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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阴阳雇佣兵-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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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瞧郎君没注视怪蜀黍,实际上他后脑勺都长眼睛,此下发现怪蜀黍像是看白痴一样的盯着自己死死不放,哪里不明白这货是鄙视自己的眼光?而说实话,刚才在楼下与那个小丫头只是惊鸿一瞥,还真别说,那小丫头柔柔怯怯的小模样还真是娇俏,与红楼梦中所描述的林黛玉真就像了个八成,再就是男人都有英雄主义的情绪,这和平年代呢?没几个白痴会想着去战场赢得群众们的崇拜,却大多表现在呵护女孩这上面,唔,这么一想,他自己先懵了,难道自己真的变得冷血无情了?或是,对女人没‘性’趣了?
“不,这不够!”怪蜀黍摆了摆手,严肃的说道:“这样并不能让我放心,要知道,她还只是一个小女孩,而当下的时代,一个毫无依靠的弱女子生活在都市,无异于养入狼群!”
“无依无靠?”郎君撇了撇嘴,明显不屑到了极点,他鄙夷的说道:“大叔,你没有搞错吧?知道我方才在楼下听到了什么吗?”接着,他微妙魏桥的学着那个女孩的语气说道:“只要您救了我父亲,我父亲会给您很多钱的,要多少都行……”
“呃?”怪蜀黍有点傻眼,刚张开嘴想说点什么,却被郎君打断。
“瞧瞧,要多少钱都行!这话谁敢乱说?并且还是与人民公仆说!”郎君的语气里充满了讽刺,怪声怪气的说道:“这说明了什么?这只能说明这样的事情并不是第一次发生,您的女儿有着相当娴熟的应对办法,而最重要的是,你一定很有钱,你的宝贝女儿,一定是一位千金大小姐,她?嘿,一定娇生惯养……”
一连着几个‘一定’着实让怪蜀黍哑口无言,是了,他不得不承认郎君说的就是事实,怎么说呢?带着前生的记忆来到了今世,勉强的与一个女人结合成了伴侣,在无感情的十多年婚姻中单单有这么一个女儿,而自己前世今生皆不是普通身份,那么,为什么不把所有的爱都给予宝贝女儿呢?于是乎,过份的爱,就成了溺爱!而溺爱的产物,就是骄横、野蛮、不讲理,总之,千金小姐大笨蛋就是最后的总结词,然后?然后再想起郎君那桀骜不驯的性情,让他照顾这样的一个女孩,他能乐意?
怪蜀黍是越寻思越头疼,很无奈的瞧了郎君一样,一咬牙,昧着良心说道:“不行,你不许胡搅蛮缠乱找借口,冉冉并不是你想的那样,她刚才不是哭了么?哭的那么可怜,那么的柔弱,这足以证明她是心地善良的,你所猜忌的不切实际东西都属于无的放矢,所以……”
“你可拉倒吧!”郎君哼了一声,继续无礼打断,管他呢?礼貌这东西又不能当饭吃!他继续说道:“你看我像是白痴么?你以为一个人不经意的一个表现就能为她的性格所买单?是个定论了就?谢谢,虽然这个世界上有眼无珠的睁眼瞎委实多如牛毛,可遗憾的是我不得不告诉你,我?看的第一本书就是心理学,爱不释手的书,也唯有这方面的书籍,废寝忘食研究的更是人们的心理,所以?嘿!您女儿的内心情况,我已经猜到了七八分……”
给读者的话:

第九十四章 救我?结合?意外?
面对一个比猴子还精的混蛋,这是任何一个人都不愿意面对的!至少,怪蜀黍已经被郎君那咄咄逼人的语气所打败了,谁叫他说的就是事实呢?一个女孩子得知父亲要跳楼而哭的稀里哗啦,这是在正常不过的,一个家里极其富有的女孩子对某些官员提出‘重谢’也不算什么稀罕事,但是!当这个女孩子把这一切都演绎的无比娴熟时,只能说明她从来就没把钱回事,把所有人都看成了被钱支配的努力,最最重要的则是,这样的心理综合在一起,答案就是……性格古怪到跋扈的千金大小姐!
只是……
怪蜀黍恨死了郎君的敏锐,是了,这不过就是不经意的一个表现,却被这个小混蛋第一时间看出了这么多的问题,这?这他妈要逆天啊!
“好了,时间不多了!”郎君抬腕看了看手表,他与怪蜀黍说了不少,实际上时间不过只发生在十分钟内而已,在他的计算里,顶多再有三两分钟人民公仆们就要上来了,他可不想找麻烦,于是提醒道:“说实话,虽然我相信了你是我前世的义务,但你必须要明白,人死如灯灭这句话还是对的,上辈子也许我欠你的,却并不意味着这辈子必须还,对吧?这点你必须要承认,好了,你骂我混蛋也好,说我无耻也罢,我能做到的,仅此而已,十八岁,这是底线!”
一口气说完,郎君脸不红心不跳的,事实上也正是如此,看那小丫头才十五六岁,照顾她两年?靠,麻烦,他最讨厌的就是麻烦!
怪蜀黍知道自己已经尽力了,所谓为子女谋福利正是每个身为父母的义务所在,叹了一声,终于,还是点头同意了,道:“好,就十八岁,不过……”
“没有不过!”郎君瞪眼打断道:“我最讨厌不过了!”
“你给我闭嘴!有点礼貌会死么?”怪蜀黍一副狰狞要吃人的样子,恶狠狠的咆哮道:“上辈子你就这样,这辈子你还是这样,你到底想怎样?”
“呃,真的?”郎君眨了眨眼睛,弱弱的问道:“说实话,上辈子我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怪蜀黍翻了个白眼,哼道:“我刚才说的都是实话,上辈子?这辈子?简直就是一个样儿!”说到这儿,他顿了顿,若有所思的补充道:“也许,你是穿越过去的?”
“啥?”郎君很怀疑自己听错了,什么叫穿越?说白了就是时光倒流!他闲的蛋疼的时候也会看看小说,随便网上一搜,百分之九十的穿越文,看到吐,搜到手指头抽筋,满满的,就好像天上的白云?只是每当他看了几章之后总会直接删掉,是了,可能么?一个人会死,会诈尸都没什么奇怪的,可若是一个人真的穿越了,难道那个世界的‘秩序守护者’都是白痴?要知道,他可是清楚的明白,每个世界都有着秩序守护中,而他们的存在就是保持世界的平衡,若是平衡开始偏颇,那世界还不得乱掉?
远的不说,就龙魂真正存在的意义就是守护世界秩序,不同的是,龙魂只守护华夏的秩序,妖魔鬼怪,包括一切威胁到华夏平衡的东西,唯一的解决方式就是剿灭!
所以当他听怪蜀黍说出自己是穿越过去的时明显身子一颤,待他反过味儿来,声音有些发涩的问道:“那,那我在那个世界呆了多久?”
怪蜀黍算是看出来了,这小子不是个天才就是个疯子,再不然?干脆就是一白痴!可不是么,穿越?这几乎成了当下宅男们最大的愿望,只要穿越到古代,几乎随便拿出几样生活常识就能发家致富,再就是,这个年代的美女已经不属于普通男人了,而在古代?女人们是最没有地位的,只要有钱,只要有地位,就算是娶上一万个女人,皇帝都不会说你什么,可这小子是怎么问的?他不问自己混的如何,反倒是问自己在那里呆了多久?唔,这算是非常人行非常事,脑子的构造就注定与众不同?
怪蜀黍摇了摇昏涨涨的脑袋,皱着眉头说道:“不知道……”
“我艹!”郎君爆了粗口,他大声怪叫道:“你实在玩我对不对?你说!到底是不是在玩我?老家伙!”
如果这时候有一位猥琐的宅男再此,也许他会问上一句……师太?您湿了?
怪蜀黍才不怕他,管他呢,咆哮,使劲咆哮吧,关我屁事?他悠哉悠哉任郎君在那乱喷,直到郎君眼珠子通红,气的胸口告诉起伏,这才慢悠悠的说道:“我说的都是实话,从你出现到永远的离开我的视线,前后不过三天时间。”
“我日!”郎君又爆了粗口,大声问道:“你个大骗子,三天?那好,我问你,才三天的时间,我怎么可能和你女儿结婚?”这话就有深意了,别说是那个年代,就算是现在这个笑贫不笑娼的年代三天就结婚的,在很多人眼里也不是什么好女人。
怪蜀黍两世为人,最在乎的唯有女人,而他在乎的女人,一位是他死都忘不了的爱人,再就是前后两个女儿了!此刻听郎君这充满了歧义的问话,疯了似的扑向了郎君,就像是……就像是一直愤怒的狮子?
可遗憾的是,别管怪蜀黍的灵魂强度有多高,在近身肉搏这方面,一千个他也别想打得过郎君,于是乎,他悲哀的发现,一拳还没挥出来呢,就被郎君一个太极推手弄了个狗啃便便的凄然下场……
“行了行了,就你这小体格还想揍我?”郎君撇着嘴说着风凉话,像是教训,实则就是卑鄙的气人!
怪蜀黍被气的呼哧带喘,疯子般的喊道:“不许你侮辱小悠,小悠是个好女孩,和她妈妈一样好的女孩,世界上最最最最最……”
“好吧好吧,满世界最好的女孩好了吧?”郎君无奈的只剩下苦笑,这是做什么呢,居然与一个偏执狂讨论这个问题?真是脑残的举动!
“哼!”怪蜀黍重重的冷哼一声,跄踉的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尘灰,阴恻恻的冲郎君说道:“小悠绝对不是你想象中的贱女人,她与你的结合只是一个意外,而那个意外,真正的原因还是因为救你!”
“救我?结合?意外?”郎君的脑袋好似炸成了浆糊一般,明显太多的解释不同,他指着自己的鼻子,好似问自己更多一些的说道:“你前面说上辈子的我与这辈子我没甚区别,那你就应该知道,我最讨厌的是麻烦,最不乐意干的事儿就是欠人情,就算是命都要没了,我也绝对不会求一个才认识三天的女人!”
给读者的话:

第九十五章 宋金生的遗言
小男人的大男子主义,在很多人看来就是一个笑话,至少,这个年代的富婆与富翁已经成比例了,那些个女强人别管人家是怎么上位的,至少人家手下有老大一群的男雇员在玩命的给人家赚钱!
所以,在这样的趋势下,大男子主意已经成了真真正正的笑柄!
可是呢?有些男人就是这样,他天生就觉得男人是个强者,女人就该是男人保护的,若是角色兑换?去求一个女人帮助?好吧,他的自尊心将无底线的鄙夷自己,一直、一直……
怪蜀黍皱着眉头,真不知道该如何与他解释,诚然,他说的是事实,不过郎君说的也是事实,当事实与事实相撞时,汗,这还怎么解释?
怪蜀黍用力的揉了揉酸涩的眉心,他突然眼前一亮,对了,他想起来了,同时也松了一口气,他是聪明人,聪明人与聪明人的交谈、协商嘛的,本就是不言而喻的一种潜规则,说白了就是,你他妈玩我,我他妈奉陪到底,你他妈不玩了?我他妈还就一直跟你玩下去了!而眼下又是自己有所求,相信这个混蛋绝对不会因为宝贝女儿的漂亮脸蛋儿而改变初衷,要是自己不解释清楚,他绝对会直接走人,而现在他总算是松了口气,道:“我有证据!”
“嗯?”郎君轻皱眉头,半信不信的问道:“你确定有说服力?”
是了,这年代的人一切向钱看,犯罪分子只靠一腔热血就算是弄到了钞票也无福消受,于是乎,证据之类的东西就出来了,说白了,就是忽悠!直到骗子们的手段越来越高明,嗯?就是这样!
“证据在我女儿的坟墓里,你说有说服力么?”怪蜀黍说出来这句话,好似抽空了所有的力气,一双布满血丝的眼睛里、布满了湿气。
“好……”郎君无言以对,人人都有底线,人人都有逆鳞,他的逆鳞就是他所爱的女人和生死与共的兄弟,而怪蜀黍的逆鳞唯有他的女人,相对而言,他比自己要重感情多的多!而怪蜀黍所说那份证据在前世‘夏小悠’的墓里,郎君?心中多了一丝若有若无的痛意。
“地址xxxxx……”怪蜀黍毫不迟疑的说出了具体位置,然后深深的看了郎君一眼,终于开始交代遗言道:“记住我的名字,宋金生!”
很熟悉的名字?郎君一想,诶?这貌似在哪本书……不,是哪本企业简介上见过?靠,对了,不就是去买楼的时候见到的么,那本厚厚的企业介绍,上面那排介绍的第一个人就是集团第一总裁‘宋金生’,而自己所住的‘致远大厦’就是怪蜀黍独自设计出来的!
“企业,是家父传下来的,记得父亲临终前的说过,信谁也不如信自己,所以,父亲即使把集团做到当下这等超级规模,除了内部分股之外,却一直未曾有过上市的打算……”
怪…宋金生的语气不急不缓的一一道来,是了,正如郎君一开始所料那样,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特别是大家大院,亲情神马的,那都得论斤要,一切?向钱看!矛盾更是重重,钩心斗角的东西更是三天三夜都讲不完,而宋金生最担心的就是他的几个兄弟谋害独女!
“好吧,我知道了。”郎君有些头疼了,无疑,监护人?还真他妈不好当!不过郎君说出的话就是话,绝非放屁,所谓一口唾沫一个钉说的就是他这类人,要不坚决不承诺什么,一旦承诺,誓死完成。
宋金生相信郎君的保证,他看着郎君的眼神多了一丝柔和,犹豫了一下,说道:“我不会让你白忙的,这样……我手里有集团百分之六十的股份,在做出…这个决定之前,我已经去过律师楼了,当我死去之时,我的股份将自动转入冉冉的名下,不过现在我要修改一下!”说着,他掏出手机拨通了电话,只是说了几句,便挂掉了。
“你……什么意思?”郎君有点发懵,他耳力本就堪称变态,更何况宋金生根本就没打算避忌他,而宋金生方才与律师的谈话内容则是……
“不要怀疑我决定!”宋金生这一刻是那么的淡定、从容,似乎这一刻的他才是高高在上的王者,一个站在华夏最顶尖的房地产大亨,只听他铿锵有力的说道:“现在,你已经拥有了集团百分之三十的股份,小女那百分之三十的股份也被你持有着,直到她到了十八岁,在你认为她具备条件的前提下,方可继承那百分之三十的遗产,如若得不到你的肯定,她将得不到分文!当然……”说到这里,宋金生淡淡的笑道:“这几年小女的一切吃喝用度都需要你来负责。”
郎君爱财,却不贪财,这无疑是很矛盾的!可是,天上突然掉下来一个皮薄馅大美味无比的大馅饼?呃,是张口吊住呢,还是躲开?
这个问题,很艰难呐……
宋金生并没有催促,而事实上,他很喜欢这种感觉!是了,从开始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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