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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十年-第10章

小说: 十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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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吧?声音很大,故意说给我听的。我把门摔上,把枕头狠狠向墙上砸去,恨不得砸出去的是那个满脸得意的小兵。我是谁,我才不要为这得志小人而生气。都说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冰蓝也不免俗。火山爆发在一个很温馨的傍晚,电视里还放着《铁齿铜牙纪小岚》,如果我有铁齿铜牙,想必小兵早已经碎了。吃完饭,小兵洗了两个苹果,我巴巴看着他把大的放到了蓓蓓嘴里,蓓蓓还甜腻腻地偎着小兵,一点都不知觉我的存在,一阵心酸和反胃。嫉妒,原来这就是嫉妒。巴巴地指望着,怎么说那个小点的该给我了吧,可我过高估计了自己的魅力,只见苹果在我眼前晃了晃,就晃进了小冰的嘴里。忽然间眼泪就夺眶而出,我大吼一声,小兵,你去死吧。转头冲出门去,我听见小冰追出来的声音。他一把抓住我,我狠狠地摔手,转身就跑,不要他看到心底的落魄。小兵紧紧抓住我的手腕,摆脱不得,我狠很地咬了上去,看见牙印上鲜血直冒。忽然间软了下来。你们谈你们的情说你们的爱,又何必来羞辱我?眼泪倾泻而下。小兵一把把我拥入怀中,一个天旋地暗的吻,我的倔强轰然倒塌。他有着柔软的唇,泛着香草的气息,让我眩晕。小兵没有多说什么,也没有解释,只是静静地看着我,静默坚定,直达内心深处,我有点眩晕,这一切来得太快,惊讶大过了欣喜,这一轮与他的战役,我以失败告终,我乐意。但是,蓓蓓呢?我的良心又开始不安。蓓蓓出乎我想像的冷静,只是说,我早就应该知道会这样,我实在高估了你的能量。我满心疑虑,但这并不防碍我顺理成章地成为了小兵的女朋友,两个人还是天天斗嘴使坏。与人斗,其乐无穷。蓓蓓说,冰蓝,你不用自责,我跟小兵从来就只是朋友,他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但是,你让我担心。我笑笑,已经甜蜜得不知所以了。后来,再也没有见过小兵去钓鱼。我说,小兵,一看你就是去装腔作势附庸风雅,哪有钓鱼的同志肘着个小白脸锈了鱼竿的。小兵同志义正严词地说,说实话,我小兵这辈子只钓到过一条鱼,实在不是因为小兵同志的技术很高,而是那条鱼实在太笨。然后得到我一顿暴揍。小兵学的是金融,做的是与金融丝毫无关的事情。开大大的摩托,风驰电掣的,染一撮金黄的头发,穿破了洞的牛仔,没有很多钱,但有最好的音响,空荡荡的屋子里除了唱片就是满屋的音乐,他把音乐的声音开得很大,一种被声音淹没的感觉。他听莫扎特,听胡里奥,也听老鹰甲壳虫和黑豹BEYONG,彼时,小兵最大的兴趣就是音乐,除了和朋友组成乐队之外,这些酷爱音乐的人还倾其所有成立了一个音乐工作室,进行制作和包装,音乐是小兵的生命。小兵总是不由分说地将我夹在他的大摩托上,在午夜的街道上飞驰,我将脸紧紧贴在他的脊背上,听他均匀的呼吸。体会着一种脱离常轨的截然不同的生活。刺激,一切都是那么的刺激。小兵为我写好听的歌,然后轻轻地唱给我听,纯纯的声音在耳边,心里竟会甜蜜地疼痛起来。蓓蓓说,冰蓝,其实你们不合适,你了解他多少呢?你们根本是两个世界的人。小兵是个执着而又寂寞的人,我了解,我爱,我愿意。每天下班的时候,小兵的摩托就会在楼下嗡嗡地响起,我风一样地卷出门去。白葳就说,天哪,爱情的力量可真伟大,瞧瞧一向萎靡不振的冰蓝同学那容光焕发的小样,工作都跟飞机一样,那冲向爱情的速度比火箭还快啊,真是工作爱情两不误。我大声回道,那是那是,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嘛。人已经奔到了楼下。白葳是我的同事,很另类的女孩,吸SEVENSTAR,喝不加糖的摩卡,好穿性感的衣服,写煽情的文字。思维常常游离,没来由地说出一句很有哲理的话。比如她袅袅然地站在窗边,紧身裙将身体裹得玲珑曼妙,手里斜斜地拿着烟,迷迷蒙蒙的烟雾中忽然吐出一句。时间真TMD是一杆秤。这样的女子,是到世间来蛊惑众生的。                5
第25节:我是否该庆幸?
4                  而我,只是一个说话疯癫内心单纯的小女孩。我不吸烟,不喝咖啡,也不在外人面前说脏话,只是偶而和蓓蓓去酒吧胡野一通,那不是我们生活的主旋律,我写唯美的文字,用巨大的水杯喝冻得透心的白水,吃不削皮的红苹果,穿大大的牛仔裤棉质T恤,或是穿棉布长裙,光着脚穿脏脏的球鞋,永远是高高的马尾,素面朝天,尖牙利齿,不合心意的我就猛咬一通,永远做不到白葳那样八面玲珑还保持着自己的个性。我喜欢白葳,有时甚至是仰视,那样的女子,是我所不能及的。小兵却说,冰蓝,别看你一副刺猬像,却单纯得让我不敢触碰。我问蓓蓓,为什么熟悉的男人总是跟我们保持着一种距离,是否我们缺少某种荷尔蒙。蓓蓓说,冰蓝,你太善良,太单纯,单纯到让人良心发现,不忍心伤害。现在的男子,生来是要辜负人的。若是我换上妩媚衣装,换上风情万种的眼神,是否就不再单纯不再善良?我苦笑。世界有时候就是这样的颠倒黑白。比如说白葳,我确信她是个心地善良且执著的女子,却始终得不到真正的爱情,只因表象的一切便被世人认做了妖精,妖精是可以爱却不能娶回家的人。我是否该庆幸?小兵牵着我的手在北方冬天的雪地上滑雪,把我抱到树叉上坐着,然后去给我买红彤彤的冰糖葫芦,或是两个人坐在雪地里吃冰砖,吃得淅沥哗啦再去买个热乎乎的烤红薯,吃饱了就背着我走上好远好远,边走边在寒风里大声唱着情歌,我就把眼泪甩小兵一脖领。我们就这样肆无忌惮地挥霍着我们的年轻,我们的爱情。我的脖子上总是挂一个大大的相机,走到哪里拍到哪里,记录下了各种各样表情的小兵,我太珍惜在一起的每分每秒,甚至有点惶惑,似乎预示着一种即将的不完满。第一次到小兵的屋子,便是那个寒冷的冬天。很大的一间屋子,满屋都是唱片和书,有种凌乱的空荡,屋里暖气不足,有些微寒,我的手脚冰冷。小兵把我包在被子里,去烧了热水,然后蹲在我的对面,把我冰凉的脚放进他的衣服里,一阵阵的温暖从脚心传来。小兵给我用热水洗脚,很认真的,我看着这个高大的男子,心里甜蜜地疼痛了一下,眼泪就落了下来。他帮我擦干脚,温柔地吻掉我的泪。傻孩子,裹好被子,自己床上玩去吧。小兵去煮我爱喝的白粥。我窝在被子里,静静地看着小兵忙来忙去的背影,被这种巨大的幸福击倒,甚至不敢相信,那个尖牙利齿得理不饶人的家伙会是现在的小兵,也许这一切只不过是一场梦,梦醒之后会更加的痛苦。而我,已顾不得这么多了,当时的一瞬,我想,只要身边有这个男子陪伴,就够了,别的什么都无所谓,金钱、名利、荣誉,一切都不重要了。小兵靠在我身边,给我讲他童年的小山,讲大学时候的兄弟,讲自己喜欢的音乐和书,我看着那张年轻的脸,同样的隐忍,似乎也看出了无尽的苦难。小兵读了很多的书,从外表你看不出来,而他,是个胸中自有丘壑的人。我爱上了身边这个年轻的男子,他有时而凛冽时而温情的眼神,他有快乐,和快乐底下不为人知的压抑,他有他的信念和执著。我抚摩小兵的面颊。曾经以为我是个没有太多爱的人,我的心已经被憎恨所充满,可是我错了,面对小冰,我忽然有了太多的柔情。耳边流淌着美丽的音乐。这是什么音乐?好听。《刹那音乐》,这个舞曲是邓肯最得观众欢心的代表作之一,她称之为〃皮姆舞曲〃。皮姆舞曲?在邓肯结束了一段痛苦的爱情之后,遇到了既不是艺术家,也不是成功者的大顽童皮姆,他那种纯粹的欢欣,绝不让理智插手的欢欣,帮助邓肯悟透了英国唯美主义作家奥斯卡·王尔德的那句名言:〃应追求刹那的快乐,不可有永久的痛苦。〃皮姆给予了邓肯新生命、新活力、新灵感,促使她创作出了《刹那音乐》。哦,我用崇拜的眼神盯着小兵;刹那的快乐。邓肯的舞蹈一定很美。是啊,人体溢于言表的艺术。小兵轻轻抱住了我,我把被子盖到小兵身上,一身的凉气,隔着衣服。小兵紧紧地抱着我,似乎要把我镶入他的体内,我听到他急促的喘息,感觉到他加快的心跳。那眩目的吻,似乎掉入了无底的深渊,香草混杂着一丝香烟的鼻息,我整个人窒息了起来,慌乱、害怕和一点憧憬,或许,我是希望有什么事情发生的。忽然,感觉到小兵身下的异动,连同我的温情,一点点地膨胀开来,轻触着我隐秘的内心,一种异样的火辣辣的感觉忽然从体内升窜上来,连同一种莫名的渴望。小兵有点拒绝地轻推了我一下,刻意保持了一点距离。忽然有泪水窜上眼睛,我定定地看着小冰,倔强地贴向他。他像忽然燃烧起的烈火或是忽然奔向草原的烈马,我感觉到身下剧烈的疼痛,狠狠地抓着他,指甲刺入了他的皮肤,我们在邓肯的《刹那音乐》和大米粥的香气中剧烈地起伏冲撞,剧烈地流汗,在彼此的身体上留下疼痛的印记,一次一次。我喜欢我们汗水交杂在一起的味道,喜欢小冰落在我身体上的缠绵悱恻的细吻,喜欢他一次次地把我送上情感和性感的巅峰,喜欢听小冰在最后关头时快意的喘息和呻吟,喜欢看他静静躺在我的胸口时婴儿般的表情和长长的闪动着的睫毛。我们真真正正地属于了彼此,我常常在脑海中勾画我们嵌入一体的那一刻,是那么的自然和谐。                5
第26节:我喜欢人类的侗体
4                  小兵说,我们是专门为彼此而生的,上帝专门为我造了你。我说,小兵,我喜欢你,也喜欢你的身体。说这话时,我觉得自己像个女流氓,居然没有脸红,而是那么的自然而然。我想,我是有生殖崇拜情结的,我喜欢人类的侗体。小兵是我的第一个男子,我曾经希望他也是最后一个。我说,小兵,就让我们在飞上巅峰的时刻遇上一场灭顶的灾难,这样你就会永远嵌在我的体内,化为化石,让后人永远记住我们,记住我们的爱情。小兵再一次的激动。一次一次,我用语言催情,直到最后自己求饶。小兵抚摩着我光滑的身体,你真美好。他静静地看着我,温情的,我能读懂,那种温情叫做*爱情。粥已经扑了一地,我们的肚子开始咕咕作响,小兵没有告诉我粥只剩下了一碗,他喂着我吃完,自己仅仅喝了两口汤。小兵一直是这样的,什么都让着我,紧着我,我一直相信,就算让他为我付出生命,他也会义无返顾,被这样爱着,真不知道是不是幸福了?起来之后去洗手间,发现内裤上有淡淡的一丝红色。我拉开被子,却没有看到理所应当的落红,心头忽然变得冰冷。我不知道小兵会怎么想,而我,是否过于主动?望着被单发呆,小兵走来,从身后围着我,好像未曾在意,可我忽然对自己感到失望,为什么我会如此在意?我只是想告诉小兵,他是我的第一个男子,可是,他会相信么?聪明的冰蓝,什么都无师自通的冰蓝,妖精般的冰蓝,小兵会相信么?我百思不得其解,终于明白,在十三岁那年,我把处*女膜献给了一张板凳。十年0ShinianSHINIAN0陌生的幻觉第十章陌生的幻觉我悲哀地发现,自己原来是这样一种人,最爱的还是自己,爱上自己给自己制造的幻觉,把自己想像成悲剧中的主角,于是在生活中去极力接近自己的幻想。让自己相信自己可以生生世世地爱一个人,可以飞蛾扑火,可以轰轰烈烈,也可以悲壮,这样的人生,是演给别人看的,也是演给自己看的。卓轻轻拍着我,冰蓝,乖孩子,他是个不知如何安慰人的人,而我,不需要任何安慰。冰蓝,你是这么一个不快乐的孩子,过分敏感又缺乏安全感,怎样才能让你快乐。我只是觉得孤独。人生下来就是孤独的,在没有遇到你之前,我以为自己就要这么孤独一辈子了。可是现在,我们更加孤独。我说,卓,我是如此的爱着小兵,你知道么?可为什么会这样?眼泪又一次喷涌而出。卓吻着我的眼睛,用细心的爱抚安抚着我。男人都是由性生爱的,对么?我定定地看着卓。此时的冰蓝已经历炼成妖。曾经有人跟我说,没有性,那都是不纯粹的爱,不要相信柏拉图,柏拉图也禁不起一夜缠绵。是么?卓的喉结颤动。我水蛇般地缠向卓,却用最坚定的眼神看着他。我要你纯粹地爱我一次。冰蓝的坚定,无人能抵,还有直入内心的绝望。在他进入我身体的那一刻,我知道,在他心里,我已经不纯洁了,或者,他知道,在我心里,他其实也许并不是自己想像中的那么重要。男人,需要的是征服,征服不了心的时候,就只能征服身体。而那一刻,我忽然觉得陌生,这不是我所熟悉的身体,能够征服我身体的,只有小兵。卓的拥抱是轻柔的,绅士般的,他轻吻我的耳朵,我偏过头去,耳朵又开始发炎,那原本不该是属于我的创口,我把耳环摘了,任由它封住,恢复,如同未曾有过,但是,仔细摸摸,一个硬硬的结梗在那里,终是不能像从前一样了,不能当它未曾有过,耳朵尚且如此,何况心呢。小兵从来不许我虐待自己的身体,他说,冰蓝,天然的你才是最美丽的。忽然间我对爱情失去了兴趣,在卓温柔的撞击里,心中一片冰凉。一切都只是作秀,包括卓,他太在乎自己的表现,一场不算投入的表演。而我,在身体的起伏中再一次报复,一种残忍的快乐,我的心理有着太多的仇恨。忽然发现,我是天蝎座的冰蓝,不成功,便成仁,没有中间道路可选。我拨开卓的手,又燃起一根烟,在袅袅的烟雾中,我说,卓,听我继续讲故事吧。也许我只是在讲给自己听。我悲哀地发现,自己原来是这样一种人,最爱的还是自己,爱上自己给自己制造的幻觉,把自己想像成悲剧中的主角,于是在生活中去极力接近自己的幻想。让自己相信自己可以生生世世地爱一个人,可以飞蛾扑火,可以轰轰烈烈,也可以悲壮,这样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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