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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左手的掌纹-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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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来的书限期到了,要在雪地里长途跋涉去还给原主。在书荒的抗战时代,我也曾为了喜欢一本借来的天文学入门,在摇曳如梦的桐油灯下逐夜抄录。就在那时,陆蠡为了追讨日本兵没收去的书籍,而受刑致死。在书劫的“文革”时期,除了那本小红书随风飞扬如枫林之外,一切封资修的毒草害书,不是抄走,便是锁起,或者被焚于比秦火更烈的火里。无数的读书人都诀别了心爱的藏书,可惊的是,连帝俄的作家都难逃大劫。请看四川诗人流沙河的《焚书》吧:留你留不得,藏你藏不住。今宵送你进火炉,永别了,契诃夫!夹鼻眼镜山羊胡,你在笑,我在哭。灰飞烟灭光明尽,永别了,契诃夫!1983年6月于厦门街  '返回目录'  

第二辑 开卷如开芝麻门 美文与杂文

台湾的散文不但名家辈出,一般的水准也不算低,可是某些习见的散文选集,尤其是近来的年度散文选,并不能充分表现这种文体的多元生命。习见的散文选集所收的,几乎尽是抒情写景之类的美文小品,一来读者众多,可保销路;二来体例单纯,便于编辑。其中当然也有不少足以传世的佳作,可是搜罗的范围既限于“纯散文”,就不免错过了广义散文的隽品。长此以往,只怕我们的散文会走上美文的窄路,而一般读者对散文的看法也有失通达。所谓美文(belleslettres),是指不带实用目的专供直觉观赏的作品。反之,带有实用目的之写作,例如新闻、公文、论述之类,或可笼统称为杂文。美文重感性,长于抒情,由作家来写。杂文重知性,长于达意,凡知识分子都可以执笔。不过两者并非截然可分,因为杂文写好了,可以当美文来欣赏,而美文也往往为实用目的而作。且以《古文观止》为例。全书十二卷,前五卷几乎清一色是历史著作,选自《左传》、《战国策》、《史记》等书。第六卷的汉文性质颇杂,多为诏策章表之类的应用文字。从第七卷起才有类似今日所谓散文小品的美文,如《归去来辞》与《北山移文》,但是仍有《谏太宗十思疏》与《为徐敬业讨武檄》一类的公文。后面的五卷,从唐文到明文,也都是美文和杂文并列。再以《昭明文选》为例。这部更古老的文学选集,前半部是诗赋,可谓美文,后半部却是公文、书信、论述、碑诔之类,全属杂文。由此可见我国的散文传统非但不排斥杂文,还颇表重视。杂文是为解决问题,沟通社会而产生的作品,只要作者有真挚的感情、深刻的思想,而又善以文字来表达,往往也能写出动人的美文。诸葛亮写《出师表》,原本无意于抒情或唯美,却因为情真意切,竟把奏议的公文写成了千古的至文。单从《古文观止》所选作品来看,也见得出唐宋散文的八位大师都兼擅杂文,所以也才言之有物。杜牧虽以《阿房宫赋》闻名,其实他的《樊川文集》里,最多的还是论政论兵之文和铭序书表之作。而《阿房宫赋》虽然声调悦耳,形象醒目,不折不扣是一篇抒情的美文,其末段从“灭六国者”起,却由感性转入知性,逻辑的气势利如破竹,竟有论史论政之概。条理分明、文字整洁、声调铿锵、形象生动,一篇杂文如果做到了这四点,尽管通篇不涉柔情美景,仍可当作美文来击节叹赏。逻辑的饱满张力,只要加上一点感情和想像,同样能满足我们的美感。《过秦论》给我的兴奋,远非二三流的美文所及。《读孟尝君传》寥寥九十个字,比香港报纸上最短的专栏杂文还要短,但是文气流转,逻辑圆满,用五个“土”和三个“鸡鸣狗盗”造成对比的张力:这种知性之美,绝不比感性之美逊色。庄子和孟子无意做散文家,在散文史上却举足轻重。散文的佳作不限于美文,不妨也向哲学、史学甚至科学著作里去探寻。例如布朗所编的《现代散文选》(Douglas Brown:A Book of Modern Prose)里,便有《眼球的奇观》这样的科学妙品。把散文限制在美文里,是散文的窄化而非纯化。散文的读者、作者、编者,不妨看开些。1985年2月17日  '返回目录'  

第二辑 开卷如开芝麻门 夜读叔本华

体系博大、思虑精纯的哲学名家不少,但是文笔清畅、引人入胜的却不多见。对于一般读者,康德这样的哲学大师永远像一座墙峭堑深的名城,望之十分壮观,可惜警卫严密,不得其门而入。这样的大师,也许体系太大,也许思路太玄,也许只顾言之有物,不暇言之动听,总之好处难以句摘。所以翻开任何谚语名言的词典,康德被人引述的次数远比培根、尼采、罗素、桑塔耶纳一类哲人为少。叔本华正属于这澄明透彻易于句摘的一类。他虽然不以文采斐然取胜,但是他的思路清晰,文字干净,语气坚定,读来令人眼明气畅,对哲人寂寞而孤高的情操无限神往。夜读叔本华,一杯苦茶,独斟千古,忍不住要转译几段出来,和读者共赏。我用的是企鹅版英译的《叔本华小品警语录》(Arthur Schopenhauer:Essays and Aphorisms):“作家可以分为流星、行星、恒星三类。第一类的时效只在转瞬之间,你仰视而惊呼:‘看哪!’——他们却一闪而逝。第二类是行星,耐久得多。他们离我们较近,所以亮度往往胜过恒星,无知的人以为那就是恒星了。但是他们不久也必然消逝,何况他们的光辉不过借自他人,而所生的影响只及于同路的行人(也就是同辈)。只有第三类不变,他们坚守着太空,闪着自己的光芒,对所有的时代保持相同的影响,因为他们没有视差,不随我们观点的改变而变形。他们属于全宇宙,不像别人那样只属于一个系统(也就是国家)。正因为恒星太高了,所以他们的光辉要好多年后才照到世人的眼里。”叔本华用天文来喻人文,生动而有趣。除了说恒星没有视差之外,他的天文大致不错。叔本华的天文倒令我联想到徐霞客的地理,徐霞客在游太华山日记里写道:“未入关,百里外即见太华兀出云表;及入关,反为冈陇所蔽。”太华山就像一个伟人,要在够远的地方才见其巨大。世人习于贵古贱今,总觉得自己的时代没有伟人。凡高离我们够远,我们才把他看清,可是当日阿罗的市民只看见一个疯子。“风格正如心灵的面貌,比肉体的面貌更难作假。模仿他人的风格,等于戴上一副假面具;不管那面具有多美,它那死气沉沉的样子很快就会显得索然无味,使人受不了,反而欢迎其丑无比的真人面貌。学他人的风格,就像是在扮鬼脸。”作家的风格各如其面,宁真而丑,毋假而妍。这比喻也很传神,可是也会被平庸或懒惰的作家用来解嘲。这类作家无力建立或改变自己的风格,只好绷着一张没有表情或者表情不变的面孔,看到别的作家表情生动而多变,反而说那是在扮鬼脸。颇有一些作家喜欢标榜“朴素”。其实朴素应该是“藏巧”,不是“藏拙”,应该是“藏富”,不是“炫穷”。拼命说自己朴素的人,其实是在炫耀美德,已经不太朴素了。“‘不读’之道才真是大道。其道在于全然漠视当前人人都热中的一切题目。不论引起轰动的是政府或宗教的小册子,是小说或者是诗,切勿忘记,凡是写给笨蛋看的东西,总会吸引广大读者。读好书的先决条件,就是不读坏书:因为人寿有限。”这一番话说得斩钉截铁,痛快极了。不过,话要说得痛快淋漓,总不免带点武断,把真理的一笔账,四舍五入,作断然的处理。叔本华漫长的一生,在学界和文坛都不得意。他的传世杰作《意志与观念的世界》在他三十一岁那年出版,其后反应一直冷淡,十六年后,他才知道自己的滞销书大半是当作废纸卖掉了的。叔本华要等待很多很多年,才等到像瓦格纳、尼采这样的知音。他的这番话为自己解嘲,痛快的背后难免带点酸意。其实曲高不一定和寡,也不一定要久等知音,披头的歌曲可以印证。不过这只是次文化的现象,至于高文化,最多只能“小众化”而已。轰动一时的作品,虽经报刊鼓吹,市场畅售,也可能只是一个假象,“传后率”不高。判别高下,应该是批评家的事,不应任其商业化,取决于什么排行榜。这其间如果还有几位文教记者来推波助澜,更据以教训滞销的作家要反省自己孤芳的风格,那就是僭越过甚,误会采访就是文学批评了。1985年6月2日  '返回目录'  

第二辑 开卷如开芝麻门 凡高的向日葵(1)

凡高一生油画的产量在八百幅以上,但是其中雷同的画题不少,每令初看的观众感到困惑。例如他的自画像,就多达四十多幅。阿罗时期的《吊桥》,至少画了四幅,不但色调互异,角度不同,甚至有一幅还是水彩。《邮差鲁兰》和《嘉舍大夫》也都各画了两张。至于早期的代表作《食薯者》,从个别人物的头像素描到正式油画的定稿,反反复复,更画了许多张。凡高是一位求变、求全的画家,面对一个题材,总要再三检讨,务必面面俱到,充分利用为止。他的杰作《向日葵》也不例外。早在巴黎时期,凡高就爱上了向日葵,并且画过单枝独朵,鲜黄衬以亮蓝,非常艳丽。一八八八年初,他南下阿罗,定居不久,便邀高更从西北部的布列塔尼去阿罗同住。这正是凡高的黄色时期,更为了欢迎好用鲜黄的高更去“黄屋”同住,他有意在十二块画板上画下亮黄的向日葵,作为室内的装饰。凡高在巴黎的两年,跟法国的少壮画家一样,深受日本版画的影响。从巴黎去阿罗不过七百公里,他竟把风光明媚的普罗旺斯幻想成日本。阿罗是古罗马的属地,古迹很多,居民兼有希腊、罗马、阿拉伯的血统,原是令人悠然怀古的名胜。凡高却志不在此,一心一意只想追求艺术的新天地。到阿罗后不久,他就在信上告诉弟弟:“此地有一座柱廊,叫做圣多分门廊,我已经有点欣赏了。可是这地方太无情,太怪异,像一场中国式的噩梦,所以在我看来,就连这么宏伟风格的优美典范,也只属于另一世界:我真庆幸,我跟它毫不相干,正如跟罗马皇帝尼禄的另一世界没有关系一样,不管那世界有多壮丽。”凡高在信中不断提起日本,简直把日本当成亮丽色彩的代名词了。他对弟弟说:“小镇四周的田野盖满了黄花与紫花,就像是——你能够体会吗?——一个日本美梦。”由于接触有限,凡高对中国的印象不正确,而对日本却一见倾心,诚然不幸。他对日本画的欣赏,也颇受高更的示范引导;去了阿罗之后,更进一步,用主观而武断的手法来处理色彩。向日葵,正是他对“黄色交响”的发挥,间接上,也是对阳光“黄色高调”的追求。一八八八年八月底,凡高去阿罗半年之后,写信给弟弟说:“我正在努力作画,起劲得像马赛人吃鱼羹一样;要是你知道我是在画几幅大向日葵,就不会奇怪了。我手头正画着三幅油画……第三幅是画十二朵花与蕾插在一只黄瓶里(三十号大小)。所以这一幅是浅色衬着浅色,希望是最好的一幅。也许我不止画这么一幅。既然我盼望高更同住在自己的画室里,我就要把画室装潢起来。除了大向日葵,什么也不要……这计划要是能实现,就会有十二幅木版画。整组画将是蓝色和黄色的交响曲。每天早晨我都乘日出就动笔,因为向日葵谢得很快,所以要做到一气呵成。”过了两个月,高更就去阿罗和凡高同住了。不久两位画家因为艺术观点相异,屡起争执。凡高本就生活失常,情绪紧张,加以一年积压了多少挫折,每天更冒着烈日劲风出门去赶画,甚至晚上还要在户外借着烛光捕捉夜景,疲惫之余,怎么还禁得起额外的刺激?圣诞前两天,他的狂疾初发。圣诞后两天,高更匆匆回去了巴黎。凡高住院两周,又恢复作画,直到一八八九年二月四日,才再度发作,又卧病两周。一月二十三日,在两次发作之间,他写给弟弟的一封长信,显示他对自己的这些向日葵颇为看重,而对高更的友情和见解仍然珍视。他说:如果你高兴,你可以展出这两幅向日葵。高更会乐于要一幅的,我也很愿意让高更大乐一下。所以这两幅里他要哪一幅都行,无论是哪一幅,我都可以再画一张。你看得出来,这些画该都抢眼。我倒要劝你自己收藏起来,只跟弟媳妇私下赏玩。这种画的格调会变的,你看得愈久,它就愈显得丰富。何况,你也知道,这些画高更非常喜欢。他对我说来说去,有一句是:“那……正是……这种花。”你知道,芍药属于简宁(Jeannin)。蜀葵归于郭司特(Quost),可是向日葵多少该归我。足见凡高对自己的向日葵信心颇坚,简直是当仁不让,非他莫属。这些光华照人的向日葵,后世知音之多,可证凡高的预言不谬。在同一封信里,他甚至这么说:“如果我们所藏的蒙提且利那丛花值得收藏家出五百法郎,说真的也真值,则我敢对你发誓,我画的向日葵也值得那些苏格兰人或美国人出五百法郎。”凡高真是太谦虚了。五百法郎当时只值一百美金,他说这话,是在一八八八年。几乎整整一百年后,在一九八七年的三月,其中的一幅向日葵在伦敦拍卖所得,竟是画家当年自估的三十九万八千五百倍。要是凡高知道了,会有什么感想呢?要是他知道,那幅《鸢尾花圃》售价竟高过《向日葵》,又会怎么说呢?一八九〇年二月,布鲁塞尔举办了一个“二十人展”(Les Vingt)。主办人透过西奥,邀请凡高参展。凡高寄了六张画去,《向日葵》也在其中,足见他对此画的自信。结果卖掉的一张不是《向日葵》,而是《红葡萄园》。非但如此,《向日葵》在那场画展中还受到屈辱。参展的画家里有一位专画宗教题材的,叫做德格鲁士(Henry de Groux),坚决不肯把自己的画和“那盆不堪的向日葵”一同展出。在庆祝画展开幕的酒会上,德格鲁士又骂不在场的凡高,把他说成“笨瓜兼骗子”。罗特列克在场,气得要跟德格鲁士决斗。众画家好不容易把他们劝开。第二天,德格鲁士就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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