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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且听风吟-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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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上次我说过:你分文不值!”言毕,她撅起嘴唇,用4支手指啪啦啪啦翻动单据。 
16 

我走进爵士酒吧时,鼠正臂肘支在桌面,苦着脸看亨利。 
詹姆斯那本如电话簿一般厚的长篇小说。 
“有趣?” 
鼠从书上抬起脸,摇了摇头。 
“不过,我还真看了不少书哩,自从上次跟你聊过以后。你可知道《较之贫瘠的真实我更爱华丽的虚伪》?” 
“不知道。” 
“罗杰.贝迪姆,法国的电影导演:还有这样一句话:‘我可以同时拥有与聪明才智相对立的两个概念并充分发挥其作用。’”“谁说的,这是?” 
“忘了。你以为这真能做到?” 
“骗人。” 
“为什么?” 
“半夜3点跑来,肚子里饥肠辘辘。打开电冰箱却什么也没有。你说如何是好?” 
鼠略一沉吟,继而放声大笑。我喊来杰,要了啤酒和炸马铃薯片,然后取出唱片递给鼠。 
“什么哟,这是?” 
“生日礼物。” 
“下个月呀!” 
“下月我已不在了。” 
鼠把唱片拿在手上,沉思起来。 
“是吗!寂寞啊,你不在的话,”说着,鼠打开包装,取出唱片,注视良久。“贝多芬,钢琴协奏曲,格伦.古尔德,波斯顿。哦……都没听过。你呢?” 
“没有。” 
“总之谢谢了。说白啦,十分高兴。”
17 

我一连花三天时间查她的电话号码——那个借给我比齐.鲍易兹唱片的女孩。 
我到高中办公室查阅毕业生名册,结果找到了。但当我按那个号码打电话时,磁带上的声音说此号码现已不再使用。我打到查号台,告以她的姓名。话务员查找了5分钟,最后说电话簿上没收这个姓名——就差没说怎么会收那个姓名。我道过谢放下听筒。 
第二天,我给几个高中同学打电话,询问知不知道她的情况。但全都一无所知,甚至大部分人连她曾经存在过都不记得。最后一人也不知为什么,居然说“不想和你这家伙说话”,旋即挂断了事。 
第三天,我再次跑去母校,在办公室打听了她所上大学的名称。那是一间位于山脚附近的二流女子大学,她读的是英文专业。我给大学办公室打电话,说自己是马科米克色拉调味汁评论员,想就征求意见事同她取得联系,希望得知其准确的住址和电话号码,并客气地说事关重大,请多关照。事务员说即刻查找,让我过15分钟再打电话。我便喝了一瓶啤酒后又打过去。这回对方告诉说,她今年3月便申请退学了,理由是养病。 
至于什么病,现在是否恢复到已能进食色拉的地步,以及为何不申请休学而要退学等等,对方则不得而知。 
我问她知不知道旧地址——旧地址也可以的,她查完回答说是在学校附近寄宿。于是我又往那里打电话,一个大概是女主人的人接起,说她春天就退了房间,去哪里不晓得,便一下子挂断了电话,仿佛在说也不想晓得。 
这便是连接我和她的最后线头。 
我回到家,一边喝啤酒,一边一个人听《加利福尼亚少女》。 
18 

电话铃响了。 
我正歪在藤椅上半醒半睡地怔怔注视早已打开的书本。 
傍晚袭来一阵大粒急雨,打湿院子里树木的叶片,又倏然离去。雨过之后,带有海潮味儿的湿润的南风开始吹来,轻轻摇晃着阳台上排列的盆栽观叶植物,摇晃着窗帘。 
“喂喂,”女子开口道,那语气仿佛在四脚不稳的桌子上小心翼翼地放一只薄薄的玻璃杯。“还记得我?” 
我装出想一会儿的样子,说: 
“唱片卖得如何?” 
“不大好。……不景气啊,肯定。有谁肯听什么唱片呢!” 
“呃。” 
她用指甲轻轻叩击听筒的一侧。 
“你的电话号码找得我好苦啊!” 
“是吗?” 
“在爵士酒吧打听到的。店里的人问你的朋友,就是那个有点古怪的大个子,读莫里哀来着。” 
“怪不得。” 
缄默。 
“大家都挺寂寞的,说你一个星期都没来,是不是身体不舒服。” 
“还真不知道我会那么有人缘。” 
“……在生我的气?” 
“何以见得?” 
“我说话太过分了么,想向你道歉。” 
“啊,这方面你不必介意。要是你还是放心不下,就到公园撒豆喂鸽子去好了!” 
听筒那边传来她的叹气声和点香烟的声音。身后传来勃布.迪兰的《纳什维尔地平线》。大概打的是店里的电话。 
“问题不是你怎么感觉的,起码我不应该那样讲话,我想。”她一连声他说道。 
“挺严于律己的嘛!” 
“啊,我倒常想那样做的。”她沉默了一会儿,“今晚可以见面?” 
“没问题。” 
“8点在爵士酒吧,好么?” 
“遵命”“……哎,我碰到好多倒霉事。” 
“明白。” 
“谢谢。” 
她放下电话。 
19 

说起来话长,我现已21岁。 
年轻固然十分年轻,但毕竟今非昔比。倘若对此不满,势必只能在星期日早晨从纽约摩天大楼的天台上跳将下去。 
以前从一部惊险题材的电影里听到这样一句笑话: 
“喂,我从纽约摩天大楼下面路过时经常撑一把伞,因为上面总是噼里啪啦地往下掉人。” 
我21,至少眼下还没有寻死的念头。在此之前我同三个女孩困过觉。 
第一个女孩是高中同学。我们都17岁,都深信相互爱着对方。在暮色苍茫的草丛中,她脱下无带鞋,脱下白色棉织袜,脱下浅绿色泡泡纱连衣裙,脱下显然尺寸不合适的式样奇特的三角裤,略一迟疑后把手表也摘了。随即我们在《朝日新闻》的日报版上面抱在一起。 
高中毕业没过几个月我们便一下子分道扬镳了。缘由已经忘了——忘了也不以为然的缘由。那以后一次也没见过。睡不着觉的夜晚倒时而想起她,仅此而已。 
第二个是在地铁车站里碰见的婚皮士女孩。年方16,身无分文,连个栖身之处也没有,而且几乎没有乳房可言,但一对眼睛满漂亮,头脑也似乎很聪明。那是新宿发生最为声势浩大的示威游行的夜晚,无论电车还是汽车,一律彻底瘫痪。 
“在这种地方游来逛去,小心给人拉走哟!”我对她说。她蹲在已经关门的验票口里,翻看从垃圾箱拾来的报纸。 
“可警察会给我饭吃。” 
“要挨收拾的!” 
“习惯了。” 
我点燃香烟,也给她一支。由于催泪弹的关系。眼睛一跳一跳地作痛。 
“没吃吧?” 
“从早上。” 
喂,给你吃点东西。反正出去吧!” 
“为什么给我东西吃?” 
“这——”我也不知为什么,但还是把她拖出验票口,沿着已无人影的街道走到目白。 
这个绝对寡言少语的少女在我的宿舍住了大约一个星期。她每天睡过中午才醒,吃完饭便吸烟,呆呆地看书,看电视,时而同我进行索然无味的性交。她唯一的持有物是那个白帆布包,里边装有质地厚些的风衣、两件T恤、一条牛仔裤、三条脏乎乎的内裤和一包卫生带。 
“从哪儿来的?”有一次我问她。 
“你不知道的地方。”如此言毕,便再不肯开口。 
一天我从自选商场抱着食品袋回来时,她已不见了,那个白帆布包也没有了。此外还少了几样东西:桌上扔着的一点零钞、一条香烟、以及我的刚刚洗过的T恤。桌上放着一张留言条样的从笔记本撕下的纸条,上面只写着一句话:“讨厌的家伙”。想必指我。 
第三个是在大学图书馆认识的法文专业女生。转年春天她在网球场旁边一处好不凄凉的杂木林里上吊死了。尸体直到开学才被发现,整整在风中摇摆了两个星期。如今一到黄昏,再没有人走近那座树林。 
20 

她似乎不大舒适地坐在爵士酒吧的桌旁,用吸管在冰块溶化殆尽的姜汁汽水里来回搅拌。 
“以为你不来了。”我坐到她身旁时,她不无释然地说。 
“绝不至于说了不算。有事晚了点儿。” 
“什么事?” 
“鞋,擦皮鞋来着。” 
“这双篮球鞋?”她指着我的运动鞋,大为疑惑地问。 
“哪里。父亲的鞋。家训:孩子必须擦父亲的皮鞋。” 
“为什么?” 
“说不清。我想那鞋肯定是一种什么象征。总之父亲每晚分秒不差地八点钟回来,我来擦鞋,然后跑出去喝啤酒,天天如此。” 
“良好习惯。” 
“是这么认为?” 
“嗯。应该感谢你父亲。” 
“我是经常感谢,感谢他仅有两只脚。” 
她嗤嗤地笑。 
“你家一定很气派吧?” 
“啊,要是气派加没钱,怕是会高兴得掉出泪来。” 
她继续用吸管头搅拌姜汁汽水。 
“可我家穷酸得多。” 
“怎么知道?” 
“闻味啊!就像阔佬能闻出阔佬的味道,穷人也能闻出穷人的味道。” 
我把杰拿来的啤酒倒进杯子。 
“父母在哪儿?” 
“不想说。” 
“为什么?” 
“正经人决不至于向别人没完没了他讲自己的家,对吧?” 
“你是正经人?” 
她想了15秒。 
“想是,而且相当认真。谁都如此吧?” 
对此我决定不予回答。 
“不过还是说出为好。”我说。 
“为什么?” 
“首先,早晚总得向人讲起;其次,我不会再讲给任何人。” 
她笑着点燃香烟。吐3口烟的时间里,她只是默然注视着拼接桌面的板缝。 
“父亲5年前死于脑肿,很惨,整整折腾了两年。我们因此把钱花个精光,分文不剩。而且整个家也来个空中开花,七零八落。常有的事,是不?” 
我点点头。“母亲呢?” 
“在某处活着。有贺年卡来。” 
“像是不大喜欢?” 
“算是吧。” 
“兄弟姐妹?” 
“有个双胞胎妹妹,别的没有。” 
“住哪儿”“3万光年之遥。”说罢,她神经质似地笑笑,把汽水杯换在肋侧。“说家里人坏话,的确不大地道,心里不是滋味啊。” 
“不必在意。任何人都肯定有他的心事。” 
“你也?” 
“嗯。时常狠狠捏住刮脸膏空盒落泪。” 
她笑得似很开心——一种多年久违了的笑。 
“喂,你干嘛喝什么姜汁汽水?”我问,“总不至于戒酒吧?” 
“呃……倒有这个打算,算了。” 
“喝什么?” 
“彻底冰镇的白葡萄酒。” 
我叫来杰,点了新啤酒和白葡萄酒。 
“我问你,有个双胞胎妹妹,你是怎样感觉的?” 
“噢,像有点不可思议。同样的脸,同样的智商,带同样规格的乳罩……想起来就心烦。” 
“常被认错?” 
“嗯,8岁以前。8岁那年我只剩下了9根手指,就再也没人弄错了。” 
说着,她像音乐会上的钢琴家全神贯注时一样,将双手整齐地在桌面上并拢,在低垂的灯光下聚精全神地看着。那像鸡尾酒杯般凉冰冰的小手;俨然与生俱来那样极为自然地将4根手指令人愉快地并为一排。其自然程度近乎奇迹,至少比六根手指的排列要远为得体。 
“8岁时小拇指挟进电动清扫机的马达,一下子飞掉了。” 
“如今在哪?” 
“什么?” 
“小拇指呀!” 
“忘了。”她笑道,“问这种话的,你是头一个。” 
“会意识到没有小拇指?” 
“会的,戴手套的时候。” 
“此外?” 
她摇摇头。“说完全不会是撒谎。不过,也就是别的女孩意识到自己脖子粗些或小腿汗毛黑些那种程度。” 
我点下头。 
“你干什么?” 
“上大学,东京的。” 
“眼下回来探家?” 
“是的。” 
“学什么?” 
“生物学。喜欢动物。” 
“我也喜欢。” 
我一口喝干杯里的啤酒,抓了几枚炸马铃薯片。 
“跟你说……,印度帕戈尔布尔有名的豹子3年吃了350个印度人。” 
“真的?” 
“人称打豹手的英国人基姆.科尔贝特大校8年时间里杀死了包括豹子在内的125只老虎和豹子。还喜欢动物?” 
她熄掉烟,喝了口葡萄酒,心悦诚服似地望着我的脸: 
“你这人真有点与众不同哩!” 
21 

第三个女朋友死后半个月,我读了米什莱的《魔女》。书写得不错,其中有这样一节: 
“洛林地方法院的优秀法官莱米烧死了八百个魔女。而他对这种‘恐怖政治,仍引以为自豪。他说:‘由于我遍施正义,以致日前被捕的十人不待别人下手,便主动自缢身亡。’(筷田浩一郎译)”“由于我遍施正义”,这句话委实妙不可言。 
22 

电话铃响了。 
我正用深红色化妆水敷脸——脸由于整天去游泳池晒得通红。铃声响过几遍,我只好作罢,将脸上整齐拼成方格图案的块块绵纱拨掉,从沙发上起身拿过听筒。 
“你好,是我。” 
“噢,”我说。 
“做什么呢?” 
“没做什么。” 
我用脖子上缠的毛巾擦了把隐隐作痛的脸。 
“昨天真够开心的,好久没这么开心过了。” 
“那就好。” 
“唔……可喜欢炖牛排?” 
“啊。” 
“做好了。我一个人要吃一个星期,不来?” 
“不赖啊。” 
“OK,一小时后来!要是晚了,我可就一古脑儿倒进垃圾箱。明白?” 
“我说……” 
“我不乐意等人,完了。”说到这里,没等我开口便挂断了电话。 
我重新在沙发上歪倒,一边听收音机里的第一个40分钟节目,一边出神地望着天花板。10分钟后,我冲了热水淋浴,用心刮过胡子,穿上刚从洗衣店取回的衬衫和短裤。一个心旷神怡的傍晚。我沿着海滨大道,眼望夕阳驱车赶路。进入国道前,我买了两瓶葡萄酒和一条烟。 
她收拾好餐桌,摆上雪白的碟碗,我用水果刀启开葡萄酒的软木塞,放在中间。炖牛排的腾腾热气使得房间异常闷热。 
“没想到这么热,地狱一样。” 
“地狱更热。” 
“像你见过似的。” 
“听人说的。由于太热了,等热得快要发狂时,便被送到稍微凉快点的地方,过一会儿又返回原处。” 
“简直是桑拿浴。” 
“差不多。里边也有的家伙发狂后再也回不到原来的地方。” 
“那怎么办?” 
“被带到天国去,在那里往墙上刷漆。就是说,天国的墙壁必须时刻保持一色洁白,有一点点污痕都不行,因为影响外观。这样一来,那些从早到晚刷墙不止的家伙,几乎全都得气管炎。” 
她再没询问什么。我把掉在瓶内的软木屑小心翼翼地取出,斟满两只杯子。 
“冰凉的葡萄酒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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