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7中文网 > 网络其他电子书 > 行为心理学 >

第23章

行为心理学-第23章

小说: 行为心理学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的根由:“悲胜怒,恐胜喜,怒胜思,喜胜忧,思胜恐”。
例如,《续名医类案》述:汪石山治疗一县差,因县差押送的犯人中途投河而死,被犯家所告,破费了不少钱财方得了结,于是,县差忧愤成病,如醉似痴,谬言妄语,汪氏细询病情,令人溶锡作银锭数个放在他身旁,县差见了果然喜欢,抓住假银锭不放,病也逐渐好了,这,便是根据五行相胜的理论——“喜胜忧”进行的心理治疗。
(三)祝由法
祝由法,是一种古老的心理疗法,类似西方的催眠法,又称移精变气术。
祝由法,大致又可分为移心法和追悔法两类。
前者,主要是依靠医者采用催眠技术,帮助心理的个体引导过亢为患的生命冲动渲泄出来,以改变个体的思想精神的一种心理疗法;
后者,主要是依靠医者利用个体自身的信仰,帮助心理的个体自我诱导过亢为患的生命冲动渲泄出来,以断绝个体心理失衡的根由的一种心理疗法。
例如,《黄帝内经》道:“往古人居禽兽之间,动作以避寒,阴居以避暑,内无着慕之累,外无伸官之形,此恬憺之世,邪不能伸入也。故毒药不能治其内,针石不能治其外,故可移精祝由而已”,在这里,古时治病所采用的方法,即是祝由法——“古之治病,惟其移精变气,可祝由而已。”(见《黄帝内经?素问?移精变气论篇第十三》)
(四)催眠法
催眠法,是西方的一种古老的心理疗法。
所谓催眠,是指一种类似睡眠而实非睡眠的心理恍惚状态。此种恍惚的心理状态,是在一种特殊的情形之下,经由医者的诱导而形成的。
由医者所设计的特殊情形,与其所采用的诱导方法,两者合之,即称为催眠法。
这种方法,就是医者通过暗示法,在催眠的条件下,利用言语命令,引诱个体把以往致病的不愉快经历或事件尽情吐露,这样,由于这些致病的不愉快经历或事件已被完全暴露于意识,各种症状也就自行消失。
例如,十八世纪末,即有一位名叫梅斯梅尔(Franz  Anton  Mesmer,1734?1815)的奥地利医生,采用一种自称为“动物磁性”的技术,来治疗一般疾病和神经系统疾病,其中,颇受欢迎的疗法是,病人围坐一圈,中间放一个大木桶,木桶四周伸出许多铁棒,病人手握铁棒,梅斯梅尔围绕他们走圈,边走边挥动手中的指挥棒,突然,他将指挥棒接触病人某个部位,并宣告病人身体内的磁性液体已经重新获得了稳定:事实上,他宣称、暗示越多,他的病人感觉就越好,当病人觉得健康已经恢复时,戏剧性的事件就出现了,病人歇斯底里地痛哭流涕,大声喊叫或突然狂笑,梅斯梅尔的疗法,即是催眠法。
(五)精神渲泄的自由谈话法
精神渲泄的自由谈话法,乃是西方的一种精神分析治疗法。
1885年,弗洛依德到法国留学,曾跟神经病治疗方面很有名望的沙科(Jean Martin  Charcot;1825?1893)学习四个半月,受到很大启示,为他创立精神分析学派奠定了基础。
沙科在治疗歇斯底里症时所使用的方法,乃为催眠法,这,在当时来说,是一种卓有成效的治疗方法。
此后,弗洛依德在采用催眠法来医治他的神经病症的患者的过程中,发现尽管催眠法在解除症状上无疑是成功的,但它同时也存在着不如意的地方。
一方面,催眠法似乎并不能治根,因为,患者复诊时,常会表现出另一些症状;
另一方面,催眠法只能对部分患者有效,有些患者不太容易接受催眠,或不能接受深度催眠(按:在催眠术上,催眠感受性一词是一个很重要的概念,催眠感受性是指受试者接受暗示程度的高低,根据心理学家研究,在一般人口中,大约有25%的人,具有催眠感受性,换言之,仅有四分之一的人可以催眠,而真正能催眠进入深层恍惚意识状态者,在一般人口中,只有10%)。
弗洛依德开始逐渐不满意催眠法,并在最后彻底放弃了治疗中的催眠部分,而进一步提出一种特殊的精神治疗法。
这,就是精神渲泄的自由谈话法。
所谓精神渲泄的自由谈话法,就是医者让患者舒适地躺在睡椅上,在身体上、心理上完全放松,让头脑中的观念自发出现,医者则坐于睡椅之后,鼓励患者自由而随意地谈话,把出现的任何观念,不管它如何微不足道、不合逻辑、荒唐可笑或者有伤大雅,都如实地报告出来,在这一过程进行的同时,医者把患者所报告的材料予以分析和解释,直到医者和患者都认为找到心理失衡的根由为止。
患者的自由联想和领悟再结合医者的观察和解释,就构成了所谓的“精神渲泄的自由谈话法”,又称“精神分析法”或“精神分析术”。
 
(六)理情治疗法
理情治疗法,是西方的一种认知治疗法(按:指以认知论为理论基础发展而成的,经由解说与指导的再教育方式,纠正案主既有的对人、对己、对事理的错误思想与观念,协助其重组认知结构,藉以收到案主自行“觉今是而昨非”的治疗功效的心理治疗法)。
顾名思义,理情治疗法是靠着帮助案主将情绪困扰理性化,从而,达到治疗目的的一种心理治疗方法。
美国心理学家艾利斯(Albert  Ellis,1913?)认为,对人性的解释,可作四点基本假设:
(1)人具有“庸人自扰”的本性;人常为情绪所困;人非理性动物;而情绪困扰的原因,多半是内生自取的,很少是外因造成的;
(2)人具有思考能力,但思考用于自身问题时,则多表现出损己害己的倾向;对攸关自身之事,做过多的无谓思考,是困扰自己的主要原因;
(3)不需有事实根据,单凭想象即可形成信念,这,是人类异于禽兽的独有特征。惟以过多的无中生有的想象力,常将个体带入愈想愈苦恼的困境;
(4)人有自毁倾向,却也有自救能力;如何转化前者以为发展后者之助力,正是理情治疗法的目的。
基于以上对人性的假设,艾利斯采用ABCD的图解来说明其治疗原理及实际应用。
理情治疗中的ABCD
A:activating  event,指发生的事件;
B:belief,指个人对事件所持的信念;
C:emotional  consequence,指信念引起的情绪后果;
D:disputing  intervention,指劝导干预(意即治疗)。

上述图解,A代表发生的与己有关的事件,这种事件可能是既成的一桩客观事实(如丢了一笔数量不少的钱);可能是他人的态度和行为(如有人对自己很冷淡);可能是与别人的关系发生了变化(如失恋);也可能是自己所造成的后果(如自己学习不得要领导致考试成绩不理想);C代表个人对事件的情绪反应后果,这种情绪反应后果可能是正性的(积极的),也可能是负性的(消极的);可能是适度的,也可能是过度的;按图中箭头方向所指,无论个人情绪反应后果是什么样子,均非由事件本身所引起,而是由于个人对既成事实所产生的信念B所引起,也就是说,事件本身的刺激情境,并非引起情绪反应的原因;个人对刺激情境的认知解释,才是引起个人情绪反应的原因!设有一离婚妇女患抑郁症,离婚是一个事件,是一桩既成的事实,抑郁症是当事人情绪反应的后果,按艾利斯的解释,离婚一事与抑郁症之间,并不能直接构成因果关系;当事人对离婚一事所怀有的信念,或当事人对自己的婚姻破裂一事的认知解释,才是使她情绪抑郁而心理异常的真正原因!当事人在离婚后,可能将婚姻的破裂归咎于自己的错误,把离婚视为自己追求幸福的重大失败,把因离婚而失去丈夫的爱,视为自己有缺点才遭对方遗弃,果如是,当事人自然会因自责而极感痛苦;如果当事人对离婚的既成事实持另一种信念,将婚姻失败解释为遇人不淑,把造成婚姻破裂的责任归咎于对方,她可能就不致因过度痛苦而形成抑郁症!因此,艾利斯认为,一个人之所以情绪困扰或心理异常者,主要原因不在于外在世界使然,而在于他自己应如何去面对外在世界,换言之,心理异常之形成是个人自己的责任!理情治疗的基本构想,就是要帮助案主对治疗一事自己负起责任;医者的责任,只是从旁指导与劝说,从而,纠正案主对事件本身所产生的错误信念,藉以达到心理治疗的目的,此,即图解中的D。

除采用上述几种方法之外,医者还经常采用暗示、改善环境、消除病因等方法,通过影响个体的心理活动来帮助心理的个体适欲,重建心理的平衡。


第十九章 气质
第一节 有机体的气质
人的有机体,是一个心理——物理的有机体。
在这个真实的单元里,心理部分与生理部分,是不可分离的。
因此,要完备地和准确地理解人的心理、解释人的行为,就必须结合对有机体生理过程的研究。
结合有机体的生理过程来研究人的心理过程,说明人的行为应采取生物学观点,将有机体的生理过程当作为人的心理过程的基础,强调有机体适应环境以满足自身生物学需要的本能在心理现象中的作用,并且,用机体感受环境刺激引发生命冲动、机体耐受生命冲动以及机体在生命冲动推动下与环境发生相互作用,从而,与环境达到一种中介即平衡状态来解释人的行为,反对那种把人简化为一种较大的白鼠或一种较慢的计算机,只能无一例外地对呈现于面前的刺激作出反应的狭隘的、矫揉造作的和相当贫瘠的理解。
人,并非是一个空中的“有机体”。
因而,人的行为不是也不应是那种简单的、仅做机械的生理因素的分析、仅用刺激与反应的字眼就能“客观地”加以描述的行为。
从整体性看,行为的共同要素无一例外是:刺激、机体的内部过程和反应。
人的行为决不是被外界刺激、外界环境机械决定了的。
说到底,刺激只是为了机体的内部过程而存在。
除非考虑与机体的内部过程的关系,否则,刺激便没有什么意义。
最终决定反应发生的,只能是机体的内部过程。
反应,只有跟一系列机体的内部过程联系起来,才有可能发生。
由于不同的有机体对环境刺激的感受性及对生命冲动的耐受性不同,而有机体的内部过程又总是受制于生命冲动的精神力的法则,这,就使得不同的有机体的内部过程有不同的特性——典型的、稳定的动力特性。
人们习惯上,把有机体的内部过程的典型的、稳定的动力特性,称之为气质。
因而,不同的有机体,有不同的气质类型。
例如,有的人易动感情,行动敏捷,对周围环境的适应性强,但情感体验却不够深刻,不够专一,容易出现浮躁和轻率;有的人则坚毅、稳重,情绪稳定,不易受环境因素的影响,但往往死板,惰性较大,有时显得固执;有的人对于情感的体验非常深刻,情绪发生快而强烈,但却任性、脾气暴躁,忍耐性也差;有的人则温柔,恬静,言行谨小慎微,但缺乏热情,心理承受能力太弱,常常显得孤独和怪僻;等等。
从有机体的气质差别观察个别差异,简直可谓脾气各不相同,禀性万人万样。
 
第二节 气质的基本类型
关于人类的气质,人类行为的个别差异问题,在很早之前,就被人们所关注。
在我国上古元阳真人所著奇书《黄帝内经》中,即曾把人分为“太阴之人,少阴之人,太阳之人,少阳之人,阴阳平和之人”,认为,“凡五人者,其态不同”,“太阴之人,贪而不仁,下齐湛湛,好内而恶出,心和而不发,不务于时,动而后之,此太阴之人也”,“太阴之人,多阴而无阳,其阴血浊,其卫气涩,阴阳不和”;“少阴之人,小贪而贼心,见人有亡,常若有得,好伤好害,见人有荣,乃反愠怒,心疾而无恩,此少阴之人也”,“少阴之人,多阴少阳,小胃而大肠,六腑不调”;“太阳之人,居处于于,好言大事,无能而虚说,志发于四野,举措不顾是非,为事常刚愎自用,事虽败,而常无悔,此太阳之人也”,“太阳之人,多阳而少阴”;“少阳之人,諟谛好自贵,有小小官,则高自宜,好为外交,而不内附,此少阳之人也”,“少阳之人,多阳少阴,经小而络大,血在中而气外”;“阴阳和平之人,居处安静,无为惧惧,无为欣欣,婉然从物,或与不争,与时变化,尊则谦谦,谭而不治,是谓至治”,“阴阳和平之人,其阴阳之气和,血脉调”(见《黄帝内经?灵枢?通天第七十二》)。
而我国古代春秋时期的孔子,在《论语?子路篇第十三》中,亦曾把人分成“狂”、“狷”、“中行”三类,孔子曰:“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在孔子看来,“狂者进取”,这类人对客观事物的态度是积极的、进取的,他们“志大言大”,言行比较强烈而现于外,热情,好动;“狷者有所不为”,这类人举止比较拘谨,“有所谨畏不为”;中行者则介于“狂”、“狷”之间,不偏不倚,“依中庸而行”。
二世纪后半叶,罗马医生盖伦(Claudius  Galen;129?199),继承了公元前五?公元前四世纪古希腊著名医生希波克拉蒂斯(Hippocrates;公元前460?公元前377)的体液病理论,认为人究竟属于哪一种气质,是由其体内的生于心脏的血液、生于脑的粘液和生于肝的黄胆汁以及生于胃的黑胆汁这四种体液的混合比例中谁占优势来决定的,提出了四气质论:混合比例中以血液占优势者,为多血质,血液是热与湿的配合,因此,多血质的人温和而润顺,像春天;以粘液占优势者,为粘液质,粘液是冷与湿的配合,因此,粘液质的人冷酷而寡情,像冬天;以黄胆汁占优势者,为胆汁质,黄胆汁是热与干的配合,故,胆汁质的人热情而急燥,像夏天;以黑胆汁占优势者,为抑郁质,黑胆汁是冷与干的配合,故,抑郁质的人冷漠而浮燥,像秋天。
这,就是流传很广,由于在日常生活中确实能够找到这四种气质类型的典型代表,因而,具有实践意义,时至今日仍在沿用的盖伦理论。

前苏联心理学家达维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