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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冯友兰人生智慧书-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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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有一天,小蛇爬到院子里晒太阳,被阳光一照变得又粗又长,像根大梁。王妄母亲见到,惊叫一声昏死了过去。王妄回来时,蛇已回到屋里,恢复了原形。它对王妄说:“今天母亲被我吓死过去了,你赶快从我身上取三块小皮,再弄些野草,煎熬成汤,让她喝下去就会好。”王妄说:“不行,这样会伤害你的身体,还是想别的办法吧!”花斑蛇说:“不要紧,我能顶得住。”王妄只好忍痛照办。母亲喝下汤后,很快苏醒过来。母子俩又感激又纳闷,可谁也没说什么,只是觉得这条蛇非同一般。

恰巧这时,昏庸的皇帝想要一颗夜明珠,就张贴告示:谁能献上一颗,就封官受赏。事情传到王妄耳朵里,回家对蛇一说,蛇沉思了一会儿说:“你对我有救命之恩,这几年也对我很好,现在总算能为你做点事了。实话告诉你,我的双眼就是两棵夜明珠,你将我的一只眼挖出来,献给皇帝,就可以升官发财,老母也就能安度晚年了。”王妄听后非常高兴,可毕竟和蛇有了感情,不忍心地说:“太残忍了,你会受不了的。”蛇说:“不要紧,我能顶得住。”于是,王妄挖了蛇的一只眼睛,第二天就献给皇帝,满朝文武个个对这颗珍宝赞不绝口。到了晚上,宝珠发出奇异的光彩,把整个宫廷照得通亮。皇帝非常高兴,封王妄为大官,并赏了他很多金银财宝。

西宫娘娘见了宝珠,也想要一颗。皇帝便再次下令寻找宝珠,并以丞相的位子作为赏赐。王妄想,只要献上蛇的第二只眼睛,那丞相就是我的了!于是,他说自己还能找到,皇上当下就把他封为丞相。没想到,王妄的卫士去取第二只眼睛时,蛇无论如何不给,说非见王妄才行,王妄只好亲自来。蛇见了王妄直言劝告:“我为了报答你,已经献出了一只眼睛,你也升官发财了。人不可贪心。”

王妄哪里还听得进去,无耻地说:“我想当丞相,你就成全了我吧!”他执意要取第二只眼睛。蛇见他变得这么贪心残忍,早气坏了,就说:“那好吧!你拿刀子去吧!不过,你要把我放到院子里去再取。”王妄早已等待不得,对蛇的话也不分析,一口答应,就把蛇放到了阳光照射的院子里,转向回屋取刀子。等他出来剜宝珠时,蛇身已变成了大梁一般,张着大口冲他喘气,王妄吓得魂都散了,想跑已来不及,蛇一口就吞下了这个贪婪的人。

为了一个丞相之位,王妄丧失了原本善良的本性:曾经他用一颗悲悯之心救蛇一命,曾经他为取三块小蛇皮而心痛不已。但当他开始为升官发财所迷惑时,他的善良与理智便开始一点点地迷失,直至被欲望完全吞没。无怪乎冯友兰先生会说:“理智无力,欲则无限。”

欲望,无疑是对人类的一个巨大考验,如果不用自身的理智去节制欲望,必然会使欲望变成诱人犯罪的魔鬼,使人们对幸福生活的追求走向无可挽救的深渊。

清心少欲,“减法”度人生

与其设种种方法以满足欲,不如在根本上寡欲。寡欲之法,在于减少欲之对象。

——《理想人生》“老子哲学”

明代的《解人颐》中,有一篇很有哲学意味的白话诗:

终日奔波只为饥,方才一饱便思衣。衣食两般皆俱足,又想娇容美貌妻。娶得美妻生下子,恨无田地少根基。买到田园多广阔,出入无船少马骑。槽头扣了骡和马,叹无官职被人欺。县丞主簿还嫌小,又要朝中挂紫衣。若要世人心里足,除是南柯一梦西。

这首诗一针见血地道出了人类无穷无尽的欲望。当下的社会是一个科技发达、物质丰富的社会,人们心中的欲望常被挑逗得像是看见红色斗篷的斗牛:他人暴富的经历,让人们血脉贲张,跃跃欲试;时尚名牌漫天飞,哪能心如止水;美女香车招摇过,人们的心早已蠢蠢欲动;更不能忍受的是别墅洋房的诱惑……因此,太多的时候,人们会被世上的名利、金钱、物质所迷惑,心中只想得到,只想将其统统归于己有,而舍不得放下。于是心中就充满了矛盾、忧愁、不安,心灵上就会承受很大的压力,以至于活得很累、很累。

人生是一场旅行,当行囊过于沉重时,就应该拿掉一些累赘的东西,只有适当地放弃才能轻松自在地面对生活。正如冯友兰先生所说:“与其设种种方法以满足欲,不如在根本上寡欲。欲愈寡即愈易满足,而人亦愈受其利。寡欲之法,在于减少欲之对象。”

冯友兰先生一生以哲学为其奋斗的方向,渴望在事业和学术方面有所建树。他想办一所很好的大学,他想在学术的道路上不断前行。然而,“能力越大,责任就越大”,他因声望与地位极高总是会被委以重职,出任行政工作。他的心中也有不灭的事功之心,他也有对权力与地位的欲望,但他始终觉得做教授最舒坦,于是,他一次次地辞去了行政工作,让自己的生活回归学术的单纯。这就是他“减少欲之对象”的方法。

其实,人生很多时候都会出现类似的问题,因为想要的太多,而使身上背负远远超出负荷的东西。面对这种情况,解决的办法只有一个,给自己的人生做一次“减法”,将那些多余的“欲”扔掉。

相传,有一次,苏格拉底带着他的学生来到了一个山洞里,打开了一座神秘的仓库。这个仓库里装满了放射着奇光异彩的宝贝。仔细一看,每件宝贝上都刻着清晰可辨的字,分别是:骄傲、嫉妒、痛苦、烦恼、谦虚、正直、快乐……这些宝贝是那么漂亮,那么迷人。这时苏格拉底说话了:“孩子们,这些宝贝都是我积攒多年的,你们如果喜欢的话,就拿去吧!”

学生们见一件爱一件,抓起来就往口袋里装。可是,在回家的路上他们才发现,装满宝贝的口袋是那么沉重,没走多远,他们便感到气喘吁吁,两腿发软,脚步再也无法挪动。苏格拉底又开口了:“孩子们,还是丢掉一些宝贝吧,后面的路还很长呢!”“骄傲”丢掉了,“痛苦”丢掉了,“烦恼”也丢掉了……口袋的重量虽然减轻了不少,但学生们还是感到很沉重,双腿依然像灌了铅似的。

“孩子们,把你们的口袋再翻一翻,看看还有什么可以扔掉一些。”苏格拉底再次劝那些孩子们。学生们终于把最沉重的“名”和“利”也翻出来扔掉了,口袋里只剩下了“谦逊”、“正直”和“快乐”……一下子,他们有一种说不出的轻松和快乐。

一个人需要的其实十分有限,许多附加的东西只是徒增无谓的负担而已。那些不断膨胀的物品、工作、责任、人际、家务占据了人们全部的空间和时间,许多人每天只是忙着应付这些,就已喘不过气来,甚至连吃饭、喝水、睡觉的时间都没有了。这就是拼命用“加法”的结果:生活失调、精神濒临崩溃。

不妨用“减法”的心态,来进行人生的旅程,扔掉不必要的欲望,轻装上阵,让生活回归最纯粹的样子,人生会多一份从容,多一些达观。

以义制利,克服利过义不及的惯性

每种人皆有他们对于社会底权利及职分……在普通底情形中,人对于求权利,总易偏于太过,而对于尽职分,则总易偏于不及。

——《理想人生》“致中和”

两千多年前,“亚圣”孟子来到魏国,见到魏国国君梁惠王。梁惠王问:“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老头儿,你能为我们国家谋什么利益吗?孟子听后,没有拍案而起、针锋相对,而是颇有风度、庄重地说:“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意思是说,大王您何必只图目前的利益?其实只有仁义才是永恒的大利。

这便是孟子关于“利与义”的千古一辩。按照孟子的说法,仁义也是利,道德也是利,这些是广义的、长远的利,是大利,与那些狭义的金钱财富的利相比较而言,大利便是义。这与孔子的义利观是一致的,孔子认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此处所谓的“义”,便是孟子所说的“大利”——仁义。

义与利的问题,向来是哲学家们必定会思考的问题,冯友兰先生也不例外,他认为:旧说“七十二行,行行出状元”。各行底人,即此所谓各种人。此各种人中,每种人皆有他们对于社会权利及职分,及对于别种人底权利与职分。在普通底情形中,人对于求权利,总易偏于太过,而对于尽职分,则总易偏于不及。

简单来说,冯老认为:“义”就是自己应做的分内之事,“利”就是理应获得或者是超出合理范围的权利。世间之人,总是存在一种惯性:对于获得的嫌少,想要的更多;对于付出的嫌多,希望能更少。这便是冯老所言的利太过而义不及。

正是因为知晓世人的这种惯性,冯老在研究哲学的同时,也在用自己的一生克服这种潜伏于心的惯性。从十几岁时接触哲学开始,冯友兰先生便清楚地知道,自己的“义”就是哲学。虽然学术是他人生的重点,但他的心中也存有事功之心,这便是对利的要求。于是,他用尽毕生的精力去完成自己的义,同时,极力克制对利的渴望。冯老的人生,或许未能完全舍弃利,但在克服利过而义不及的惯性上,无疑还是成功的。如冯老这样,能在利与义的抉择中,选择义的人并不多,但并非没有。

从前,有一个农夫,每天辛劳地工作,但仍然很贫穷。一天,他在一片离家很远的树林里碰到一位老妇人。老妇人对他说:“我知道你每天很辛苦,得到的却微不足道。我送你一枚魔法钻戒,它能够使你拥有财富。只要你说出你想要的,同时转动手上的戒指,就能得到希望拥有的东西。但戒指只能实现一个愿望,所以你在许下愿望之前要仔细考虑清楚。”

惊愕的农夫接过戒指,激动地踏上了回家的路。晚上,农夫遇到了一个商人,他向商人讲述了这段奇特的经历。商人邀请农夫晚上住在他家,并乘夜深人静之时,用一枚相同的戒指,换走了农夫手指上的魔法钻戒。

早上醒来时,商人被一堆金子压死了。农夫在金子堆中找到了戒指,带回了家中。妻子得知此事后按捺不住激动,说:“试试看,让它带给我们大片的土地。”因为亲眼看到商人被金子压死的一幕,农夫担心要是轻易向这只魔戒许愿的话,会给自己带来同样的噩运。于是他对自己的妻子说道:“我们必须仔细对待我们的愿望,不要忘记,这戒指只能帮我们实现一个愿望。”农夫又解释道:“最好让我们再苦干一年,我们将会拥有多顷良田。”从此,他们竭尽全力地工作,并且获得了足够的钱,买了他们所希望拥有的土地。农夫的妻子想要一头牛和一匹马。农夫说:“亲爱的,我们何不再继续苦干一年?”于是一年后,他们买回了牛和马。

“我们是最快乐的人,”农夫说,“不要再谈什么魔法钻戒了,我们拥有年轻,拥有坚实的双手。等到我们老的时候,我们再去想那戒指吧。”30年以后,农夫和他的妻子已经变老了,他们拥有了所希望拥有的一切,而那枚魔法钻戒依旧完好地保存着。

农夫用对职分的义,换来了想要的利。现实的生活中,我们亦需如冯老的农夫一般,坚守对义的付出,把持对利的追求,唯此方能克服利过而义不及的惯性,活出不被利所困的潇洒、惬意人生。

不贪为宝,放弃从天而降的横财

有许多事物,有些人视同瑰宝,有些人视同粪土。有些人求之不得,有些人,虽有人送他,他亦不要。

——《理想人生》“境界”

春秋时,宋国有个人在山上开凿石料的时候,发现了一块宝玉。他带回家后,总是担心宝玉会被盗走。考虑来考虑去,终于想出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他决定把宝玉赠送给一个有身份的人,这样多少还能留下些人情。

于是,他带了宝玉悄悄地前往都城,要献给掌管工程的大臣子罕。子罕不解地问:“你把如此贵重的宝物送给我,大概是要我帮你办什么事吧?不过,我是从来不接受别人赠送的礼物的。”宋人忙说:“我没什么事要您帮我办。据玉工鉴定,这块宝玉是稀有之物,所以我要献给您。”子罕再次拒绝说:“我决不能收下这宝玉。如果我收下了,你没了宝玉,我也会因此而失去清廉的美名,你和我都丧失了宝。”

宋人听不懂子罕这话的意思,只是呆呆地望着他。子罕继续说道:“我以不贪为宝,而你以玉为宝。你把玉给了我,当然丧失了宝,但我收下了你的玉,也就丧失了不贪这个宝。这样,双方都丧失了宝,我们还是各自保留自己的宝吧!”

子罕的一句“以不贪为宝”,不禁让人茅塞顿开。“究竟什么是宝”,这是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冯友兰先生说:“有许多事物,有些人视同瑰宝,有些人视同粪土。有些人求之不得,有些人,虽有人送他,他亦不要。事物虽同是此事物,但其对于各人底意义,则可有不同。我们可以说,‘仁者见之谓之仁,智者见之谓之智。’”

对大多数人而言,宝玉无疑都是至为珍贵的“宝”,但对子罕而言,不贪才是他心中的“宝”。但想要永持此宝,谈何容易。有多少人能够在诱人的利益面前,始终秉持“不贪为宝”的心?

清代康熙年间,北京延寿寺街上书铺的店堂里,一个书生站在离账台不远的书架边看书。这时账台前一位少年正在为购买的《吕氏春秋》付款,不小心掉的一枚铜钱滚到了书生的脚边。书生斜眼扫了一下周围,就把铜钱踏在脚底。少年付完钱离开店堂后,书生俯身拾起了脚下的铜钱。

凑巧,书生踏钱、取钱的一幕,被店堂里边的一位老翁看见了。他见此情景,盯着这个书生看了很久,然后起身同书生攀谈,知道他叫范晓杰,还了解了他的家庭情况。原来,范晓杰的父亲在国子监任助教,他跟随父亲到了北京,在国子监读书已经多年了。今天偶尔走过延寿寺街,见上书铺的书价低廉,所以进来看看。老翁冷冷一笑,就告辞离开了。

后来,范晓杰以监生的身份进入誊录馆工作,不久,他到吏部应考合格,被选派到江苏常熟县去任县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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