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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末世之国色无双-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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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凌云做完了这一切,对面的十几头变异狼才先后倒在地上,那些变异狼的额头,无一例外的多了一个恐怖的血洞。
所有的士兵,都用敬仰的目光看着凌云,偏偏凌云此时露出了一副无所谓的模样,这更叫周围的士兵对凌云的神秘崇拜到了极点。
凌云也不是故作姿态,他是真的没有将刚才的事情放在心上,刚才的事情对他来说,只是一件不起眼的小事。
队长好半天都没有回过神了,他清楚的看到,刚才凌云手中冲锋枪中射出的子弹,没有一发遗漏或者打到别的地方,全部击中了那些变异狼的额头。
作为一名职业军人,他知道冲锋枪在一秒钟可以射出多发子弹,战场上,冲锋枪根本就来不及瞄准,只能拿着扫射,利用优良的射速与子弹的数量消灭对手。
如今遇到了身体防护力极强的变异狼,这挺冲锋枪貌似没有什么用,但在凌云的手上,普通的冲锋枪,貌似比火箭弹的威力也弱不了多少。
在明明不可能的情况下,凌云却做到了用冲锋枪这样的压制性武器瞄准,并在一秒钟发射无数发子弹的情况下,用两点一线的射击方法,准确的击中了所有目标,这人怎么可以做到这一点?
队长看着凌云,又看着林雨晴,他的脸色露出了惊喜交集的模样,并暗道自己的队伍中为什么会出现两名这样强大的变态?

第九章 陆地上怎么会有触手怪

看着目瞪口呆,嘴巴张的极大的队长,凌云抬头问道:“刘队长,你现在是不是应该安排人处理一下猎物?”
凌云虽然想将这些变异狼的妖核全部据为己有,但他也知道部队有部队的规矩,虽然这些变异狼都是他杀的,就算他要吃肉,也要给周围的士兵喝汤才行。这些变异狼都是他猎杀的,回到基地之后,凌云可以得到比任何人都多的财富,但与他一起来的人也不能白来这一趟,毕竟这些人出来执行任务,都是将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就算有好处也不能归了一个人。
凌云上一世是军中威名显赫的高级将领,自然比别人清楚军队的规矩。
刘队长此时才回顾神来,并忙不迭的点头,如今人类剩余的食物已经越来越少,经过专家的检验,变异怪兽的血肉与末世前动物的肉没有任何不同,级别越高的怪兽,肉中蕴含的营养就越丰富,眼前这些死去的变异狼,绝对是目前基地市最珍贵的食物。一开始,刘队长与那些士兵们遇上这么多的怪兽,他们差一点吓死,好在林雨晴与凌云陆续出手,这些变异怪兽在片刻之间便成为了一地的尸体。
对这些士兵来说,满地变异狼的尸体也都是一笔不菲的财富,按照部队的内部规定,任何一支队伍,在猎杀了变异怪兽回到基地市之后,都可以按照三七分的比例,三分上交,七分留给所在的部队。
对这支只有五百人的战队来说,十几头变异狼的尸体绝对是一笔天文数字的财富,变异狼最值钱的当然是它脑袋里的妖核,除了变异狼的妖核之外,它的血肉也很值钱,变异狼皮革做成的皮甲,穿在身上,可以挡住同级别怪兽的撕咬,可以说,大型的变异怪兽浑身是宝。
所有士兵们一起上前,在取出了那些变异狼脑袋内的妖核,又将那些变异狼剥了皮之后剁成多段,以便分解开随身带回去。
“队长,我们今天得了这么多猎物,是不是该回去了?”
听到身边士兵的询问,那名队长犹豫了起来。
他们今天猎杀了这么多强大的变异狼,完全可以对军队的高层交差了,但他在得到大量的变异狼尸体之后,又期望着凌云能够继续显神威,击杀更多的猎物。
就在刘队长犹豫的时候,半空中伸过一只触手,将两名士兵卷入了不远处的二层小楼上,这些士兵还没有反映过来,对面建筑中更多的触手伸出来,片刻之间,便卷走了七八十名士兵。
刘队长立即变了脸色,他看出刚才那种带有触手的怪兽力量极强,几乎达到了二百点的力量。
如今还不到末世历二月,二百点力量的怪兽,绝对是人类已知的最顶级怪兽,那头怪兽的触角足足有水桶那样粗,就算被机枪扫射,也只能打出无数个弹洞,却绝不能击杀对方。
就算凌云两点一线的射击技巧,对这种巨型软体怪兽也没有一点用处,经过思量之后,那名队长的脸上才会露出了极度惊恐的表情。
凌云看了一眼半空中盘旋的触手,他没有像那样士兵一脸惧色,而是眼睛中露出了一丝炙热之色。
想不到附近竟然有一只触手怪,这可是好东西呀?
所谓的触手怪,大都是有章鱼一类的软体动物进化而来,一般情况下,这种怪兽只会出现在湖畔或者河流中,陆地上绝没有这样的怪兽。
这一代以前是动物园,出现触手怪这样的顶级怪兽并不稀奇。
目前华夏境内,能达到二百点力量的怪兽并不多,如今自己击杀了这头触手怪,并融合了它的妖核的话,便可以将自己的力量迅速提升一大截,想不到自己的运气这样好,在末世一个半月的时候,便遇上了一只稀有的触手怪?
凌云敢断定,军方的高层一定不知道附近有触手怪出没,要不然,军方早就重兵带火箭弹一类的重型武器过来击杀这头触手怪了。
军方的将军中不乏强者,他们也知道,强大的变异怪兽既是危险,也是一笔巨额财富,任谁得到这只触手怪的妖核,都能将自己的力量提升一大截。
如果基地市的高级将领们得知基地市伏击有触手怪的话,他们也不会不顾一切的赶过来,拥有二百点力量的触手怪妖核绝对是好东西。凌云回过头,对那名队长郑重其事的说道:“刘队长,你立即带领军队离开这里?”
“那你呢?”
“我在这里抵挡一阵,如果我们一起走的话,被触手怪追上来,有可能一个人也走不了?”
刘队长不知道凌云是要独力猎杀这只触手怪,还认为他是在危急关头舍己为人,他的脸上不由得露出了感动之色。
不过他却并不认为凌云有能力猎杀触手怪,凌云与林雨晴的枪法他虽然不怀疑,但一般的轻武器,却击杀不了这样级别的触手怪。
普通的子弹打在触手怪的身上或者触角上,最多只相当与一个人身上扎了一根刺般无足轻重,就是明白普通强者无法击杀触手怪,那些士兵们的脸上才露出了惊慌失措的表情。
刘队长心中暗自后悔自己不在猎杀了多头变异狼之后立即离开,而是贪心不足,好在有凌云主动提出在后面掩护他们,凌云这样好心,他自然不会拒绝。
刘队长一脸感动的说道:“凌老弟,你能挡住这头怪兽就挡住,挡不住就赶紧走,我回到基地立即向上汇报,叫军队中派出将军级别的人过来支援你。”
凌云也点了点头,这名刘队长人倒是不错,在这种危机的时刻,他不是立即逃走,而是对自己说这些,哪怕用末世前的标准来衡量,这人也算的上是一个好人了。
不过在末世中,坚持原则的好人,是很难长期活下去的,哪怕很有原则的凌云,在上一世中,也会因为形势所迫,做一些违心的事情,这名队长能说出这话,这叫凌云对他好感倍增?
“凌兄弟小心,我们走了。”
刘队长带领幸存的士兵离开之后,凌云带领着林雨晴,直奔藏着触手怪的一座小楼而去。

第十章 落井下石捡便宜

一路上,凌云与林雨晴多次遭遇触手怪触手的拦击,凌云用刘队长留下的冲锋枪对着触角怪的触角一阵扫射。林雨晴如今也算难得的枪技高手了,但她还是被眼前的一幕给震住了。
凌云手中的冲锋枪,仿佛变成了一把长长的锯条,子弹密密麻麻的组成了一连串的直线,将半空中的触角直接切成了两半。
等到两人冲到小楼大厅的时候,凌云已经利用手中的冲锋枪,先后切断了四条触手怪的触角。
进入大厅,他与林雨晴看到了一只高四五米高的巨型触手怪的主体。盘踞在小楼内的触手怪虽然被凌云用冲锋枪截断了四只触角,却依然有几十只的触角在大厅中上下扭动。
凌云手中冲锋枪的子弹已经打完了,他与林雨晴手中虽然还有一把****,不过****中有数的几颗子弹,显然无法对眼前这个庞然大物造成太大的伤害,更无法击杀对方。
凌云看了林雨晴一眼说道:“保护好自己,我过去杀了它。”
他也知道,目前以林雨晴一百二十点的力量,只要不靠近那只触手怪,应该不会遇上太大的危险,他才要林雨晴注意保护自己。
凌云从腰间抽出了利斧,纵身一跃,直接跳到了触手怪肥胖的身体上。
见到凌云跳到了自己的身体上,那只触手怪发出阵阵嘶叫,作为末世早期最强大的怪兽,它已经有了不弱于人类的智慧,看到凌云跳到自己的身上,这头触角怪心中有些惊异,它还以为凌云是要将它当马骑?
但它想想又觉得事情有些不对,这名人类跳到自己的身上,是要擒贼先擒王,显然这人知道了自己的头部是薄弱环节,才跳到自己的头上来?
触手怪一边怪叫,一边指挥几十只触角攻向凌云。
凌云一边躲闪那些触手怪的触角,一边挥动手中的斧头,并先后斩落了触角怪的十几条触角。
整个大厅中,到处弥漫着触角怪的断肢中流出来的腥臭血水,不远处的林雨晴忍不住皱起了眉头,心中暗自为凌云担忧,凌云只有一百五十点的力量,面对二百点的触角怪,他能够降服的住对方吗?
凌云显然并没有考虑这个问题,他比别人多了十年与怪兽搏斗的经验,也比别人的胆子大很多,如果别人有一百五十点的力量,绝不敢招惹力量达到了二百点的触手怪。
凌云却敢。
在连续斩落了十几只触手怪的触手之后,另外十几只触手在高空盘旋,一时之间竟然不敢落下来攻击凌云。
那只触手怪心中暗暗叫苦,它最强的攻击便是它的触角,如今几个照面,却被凌云的冲锋枪与斧头斩落了一大半,如果它的所有触角都被斩落的话,以后的它便无法狩猎,最终也会活活饿死。
触手怪如果仅剩下圆圆的躯体,自然只能任人鱼肉,它仅有的十几只触角也不敢落下来,免得被凌云的斧头全部斩落,但这并不代表它会认输。
它的身体开始快速的抖动,企图将站在他身上的凌云甩出去。
凌云身在触手怪的身体上不断摇晃,一时之间竟然无法移动到触手怪脑袋的位置,给它致命一击。
双方又僵持了好一会,凌云虽然砍出几斧头,只是砍伤了触手怪的表面的皮囊,却无法对触手怪造成致命的伤害。
他不仅暗自焦急,如果自己不快一点击杀了这只触手怪的话,一但基地市的将军赶过来,就算那时自己击杀了这只触手怪,触手怪的妖核也没有自己的份了。除非自己为了得到触手怪的妖核而杀了所有赶过来的将军,如果自己那样做的话,便等于与整个基地市为敌,那时就算他的力量再增强十倍,也抗衡不了整个基地市。
就在凌云与那头触手怪坚持不下的时候,外面一柄长剑撞破了大厅外的玻璃飞了进来,直接射入了触手怪的脑袋。
触手怪挨了致命一剑,立即毙命,在半空中盘旋的十几只触角也重重的落到了地上,将地面的大理石地板砸的粉碎。
凌云俯下身,快速来到触手怪脑门的位置,一把抓了下去。
触手怪坚硬的表皮被凌云一把抓破,他的半截手臂也深入了触手怪的脑海中,并从里面抓出了触手怪的妖核。
一般情况下,普通人没有半天的时间,绝找不到触手怪脑袋中妖核所在的具体位置的,凌云上一世与怪兽搏斗了十几年,才能一眼看出触手怪妖核的具体位置,并一把取了出来。
凌云还没有来得及将鸡蛋大小的妖核收起来,外面便有一高高瘦瘦的中年人便风风火火的闯了进来。
那人一进门便大叫道:“当兵的,赶紧放下我的妖核,要不然我要了你的小命?”
凌云抬头望去,来的人并不是军方的人,而是基地市里的一名武者。
末世后期,很多强者只要缴纳一部分的入城费,便可以在各个基地市随意居住,这些人统称武者,末世后期一些强大的公会,便是有大批的武者联合起来组成的。
上一世中,一些基地市的强大公会,甚至达到了可以与基地市并驾齐驱的地步,这一世的凌云之所以没有加入军方,他心中便有自己在末世后期建立公会,独霸一方的意思。
如今才末世一个月,华夏各个基地市都没有完全成形,在末世后期强的逆天的公会自然也不存在。
那些并不加入军队的强大武者,相互之间却团结在一起,并结成了攻守同盟,以便在末世中捞取更大的利益,这便是公会最早的雏形。
眼前这人不知道有什么机缘,他的力量竟然达到了一百六十点,单以力量而论的话,凌云还要比这人弱上一点。
虽然如此,凌云依然不怕这个人,但他却担心对方还有其他帮手正在赶过来,如果对方来了帮手的话,自己也只有放弃这颗珍贵的妖核了?
想一想凌云心中又有些不甘心,自己刚才为了击杀这头触手怪,花费了不少力气,这人却打算仅凭最后一剑,就想拿走这只触手怪的妖核,是不是太便宜他了?
凌云缓缓收起妖核,又对那人淡淡说道:“什么叫你的妖核,这头触手怪是我发现的,它的妖核也是我得到的,也就是说我才是妖核的主人……”
“少说废话,不留下妖核,便留下你的命?”
看到凌云收起妖核要走,那人立即拦在了凌云的面前,脸上亦露出了嘲讽的笑容。
凌云与触角兽搏斗的时候大约有一百五十点的力量,刚才的剧战更是消耗了他大量的体力,那人自负自己是一百六十点力量的强者,又处于精神最饱满的状态,才敢过来与凌云抢夺触手怪的妖核。
林雨晴的脸上露出了一丝怒色,刚才凌云与触角怪厮杀的那样辛苦,才得到了妖核,那人却只出了一剑,便想出来捡便宜,世上怎么会有如此无耻的人?
林雨晴知道末世后,凌云的性格变得极为强硬,看来这一次一场大战是避免不了了?令林雨晴意外是,凌云的脸上却没有露出任何不悦的表情,他只是淡淡说道:“既然你一定要这只触角怪的妖核,就拿去吧?”
凌云从触角怪的身上跳下来,看了手中发着妖艳光芒的妖核,脸上露出了不忍之色,好一会,他才将妖核掷向了对面的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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