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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人形凶器-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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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绝的眼睛暗淡了下去,又回复成那种空空的眼神。王勇知道,每当这个孩子露出这种眼神的时候,是他真正生气的表示,也是最危险的时候。
“今晚十点三刻,镇外惠山上的龙王庙见,随便你带什么武器,可别忘了,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如果你死了,我不会让你寂寞,一定会杀掉卓韵秋那个小丫头来陪你!”王勇冷冷的笑着,转过头去不再看方绝。
方绝没有再说什么,他走回自己的房间,拿起了一付弹药携行具和武装背包,默默的走出了张氏旧居的大门。
王勇等到方绝走的远了,才慢慢的站起身,把桌子上的护照,美金和机票收了起来。他拿着信纸走到了顶楼,搬出那个黑色的铁皮盒子,把五张信纸叠在了一块,掏出一个打火机,点燃了其中的一张。信纸烧的很旺,不到一分种就变成了一堆黑色的碎屑,火光映在王勇的脸上,他一下子仿佛老了十几岁。
他不知道为什么墨言会做出这种指示,写出这样的信。在海外的这十几年,你究竟遭遇到了什么,竟然把你改变成了冷血无情,连兄弟都要杀的人!王勇仰天长叹。
突然间,王勇真正认识到了“人形凶器”这四个字的意义,这四个字在墨言心中的意义。他想要的不是一个最好的杀手,而是一部最强的杀人机器。人总是会有思想,会按照自己的意志做事,但机器却只会忠实的执行操纵者的命令。
如果方绝这个孩子能够对王勇下的了手,能够狠心断了自己的过去,那么他就能够成为一部真正的杀人机器,成为一个真正的顶级杀手,一把墨言手中无往不利的凶器。否则,他也只是一个普通的杀手而已,会被感情拖累的杀手,最终只会被别人杀死。
虽然王勇还是很尊重他的大哥,但这一次,他决定不再举双手赞成墨言的决定了。
方绝,你要是死在我手上,也怪不得我!王勇眼里燃起了火一般的光芒:墨言,无论你想要的结局是什么,这次我都要按自己的意志去做。
窗外阴云密布,老天爷似乎也为了这场即将来到的决斗而沉下了脸。
十七章 我心飘摇
        夜晚很快就降临了。
方绝踏着山间的露水,来到了小镇外十几里外的惠山上。这是一个典型的江南地带的丘陵小山,不高,只有两百余米,在山顶上有一座龙王庙,本是附近居民企求风调雨顺的所在,但近年来由于打工潮和经商潮,老老实实种地的人越来越少,龙王庙的香火也就一年比一年冷清,惠山渐渐成了人迹罕至的荒山,显出了破败的迹象。
方绝走到龙王庙前,看了一下腕上的手表:十点四十三分。一个人影坐在龙王神像的旁边,正在抽着烟,一点红光在黑暗中一亮一亮,让方绝看出那个人影正是王勇。
“还有两分钟,你没有迟到。”黑暗中王勇说到。
“遵守时间,是一个杀手必须遵守的准则,你教我的东西,我一直牢记在心。”
“护照和机票放在房子正厅的桌子上。”
“知道了。”
一阵沉默。过了一会,庙里又传来了王勇的声音:“你的仇人是谁?”
“温齐飞。”
“谁是你的最高长官?”
“墨言。”
“很好。”王勇说。
两人不再说话。57,58,59——方绝手表上的秒针定格在60上,他飞快的从怀里抽出枪,对着龙王庙里的黑影开了一枪,但王勇就在他拔枪的时候已经跃了起来,躲到了龙王爷塑像的后面。方绝没有停顿,他摸出一个手雷投了进去,轰一声的巨响后,龙王爷被炸成了两半倒在了地上。在一片硝烟里,方绝双手握着枪,紧张的一步一步靠近了庙门,但王勇已经不在里面,龙王像的后面是一扇后门,通向山顶上的一片郁郁葱葱的树林。
方绝谨慎的步入了那片树林,天上云层很厚,遮住了月光,整个松树林一片漆黑,就算进行过夜视力训练的方绝,对于十米以外的东西也只能看出个大概轮廓。他在走进树林5米以后停了下来,隐藏在一棵大树背后,仔细的听着一切可以听到的声音。
这片树林里出奇的安静,仿佛所有的昆虫和动物都摒住了呼吸,在等待着两人的绝斗,方绝知道这是一场观察力和耐心的较量,他面对的对手远比那些野兽和一团乌合之众的偷猎人来的危险。
整整五分种里,整个树林里静悄悄的,他和王勇都没有动,也不知道对方的位置。终于,方绝忍不住了,他到底只有十五岁,他弓着身子飞快的从一棵树移动到另一棵树的后面,他要主动出击!
就在方绝又一次移动时,他的眼角似乎瞟到左手边的一棵树后面有团东西动了,他立刻侧着身体向着那个方向倒了下去,同时开了一枪;几乎与此同时对方的枪声也响了起来,方绝感到子弹擦着他的耳多飞了过去,他在落地的瞬间又连射了两枪,那个人影不得不躲回了树后,这为方绝赢得了宝贵的几秒钟再次隐避。
夜空中的云层越来越厚,竟又起了风,过了不多久,豆大的雨点夹着冰粒子打了下来,整个松数林在顷刻间变成了水的世界。四周只剩下了单调而乏味的雨声。
在一连串的枪声和爆炸后,王勇气喘吁吁的背靠在一棵大树上坐了下来,浑身被冰冷的冬雨淋的湿透。他这十几年来实在没有好好的锻炼过自己,他感觉自己的动作没有以前那么灵敏,枪法也有了一点点偏差,但他的经验和判断能力仍然远远的超过了方绝,这是没有经过战争洗礼的方绝所学不到的,这也是他能支持到现在的原因。
他确定自己到目前为止还占着上风,把方绝逼的只能处于防守状态。但他的身体已经开始疲惫,这十几分种猫和老鼠的追逐消耗了他大量的体力和精力,他悲哀的想到,和方绝比起来,自己已经老了。
一定要速战速决,他告诉自己。
正在这个时候,王勇突然发现头上的雨似乎一下子停了,他猛的一惊,才刚刚抬起头,就发现一个黑影从他上面的树枝上跳下,向他当头扑了下来。那个黑影正是方绝。
方绝之所以那么冒险,因为他的子弹和手雷已经用完。这是他还比不上一个真正优秀特种兵的地方,他在很多不必要开枪的时候浪费了宝贵的弹药。现在,他只有冒险肉搏。
但王勇还是发现了他,也许再迟一秒,方绝就能用手上的匕首结果掉王勇,但他还是被发现了。
一瞬间,一个黑洞洞的枪口已经对准了方绝,离开他的脸只有不到一米的距离,但奇怪的是,王勇竟然没有扣动扳机。
方绝整个人撞在了王勇身上,两个人一块摔在了稀湿的烂泥里,他手里那把锋利的匕首像切豆腐一样捅进了王勇的胸膛,王勇的枪摔了出去,掉在几米外的一个水塘里。
“我为什么要犹豫?”王勇问自己。生命的力量,正在一点一点从他的身体里溜走,冰冷的雨打在自己的脸上,身上,他却渐渐的失去了淋雨的感觉。
他转过头,看见方绝半跪在自己身边,正呆呆的看着自己,看着插在自己胸膛上的那把匕首,那是王勇在方绝7岁生日时送给他的一把特种兵军刀,方绝非常喜爱,几乎从不离身。
他努力的伸出手,抚摸着少年的脸,方绝没有躲也没有动,只是呆呆的看着王勇胸膛上的那把匕首。
“去美国吧。”王勇用尽力气说道,声音小的在一片雨声中几不可闻:“墨言做事情,总是有他的道理。你一辈子都要听他的话,做一个最好的杀手。”
王勇的手无力的捶了下来,四周突然变的无比安静,他仿佛看到黑色的夜空中有了光,白色的,美丽的光,渐渐的从空中飘舞而下,笼罩在他的身旁。
在那团捉摸不定的光里,王勇看见自己和墨言在一个庸懒的下午快乐的喝酒,他们看上去都很年轻,墨言又说起江南水乡老树下的秋千,池塘里的青娃,老别墅里一百多间屋子的探险,还有一个梳着两个大辫子的小女孩,总是喜欢坐在树下的秋千上,不停的晃啊晃……
“我总算不欠你一条命了,墨言。”
方绝用携行具里的折叠军锹挖了一个很深的坑,把王勇埋了进去,还有他的枪,还有那把王勇送给他作生日礼物的匕首。然后填平,填的很平,并没有像一般坟墓高起一个土包,上面也没有竖个木牌碑石,除了盖上去的树枝野草,什么都没有。
他没有掉一滴眼泪,因为一个好的杀手是不哭的。
在最后那一刻,他很想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还有他的身世——王勇从来没有和他说起过——但现在已经太迟了。
方绝回到张氏旧居,拿走了桌子上的护照名片和机票,销毁了一切他在这里生活过的痕迹,然后静静的离开了这个他居住了快一年的地方,这里是他第一个家,也是最后一个。
在经过五福居面馆的时候,方绝在那幢熟悉的二层楼老式民房楼下徘徊了很久,最后还是把手中一颗已经捂的温热的小石子抛进了河里,头也不回的走出了小镇。
在离开小镇的路上,方绝感到自己的心飘荡着,在一片虚无缥缈的空间里不断沉浮,眼前的树和房屋都在那里不停的摇动,整个小镇不停的旋转变幻,仿佛只要一停下脚步,就会永远迷失在黑暗的空气里。
他只能不停的向前走去,只要路没有尽头,他就一直向前走。
这一走,就是五年。
第一卷:往事飘摇 完
……(本卷结束) ……
第二卷 风云初起
第一章 午夜来香
       上海的夜晚是热闹而暧昧的。在这个城市的角角落落,每当夜幕来临,无数小资和都市边缘人类开始流浪在酒吧KTV厅里,暗香浮动,连夜色里都充满了酒精与荷尔蒙的味道,让人在蠢蠢欲动间沦落沉迷。
今天晚上,温月茹就是这座城市里遍地盛开的“夜来香”中的一朵。她化了很精致的浓装,虽然艳丽但却不显庸俗,整个背部因为她那件布料很少的蓝色裙装裸露在了空气中,经过挑染和SPA烫的一头长发让她精致的五官更显出时尚的妩媚,细腻的皮肤在吧台上方绿色灯炮的照耀下显现出一层剔透的容光。
温月茹坐在酒吧的吧台前,大口的吞着一种颜色怪异的鸡尾酒,一个像她这样穿着入时,美丽动人的年轻女孩一个人喝闷酒,总能勾起男人无限的遐想。整个晚上,她面色不善的把七八个想套近乎的男人碰了一鼻子灰,总算没有人再来勾引她了。
本小姐今天心情不好,别来惹我!她郁闷的又灌下一杯,结了帐,披上了挂在椅背上的羊毛大衣,歪歪斜斜的走出了那家叫“冰点”的酒吧。
温月茹是温氏集团董事长温齐飞的独生女儿,如今正在上海一家大学读书。她从小被娇生惯养,过的是普通孩子不能想象的奢华生活。温齐飞之所以没有把她送到美国或英国念书,实在是因为他不放心自己的这个女儿,放到国外去不知会惹出什么事来,还不如留在身边好管教。
如今温氏集团的经营重心已经渐渐的从南方北上,公司总部也迁到了上海。温月茹跟着父亲一起从深圳来到了上海,她靠着父亲的关系和财力,轻松的进了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今年已经大二了。
在那所全国闻名的大学里,温月茹可是过的很辛苦。也许她家里实在太有钱,她总觉得宿舍里那些女孩子用斜眼看她,她们的目光是冷淡的,不屑的,肯定把自己当作了只靠老爸关系,其实什么都不是的富家小姐。她也曾想努力学习争一口气,虽然她天资还算聪明,但在学习上她怎么会是那些本来就是尖子生的对手?再加上她实在担不起那份辛苦与单调,没过多久就放弃了。
她曾想改进自己和室友的关系,她买零食请大家吃,她请大家去五星级饭店(不是她们常去的校外小饭店)吃饭,去钱柜唱歌(注1),她的苹果笔记本电脑也从不吝啬借给别人用,但她们却把这个当做天经地义一般,一点也没有感谢的念头。一句话,谁叫你是有钱家小姐呢?把她气的几乎当场吐血。
终于,她一个人和整个宿舍的姐妹们大吵了一架,气呼呼的搬出了宿舍,在学校旁边租下了一间四室两厅精装修的公寓,虽然她不住;逼着家里给她买了一辆绿色的德国甲克虫,虽然她从来不自己开车。
她想不通,为什么自己就不能和女生做好朋友呢?她温月茹哪里得罪她们了?她们凭什么看不起我,疏远我?于是,她开始交男朋友,而且走马灯的轮着换,什么才子帅哥都一网打尽,这下你们该妒嫉我了吧?没想到,她得到的是更鄙视的目光,女生暗地里都叫她花痴,面首三千。
今天她刚和系里的篮球队队长,一个高大帅气的男孩闹了矛盾,一气之下又分了手,一个人来到酒吧里喝闷酒。这是她每次失恋后的必修课,掐指算来也有十几次了。她堂堂温家的大小姐为什么就那么倒霉,那么不受欢迎呢?
她摇晃着走出了酒吧的大门,来这里喝酒是瞒着家里的,所以也没有司机接她,她醉眼朦胧的张望了一会,真是见鬼了,连一部出租车也没有,她摸着路向前走着,想到下一条街去拦车。
时间已经是凌晨两点,温月茹走了会也没看见一辆空车,正懊恼间,从街的拐角处突然蹿出两个蒙面人,一个人捂住她的嘴巴,一个人用刀架着她的脖子,淫笑着往一条小巷里拖。
温月茹张那么大还没碰上过这种事情,大惊之下花容失色酒醒了大半,又不敢用力挣扎,那把冷冰冰的刀子靠在她脖子上,随时都有割破她娇嫩皮肤的危险,她简直要昏了过去。她不仅开始后悔自己拒绝父亲给自己安排两个保镖的这个决定。
没几秒钟,她已经被拖进了那条黑暗的小巷,但三个人同时愣了一下,在昏暗的光下,一个年轻人正在那里靠着墙抽烟,看见他们三个,也是一呆。
“看什么看,找死啊!”那个拿着刀的蒙面人哼了一声,开口骂道。
温月茹拼命的向那个年轻人眨眼睛,如果眼睛能叫救命,她已经叫了好多次。
年轻人迟疑了一下,说道:“干什么呢?还不快把人放了。”
“妈的,破坏老子的好事情,老子做了你!”那个拿刀的一边骂一边冲了上去,瞬间和年轻男人打成一团。
令温月茹惊喜的是那个年轻人虽然不高不壮身手竟然很好,他三下两下夺过了蒙面人手里的刀,一脚把他踢的飞了出去,撞翻了一个垃圾桶,摔的不轻。
“妈的倒霉,快走!”那个蒙面人狼狈不堪爬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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