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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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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业是指人们对其所从事的会计或行业的正确认识和恭敬态度,并用这种严肃恭敬的态度,认真地对待本职工作,将身心与本职工作融为一体。对会计职业的不同认识和采取不同的态度可以直接导致不同的职业行为及其后果。会计职业道德中的敬业,就是从事会计职业的人员充分认识到会计工作在国民经济中的地拉和作用,以从事会计工作为荣,敬重会计工作,具有献身于会计工作的决心。

爱岗敬业是爱岗与敬业的总称。爱岗和敬业,互为前提,相互支持,相辅相成。“爱岗”是“敬业”的基石,“敬业”是“爱岗”的升华。如果会计人员对所从事的会计工作没有热情,不热爱,就难以做到吃苦耐劳,兢兢业业;就不会主动想到去刻苦钻研业务,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技能;就不会珍惜会计这份工作,努力维护会计职业的声誉和形像,自学做到忠于职守;就无法具备与其职务相适应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更谈不上坚持准则、客观公正、文明服务,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利益,为国家和企业承担责任。会计人员虽有热爱会计职业的一腔热情,但若没有勤奋踏实的工作作风和忠于职守的实际行动,敬业也就成为一句空话。

会计人员如果没有形成爱岗敬业的观念,不珍惜自己的职业声誉,不忠于职守,甚至于私欲膨胀,就很可能无礼国家和企业的利益,向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其后果不仅严重干扰了信息使用者决策的正确性,而且给社会经济生和会计职业的形象和声誉带来破坏性的影响。

爱岗敬业的基本要求是:

(1) 正确认识会计职业,树立爱岗敬业的精神。会计人员的爱岗敬业精神,自始至终都是以他们对职业的认识程度以及所采取的态度作为行动的指导并体现在实际工作中。如果会计人员对所从事的职业缺乏正确的认识,认为会计不过是“写写算算”、“收收支支”、“琐琐碎碎”的工作,或者认为会计是人人必求的工作,或认为“会计难当,职权难用,成绩难见,违纪难免”,这就必然会自觉不自觉地反映到其职业行为之中,或迟或早地会表现出“懒”“惰”“拖”等不良行为,给会计职业及其声誉造成不良影响。“懒”主要表现为会计人员对会计工作不主动,对业务学习不积极,对会计工作没有感情,认为做一名会计没有多大出息,工作上应付了事,“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马马虎虎。如填制凭证只签一个“姓”,连“名”也懒得签,时间一久,凭证是谁填制的也搞不清楚。“懒”使会计荼质量下降的可能性大大增加,甚至会给一些不法分子带来可乘之机。“惰”,主要表现为会计人员在工作中处于一种被支动状。对工作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和更新是“推一步走一步”。惰性强的会计人员在工作中甚至以完成制度规定上的任务为目标。不积极主动地将会计档案整理归类,乱堆乱放,任凭霉烂损坏。“惰”会使会计工作失去主动性,经经济管理造成不便。“拖”,主要表现为会计人员对本应即时完成的事情却拖拖拉拉,喜欢把当天的事情留到下一天去做,造成人为的延迟。拖沓的办事作风,是一种官僚主义作风,有损于会计职业声誉和会计人员的形象。

只有正确地认识会计本质、会计工作的重要性,树立热爱会计工作,敬重职业的精神,才能“懒”“惰”“拖”等不良习惯和作风,这是爱岗敬业的最基本要求,也是首要要求。

(2) 热爱会计工作,敬重会计职业。只要人们是根据自己的爱好、兴趣和特长和选择职业,通常都对所选的职业充满情感和,喜爱这一职业。但是,任何社会、任何时候都难以绝对保证人们所选择的职业是自己满意的。因而,在所从事的职业与自己的兴趣、爱好不一致时,要求人们对其所从事的职业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态度。如果做了会计,就应该热爱会计工作,敬重会计职业。“爱”和“敬”的源泉,只有热爱会计职业,才会有职业乐趣;即使对会计职业并不感兴趣,但只要树立了“干一行爱一行”的思想,才会刻苦钻研会计业务技能,才会努力学习知识,才会发现在会计核算,企业理财领域有许多值得人们去研究探索的东西。只有做到热爱会计工作,敬重会计职业,才会全身心地投入会计事业。

(3) 安心工作,任劳任怨。安心本职工作,以从事会计荼为“乐”,而不是“这山望着那山高”。只有安心本职工作,才能潜下心来“勤学多思,勤问多练”,才能真正做到敬业,才能成为真正的行家里手。任劳任怨,要求会计人员具有不怕吃苦,不计较个人得失的思想境界,具有“对工作极端负责任”的敬业精神和方便群众、勤奋工作的工作态度。任劳任怨是安心本职工作的具体表现。只有安心本职工作,才有可能做到任劳任怨;只有任劳任怨,才能安心本职工作。

(4) 严肃认真,一丝不苟。会计工作是一项严肃细致的工作,没有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就可以出偏差。对一些损失浪费、违法乱纪的行为和一切不合法不合理的业务开支,要严肃认真地对待,把好关,守好口。比如有的单位要求在审核凭证进坚持“八审八看”,即:审核经济业务内容,看是否符合财务制度、法律法规和费用开支标准;“审”填制日期,看是否与报账日期相近;审“用途”,看是否与“发票”或“收据”相关联;审“财务签章”,看是是否与原始凭证企业或单位名称相符;审“金额”,看是否计算正确、完整。“审大写小写”,看大、小写是否一致;审“脸面”,看有无涂改、刮擦、纸贴现象,等等。再比如,在管理货币资金时,有的单位要求严格遵守“八不准”,即:不准挪用、贪污公款;不准坐支现金或“白条”入库;不准签发空头支票或远期支票;不准超限额库存现金;不准私设“小金库”;不准该用转账支票却改用现金;不准用现金购置未经批准的专项审批商品;不准出借银行账户,套取现金。又如凭证、账簿的填制、登记和报表编制都必须认真仔细,字迹清楚,内容完整。绝不允许原始凭证不经审核就做账,“白条”也入账;绝不允许填制凭证只有“制单”人而无“复核”人,或制单人只签姓而不签名,及会计档案乱堆乱放等行业的发生。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的职业作风贯穿于会计工作的始终和,不公要求数字计算准确,手续清楚完备,而且绝不能有“都是熟人不会错”的麻痹思想和“马马虎虎”的工作作风。

(5) 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忠于职守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即忠实于服务主体、忠实于社会公众、忠实于国家。

首先,单位会计人员要忠实于所服务的主体,不公要客观真实地记录反映服务主体的经济活动状况,负责其财产安全,还应负责其资金的有效动作,积极参与经营和决策。

其次,要忠实于社会公众,正确真实地对外提供有关服务主体的会计信息,以便让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社会公众获取客观真实的财务信息,进行正确判断和经济决策。注册会计师不仅要踏实于服务主体,而且更要忠实于社会公从,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做出客观、公允的审计报告,不仅要对委托人负责,更应对广大的信息使用者负责。其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成为债权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做出决策的有用依据。

其次,任何一个法人组织的经济活动,都是整个国民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其经济活动是否合理、合法,都直接或间接地着国家的财政收支;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均影响着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决策。因此,忠实于国家实际上是对社会整体利益负责。

因此,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正确认识会计职业,树立爱岗敬业的精神,戒懒、戒惰、戒拖;热爱会计工作,敬重社会职业;安心工作,任劳任怨;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切实对单位、对社会公众、对国家负责。

3. 诚实守信

诚实是指言行跟内心思想一致,不弄虚作假,不欺上瞒下,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诚实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美德。信,即信用、信任、真实可靠。守,是指遵循、依照。守信就是遵守自己所作出的承诺,讲信用,重信用,信守诺言,保守秘密。

一般来说,诚实即为守信,守信就是诚实。它们是职业道德的两种不同表现形式。有诚无信,道德品质得不到推广和延伸;有信无诚,信就失去了根基,德就失去了依托。诚实必须守信。可见,诚为本,信为用,诚涵内,信显外。诚与信是一而二,二而一。自古以来,人们将“诚实”和“守信”视为道德的最高境界,也将其作为道德的基本要求,甚至将诚实作为安邦治国、修身养性的根本。

诚实守信是做人的基本准则,也是公民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社会生活中的人们由不相识到相识,由不了解到了解,靠的是诚信。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强。人与人的交往、合作需要诚信。市场经济越发达,职业越社会化,道德信誉就越重要。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契约经济,注重的就是诚实守信。可以说,信用是维护市场经济步入良性发展轨道的前提和基础,是市场经济社会赖以生存的基石。江泽民同志指出:“没有信用,就没有秩序,市场经济就不能健康发展”。朱容基同志在2001年视察国家会计学院时,为国家会计学院题词:“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这是对广大会计人员和注册会计师最基本的要求。

诚实守信的基本要求是:

(1) 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不搞虚假。做老实人,要求会计人员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光明正大。说老实话,要求会计人员说话诚实,是一说一,是二说二,不夸大,不缩小,不隐瞒,如实反映和披露单位经济业务事项。办老实事,要求会计人员工作踏踏实实,不弄虚作假,不欺上瞒下。总之,会计人员应言行一致,实事求是,正确核算,尽量减少和避免各种失误,不为了个人和小集团利益伪造账目、弄虚作假,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会计人员诚实守信的道德观念如何,将直接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性。《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人员只有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真实正确地记录,如实反映单位经济业务活动情况,才能实现会计核算、监督的真正内涵。在处理会计业务时,从原始资料的取得、凭证的整理、账簿的登记、报表的编制、到经济活动的分析,都要做到实事求是,严格按照会计准则、会计制度进行记账、算账、报账,并做到手续完备、账目清楚、数字准确。不为他人所左右,也不因个人好恶而取舍,更不能为谋取个人或小集团私利而弄虚作假,编造假账。

(2) 保密守信,不为利益所诱惑。在市场经济中,秘密可以带来经济利益,而会计人员因职业特点经常接触到单位和客户的一些秘密。因而,侍人员应依法保守单位秘密,这也是诚实守信的具体体现。

秘密主要有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三类,秘密一旦泄露就会对国家、单位或个人造成损失。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从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它主要可分三类:一是不能向竞争对手公开的秘密,包括生产技术、经营诀窍、经营策略、客户及市场情况等;二是对投资者保守的秘密,主要是上市公司在有关信息正式发布前应保守的各项秘密,如尚未正式公布的财务数据、重组计划或意向等;三是对内部人员应保守的秘密,包括上述两类对除有知悉权以外的人员保密的信息,有些不能公开的管理活动的手段等。其中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潜在的经济利益呀竞争优势。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技巧、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上述所说的“权利人”是指依法对秘密享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商业秘密与其权利人的利益息息相关,一旦被泄露就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后果。

会计人员保守商业秘密,维护国家、单位利益是其应尽的义务。泄密,不仅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是会计职业的大忌。我国有关法律制度对会计人员保守秘密作了相关的规定。如《注册会计师法》第十九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对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业规范》第二十三条规定:“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单位领导人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任何商业秘密对特定的对象均具有重要的商业价值,可以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如生产技术、市场占有率、客户来源等对于竞争对手,上市公司的信息对于股票投资者,管理方法和手段的信息对于被管理者,都具有很高的经济价值。这些特定的对象,有时候为了达到经济目的,会想方设法、千方百计地诱使会计人员透露相关信息。会计人员不仅要做到不在工作岗位以外的场所谈论、评价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数据,而且要抵制信各种各样的利益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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