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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霸王别姬同人之幸-第7章

小说: 霸王别姬同人之幸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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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可受不起这个礼,怪道吓人的。

“那怎么行?蝶衣不受人家的礼,人家还以为你不原谅他们呢,是吧?”

花清远哄着程蝶衣的话说完,后面两个字‘是吧’却是高高冷冷地吊起来的。

那几个已经爬过来的小混混,连忙一边磕头一边称‘是’。只盼着程蝶衣快点喝了他们的茶,他们也就解脱了,下八辈子也不来大红门戏院了,这不是钱的事,——花清远比阎王爷还可怕。

“这,”‘盛情难却’下,程蝶衣只得点头,抬起的眼眸望着花清远,花清远正笑得像只怀了春的猫,抱着肩也看他呢。

下台时四目相对的那一刻,好像又轮转回来,竟是这么快,程蝶衣的心头已经不只是一动了。

几个小混混见程蝶衣点了头,如释重负,磕头之后,一再表示再也不会登大红门戏院的大门了。

程蝶衣以为这样就可以了,哪曾想花清远并不满意,“你们这话是什么意思,以后再也不登大红门戏院的大门,是说程老板的戏唱得不好吗?”

几个小混混已经哭了,就没见过花清远这么磨人的大爷啊,他们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只是连个紧的表示程老板的戏绝对是好得不能再好了。

“既然是好,那就要常来常往,这年头不认神的人有都是,还指望着各位帮忙压压场子才好。”

自己这样的少爷身份,毕竟不可能常年住在戏院里,像今天这样的事,以后谁也不能保证不会发生,万一自己不在,程蝶衣挨了欺负总是不好的。

这些小混混不同,他们是常年混这片的,收的就是这片的保护费,他们若是时刻帮自己盯着点这里,自己也放心。

这几个倒霉蛋算是明白了,他们这一脚踩到雷上了,还是个长久不能自拔的雷,一下子摊身上,想甩都甩不掉了。

花清远笑得和弥勒佛似的,他也绝对能普渡众生,让你立地成佛,只可惜这份超度,不是谁都能受得起的。

到最后,不管花清远说什么,几个小混混就应什么了,连带着几名警察也一同应着,这事才算暂时了结,他们如遇大赦,连滚带爬地离开,脚步稍有迟缓,就听到身后的花清远缓缓说有空请他们喝茶,喝毛茶?这一次都够受的,如喝了一碗孟婆汤似的,如兔子似的拔脚就跑。

呼拉拉地走了他们,后台才算清静下来。

“看不出来,你还挺有无癞的手段,”程蝶衣假意嗔着。

花清远也假意惊道:“难道蝶衣一直以为我是好人?花某真是受宠之极!”

“哪个以为你是好人!”程蝶衣佯怒,扭过头去,拿起桌子的茶,抿了一口,“那个人是你二哥?”刚刚仿佛听到花清远是叫他‘二哥’的,那样上好的坯子,应该是学花旦小生的。

“是我二哥,”花清远点头,“你不提,我险些忘了,你的戏都唱完了,他们也该听完了,我得先去把他们送走,蝶衣,你可能不知道,我这二哥在哪里,哪里定没好事。”

花清远说话从来都是准的,他这不才把他二哥他们送到戏院门口,两位大使以及陈局长都已经坐进车里去了,他二哥却晚行一步,只为拉住他,说一句话,“别太过了!”

“二哥说笑了!”花清远半真半假地装糊涂。

花清逸这人说话从来都是高深莫测的,连自己这份段数都搞不定他,占不得三分便宜却吃七分的亏,所以自己从来都是躲他远远的,哪怕他长着一张人中龙凤的脸孔,很赏心悦目,自己也觉得看他如看黑白无常。

花清逸灼灼的目光在花清远搪塞间,足足地盯着他,直到盯得花清远也觉得有些不自在了,他才说:“咱们这样的人家,包个粉头养个戏子,倒也不足怪,人生苦短,玩玩乐乐无所谓,但若用了深情,就不好了。”

花清远心头一惊,他不觉得他刚才这一番看似霸道的举动,倒底有哪里露了真情,外人看了不过是有些纨绔罢了,程蝶衣那个当事之人还尚未觉出自己对他有几分真情哟,花清逸是怎么看出来的呢。

这人的眼睛修得越发地毒了,实在可怕。幸好是自己亲哥哥,换成别人,自己一定暗暗一枪解决了他,这种人留在世上就是祸害。

“二哥是哪里看出来,我动了深情了呢?”这话要是不问,花清远觉得心里不舒服,一招就败,总得知道自己败在哪里。

“以后别当着有眼力人的面叫他蝶衣,我听得出来,就会有别人听出来,”花清逸拍拍花清远的手,“还有我回来的事,就不要和家里人说了。”

竟是这里?花清远微挑了眉,“是,二哥!”后面这句,花清逸不单独嘱咐他,他回花府也不会说的。

花清逸转身上车,坐到车里后,笑着冲花清远招招手,“该娶老婆的年龄,就娶房老婆吧,男人有什么好的。”

后面几个字,特别是‘男人’两个字,除了花清远,哪怕就是坐在花清逸旁边的司机,也没有听清楚。

花清远却明白了花清逸的意思,他是反对的。这也难怪,花清逸的眼里,就如之前扫向戏台时的那一眼,——目下无尘。男人女人之于他都是浮云,游戏人生玩弄权术,才是他的爱好与追求。

与这样的人谈感情,如同对牛弹琴。他永远不知道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会有多深。

作者有话要说:我争取隔日更新。




、何谈兄弟

这一日日是过得极快的,用白驹过隙形容一点不过分,转眼就是一年,秋去冬来,冬去春又来,乍暖还寒时节,最难将息。

大红门戏院最近这半年来生意甚好,段小楼和程蝶衣的《霸王别姬》一百场唱下来,火透了半边北平城,名声雀起,盖了好多戏坛前辈的名头,风声正劲。

一切都好,只是花清远来的次数却越发的少了,花家过年时照就旧请的是他们的戏班子唱的堂会,还是住的那间小院,只是桂花落满园的树下躺椅,却没有了当时主人的影子。

程蝶衣的心里空落落的,耳边听着段小楼念叨着,“花家六少这段时日怎么没有登门,连人影都不见一个了呢?好久没有捧咱们的场了。”

那班主似乎有些耳闻,却也是吃不准的,只说:“咱们过年唱堂会那阵子,我听他们管家说,花老爷给六少爷张罗婚事呢,六少爷要做什么生意,去了东洋。”他们习惯管日本叫东洋。

那班主说这话时,厚镜片下面的一双小眼睛冒着精锐的光溜着他们的角儿程蝶衣。

程蝶衣的脸颊见了一抹不易察的苍白,只当没听见他们的话,垂了头去。

这人啊,说走就走,连个话都没有,倒是没有中断了给他送的礼物,隔三差五的他每场戏唱完,还会有人送个花篮过来,鲜红的纸条写着他的名字,那班主总是让摆在戏台最显眼的位置。像是请了尊镇宅的神贴,倒是再也没有人来捣过乱。

还以为他是在的,只是没空来,没想到那人竟出了远门,只是那些个礼物,他都是怎么送来的呢?

当晚,程蝶衣没有睡好,梦里那人的影子晃晃在眼前,每次自己想要叫住他,梦就断了,人也就醒了,这样反反复复的一夜,第二天起来时,眼睛不用上妆都是桃花染色了。

段小楼最近也是晚出早归的,夜不归宿都成惯例了,程蝶衣连番追问,他只是说认识了些朋友,吃花酒的事是只字不敢提。

程蝶衣平时鲜少出门,哪里知道他交的朋友都是什么样的人,直到有一日帮着他换戏服时,闻到了戏服领口间有了不属于他们惯常有的味道,才警觉起来。

那日里帮着段小楼倒茶水,不见了以前用的白瓷茶碗,倒多了一个描着金菊花的杯子,他的心一下子沉到了谷里。

这……这东西是谁送的呢?

他有些慌,想找个商量的人,却是连个可以开口的都没有。他也不知该如何开口的好。

春雨淅淅沥沥地下了,夜晚雨势非但未停,及到深夜时,反而见了凌星的雪花,城里城外是一样的寒冷,手都伸不出去,却又与冬日里的冷不一样,如锥子般刺骨。

京郊城外,距离大成监狱西门几百米处,有一处荒草杂乱的坟堆,横七竖八地扯着不少坟头。

坟头与坟头之间,有一条不着痕迹的小路,夜幕笼罩下,两条人影看着像是在坟间冒出来的,格外的骇人了。

“五哥,这些银钱你拿着,路上用。”

花清远匆匆从日本借水路走香港又从广州坐火车,一路直奔回来,手头上的生意也暂时放下不做了,有些许是为了他五哥花清近,还有更多是为了见见程蝶衣,别让人家把他给忘了。

“老六,”望着手里的包袱,花清近的表情难以置信,直到现在他还有些云里雾里的,“这,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那些个穷凶极恶的警察深夜闯进监牢房里,明明是推他们去刑场的,他看得清楚,他们一共十五个人一起被推了出来,捆着装进麻袋里,怎么麻袋打开后,见到的不是行刑的警察,反而是他的六弟花清远了呢。

“没什么事啊,你自由了,”花清远拍拍花清近的肩膀,“可以去找你的红色圣地去了!”

不过是买一个该死的人替出花清近这个不该死的人罢了,有钱能使鬼推磨,只要钱花到了,花清远觉得,这时值乱世,谁也别提谁对谁有多真心,什么事都是能办到的。

见花清近还有些发愣,花清远又说:“五哥,你身上的伤要及时医治,落下病根就不好了,我弄了些西药放在给你的包袱里了,信封里有你去乡下养伤的人家,那人家很稳妥,你不用多说什么,我都按排好了,城里你是不能回的,等伤养好了,你该上哪里去就上哪里去,只当以前的花清近已经死了,你……是另外一个人,新身份证明什么的,也在包袱里。”

花清远事无巨钿地替花清近打算好了,来到这个世道,他身为中国人,不能投身保家卫国的抗日大业里,但能尽的绵薄之力,他还是要尽些的,多救一个抗日的男儿,只当自己多添一份心意了。

听花清远讲了这么多,花清近才反应过来,他拧着粗黑的眉,凝着一双墨黑色的眼瞳静静地看了花清远足有一分钟。

从一年前起,花清远就不断地给他往监狱里送东西,里外打点,他吃的刑也是从那时开始少了许多,后来竟还单独调到了一个单间牢房,现在花清远还把他救了出来。

他完全没有想到花清远会为他做这些,在家的时候,他们的关系很一般。

花家六个儿子里,他的地位最低,只有他的母亲是妾,只有他是庶出。

害怕他那个出身下人的母亲教育不好他,他出生不及百天,就被祖母抱去抚养,虽是在祖母身边长大的,但他未得那老人多少偏爱,却让他吃了不少哥哥们给的欺负,

他参加了□,被父亲赶出家门,后来又断绝了关系,他对那个家已经没有任何念想了。

被捕之后,他是想舍生取义的,却没想到家里还有人记挂着他,肯营救他出来。这个人还是他见都没见过几面的六弟花清远,未免太令他想不透了。

花清近心里想什么,花清远早就看出来了,这该说的话还是要说的,花清远笑道:“五哥,你参加的什么组织,我不懂,但血缘这层关系总还是真的,无论什么时候,一笔写不出两个花字,天涯海角,我们都是亲兄弟不是!”

花清远这话说完,花清近沉默了一会儿,忽然大笑出来,在寒风阵阵里,这笑声很是凄厉。

花清远默然地听着,他虽没有亲身经历花清近在花家的日子,但想来这位庶子的生活,在花家嫡妻与平妻两股势力的争斗间,过得并不会好的。

直到花清近发泄完心里的怨气,收住笑声,一把拥住他,“老六,有你这句话,五哥领情了,花家其他兄弟五哥不知道,但你永远是我弟弟,我永远是你哥哥。”

“那是自然,我们这一生都是兄弟!”

送走了花清近,花清远一个人慢慢踱步回停靠在监狱外墙的汽车处,就在他准备坐进汽车里面去时,他发现了墙角处有一个人影跌跌撞撞地向前跑着。

“谁?”无论是谁,他都不能留活口,他绝对不能让人撞见他偷天换日地救了花清近。为了这件极隐秘的事,他连司机都没有用,自己开车过来的。

那个影子像是没有听见似的,不但没有回答,还仍是自顾自地往前跑着,往花清远这边跑来。

花清远总是藏在手腕间的纯钢小刀已经落在手里,等着那人过来,二话不说,手起刀落,——他好久没有割人的气管了,不知道手艺有没有生熟?

花清远准备好一切,却在那个人半跑半爬地跌进他的怀里时,腕间的小刀掉落在地上。

“蝶衣?”花清远实在不敢相信,他竟会在大成监狱的外面看到程蝶衣,他,他一个京剧名角跑来这里做什么呢?

“杀,杀人了,怕,好怕!”

程蝶衣根本没有意识到他撞到的人是花清远,只是在这处处冰冷处处茫然的世界里,贴到一片温暖,不由自主就要抱住,就要躲进去。

“什么杀人了?”花清远伸手抚住程蝶衣。

虽说程蝶衣拼命往他怀里钻的举动,他很是欣喜,但看着程蝶衣一身凌乱的戏服,半边抹得颜色混乱的戏妆,他真没空欢喜去。

“不,不,我……我不知道……,我……我怕!”

听到‘杀人’两字,程蝶衣的语调比之前还要混乱了,整个人颤得如寒风中的落叶,摇摇欲坠。

花清远不敢再问了,他伸手揽住程蝶衣,把他紧紧抱在怀里,轻声软语地安抚,“不怕啊,不怕,有我在呢,什么事都不会有,我带你回家,别怕了!”

这人瘦得没有多少斤两,伸手触及的地方,竟是有些硌手的,哪像个男人的身子骨,花清远心口快速地抽痛了一下。

“嗯,好冷!”

程蝶衣的头埋在花清远的肩膀,好似那里有无穷的力量,让他可以稳稳地靠住,竟不知不觉地闭上眼睛,昏了过去。

抱着程蝶衣的花清远,只觉得臂湾一沉,连忙抱得更紧,低叫一声,“蝶衣!”

程蝶衣没有任何反应,借着大成监狱城楼上方打过来的昏淡灯光,花清远清楚地看到怀里那张脸在白色戏妆的打底下,惨白异常。

花清远心疼之极,伸手用力,把程蝶衣横抱在怀里,匆匆地钻进车里。


作者有话要说:嘻嘻,没跳票吧!




、总有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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