶,他傲慢地理所当然,就像他真的是一位国王一样。

事实上,撒克洛绝没有像他看上去的那么平静,毕竟他一年前带回皇都,坐在王座上的是一个连他也不知道的什么东西。

至少他的语言天赋不错,虽然是大陆通用语,好歹带上了皇都的地方音。

铎德亚山谷的名声一直不好,总的来说,那里是一切超自然生物的生活范围,不知道从什么年代开始,各种奇怪的传说从那里流传出来,大多是一些冒险者带来的,甚至还有人带来的龙的消息——这多少有点不现实,毕竟在一百多年前,龙已经在这块大陆上消失了。它们都迁往海洋的彼端,没有人知道为什么,龙族和人类就是那样缺少交流。

年轻的继任国王就从铎德亚山谷的沼泽地区穿过,他带了一队骑士,他们十分英勇,足以抵抗任何反政府武装——前提是侵犯者是人类的前提下,很可惜,在铎德亚山谷里,邪恶生物比人类可多的多了。

当撒克洛赶到那里的时候,他看到的是一场食人蜥的欢乐飨宴,它们在那里大快朵颐,丝毫不介意有人围观。

那时候已经日暮西山了,沼泽里升腾起了浓雾,在血橙色的阳光下有种迷幻般的感觉。撒克洛打定主意,如果再找不到他们,他就必须带着骑士们在山谷外驻扎一晚,这里的夜晚太危险了。不过光明之神总算超常发挥,指引了一条正确的路,只不过他要找的人已经成了食人蜥的腹中餐了。

那个少年就站在那一群食肉两栖动物中间,他略带迷惑地看着自己,在他眼中撒克洛读到了一种领地被侵犯的不悦感。他纤瘦的身体隐匿在宽大的长袍中,洁白的长袍上沾着暗色的血渍,而他白皙的皮肤上也沾着血液,沼泽的夜风扶起他金色的长发,那双金色的瞳仁让人不寒而栗。

他与那些忙着进食的食人蜥不同,他的眼中没有对食欲的疯狂与偏执,相反确实一种精明的算计与傲慢,只是这样扫过他们一眼,便已经决定转身离开。

撒克洛不愿意去招惹这样的生物,他不会傻到认为这是某家的少爷在沼泽里迷了路,拜托,普通人类在铎德亚山谷里,就像大米掉到了老鼠窝里,除了被杀了吃掉,就是被吃掉。更不要提那些食人蜥为什么不去攻击他,而只是自顾自地吃着那些尸体。

这个危险人物都要离开了,可是撒克洛在他的手上看到了那枚象征着皇室血统与权利的印玺,于是他做了一个连现在看来都不可思议的事情。


、第四章

“公爵大人,莉迪亚小姐正在等您呢。”随从的声音让撒克洛从沉思中抬起头来,不知不觉,他已经回到了自己的家门口。

于是他刚走进大厅,一团粉红色的生物就往他怀里扑,好在他的动作敏捷,躲开了以后用手扶了对方一下:“请小心,迪莉娅小姐。”

出生于名门望族的迪莉娅自从进入社交场以后,便成了皇都所有上流社会男士中的不二女神。优雅与娇弱的动作,美丽的容貌,加上不菲的身家,大部分的男人都在谋划着将她娶回家,因为她不但漂亮,还是独生女,娶了她等于继承了一大片的领土,这是一件多么惬意的事情。

“表哥,”只有十六岁的迪莉娅脸上满是担忧,“决斗……没事吧?”

“没事。”作为这个婚嫁的热门人选在皇都的表哥,撒克洛不得不帮忙应付一些年轻人的挑战,当然,某些时候也是致命的——对于挑战者而言。

“我希望你没受伤,”迪莉娅的表情都快哭出来了,“他们拿回来一套带血的衣服,我知道那是你的……”

“不是我的血,”撒克洛对这个表妹有点不耐烦,谁都不喜欢因为这样一个表妹,老要去应付一些年轻人的决斗,好一点的结果是,对方虽然能活下来,但是名誉扫地;运气不好一点的——就像今天这个一样,直接运去墓地了。

所谓红颜祸水就是这个意思吗?

“送迪莉娅小姐回房间,她看起来很累,”撒克洛有些不耐烦,对他的随从说。

迪莉娅有些尴尬,她站在那里,任由随从接过她的手:“可是我担心你。”她楚楚可怜的样子很惹人怜爱,但是撒克洛只想着明天的行程已经够多了,他还得应付那些决斗者。天知道,他少年就以剑术成名,可是那些孩子还是一个劲地往他面前凑,让他不胜其扰。

迪莉娅只好离开,她在很小的年纪就已经学会看脸色了,尤其现在这个男人已经将他的不悦很清楚地表达了出来。

撒克洛刚换下觐见的衣服,他的随从就告诉他,护卫队的队长来拜访了,所以他只好抱着喝了一半的咖啡到了接见厅。

“下午好,”护卫队来了两个人,队长和副队长,来自皇都的另一个大贵族家庭。当然,很少有平民能在官场上混到一席之地,何况现在也没有什么战争,他们也没法从战场上带回敌人的首级来换取财富和地位。

“下午好,”撒克洛有些奇怪护卫队的正副队长会在这个点来拜访他,毕竟再过一个小时,他们就下班了,和平年代,军人就是最闲的人嘛。

护卫队的队长已经四十多岁,大概两三年以后就会退休了,他是一个不错的骑士,虽然来自大贵族家庭,但是在骑士的信条礼仪和剑术上,确实有过人之处,否则也不会坐上这个位置。副队长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似乎是队长的侄子之类的亲戚,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3 4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