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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花煞 作者:叶兆言-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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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不带走,与其被官府抄了去,趁早留给自己人起码是个聪明理智的善举。
当储知县以大刑侍候,马不停蹄地到处追拿教案元凶之际,阿贵远在偏僻的平湖村,最先感到的压力,不是储知县如何善于用刑,而是提心吊胆地害怕族人会去告密。由于阿贵不可能把初十那天得到的不义之财,拿出来均分共产,告密的情绪正像瘟疫一样,在平湖村四处蔓延。那一段时间内,阿贵幽灵一般从村子里走过,脸上毫无表情,成了人们眼里真正意义的行尸走肉。他好像完全变成了一个大家从未认识过的人,目无一切,紧锁着眉头,对谁都是爱理不理。自从用刀砍了洪顺神父以后,阿贵对红云的那份畏惧已经消失,怕老婆的恶名再也不复存在。在胡大少被擒获的前一天晚上,那天也是梅城里举行盛大葬礼的日子,阿贵在油灯跳跃的黄光下,木然地看红云化妆打扮,看她对着那面已经有了裂纹的镜子又一次试戴耳环。
也就是从那天晚上开始,阿贵第一次,并由此开始了以后无数次地对红云的殴打。他粗暴地扯下了她刚戴上的耳环,把她的耳朵像撕什么似的,拉开了好大的一个豁口,鲜血滴水一般洒得到处都是。老实巴交的阿贵在生命最后的日子里,充分享受了虐待老婆的甜头。他用拳头彻底击垮了红云的傲气,打得她看见阿贵的影子就想逃,听到他的叹气就心惊肉跳。末日中的阿贵百无聊赖地等待官兵的到来,官兵迟迟不出现,痛打老婆便成了他唯一的消遣。当这种消遣还不足以排除内心的恐惧时,阿贵便将在初十那天趁火打劫抢来的金银财宝,通通扔进了臭气洋溢的粪坑。
阿贵留下的唯一首饰,就是那支长长亮亮仿佛匕首的银簪。所以没有把这把银簪扔进粪坑的原因,是他往粪坑里扔的一瞬间,突然想到了阿玉。阿贵突然想到了阿玉那对晃悠悠硕大无比的奶子。平湖村民风古老纯朴,在男女关系上,向来看得很淡很随便,老公公扒灰,小叔子偷嫂子,未出五服的堂房兄妹通奸,偶尔发生,引不起什么愤怒,反而被人津津乐道,反而被当作什么了不得的风流韵事。阿玉的男人就明目张胆地勾引过红云,两人甚至当着阿贵的面动手动脚,打情骂俏乐不可支。在最后的日子里,也就是说当阿贵决定投河自尽的那天,阿贵突然想到了要把银簪送给阿玉。
那天刚下过雨,地上湿漉漉的,阿玉正抱着娃儿在枣树下喂奶,阿贵木然地走过去,目不转睛地盯着侄媳妇的奶子看。阿玉让他看得不好意思,一双媚眼火辣辣地看着他,说:〃九叔的眼睛往哪儿看呀,难道你也跟娃儿一样,想吃两口奶不成?〃
阿贵木然地站着,半天不吭声,阿玉又说:〃九叔,你发了财是不是?〃〃我杀了人,〃阿贵冷不丁地说了一句,他以为侄媳妇会害怕,然而侄媳妇根本没当一回事,〃我真的杀了人,就一刀,一刀就把个人给砍了。〃
阿玉对杀人毫无兴趣,她感兴趣的是传说中,红云得到的金银首饰。〃九叔发了财,就想不到阿玉了,〃她挑逗地说着,继续火辣辣看着阿贵,〃都说红云婶婶,现在富贵得跟皇宫娘娘似的。〃
阿贵从怀里摸出那根银簪,气喘吁吁地往阿玉的头上插。阿玉看看四周无人,笑着说:〃哎哟,九叔是真想到阿玉了。〃阿贵刚刚把银簪插好,阿玉赶紧拔下来细瞧,不相信地说,〃这簪子,九叔真的舍得就给阿玉了?〃她知道男人绝不会白给女人东西,心里喜欢那根银簪,同时又害怕阿贵会对她提出什么要求。当然真提出什么要求也可以,不过最好是在银簪之外,再能有一些什么。然而阿贵突然一抱脑袋,在她面前蹲了下来,结结巴巴地说:〃我死到临头了,我说死就要死的。〃
这是阿贵在砍了洪顺神父之后,第一次在别人面前流露出害怕的意思。在这之前,阿贵只是用皱眉头和不吭声来掩盖自己内心深处的恐慌。他突然孩子气地在阿玉面前抱头痛哭起来。远远地有人走过,幸好没有看见蹲着的阿贵,那人和阿玉调笑了几句扬长而去。阿贵仍然抽抽答答哭个不停,阿玉不知道如何安慰眼前这位岁数比自己小,辈份比自己大的九叔,她将怀中正吃着奶的娃儿放下地,用手中的银簪指着阿贵,让娃儿过去羞阿贵,羞他这么大的人,还会像娃儿一样蹲在地上哭,那娃儿已经会走路了,只觉得那银簪好玩,伸出手要去抢,阿玉东藏西塞地不肯给他。就在阿玉和小孩子逗着玩的时候,就在小孩子一个鱼跃抓住了银簪的那一刻,阿贵停止了哭泣,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然后以膝盖代步,一直移到了阿玉面前,像个吃奶的孩子一样,撩开了阿玉胸前的衣服,捧着那对向往已久的奶子,大口大口地吮起来,一边吮,一边哽咽。
第二天一大早,人们在河里发现了阿贵的尸体。阿贵在自己的颈子上套了一根绳子,绳子的另一头绑着一块大石头。没人知道阿贵什么时候投河的,人们发现他时,只是远远看到河面上浮着的他那圆圆的屁股,像个球似的让人难以捉摸。大家围在河边指手划脚,一时想不明白怎么一回事,谈论了半天,这才找了条船划过去打捞。

第四章
1
钦差大臣对新任的储知县十分满意,这自然首先因为储知县办事有效率,在短短的时间内,将教案的钦犯全部捉拿归案。以胡大少为首犯的八名暴徒,除阿贵畏罪自杀,其他虽然遇到不同的麻烦,毕竟统统都抓到了。继杨氏二雄和老二之后,又一个落入法网的是屠夫马家骥,接下来是胡大少的军师诸葛瑾和袁举人的公子袁春芳。晚清官场十分腐败,地方官常见的,都是一些混饭吃的无能之辈。钦差大臣唯恐地方官员胡乱捉人,屈打成招酿出什么冤案来,因此事必躬亲,亲自过堂讯问好几次。果然天衣无缝,口供笔供都千真万确,于是签字画押,打入死牢,只等到日子砍头示众。
钦差大臣觉得大功已经告成,一旦人头落地,就可以回朝廷交差。偏偏在等砍头的日子里生出了一些意外。沿长江开进来停泊在离梅城不远的大英帝国的军舰,歇了没多少天便离去了。像候鸟一样驶往天津口岸的列强军舰,在清政府签订了一张丧权屈辱的条约之后,又一次像候鸟来时一样,得了便宜见好就收一哄而散。梅城教案很快便有了些虎头蛇尾的趋势,朝廷也明白了洋人不过是欺软怕硬,借了教案多勒索一些银子。银子既然已经赔了出去,自然一肚子的委屈。最简单不过的办法,是杀几个惹事生非的暴民发泄发泄,然而大清的面子已经丢了,这口恶气不能不出,朝廷不是铁板一块,特别是各地的地方官员,也有那么几条不怕洋人的硬汉于,等洋人的军舰走了以后,朝廷上下都在议论着洋人的不是,几位巡抚大人站了出来,联名上诉,恳求朝廷不可灭自己之志气,长洋人之威风。
巡抚领头说了话,也有道台跟着起哄的。然而最激烈的莫过于某县的一位现任知县,这是个地道的书呆子,激愤于传教士的肆行无忌遇事生风,而自己又势迫万难无力回天,遂为〃维持大局,故不借微躯敢以尸谏〃,用一腔义愤写了一份代奏皇上的遗稿和四首绝命诗,找了根白绫缎,活生生地把自己勒死了。一时间,随着教民的气焰陡增,反洋教的呼声同样甚嚣尘上,人们奔走相告群情激昂,那民心和教案发生前又相仿佛,皇上和皇太后也和老百姓一样,憋着一肚子不痛快,打不过洋人,白花花的银子赔了,便在心里呕气。那钦差大臣是皇太后重用的人,人虽在梅城,京城内外发生的的那点事情,心里全有数,他知道皇太后如今喜欢听什么。
钦差大臣于是给皇太后写了一封密信,对如何处置教案中的暴民,提出自己的看法。他是读书人出生,满腹经纶,一肚子的鬼点子,他在密信中旁征博引,委婉地同时又是恰到好处地表达自己的见解。既然几个大胆刁民害得朝廷赔了那多的银子,这脑袋是一定要砍的。然而如何砍和什么时候砍,却由不得再让洋人做主,不能洋人威胁说什么时候杀人,就得乖乖地什么时候杀人。皇权受命于天,对于刑杀要〃恭行天罚〃,《左传》有〃赏以春夏,刑以秋冬〃之说,《明会典》也规定:〃覆决重囚,须从秋后,无得非时,以伤生意。〃古人立法设刑,除了〃动缘民情〃之外,还必须要〃则天象地〃,进而达到到处充满着生气,为了应顺天意,所以不宜执行属于杀戮的死刑。秋冬天气肃杀,万物收藏,阳生之气,敛而不发,自然界到处呈现一片阴冷的死寂,因此对于死刑的执行,也就莫佳于此时。
钦差大臣的一封密信,起到了让胡大少等七名囚徒多活几个月的作用。漫长的雨季说过去就过去,英国公使对处决凶犯迟迟不执行,提出了口头和书面的严重警告。由于这严重警告已是得到赔银之后的事,因此也是雷声大雨点小,警告警告做做样子而已,并不是太当真。再加上中国的传教士也出面斡旋,认为不可逼人太甚,免得再次引起激变。什么时候处决罪犯,本来是中国政府的权力,传教士在一个古老的东方国家传播上帝的福音,要想使美丽的长江黄河成为十字架使者们的康庄大道,就不能过分地使用西方帝国的强权。新来到梅城的浦鲁修教士,不仅表示了要对中国政府尊重,而且流露出对罪犯赦免的愿望。他通过哈莫斯,在《泰晤士报》公开发表了他的看法。他认为,既然基督教以仁为本,杀戮只能引起中国人对上帝的误会和愤怒。
哈莫斯第二次来到梅城的时候,正是炎热的夏季,离教案发生的日期大约几个月。新的教堂已经接近竣工,在大火中没有被焚烧坏的那只钟,又一次被挂在了哥特式建筑的顶端。哈莫斯这次来访有两个重大收获。第一,他见到了七名蓬头垢面待决的囚徒,亲眼目睹了中国官吏如何使用酷刑。第二,刚刚从省城的火炉里逃出来,他无意中找到了一个理想的每年都可以来此一游的避暑胜地。除此之外,年轻的哈莫斯和已步入中年的浦鲁修教士,开始了在中国的漫长友谊。作为一名容易接近的洋人,哈莫斯受到了储知县敬为贵宾的热情款待。虽然由于语言的原因,哈莫斯只能靠打手势表达他的意思,然而储知县有求必应,派去伺候他的仆人看人脸色看惯的,反正是奴才伺候主子,很快就能揣摩出他心里在想什么,因此在梅城的日子里,哈莫斯的饮食起居,反而比省城优越得多。
哈莫斯也许是第一位亲眼目睹中国监狱制度的外国记者。最初给哈莫斯留下深刻印象的,是对屠夫马家骥的一次用刑。也许储知县想在洋人面前显示自己的权威,寻回早已丢失的面子,也许他误会了洋人的意思,以为只有用刑狠毒一些,才能让哈莫斯心满意足。随着一声惊堂木的爆炸,几位如狼似虎的衙役一拥而上,将马家骥按倒在地,开始一根接一根,然后一缕接一缕地拔他的胡子,不一会,马家骥便血流满面,没了人样。文弱的东方人的残忍,这一次终于有机会让哈莫斯大开眼界,他一次次吃惊和闭上眼睛,第一次明白了中国人为什么不肯相信上帝。哈莫斯并没有因为储知县的厚待,而在自己的报道中手下留情。〃什么叫作活的地狱,我在有幸见到中国的用刑残酷以后,首次有了真正的认识。〃哈莫斯在他的报道中感慨万分,〃我见到了中国的地方官员如何审讯他们的罪犯,他们想出了种种意想不到的怪刑法,譬如用竹板敲击罪犯的屁股,直到把罪犯打得不省人事。竹板是一种具有弹性,同时也是最具有中国特色的刑具,把犯人的裤子剥下来以后,只要打上几板,皮肉顿时开花,几十板子打过以后,大腿上的肉就会一片片飞起来,连血带肉溅得到处都是。如此继续打下去。到后来,大腿上就只能剩下骨头了。〃
哈莫斯始终不太明白的事情,在于既然已经判了罪犯的死刑,既然对罪犯的口供已经毫无兴趣,为什么还要在大堂上如此滥用酷刑。他始终不太明白,罪犯如何才能免于挨打,事实上,无论罪犯回答是或不是,结局都一定是储知县大怒,用力拍打一下惊堂木,然后衙役们大打出手充分施虐。挨打是罪犯的唯一选择,就像用刑是储知县和衙役们的唯一选择一样,哈莫斯由此不得不怀疑酷刑之下,屈打成招的可能性,他不得不怀疑大牢里押着的以胡大少为首的七名罪犯,并不是教案真正的主谋和肇事者。
2
哈莫斯得到允许,在狱卒的陪同下,去大牢看望七名被判死刑的囚徒。接见时,隔着一扇巨大的铁栅栏,除了为首的胡大少,其他几名囚徒已经被酷刑整治得惊恐万状,听到狱卒的吼声,一个个都乖得像训练过的小狗一样,都做出可怜巴巴的样子。在描述了大牢的恶劣环境之后,哈莫斯在他的报道中写道:〃狱卒蛮不讲理地吼叫着,囚徒们惊慌失措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只有那名叫做胡俊瑞的首领,人们又叫他胡大少,表现出了不多的英雄气来,当其他囚徒都垂下眼帘不敢看我的时候,胡俊瑞是唯一对我瞪眼睛的人。他的大而无神的眼睛里,依然流露出一个中国人对他们视之为邪教的洋人的忿恨。显然这是一群知道自己即将被处死的人,末日的阴影在每一个人的脸上放光。〃
由于天热和密不透风,大牢里洋溢着一股恶臭,即使是猪圈也不过如此。哈莫斯屏住呼吸,打着手势,试图和胡大少说上几句,然而他的尝试很快被证明是种冒险。在哈莫斯的报道中,他只写到了胡大少的态度极不友好,而故意省略了他向自己脸上啐了一口浓痰的事实,虽然死到临头,大牢中的囚徒并不像哈莫斯描写的那么窝囊。事实上,囚徒感到害怕的对象只是好些管理他们的狱卒,一旦意识到自己像胡大少一样做出些激烈的举动,不但不会引起狱卒的喝斥,反而正得到暗暗鼓励以后,他们的胆子顿时大了起来。他们毫不含糊地用粗话谩骂哈莫斯,对着眼前这位金发碧眼的洋人大做猥亵动作。他们在胡大少的带领下,隔着铁栅栏,解开裤子,掏出尿尿的玩意,一泡泡骚尿向哈莫斯直射过去。在哈莫斯感到哭笑不得的时候,胡大少又喊着老二和杨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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