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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风姿物语 01 前传 04 银河篇-第57章

小说: 风姿物语 01 前传 04 银河篇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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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脑筋,这样很麻烦啊!”烟雾中,花次郎挥动光剑,与新加入的敌人交上了手。以他剑技,尚无惧三五好手夹击,但若烟雾散去,给人看清了他的相貌,那他花次郎不啻是和东方世家结上了梁子,端地是后患无穷。

“借着烟雾开溜吗?不成,先办正事才是要紧。”源五郎给一剑刺死,这件事怎么想都不对劲,还是得看看尸体再说。光剑缠住对方小斧,花次郎趁机后踩两步,退至源五郎横尸地,伸手一探。

一探之下,花次郎立刻气得七窍生烟,连骂自己是头傻鸟。地上一人横躺于地,肩胛骨给光剑洞穿,早已痛的昏了过去,口吐白沫,身上穿著守备兵的制服,看来是守备兵的一员,只是不晓得怎么给人移花接木,转来此地代受了这一剑。

“这下子三个臭贼都给跑光了,只留我一个人在单挑。嘿!说什么兄弟同患难,原来是如此患难法。”

气恼之馀,花次郎也不禁好笑,而其中更有三分骇然。以自己在剑道上的修为,虽不敢自称是神而明之,但出剑时对于发招的目标,也有一定程度的心灵锁定,使其难以脱逃。而源五郎在如此近距离下偷天换日、调龙转凤,自己竟丝毫未觉,这份本事可比站着受自己一剑更难。

花次郎苦笑道:“好家伙,果然是狠角色啊!”

不过,也只有这样的对手,才有些兴味,自己已经无聊了好一阵子了啊。

烟雾已开始消散,既然确定了事实,花次郎虚晃两招,便想趁着烟幕未散尽前,抽身而退,却不料对方也发觉了这个意图,暴喝道:“说来就来,说去就去,尊驾未免太小看我东方家了!”

同时,一道炽热火劲透过小斧猛震过来,小斧上火舌暴盛,烈焰飞腾,光剑尚未接触,能源剑刃便给震至支离破碎,溃不成军。

“这点功夫,也敢在我面前逞能。”花次郎嘴角冷笑,但手中剑柄却已给火劲震至崩散,碎裂在即。虽然是街上买的杂牌光剑,但对方能纯以内劲将之震碎,足见对方修为也不平凡。

“我不是看不起东方家,只是看不起你而已。”撂下了一句足以使对方气至发昏的狠话,花次郎展开玄妙手法,已经崩溃的剑势,突然变得幻冥虚渺,吞吐不定,犹如五里迷雾,将火劲团团裹着,声势大减。

“咦!”对手一惊,显是没想到花次郎有如此剑技,当下便欲提高功力重组攻势。

花次郎哪容他再次拦截,长笑道:“寻常兵器,确实不足抵高手一击,胜之不武,不战也罢,少陪了!”

语毕,手上蓦地一紧,剑柄炸裂,化作无数细小碎片向前爆开。却是花次郎在光剑将崩解的前一刻,自行以内力炸碎光剑,充作暗器发出。

炸碎的剑柄灌满真气,无异是千百枚细小暗器,势头既足,又是在如此近距离之下,持斧高手也给闹了个手忙脚乱,不得不撤回小斧防身,同时把护体火劲提升至极限,要将碎片全给震开、焚化。

一轮挥动,总算将碎片摧毁完毕,持斧高手但觉身上有几处微疼,却还是给漏网之鱼击中身体。而花次郎早趁对方忙着抵御时,矫若游龙,破雾而起,在附近屋脊上借力一蹬,刹那间不知所踪了。

“喝啊!”持斧高手猛喝一声,全身火劲猛向四周蔓延,守备兵只觉一阵热浪袭体,呼吸不畅,而周围未散的烟雾给火劲一逼,灰飞湮灭,消失无踪了。

烟雾散去,众人眼前一亮,但见一名精瘦汉子横立街中,面上颇有精悍之色,他将小斧插回腰间,双眉深锁,似是为了什么事而烦心。

暹罗城是东方家属地,那名守备队的官员见那汉子是东方家门人,如见上司,便要上前奉承礼拜,突然想起,万一对方是个不吃官场俗套的人,自己马屁拍在马脚上,反而大大不美,转念一想,已有主意,当即呼喝手下,赶快追捕逃犯,务必要在三日内缉拿柳一刀归案,否则就有他们好看的。

“不用多事,这些人不是你们能追的上的。”汉子沉声道:“就算追上了,你们也不会是对手的。”

不错,武学中有“一寸短,一寸险”的道理,东方家的小斧最利于近身搏斗,一旦贴近身边,使光剑的对手往往反因距离太近,不易施展得开。但是,在刚才的动手中,那年轻骑士虽然已给自己贴近了身,却仍将一柄光剑挥洒自如,敏如游鱼,畅胜行云,浑无半分窒碍,剑术之高,确是罕见。

最后的那一手自爆光剑,也显示对方的内力不在己之下,而机灵应变之巧则远有过之。这等的对手,又是这样的年轻,放眼大陆后起之秀,屈指可数。

“花家那柄风流名剑,怎会在这时候出现在此?他又为什么和柳一刀混在一起?”对着战斗后的凌乱街景,汉子皱眉道:“嘿!暹罗城从此多事了。”

身体腾云驾雾似的飞起,穿过了几条街,兰斯洛感觉脚底的潜劲已尽,整个人猛往下坠,刚好砸在一家店铺的屋棚上。穿破屋棚,一个姿势不良,“砰”的一声响,又摔了个四脚朝天。

“唉唷!为什么本大爷最近总是莫名其妙的会飞到天上!”摸了摸摔痛的屁股,兰斯洛挣扎着起身,第一件事就是摘掉脸上的那片胡子。

“该死的东西,戴你是掩人耳目,却害的本大爷变成通缉犯。”连骂了数声,兰斯洛把胡子收进怀里。

看看后面,好象没有追兵,暂时是安全了。兰斯洛叹口气,担心地向长街那边望去。自己虽然脱了险,但是同伴们却还被困在包围阵中,倘若当真这么一走了之,那自己还算是人吗?

“作人这么没义气,真是猪狗不如。”想起了可能已给剁成八块的雪特人,兰斯洛更觉黯然。”怕虽然是很怕,可是作人不能没有义气,就算他们已经壮烈成仁了,好歹也得替他们善善后,尽点心意吧!”

可能是从小所受的教育,也可能是天性使然,更或者两者都有,兰斯洛把义气这项规条,置于一切道德之上。在他的观念里,杀人放火算不上什么,因为英雄好汉都必定要杀人,至于烧杀抢劫,那更是不值一提,因为成大事者,行事多少都有些不同,谁看不顺眼,宰了就算。

要当英雄好汉,不必太拘谨于一般的道德,甚至有时候反而要更放的开,所以,做事可以不择手段,只要结果成功,一切是非都可扭转。唯有义气,一个人如果没有义气,非但当不成英雄好汉,甚至连男人也算不上。

这样的想法未必是对,却是兰斯洛至今深信不疑,由弱肉强食、尽我生存的法则中,所培养出的唯一信念。他现在也还记得,从小,每当酒足饭饱,死老头总是一面说:“成大事者无所不为”、“燕雀焉知鸿鹄之志”,却又一面痛骂自己的兄弟没有义气、卑鄙无耻。

当时老头子那份如狂如颠的神情,至今仍清晰在目,兰斯洛记得,老头子每次发泄过怒气之后,总有三五天郁郁寡欢,可见事情影响之巨大。不过,或许连兰斯洛自己也不明白,如果从受到影响的深远而言,目睹那幕光景对他的一生,有着更沉重的影响。

拿定主意,兰斯洛准备潜回战场看看情况,倘若运气好,或许可以帮上些忙。方要举步,后方传来了人声,却是他摔破了店家的屋篷,店家出来察看。

“哇!发生了什么事?”

“不关你的事。”兰斯洛没好气的答道。

“哇!柳一刀。”原来那家店铺是间面店,有几名开小差的警备兵正在其中大快朵颐,一看到兰斯洛,个个紧张得兵器上手,严阵以待。

“我……我不是柳一刀。”终于逮到了机会,兰斯洛分辩道:“你们看,他有胡子,我没有啊。”

警备兵互看一眼,斥道:“还在胡说八道,剃了不就没有了吗?”说着,取出守备兵专用的角笛,便要呼叫同伴。

这些人中没有骑士,兰斯洛自忖,要了结他们不是难事,但是若时间拖长,引来大批人马那就大大不妙,而且,这时出手伤人,那只是更增加麻烦而已,三十六计,还是走为上策。

把手一摆,兰斯洛拔腿就跑。守备兵尽皆错愕,照理说,自己才是弱势的一方,就算唤得同伴围剿,也未必能困的住柳一刀,五十个普通人也比不过一名D级骑士,这是常识,何况是柳一刀这种悍匪,哪想到他会主动逃跑,大喜过望之馀,本能性的从后追赶。

照理说,既然彼此实力悬殊,守备兵应该是不敢追上,但兰斯洛这“柳一刀”表现的太过窝囊,毫无高手气派,令所有人都生出“他定是身负重伤,虎落平阳”的错觉,加以雷因斯出的悬赏实在太重,五百枚金币对升斗小民而言,已是天文数字般的巨富,是以,要围剿柳一刀,或许没人敢上前,要打落水狗得钜款,这可是个个争先。

“哗!追啊。”

“别让柳一刀跑了。”

“五百枚金币,哇哈哈哈,老子发财啦!”

仿佛庆典一般,参加的人越来越多,到最后,兰斯洛在前面没命狂奔,后方却有近百人紧追不舍,除了守备兵,也有些闻风而来的江湖人士,甚至还有一般民众,拿着菜篮、菜刀,想要分一杯羹,一颗人头值五百枚金币,要是砍了根手指,好歹也可以风光个几年吧!

“要命,这柳一刀到底是混哪条道上的,怎么结了那么多仇家,什么妖魔鬼怪都追来了。”身为被追赶的一方,兰斯洛心中悲叹不已。

自己跑,别人追,追的人不但没被甩脱,还越来越多,再这么下去,自己定给累死,得要尽快把他们甩脱才行。问题是,要比熟悉地势,自己根本比不过这些土生土长的暹罗人,而现在又不可能回身大杀一场,那要如何甩脱。

“哎,穷则变,变则通,找不到可以甩脱人的地方,那就换个让人不敢追的地方。”一面跑着,兰斯洛有了个连自己都觉得荒谬绝伦的主意。

追赶兰斯洛的众人,追过几条巷子,只见兰斯洛忽然加速,拉开了与众人之间的距离,消失在街尾。群众大感吃惊,连忙加快速度抢上,但奔到街尾,也只见对面人影一晃,随即不见,如此几次,兰斯洛踪影早无,不知去向了。

“可恶,就不信他那么会跑,一定还在这附近,大家协力,把这淫贼搜出来领赏……不对,是除害,千万不可让他跑了。”一名持刀男子振臂一呼,希望获得响应,却发现回应出乎意料的少,包括警备兵在内,暹罗本地人俱是一片默然。

男子呆道:“怎……怎么了吗?”

沉默中,更有一种令人心悸的惊悚,这不是形容词,因为有过半的人,脸上的确出现了极度惧怕的神色。

男子举目四顾,在兰斯洛消失的方向,不远处,是一堵旧墙,墙上的绘饰,看得出曾经的华丽,但如今藤蔓缭绕,青苔厚涂,已然残破不堪,墙的面积甚广,后方的植树成了密林庇荫,看不清墙后景物,却依稀可以看见东方式楼台的影子,看来,墙后是座败落的庭园。

“这……难道是……”发觉气氛诡异,而又想起了某个流传的传说,男子的声音也颤抖了起来。

他也曾经听人提起过,暹罗城中,有座沉家废园,自荒废之后,就给城中宵小所占据,发生无数冤案,有人自缢于其中、有人在园中进行交易后,给黑吃黑弃尸、有人埋婴尸于园中练邪法、亦有女子在内遭到奸杀……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废园中传出了闹鬼的消息。一群相约园内交易的混混,遭到异物侵袭,惨死在园里,之所以会被发现的理由,是因为其中一人在拼命逃跑之馀,已经翻到了围墙之上,却还是逃不过杀身之祸,惨死在围墙上,被第二天路过的路人发现他仅馀的半个身体。

在那以后,废园中不时传出种种异声,清晨枭鸣,暗夜鬼哭,而各类惨案也时有所闻,厉鬼之名遂不胫而走。有人大着胆子入园探看,却在隔天早上横尸街头,最有名的例子,就是三年前和人赌约试胆的快腿祈六,他的尸体被发现挂在废园的老树上,死不瞑目的双眼,变成了两个深沉的血窟窿。

到底废园厉鬼是男是女?是老是少?没有人能给出肯定答案,上百种说法,在耳语的传闻中,累积了废园的凄厉传说,而继续吞噬着人命,甚至连已有相当根基、想藉阴气修练巫法的魔导师,也成了传说牺牲品的一部份。魔导师公会在派人勘定后,将此地划为一级危险区,而禁止有人涉足其中。暹罗城的一般居民,更是将此处视为禁地,相争告诫。

现在,明明知道兰斯洛极有可能躲进了废园,但要说是进去搜查,众人面面相觑,皆如土色,忆起从小听过的种种传说,几乎连腿都快软了,哪还有胆子进去窥探。

可是,就此让五百枚金币从身边溜走,那又说什么也不甘心。莫可奈何之下,只好各自散开,自行巡视废园各处出口,反正兰斯洛迟早得出来,而废园的鬼再凶,也不至于攻击到园外的世界,这样,应该是没问题的。

“可恶,这些家伙怎么这么烦人啊!”兰斯洛从墙壁的破孔,窥视着外界的动向,基于专业的经验,他判断出人群没有散去,而是改为把守出入口式的巡逻,并且绝非一时三刻内会散去,自己得藏匿在这园中一段时间了。

他是翻墙进来的。既是做贼,自然要习惯给人追,像这类的求生本事,兰斯洛早就滚瓜烂熟,先是加快速度拉开距离,趁机翻过围墙,摒息藏匿,果然,一如原先的预料,慑于鬼屋的盛名,没人敢追进来,逃脱计画成功。不过,倘若让兰斯洛真的弄清楚了这废园的种种传闻,恐怕夺门而逃的就是他了。

“算了,反正本大爷也还要多呆一阵子,就让这些傻鸟在外面喝风好了。”兰斯洛说着,由林中觅路往内走去。

其实,连他自己也不是很清楚,为什么要选择这地方做藏身所。昨晚,自己给那女鬼吓得破胆而逃,可是事后回想,实在也不觉得有什么恐怖,虽然没看见女鬼的脸,无法判断是否是青面獠牙,但从记忆中的苗条身段来看,似乎是个美人,自己连面目也没看清,就被吓得夺路狂奔,真是大大的没面子,趁着现在青天白日,百鬼辟易,刚好重来一探,挽回面子。

还有一个理由,就是要捡回昨晚弄丢的那柄刀子,这柄刀的来历有些特异,失落了非同小可。昨天大小混乱接踵而来,待得到城外与有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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