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7中文网 > 魔法玄幻电子书 > 桃运天王 >

第23章

桃运天王-第23章

小说: 桃运天王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会背景或是自身实力在支撑,昨天下午的结局会正好截然相反的。”兰初继续补充第三点理由说道。
“他的本身能力我相信,不过,你的第三个理由总体来说好像有些牵强。”那个中年女子沉思了一下,摇了摇头道,有些不同意她的观点。
“我说完最后一个理由,你就会明白,前三个理由都是辅助,而最后一个理由却是主要的了。”兰初笑笑说道,她明白那个女子的意思。
“唔,你说,我在听。”那个中年女子明显来了兴趣,走到窗前跟她一起望向外面,开阔而良好的视野界面中,是林宇即将消失在一片柳树之后的背景。
“最后一个理由就是,他很好奇,并且他的好奇心远远大于普通人。”兰初说到这里,禁不住笑了起来。
“什么意思?”那个中年女子怔了一下,有些不太理解她的话。
“其实你完全可以做这样一个假设,如果你是一个很有本事并且好奇心相当之大的人,在遇到一个美丽的女人突然间向他示好并且没有告诉他任何原因和理由,可第二天却是风云突变对他百般刁难,同时还给出了高薪却聘请他做一个舍务老师,这种情况下,你会怎么办?”兰初有趣地问道。
“我会搞清楚这倒底是为什么,因为我有这样的能力,不会畏惧未知的风险。相反,风险越大,挑战性越强,就有越有趣味性。反正闲着也是闲着。”那个中年女子毫不犹豫地回答道。
“没错,这就是我的最后一个理由。”兰初轻轻拍笑微笑道。
如果林宇在这里的话,恐怕会心情很复杂,因为他不是一个喜欢被人看透的人,可恰恰相反,这位刚刚认识才两天的女人居然成为了他的“红颜知己”,把他看得这么透,他倒底是应该郁闷还是因为人家这样一个美丽冷艳的女人把他看透而心头暗爽?!
“照这么说的话,你就是故意在营造一种神秘的氛围吸引这个年轻人入瓮,以此来看看是否能达到你的目的?”那个中年女子若有所思地问道,同时眉心已经舒展开来,显然,她已经同意了兰初的说法了。
“没错,就是这样。越神秘、越诡异,他的好奇心就会越强。并且,以他的本事,绝对可以给我们一个超乎想像的惊喜的。毫不夸张地说,我们捡到宝了。”兰初笑道。


第五十三章 :他不是他

   
“看起来你倒是很推崇他。能得到你这样评价的男人,好像并不多呢。唔,不,应该是从我认识你开始,就没有过,甚至从来都没有听说过你对哪个男人进行过评价。兰兰,跟姐姐说实话,你是不是看上他了?”那个中年女子呵呵一笑道,眨了眨眼,打趣地说道。
“不,他并不是我想要的那种男人。”兰初摇了摇头,叹口气道。
“那你想要的是什么人?不会是驾着五彩祥云来迎接你的盖世英雄吧?”那个中年女子哈哈一笑道。
“那是大话西游,跟我没关系。”兰初忍不住也笑了,不过随后再度叹了口气,“其实也没那么夸张,但起码他应该是我的英雄。”兰初抬起了眼睛,油然望向了远方,记忆中,一个身影悄悄浮现,那是一个挺拔削瘦的背影,他始终没给过自己正脸,甚至到现在她连他长得什么样子都不知道,可她清楚地记得,在四年前自己玩极限运动掉下悬崖摔得血肉模糊的时候,就是他抱着自己攀上了悬崖,给予她临时救治,可等她醒过来的时候,却只能见到一个逐渐远去、颀长却刚劲的背影。
直到今天,她还记得那个怀抱,记得那个怀抱给予她的温暖与安全。
也就是从那时起,她突然间发现,世界上还有这样山一般能让她依靠的男人。
四年过去了,那个影子从来没有在自己的心中淡化,相反,却是每时每刻都那么清晰,以至于让她现在看哪个男人都没有半点兴趣,只因为那个怀抱曾经让她彻底迷失。
“是不是又想起了那个救过你的男人?难道你真的就放不下吗?”中年女子看到了她眼里的迷茫、温馨、甜蜜,还有久寻无果的痛苦,叹息了一声,温柔地抚了抚她的脸庞,“其实你真的应该忘掉他,而不是听说他的家乡在这里就跑过来找他,这茫茫几百万人中,仅凭着一个背影和一个他家乡的名字就找过来,是不是有些太儿戏了?那嗒嗒的马蹄不过是个美丽的错误,他不是归客,而是行人。他只不过是一个曾经变为现实又回归于梦境的皂泡而已,你又何必如此执着呢?”中年女子用诗一般的语言安慰着她道。
“只要我的门开着,我相信他会归来。因为,我感觉他一直就在我身边,只不过我从来没有发现而已。所以,找不到他,我不会回去。”兰初摇头说道。
“你不会是想说,这小子就是当初救你的那个人吧?否则,我可是从来都没有见你和一个男人说过这么多的话,也从来没有对一个男人这样上心过,还跟他玩儿了这么多的花招。我只见过你对男人两种态度,一种是拒人于千里的冷漠,一种是抬手请他离开,仅此而已。”中年女子怔了一下,随后促狭地笑道。
“不,并不是他。虽然很像,可真的不是。因为我能感觉到,他们的气质并不一样。那个人,我能清晰地看得到他的脖颈后有一只振翅将起的鹰,是红色的,闪闪发亮,可是他并没有。并且,那个人,孤傲沉默,挺拔如松,背影就是个有故事的人,他的脚步带着一种经历过无数苦痛之后的沧桑。可是这个林宇却是那样淡的定冲和,内子里平安喜乐,还有一点小色。他们是两种特质的人,完全不一样。”兰初沉浸在回忆中,边比对边说道。
“行了,越说越玄了还。不是就不是吧,用得着这么对比阐述么?兰兰,其实我倒是觉得,这个人就算不是他,其实也真的很好,要不,你考虑一下?反正,你可是除了那个男人之外,从来就没有对哪个男人做过如此之多并且如此之深的评价了。这足以证明,你动心了。”那个中年女子笑着揽过了她的肩膀说道。
“萍姐,你没劲了是不是?我这可是在为你考虑呢。如果不是因为你跟家里打的那个赌,你以为我会帮你物色这样一个人来?又肯跟他废这么多的话?弄出这么多没意思的事情?”兰初哼了一声,板起了脸来说道。
“好啦好啦,开句玩笑罢了,你至于这么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的么?我知道你都是为我好,行了,暂时我们就把宝押在这个年轻人身上吧,但愿他能给我们一个惊喜。”萍姐刮了刮她嫩若凝脂的脸蛋笑道。
“暂时,也只能这样了。唉,希望我们的学校能保住,毕竟这是你的心血凝结,成与不成,就看他有没有这个本事了。”兰初揉了揉眉心,有些头痛地说道。
旁边的萍姐听到这里,脸色也沉郁了下来,望向窗外徐徐飘过的一朵白云,久久不语。
林宇此刻已经出了学校,脑子里犹自还回荡着刚才经历的一幕幕,越想越是离奇,越想越是觉得诡异。
“这个兰初看起来并不是神经质的人嘛,故意弄出这么一出,倒底什么意思?还有,那个见鬼的女子高中里又怎么会有男学生的出现?最重要的是,为什么要我这样懂至少四门外语的海归人才去做一个舍务老师?如果不是暴殄天物的话,恐怕这个宿舍会很难管吧?”林宇挠着下巴,越想越觉得整件事情非同寻常。
“得咧,我就跟你们耗到底了,看看你们倒底想出什么妖蛾子。”林宇想了半天也没想明白是怎么回事,索性也不再去想,拎着挎包,遛遛达达地往回走。
边走他边在周围的商铺逛悠,顺便也买两件衣服。
毕竟,这件西装穿着实在太难受了,况且他又是去做舍务老师的,总不至于天天穿着西装打着领带坐在那里看着一群女学生吧?
不过想到这里他却是突然一愣,无意识间倒是发现了一个问题,舍务老师?这所学校可是女子高中,难道自己要去女生宿舍去当舍务老师么?要知道,那可不是一群小小丫头片子,而是一群都成年了或者马上成年的青春美少女。要搁在过去的农村,十**岁的年纪都已经是孩儿他妈了。
“真是乱弹琴,女生宿舍弄一个男舍务老师,像话么?”林宇恼怒地骂了一声,感觉好像又被兰初给耍了。
挠了挠下巴,“唔,难道是我长的样子真的很忠厚善良,一看就知道是个好人,所以才破例让我去当这个舍务老师的?唔,这倒是有可能的。”
林宇自恋地这样总结道。


第五十四章 :找场子的

   
到附近的商铺里买了几件衣服,总算将原来的西装换下来了,还是穿着休闲装旅游鞋的感觉舒服。
摸了摸兜里,还剩下一千块钱左右,咬了咬牙,又在附近的自行车店花了四百大洋买了辆可折叠的飞鸽自行车,悠悠当当地骑着往家赶。
骑自行车其实也用不了多长时间,如果抄近路,四十分钟差不多少也能到了。并且节能又环保,绿色无污染,还能锻炼身体,林宇最喜欢骑自行车闲逛。
他就搞不明白国人为什么对汽车的刚需那么强烈,好像现在哪户人家没有车说出去都丢人一样,像是买车根本就不是为了实际生活需要,而是专门为了面子而买车的。这至于吗?真有钱的早跟本山大叔一样买飞机去了,谁还稀罕买车啊。就算买车了,几万十几万的小破车,又能证明什么?要是买辆几百万的车子那才算是有钱人家,几万十几万,还不值人家一个轮子钱,买了还不如不买。
更要命的是,现在大部分人居然还是贷款买车,分欺付款,美其名曰提前享受,林宇就纳闷了,再享受也得看现实条件吧?如果穷得兜里面就剩下一把瓜子了,还开着车四处没事儿四处闲逛见着人就显摆买了辆车,而且这也好那也好,这种打肿了脸充胖子的做法儿,让林宇感觉忒没劲。
倒是谈不上看起看不起的,反正,这种为了买车而买车甚至是为了面子而攀比的心理,林宇多少觉得有些好笑且无奈。
不过他也清楚,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社会正处于转型期和改革深水区,这么大的一个国家,五千年的封建思想禁锢,想要在短短几十年就追平发达国家的发展程度,别的不说,单就思想的多元与碰撞就足够要命了,而这种源于现实基础上的多元和碰撞,最直接的结果就是会让人变得越来越浮躁,对什么都渴求,可对什么都失去了兴趣,拼命地想让自己忙起来,可是一问到未来却十分茫然,没有确切的期待与希望……
骑着车子,看着大街上堵得一排排冒着尾烟的车子,听着急躁的路怒族们焦急地按着喇叭,噪音污染震得耳根发麻,林宇心底下就没来由地叹了口气。
修习了那种功法后,他的记忆力与理解能力再加上这些年在全世界各地游荡的阅历,他对这个世界的认知也是越来越深刻透彻了,不过越是深刻透彻,也就越是无奈和惶然。
至于为什么这样,他也说不清楚了。
并不是因为所谓的责任感和社会义务感,只是他觉得,自己曾经很自负拥有这样一身强大的本事,可是到头来却发现,哦,原来这是一个无限广大的世界,自己充其量只能改变自己的身体和内心,最多就是为这个世界做点什么,却永远也不能改变这个世界。
这未免让他有些泄气——其实他并不是英雄主义情结特别严重的那种人,但他真的想为这个世界做点什么。这跟伟不伟大没关系,他只不过就是想让这种功法别真的没有用武之地。否则,他修行来又能做什么?真的想长生不老么?如果全世界的人都死了,而自己还活着,那还有什么意思?
心底下乱七八糟地想着,他已经拐进了一个免费公园中去,从公园中穿过去,是另外一条比较僻静的马路。
穿行在公园中那寂静的林荫路上,任凭阳光斑驳地洒下来照在他的肩头,深吸了一口被成片的绿植过滤的新鲜空气,他的心情因为刚才这个世界的喧嚣而静了下来。
只可惜,树欲静而风不止。
有时候,这个世界上不是你想静下来就能够静下来的,主观意志无法决定客观存在,该来的一切终究还是要来。
向后斜瞥了一眼,后面三辆大面包车不知道怎么就开进了公园,正不徐不缓地跟在他的后面。
林宇皱了皱眉头,他倒是不知道这几辆车子是什么来头了,不过,自从他从一家商铺买完了衣服出来后,这几辆车子就出现了,一直跟着自己,也不知道是想干什么。
“难道是赵光头昨天吃了瘪,很不忿,所以今天带齐了人来跟我找场子了?啧啧,看起来还没吓到他,胆子倒是真不小,行啊,来吧,我等着你。”林宇心底下猜测着,嘴里自言自语道,已经将车子骑到了一片偏静的林子里,将车子在林子里的空地停好,东西都放在车架后面,开始扔胳膊扔腿地活动起身体来。
那几辆车子也停在了附近,车子里开始陆陆续往下下人,领头的一个,很是瘦小,身高不到一米七,大概三十几岁,长着一双三角眼睛,里面透着阴狠的光芒。
剩下的人看起来都是他的手下,一个个奇形怪状,长什么模样的都有,个个眼神里都透着股子说不出的痞子气来,同时林宇总是感觉这帮家伙有些贼眉鼠眼的,看人的眼睛都有些不对,好像是一窝耗子转生似的,挺搞笑的。
不过他们手里的家伙却一点也不搞笑,虽然都用报纸包着,但从形状上林宇还是能看得出来,那都是一把把开山刀,这玩意背厚刃薄,砍在身上可不是闹着玩儿的,劲儿大点儿就能把人胳膊直接卸下来。
还有人手心儿里还攥着形状奇巧、造型独特的小刀子,跟剪子似的,上面有闪烁的蓝芒,一看就知道锋利至极的那种。如果用来挑人的手筋脚筋那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只需要刺进去挑出来轻轻一剪,一切就搞定了——那玩意是特制的用来剪包带儿的小刀子,林宇倒是曾经有幸在国外见识过,没想到国内某些特种行业也流行这玩意啊。
林宇皱着眉头继续往那边看,不过,等车子里最后一瘸一拐地钻出来三个人时,林宇终于恍然大悟,原来是昨天公交车上遇到的那三个贼啊,是他们找帮手准备收拾自己来了。看起来自己倒是冤枉那个赵光头了。
只见三个家伙上半身都缠满了绷带,包得跟个木乃伊似的,正用怨毒的目光瞅着自己,而其他的人则早已经分散开来,围成了一个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