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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中毒的父母-第5章

小说: 中毒的父母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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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所有负责的研究和资料,包括美国民权部提供的研究和资料,都表明每10个儿童中至少有一个在18岁以前受到过一个可信赖的家庭成员的骚扰。只是到了20世纪80年代初我们才开始意识到乱伦具有多么强烈的蔓延性。在此以前多数人认为每10 000个家庭中只不过有一个家庭中存在着乱伦现象。
神话:乱伦只发生在贫穷或受教育程度低的家庭内,或是偏僻落后的社区中。
现实:无情的是,乱伦是广域的。它冲破了所有社会—经济水平的限制。在你的家庭里就像在阿巴拉契亚山的后山上一样容易出现乱伦。
神话:乱伦的犯罪者属社会或性行为偏执者。
现实:典型的乱伦犯可以是任何人。乱伦犯的公分母或通常形象是不存在的。他们常常是工作勤勉、受人尊敬、笃信宗教、看起来普普通通的男女。我见过有这种行为的警察、教师、企业主管、社团干事、建筑工人、医生、酗酒者和神职人员。他们共有的特点是心理上的,而不是社会、文化、种族或经济方面的。
神话:乱伦是对性需求被剥夺的反应。
现实:多数乱伦犯在婚姻内有活跃的性生活,并且还经常通过婚外恋获得活跃的性生活。他们转向孩子要么是为了满足支配和控制欲,要么是为了得到只有孩子才能提供的无条件而又不具有威胁性的爱。虽然这些需求和欲望已经变得性爱化了,但是性需求被剥夺却极少是此种行为的诱因。
神话:孩子—尤其是少女—是有挑逗行为的,因此至少应当为所受到的骚扰承担部分责任。现实:多数孩子是以天真的态度,试探性地同自己的亲人尝试性爱的情感和冲动的。小姑娘会同父亲调情,小男孩也会同母亲调情。但是在此种情况下,实行恰当的自我控制,不随自己的冲动行事却永远百分之百地是成年人的责任。
神话:乱伦的事多半不是真的。它们实际上是源于孩子自身性渴求的幻觉。
现实:这种神话是西格蒙德?弗洛伊德创造的,自本世纪初起即充斥于精神病学的教学和临床活动之中。在其精神分析的实践当中,弗洛伊德接触到了大量有关维也纳的大家闺秀乱伦的报告。他毫无根据地认定这不可能全是真的。为了解释此类报告的频繁性,他断言这种事情主要是病人的想像所致。弗洛伊德错误的后果是,成千上万的,也许数以百万计的乱伦受害者,即使他们有勇气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的话,也没有得到过,并且在某些情况下,今后也不会得到他们所需要的确认和支持。
神话:孩子更多地受到陌生人而不是自己熟悉的人的骚扰。
现实:大多数以儿童为对象的性罪行是家庭中可信赖的成员犯下的。
如此美满家庭
同在身体上虐待孩子的家庭一样,多数乱伦家庭在外界看来完全是正常的。这些父母甚至是社区或宗教领袖,因德行高尚而声望卓著。令人震惊的是人关起门来以后会变成什么样。
特蕾西,38岁,是一个纤细、棕色头发、棕色眼睛的女人,在洛杉矶郊区开了一家小书店。她就出身于这样一个“正常”的家庭。
我们家的人看起来同外人没什么两样。父亲是保险推销员,母亲是经理秘书。我们每个星期天都到教堂做礼拜,每年全家都一起去度假。真像罗克韦尔①画的那样。只是,我10岁的时候父亲开始将身子压在我身上。约一年以后,我偶然发现他通过自己在我卧室墙上钻的一个洞偷看我穿衣服。在我发育的过程中,他总会从后面拥住我,抓我的胸部。后来他又给我钱,让我躺在地上脱去衣服……这样他就可以端详我。我感到恶心极了。后来有一天他抓住我的手放在他的生殖器上,我吓坏了……当他开始抚摸我的阴部时,我不知所措了,只好按他的愿望去做。
在外界看来,特蕾西的父亲是典型的中产阶级中有家庭观念的人,这一形象更增加了特蕾西的困惑。多数乱伦家庭可以将这种正常的表象维持许多年,甚至永远。
利兹,一个看起来像运动员,蓝眼睛浅黄头发的录像带编辑,提供了一个关于表象和事实极具差距的戏剧性的例子:
一切都是那么不真实。我的继父是一个很出名的牧师,听他传道的人很多。星期天做礼拜的人很喜欢他。我还记得坐在教堂里听他讲下地狱的罪的情形。我只想大声喊此人是个伪君子。我想站起来当着全教堂的人说,这个笃信上帝的人在奸污妻子与前夫13岁的女儿!
像特蕾西一样,利兹也出身于一个表面上的模范家庭。她的邻居们如果发现他们的牧师的所作所为,一定会感到震惊。但是,他取得了道德方面的领导、权威和可信的地位。这并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享有威望的职业或研究生文凭并不能遏制乱伦的冲动。


第七章 终极背叛怎么会发生这种事呢?

有关家庭中应当具有什么样的气氛和家庭成员应当扮演什么样的角色这一问题,存在许多有争议的理论。但是,在我的经验里,有一点永远是站得住脚的:在开放、友善、交往良好的家庭里根本不会发生乱伦。
与之相反,乱伦发生在情感孤独、神秘、贫穷、压力和缺乏尊敬等情况比较严重的家庭里。从许多方面来说,乱伦可以被看成整个家庭破裂的部分原因。但犯下性暴行的是侵害  
者,仅仅是侵害者一个人。特蕾西这样描述她家里的情形:
我们从来不谈自己的感受。如果我有了烦恼就不去想它。我还清楚地记得小时候妈妈抚爱我的情形,但我从来没见过母亲和父亲间亲亲热热的样子。作为全家人我们一起行动,却并没有真正的亲近感。我认为这就是父亲渴求的东西。有时候他会问他能不能亲我一下,我就说自己不愿意。接着他就乞求我,说他决不伤害我,只不过想亲近我一下。
特蕾西从来没有想到,如果父亲孤独失落的话,除了骚扰女儿以外,他还有许多别的选择。像许多侵害者一样,她父亲将目光盯着家里,盯着自己的女儿,试图以此来补偿自己经历的全部缺憾。假如那成年人不能控制自己的冲动的话,以畸型的手段利用孩子满足成人的情感需求很容易演变为性行为。
强迫行为的多种面孔
在家长与孩子的关系中原本就有大量的心理强迫成分。特蕾西的父亲用不着强迫女儿与其发生性关系。
我愿做任何事情让他高兴。他同我干那种事的时候我总是十分害怕,但至少他从未对我施暴。像特蕾西这样的受害者,因为从未在身体上被强迫过,便往往低估了自己受到过的损害,他们意识不到情感上的蹂躏同身体上的蹂躏一样具有伤害性。孩子从天性上讲是善良轻信的,很容易上一个穷困潦倒、不负责任的成年人的当。孩子情感上的易受伤害性通常会成为某些乱伦者需要利用的惟一手段。
还有的乱伦者以身体伤害、公开羞辱或遗弃孩子相威胁,以加强自己心理上的优势。我的一位患者在7岁的时候父亲告诉她,如果不能满足他的性要求就将她送别人收养。对一个小姑娘来讲,威胁她将再也看不到自己的家人或朋友,足以吓得她说服自己做任何事情。
以乱伦侵害孩子的人也会使用威胁手段确保自己的受害者保持沉默。其中最为常见的威胁有:
?如果你说出去,我就杀了你。
?如果你说出去,我就揍你。
?如果你说出去,妈妈就会生病。
?如果你说出去,人们会觉得你疯了。
?如果你说出去,没人会相信你。
?如果你说出去,妈妈会朝我们俩暴跳如雷。
?如果你说出去,我会恨你一辈子。
?如果你说出去,他们会送我进监狱,就没有人来养家了。
这类威胁构成了情感上的讹诈,通过天真的受害者的恐惧和脆弱心理折磨他们。
除了心理胁迫以外,许多侵害者还使用身体上的暴力手段迫使自己的孩子向乱伦行为就范。乱伦的受害者,甚至除了性虐待以外,在其他方面也极少受到宠爱。少数人可能会得到作为强迫乱伦行为组成部分的钱、礼物或优待,但多数人都遭到情感上,也常常是身体上的虐待。利兹记得自己试图反抗当牧师的继父时发生的情形:
快初中毕业时,我胆子大了一些,告诉他我决定夜里不准他再到房间里来了。他狂怒了,用手掐我的脖子。然后又大喊上帝不让我自己做什么决定,主的旨意是由他来代我做出决定,就像上帝让他与我发生性关系或其他事情一样。他掐完后,我几乎喘不过气来。我吓坏了,当时就让他做了那事。


第七章 终极背叛为什么孩子不说

所有乱伦的受害者中有90%的人永远不会把所发生的事或自己正在经历的事情告诉任何人。他们之所以保持沉默,不仅是因为害怕自己受到伤害,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害怕让父母陷入麻烦会拆散家庭。乱伦也许是可怕的,但想到要为毁坏家庭负责则更加可怕。对家庭的忠诚是多数孩子生活中一种难以置信的力量,不管这家庭是多么污浊。
康尼—36岁,一位红发的、很有生气的大银行信贷员,就是一个典型的忠于家庭的孩  
子。她对伤及自己父亲,失去父爱的恐惧要大于为自己寻求帮助的愿望。
回首过去,我意识到他对我为所欲为。他对我说,如果我把我们做的事情告诉任何人,家就完了;母亲会把他赶走,我就不会再有爸爸了;他们会把我送到收容院去;家里每个人都会恨我。
那些乱伦的家庭常常会遭到解体的命运。无论因为离婚,还是其他司法程序,或是把孩子从家里送走,以及丢人现眼的巨大压力,许多家庭在乱伦曝光后都不能存在下去。即使家庭的解体符合孩子的最大利益,孩子也总会觉得要为这种解体承担责任。这又大大增加了他或她原本已经极其沉重的情感负担。
信用差距
受到性虐待的孩子很早就认识到,他们的信用同自己的侵害者相比简直不足挂齿。父母是酒鬼、长期的无业游民,或有暴力倾向,这都没有关系,在我们的社会里大人几乎总是比小孩儿可信。如果父母在生活中已经有了一定的成就,那么这种信用差距就会扩展为鸿沟。
丹,45岁,一位航天工程师,从5岁起直到离家上大学时为止,一直遭到父亲的性虐待。
甚至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就知道根本不能把父亲对我干的事告诉任何人。母亲完全为他所支配,我知道过100万年她也不会信我的话。他是做大买卖的人,结交一切值得结交的人。你能设想我能让人相信,这位大老板几乎每天晚上在浴室里都让他6岁的儿子为他干那种肮脏的事吗?谁会相信我呢?他们都会觉得我在陷害父亲。我根本不可能赢。
丹陷在可怕的陷阱中了。他不仅受到性骚扰,而且受到的是同性别家长的性骚扰。这使他备受羞辱,也更加确信没人会听信自己的话。
父与子之间的乱伦远比多数人所意识到的要普遍得多。这类父亲表面看来是异性恋者,但很可能为同性恋的冲动所驱使。他们非但不承认自己的真实情感,反而以结婚做父亲的方式压抑自己的同性恋癖。因为他们真正的性嗜好没有发泄的渠道,于是那压抑的冲动不断滋长,直至最后冲垮了自己的防线。
丹的父亲对他的性攻击发生在40年前,当时乱伦(以及同性恋)笼罩在误解与神秘的面纱之中。丹像多数乱伦的受害者一样,觉察到寻求帮助是无望的,因为像他父亲那样拥有社会地位的人犯这种罪在人们看来是天方夜谭。父母,不管多么中毒,总是垄断着权力和信用。
“我觉得恶心”
乱伦的受害者所蒙受的耻辱是独特的,甚至很小的受害者也知道乱伦的事情应当保密。不管是否被嘱咐过要保持沉默,他们都能够感觉到侵害者的行为是见不得人的、可耻的。他们即使年龄太小不懂得性方面的事情,也明白自己是在受侵害。他们对此感到恶心。
正像受到过言辞和身体虐待的孩子会产生自责一样,乱伦的受害者也会自责。但是,在乱伦的情况下,自责是同羞耻感交织在一起的。“全是我的错”这种信念在乱伦的受害者身上比在任何人身上都强烈。这种信念培植了强烈的自我嫌恶感和羞耻感。除了不得不设法应付现实的乱伦以外,受害者还要时刻提防不要被当做“下流、讨厌”的人捉住曝光。
利兹十分害怕会被人发现。
我当时只有10岁,但却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坏的荡妇。我真想把继父的事张扬出去,但又怕家里所有的人,连同妈妈在内,会因此而恨我。我知道每个人都会觉得我很坏。尽管我也觉得自己很坏,但对于在大庭广众面前成为坏人,却连想都不敢想,所以只能把此事深埋在心里。
外人很难理解,一个为继父所逼与其发生性关系的10岁女孩为什么会有负罪感。自然,答案就在于孩子不愿看到自己信赖的人竟是坏人。总得有人为这些可耻的、屈辱的、可怕的行为负责,既然该负责的不可能是父母,那就一定是孩子了。
卑鄙、邪恶、罪责难逃的感觉在乱伦的受害者身上造成了巨大的心理上的孤独感。无论在家庭内,还是在外界,他们都觉得自己是彻头彻尾的孤家寡人。他们认为没人会相信自己可怕的秘密,而且这一秘密在他们的生活中投下了巨大的阴影,常常妨碍他们交朋友。这种孤独感反过来又把他们推向侵害者的怀抱,因为这是他们能得到关注的惟一来源,不管这种关注是多么邪恶。
假如受害者从乱伦中还体验到某种乐趣的话,他或她的羞耻感便更重了。少数受害者成年后还能回忆起此种经历所带来的性快感,尽管他们曾为此感到困惑或尴尬。对这些受害者来说,此后要消除负罪感甚至更加困难。特蕾西实际上也经历过性高潮。她解释道:
我知道这样不好,但我觉得快乐。这家伙对我干这种事真是该死,但我和他同样有罪,因为我喜欢这样。
在此以前我就听过这种话,但此次听了仍然感到心痛。我把在她以前对别人说过的话又说给她听:
喜欢这种刺激并没有错。你的身体按照生物学的程序设计,就是喜欢这种感觉的。但是对这种事有快感这一事实并不等于说他做对了,你做错了。你仍然是受害者。不管你的感觉如何,作为一个成年人,控制自己是他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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