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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退役特工-第104章

小说: 退役特工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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惜凤的关系。这只能等待老爹过后解释了。终究,自己是不可能与那个女人走到一起的,而且自始至终也没有产生过那种念头。
    恰在此时,本在楼上的叶存志下得至一层客厅,这会功夫正在思考如何像国安部那帮老头子汇报这里的情况,当然在那帮冷血的家伙眼里,死上几个人算不得什么,终究是留下了忍杀组的几条性命,对比之下,可谓是完胜。
    然而在一向自负的叶存志心里,这种结果还不是完美的。习惯了单兵作战地他,总认为零伤亡才算是胜利。与那十来个名义上的小弟相处时日并不算太多,可也看出他们俱都是铁汉,合格的军人,忽然亡故,不免感到惋惜伤痛。
    本想下口找老婆聊天,缓解下心情,却意外地发现言明要陪老板而不回来的儿子正坐在客厅中央,拿着遥控翻看着无聊的电视节目。
    “小子,你不是不回来了吗?”叶存志踏着楼梯。一级一级地缓步而下,眼神中充满狐疑之色。
    “没办法的事情。”叶风苦笑一下,出奇地严肃起来,“老爹。我把我们老板带来了,她说要亲自感谢你用冷风堂的力量为香榭轩解决了大麻烦。”
    “何惜凤来了?”叶存志立时警觉起来,上下查探着对面之人的神色,想要找出他是开玩笑还是讲述事实。过后则是扫视着屋内。搜寻着女人的下落。
    “不用找了,在厨房了和我妈一起做饭呢!”叶风拍怕老爹地肩膀,提醒道。
    由于厨房位置的原因,坐在沙发的叶存志并不看不到何惜凤的踪影。不过静下心来,仔细倾听还能听到偶尔传来地女人说笑声,其中一个当然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妻子。另外一个想必就是何惜凤了。
    神色犹豫了一下。马上站起身。想要回到楼上去。不料被儿子一把拉回。
    “人家都来了,你就不见一下?”叶风摇头叹息道:“我考虑了一下。就算你现在身份特殊,也没有必要刻意隐瞒,反正你和何叔的关系又不是见不得人,他的妹妹你见见又有何妨,大可以说明帮她地因由嘛!”
    听叶风如此一说,叶存志也是静静考虑起来。自己对于何惜凤的认识也仅限于二十年前的一面,此时心中存留了还是那个可爱小女孩的形象,当时除了惊叹于她小小年纪就处乱不惊且胆子极大外,其余根本没有放到心上。
    现如今当年乳臭未干地小孩子成为了叱诧T市商场名声显赫女强人,心中亦不免有些好奇,思量了许久,也放下最初的包袱,豪气道:“见面就见面,没有大不了的,你老子见到阎王判官都不会皱一下眉头,怎么会怕个小女人?”
    实际上,他是不想让何惜凤这种正经商人与黑道沾上关系,不过如今任务完成许多,这层身份似乎也要褪去,是以,先前地担心降低了不少。
    叶风点点头,自己无论如何都做不到老爹这种从容洒脱,也许是和年龄有关吧!忽而想起关于紫川家族地事情,不由好奇道:“R国地杂碎都打发掉了?”他不算是个狭隘的民族主义者,至少对于同样也欺压过华夏G国还有着点滴好感,但是对于R国地所谓的大H民族则是深恶痛绝,职业生涯中唯一遗憾的就是没有去到那个国家屠戮极端军国份子,如今对方欺负到门上,按照原来的性格绝对不会不顾一切肆意拼杀,如果不是为了保护何惜凤,根本不会让老爹独自一人对付传说中的强大忍杀组。
    “漏掉几个。”叶存志慨叹一声,缓缓道:“最关键的紫川少主还有他身边的第一高手已经安全离开华夏,乘船进入公海,其余六个忍杀组成员都被我杀了。”
    “六个。。。。。。”鄙视不代表蔑视,自踏入了特工这个行业后,就接受着无数前辈的指导,忍杀组一直以来都被他们推崇为能和冷组对抗的唯一力量,怎么到了老爹口中就如此不堪一击了,据自己所知,这次任务中,冷组中只有老爹一人出动,这就意味他一人干掉六个忍杀组杀手,这样的实力实在是太过惊人。
    “确切地说,应该是五个,其中一个已经被个外国小子打的半死,我只是补了一刀而已。”叶存志扳着手指,算了下,随后推翻了刚才的言论。
    “外国小子。。。。。。约翰?”叶风怀疑道。就算没有把G国第一军人放到眼里,也在暗自和自己做着比较,在年轻一代中,影风是当之无愧的王者,而自己的另一重身份亦是军人,作为两个国家的代表,对抗本身就已经存在。
    “不错。”叶存志面色露出丝赞许,回忆着当时的情况,“虽然算不上一等一地高手。但是那种强悍气势就算是冷组中也少有,如果不是G国机制问题,他如果接受了如你那样的严酷训练,假以时日媲美冷组强者的能力。”
    “潜力不小嘛!”
    着下巴,良久后抛出个结论,“你当时应该接忍杀组他,这样我们就少了个有威胁的敌人。”
    自从第一次见面拼酒时,就对那个混血男子没多少好感。尤其他所效力的国家,正是自己最后执行任务的地方,还有就是他和古丽娜关系匪浅,怎么算也是无可改变的敌人。
    “你和约翰有仇?”叶存志皱着眉头。怀疑道:“为了争女人还是其他的事情?”在最初地时候,他的想法是留一个忍杀组给约翰,生死各安天命,没有料到他竟然会把敌人追至自己面前。当看到约翰浑身沾满鲜血仍然斗志高昂时,杀心骤减,多年来的平静生活已经逐渐抹平了当年锋芒毕露的棱角,嗜杀地冲动亦是减弱了不少。出于军人间的互相敬畏,放弃了斩草除根的机会。
    叶风习惯了老爹什么时候都喜欢开两句玩笑的性格,没有确认。也没有否认。自顾自地说着另外地话题。“箫万山你知道吗?”
    “天元集团老大?”毕竟做了些时日的国企老总,对于商界名人还是多少了解一些的。不过这两个月习惯了黑道大哥的身份,说起话也是带有了一丝痕迹,好好地老板被说成老大,似乎整个社会,无论做什么工作都像是出来混的一般。
    “是,就是天元集团的现任董事长。”叶风点头表示确认,旋即正色言道:“当然,他还有另外一个身份,就是何惜凤血缘上亲叔叔。。。。。。”
    把箫万山多年前被人收养出国又归来地事情讲述一遍,静静观看对面中年人地反应。
    “哦?”叶存志还真了解这中详情,待得儿子话毕,面上也是略显惊讶,“既然箫万山知道有何惜凤这样地亲人,以他的能力又怎么会让侄女独自创业,而不给予任何帮助呢?”
    “他两个儿子地问题,很俗套的财产之争。”叶风呵呵一笑,随之眼神中闪过一抹寒意,“几个小时前,就在中午十分我还见过箫万山的二儿子箫之浩,很嚣张的二世祖,会两下功夫就自以为了不起,竟然到香榭轩捣乱,差点被我捏死。”
    “你要对付天元集团?”叶存志睁大眼睛怀疑道。单论表现,叶风比自己当前可要乖很多了,不过这不代表他心里也是如此,看来他的厌倦了你死我活的身体拼杀转移到商场上比试高低了。
    “对付谈不上,据我老板说,箫万山那老头人品还不错,就是俩儿子太差劲了点。”叶风呵呵一笑,“我只是想去首都之前,警告一下箫家,不要让两个不成器的东西到香榭轩捣乱。”
    依照基本电影或者小说中的情节,富家公子受了委屈后肯定不会善罢甘休,箫之浩自不例外。报复自己还在其次,关键地不能在给香榭轩的生意捣乱,那人看起来没啥商业头脑,更像是一介武夫,可终究有那个天元集团继承人的身份,想要制造麻烦应该还是轻而易举的。
    “你去首都干什么?”叶存志并不关系儿子怎么踩人而是关心他的去向,一家人难得聚到一起,不想有个忽然离开。
    “升职而已。”叶风随手翻看着杂志,头也不抬道:“这之中还有你的功劳,西南集团把下辖的俱乐部送给了香榭轩,作为新任的副总,我被委派到首都,全权负责听雨阁的事务,算是一方诸侯了。不过等那边稳定下来,我还会回来,也就是一两个月的样子。”
    “原来如此。”叶存志想不出儿子会对这样的工作感兴趣,而且做得有声有色,不得不说,叶家的基因确实优秀,不禁有些洋洋得意之态。
    “还是说正事,你老人家现在可是T市呼风唤雨的人物,冷风堂的实力如此牛逼,就算帮我个忙,弄封恐吓信带颗定时炸弹什么的,威胁下箫家老头,让他看紧儿子,别让箫之浩两兄弟乱跑。”叶风没有理会老爹的表情,而是抬起头半开玩笑道。
    “呃。。。。。。”叶存志一张老脸顿时变得铁青起来,真有心上去拍那小子一顿,真当老子是黑社会了,恐吓天元集团真亏他想得出来,抛去箫万山的万贯家财不说,但是XX代表加XX委员的双重身份就不容得人瞎胡闹,能混到这个份上,政治资本又怎么会太差。
    压下冲动,才长处一口气道:“儿子,不是我帮你,是我现在还没有那种能力,你等两年,等老子统一整个华夏黑道,别说是天元集团箫万山,就算是G国的雷曼兄弟我也敢敲诈,当然那两人现在可。:水可榨了。”
    “我又没有让你自己做。”叶风没好气地白了一眼道:“你那么多朋友,随便整出了部长厅长什么的说句话,一切问题都解决了。”
    一惊提醒,叶存志脑中马上浮现出个身影,段正天似乎与箫万山关系不浅,而且那老小子恰好还在T市,让他出面可能问题很容易解决。自己可不想看到“叶姓男子杀死天元集团两公子”的新闻标题出现,刚才接到人报告,说机场中发生命案,死者眉心插入匕首,死状凄惨恐怖。不用问也知道这是出自儿子之手,这小子刚从国外回来,难保还没存留下杀人的惯性,所以还是顺着他的意思帮他一把好,免去他自己处理有可能发生的意外。
    最终无奈地点点头,承诺明天带他见个重要人物,解决此事。叶风立时露出笑容,难得地谄媚几句,拍了几下马屁。
    一时间话题又是暧昧起来,儿媳情人之类俱都抖落出来。正在兴头上时,两人同时感觉到两束目光直射这里,不由转过头,扫视着周围的情况。立时,角落中手中拿着个盘子的痴愣女人映入眼帘。
    正文 第一百八十三章 不懈努力
     更新时间:2008…11…2 20:29:15 本章字数:3205
    惜凤怎么也没有想到能在这里见到挂念了二十年的男迟愣后马上恢复过来。轻轻拭去眼角边几滴液体,想张口说话却想不出有何可讲。对于懵懂无知的少女来说,英雄往往是她们追逐的对象,即便是成年之后,这种感觉犹在,何惜凤也不例外。
    “凤姐,怎么了?”见女人表情尴尬,叶风马上意识到自己老爹的问题,笑着解释道:“这位就是我老爹——叶存志,你不是说今天就是专程来感谢他的吗?”
    上下打量着腰系围裙,却是一身打扮的白领丽人,实也看不出多年前那个小女孩的影子,叶存志不由摇摇头,苦笑一声。岁月这东西总是让人无所适从,仅仅眨眼功夫,昔日的邻家小女孩就变成了成熟的靓丽女人。
    “还认识我吗?”叶存志缓缓站起身躯,淡声问道。在他看来,自己只与何惜凤见过一面,而且过去了这么长时间,恐怕早就被其抛之脑后。
    殊不知一个在生死攸关时刻出现的英雄人物岂会被人轻易忘记,他这副尊荣早被当日的女孩深深铭刻于心上。
    听得那熟悉的声音,何惜凤身体骤然一颤,思绪顿是纷乱起来,很明显,这个男人还记得自己,虽然已经过去了二十年,他的相貌改变并不大,仿佛仍然是三十几岁的样子,很难想象会是叶风的父亲。如此一来,冷风堂帮助自己的原因似也明了。
    叶风明显感觉到这两人地异常眼神。想要介绍何惜凤的话语立时吞了回去,识趣地退到一边,静静观察着事态的发展。自己老爹的光辉事迹实在是太多太多,而且这么多年来,他自己也从来没有怎么说起过,所以这两人认识也不足为奇。
    “二十年你救过我。。。。。。”何惜凤神色凄然,回忆着当初的情形,悠悠道:“我一直试图找到你的,可惜没有成功。”
    叶存志哈哈一笑。他对这种伤感的气氛很不适应,故以此打破时下的局面。当日也曾自责不该在个十来岁的小女孩面前大开杀戒,如果不是何惜凤比起别地人更倔强坚强,说不定就会留下什么心理疾病。如今看来。也许正是经历了当初的一幕,才有叱咤商界的女强人,性格,总时愈早磨砺愈好。
    “多年前的事情就不提了。”叶存志招呼何惜凤放下手中地盘子。摘下围裙,直至双双做好后,才叹气道:“这算是我们之间的第二次见面了,二十年。一晃而过。当日的小丫头已经变成了声名显赫的大老板,让我都有点自愧不如了。”
    叶风察言观色,联系何惜凤说过多年前地“白马王子”。“心目中的英雄”。很快猜出了事情的始末。本以为老爹和何惜凤是没有见过面的,没料到多年前就上演了英雄救美地大戏。当然所谓的“美”年纪还轻了点,只能算是小美女。
    何惜凤粉面通红,不知是因为羞涩还是由于多年的愿望得以实现而兴奋所致,她对于面前这个已经有两次帮过自己地中年人地感情实际上很复杂。不可否认,多年前甚至是现在,自己在与其他男子地相处中也多用他来做比较,隐约中参杂着一丝少女的幻想味道,而更多地则是一种崇拜与感激。
    本来想出的那些感谢话语如今却是怎么也说不住,只能任由叶存志在那里侃侃而谈,一句话也插不上,不过这种聆听的感觉也是不错,至少能够更多的了解这个男人。
    “我和你的哥哥何建国是很好的朋友。”叶存志并不想隐瞒这些关系,故而开门见山道:“上次你遇到危险救你以及这次帮助香榭轩度过难关,实际上都是因为他,可惜,我们再也不可能见到他了。”
    何惜凤无疑是个聪明的女人,很清楚这个世界从来不会有平白无故的帮助,而今终于明白个中缘由。想自己二十年前不过是个双亲皆亡的孤儿,并没有钱财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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