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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重生之奋斗在激情年代-第37章

小说: 重生之奋斗在激情年代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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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针的时候,赵明月少不了要吃点苦,那女医生下手又狠又快,一下子将针头扎进赵明月的肌肉里。赵明月想到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便只好咬牙忍了。
打完针,赵明月皱着脸一瘸一拐地出了医务室的门,沈旭跃关切地迎上来:“打针很疼?”
“嗯,有一点点。下次不来了,我回去睡一觉就好了。”赵明月苦笑着说。
沈旭跃知道对方可能是故意在欺负明月,但也知道直接去找人对质也说不出什么来,只能愤慨地说:“这都算怎么回事,会看病的人在扫地,该去扫地的人拿着针管在给人打针,简直是群魔乱舞。”
赵明月焦急地说:“别说那么大声,现在这些都只是暂时的了,很快就会好起来了。”
沈旭跃说:“那我送你回去吧,你回去好好休息一下,别着急去学习,等病好了再说,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
“好,我知道。”
沈旭跃将赵明月送到宿舍,和宿管大妈磨了半天嘴皮子,终于同意让他进去了。大家看他们回来,都纷纷围上来问候,听说赵明月病了,都很关心地伸手摸她的额头:“小赵你快上去躺着,别下来了,要吃饭喝水,我们都给你准备好。”
沈旭跃照顾赵明月吃了药,打开方姨给他的网兜,翻看了一下,里面是一些牛肉干、葡萄干、山楂果,还有两罐午餐肉,他抓了点牛肉干,又拿了一罐午餐肉,然后将整个网兜都放在赵明月的桌子上:“明月,这个是方姨给我们带的零食,我给你放桌上了,你和大家一起吃。”
赵明月已经缩在被窝里了:“你给我们留一点就好,剩下的都带回去。”
“我知道,我拿了的。”沈旭跃跟赵明月的舍友们打完招呼就走了。
赵明月的病来得很快,去得也很快,多亏人年轻,身体底子好,第二天就恢复了,不过精神还不大好,赵明月坚持不再去医务室打针,让身体自己慢慢恢复。沈旭跃牵挂她的身体,第二天中午就骑车赶过来了,给她买了苹果和梨送来。
赵明月心疼他太辛苦:“我没事了,都已经好了。宿舍里的姐妹们都很关心我,你中午要休息一下,下午才有精力学习。晚上也别来了,好好学习,啊。我会照顾自己的,周末的时候咱们再见吧。”
沈旭跃说:“我总要来看过才能放心。已经不烧了吧?”说着伸手摸了摸赵明月的额头。
赵明月摇摇头:“不烧了,今早上就好了。就是还有点流鼻涕水,没什么大问题。”
沈旭跃说:“那要不再去拿点药吃吧。”
“不用,我让它自己慢慢好吧,这次感冒好了,有了抗体,下次就不容易感冒了。”赵明月说,“对了,方姨给你的那网兜东西,你根本就没看对不对?”
沈旭跃说:“我看了啊,我拿了点牛肉干,还有一罐午餐肉。”
赵明月从口袋里拿出一沓子钞票、粮票和布票,递给他:“这是方姨放在网兜里,她给我们钱和票干什么?”
沈旭跃看着那些钱和票:“可能是给我们用的,怕我们不够吃穿。”
“那给你拿着。”赵明月将东西塞到沈旭跃手里。
沈旭跃说:“你拿着,以防不时之需。”
赵明月摆头:“我不要,是方姨给你的。万一我要用,到时候找你借就行了。”
沈旭跃看着她,然后点了下头:“那好,我先拿着吧。不用说借,直接问我要就行。”
没过两天,两人的学校都接到了一封表扬信,学校用大红纸写了通告,贴在宣传栏上,一时间沈旭跃和赵明月都在学校出了名,两个宿舍一下子也都出了名。
赵明月的名声显然更响亮一些,因为她是个女生,敢下水去救人,这一点就令很多男人佩服了。赵明月发现,班里的同学看自己的眼神都变得有些怪怪的,有那种刮目相看的感觉。
赵明月也没当回事,事情都已经做了,目前看来,反响还不错,起码到时候可以在自己的操行分上添几分,而且档案上也能够有精彩的一笔。
不久,北京某报刊刊登了一则小文,说的是一个学生去看病的事情,感叹不懂医术的医生胡乱给人开药,而会看病的老医生却拿着笤帚在一旁扫地。文中对这种现象虽然没有明确的批判,却也以一种深沉的无奈感叹出了时人共有的感触。文章署名的是佚名。末尾还有一句“请本文作者尽快与本报社联系,以领取稿费”。看样子写文章的人没有写地址,估计也没有对刊登抱有多大的希望。
周末的时候,沈旭跃拿着那份报纸来给赵明月看,赵明月看完之后:“你写的?”
沈旭跃点头:“对。”
赵明月看到文章最后的那句话,说:“你没有留地址吗?他们让你联系报社去领稿费呢。”
沈旭跃笑着说:“嗯,这就回去写去。本来想着这种事可能不会刊登的,就没敢留名,没想到居然还给登了,这说明咱们的社会越来越好了,以后终于可以正常说话了。”
“对啊,生活会越来越好的。”
沈旭跃又想起一件事:“我刚过来的时候,在那边看到一个通知,说是X省同乡会,你看到了没有?”
赵明月摇头:“还没有。同乡会吗?”她想起了边红玉那个同乡。
“是的,你去吗?认识些老乡也挺好的,美不美故乡水,亲不亲故乡人。”沈旭跃感叹说,“我也想去参加同乡会呢,可惜我就在自己家乡,到处都是我的老乡。”
赵明月想了想:“那我就去看看吧。”大家不可能都跟边红玉一样势利吧,这也算是拓展人脉的一种方式,这几届的学生,将来都成为了社会的中坚力量,尤其是能考到北京来的人,以后的发展基本都不会太差,“你陪我一起去吗?”
“时间好像是下周六晚上,我到时候过来,陪你去走走。”沈旭跃在月亮湾插队多年,对那片土地还是有很深的感情的。
“好。”
星期六下午,沈旭跃上完课就过来了,他和赵明月一起吃了晚饭,然后去参加老乡会。聚会地点在图书馆西侧的草地上,那而周四时是英语角的集会地点,光线有点暗,不过又不是相亲会,这就无所谓了。
赵明月过去的时候,那边已经摆了一张书桌,有两个男的坐在桌子后面,对方看见他们:“你好同学,你们是来参加X省同乡会的吗?”听口音就有些X省腔。
赵明月点点头:“对,你们都是X省的?”
“是。我叫……”对方先是自我介绍了一下,然后递上钢笔来,“签个名吧,把你的籍贯还有系别班级宿舍号都留下来,以后我们老乡要是有什么活动,好方便联络。”
赵明月接过笔,将自己的信息都写上了。一个留着平头戴眼镜的男生接过赵明月递回去的纸笔,看了一下名字:“诶,你是不是就是上次的表扬信上那个赵明月?”
赵明月愣了一下,然后点头:“对,是我。”
对方伸出手来:“你好你好!太荣幸了,你是我们X省的骄傲啊。”
另一个头发稍长点的人看着沈旭跃:“那位同学呢,把你的信息也写一下吧。”
沈旭跃笑着摆手:“我不是X省的,不过我之前是在金南插队,也算半个老乡吧。”
“那真是有缘啊,那也留一个吧,交个朋友。”对方热情地要求沈旭跃留信息。
沈旭跃犹豫了一下,说:“我不是你们学校的,没关系吗?”
对方一听他不是自己学校的,就不再坚持了。
看样子师大X省的人并不多,赵明月他们到了十多分钟,都没看见第二拨人。他们俩已经和那两个负责人聊上了,那两个也是这一拨考上来的新生,不过年纪都比较大了,有一个还在学校教了五年书,是数学系的,还有一个是中文系的,就是那个平头眼镜。
数学系的老乡说:“该不会就咱们这三个人吧?”
赵明月说:“我还见过一个,她是政法系的,是个女生,不知道会不会来。”
正说着,边红玉和一个女生过来了,看见赵明月和沈旭跃,略显诧异地看了他们一下,然后又恢复了正常,还笑着和沈旭跃打招呼:“真巧,又碰到你了。这不算你们的同乡会吧。”
沈旭跃呵呵笑:“是不算,我陪我对象来的。”
和她一起来的那个女生诧异地打量了一下沈旭跃和赵明月:“你们认识?”
边红玉说:“火车上正好一路过来的。”
“那还挺巧的。”这个女生也是省城的,叫胡玉,是外语系的。赵明月好奇地打量了一下胡玉,满腹狐疑,去年根本都没考过外语,外语系也招生吗,那是通过什么渠道招的?
又过了一会儿,来了两个男的,这估计就是他们师大所有的X省老乡了,一共七个人。赵明月因为救人事件,名声在外,一说起来,大家就都知道了,再说起沈旭跃,表扬信上也是有名的,原来就是他们两个一起救的人。大家知道沈旭跃是清华的之后,非让他也把联系方式给留下了,好歹是个北京本地人,有个什么事还能求助一下。负责人又现场将大家的联系方式全都抄了七份,每人发了一份。
大家聊了一会天,然后各自就散了。沈旭跃和赵明月也没回图书馆去看书,两人坐在校园内的一处长椅上聊天,三月的北京已经有了一点春天的气息,不像冬天那么寒气袭人了,夜里在外面还能小坐一会儿。
赵明月笑道:“我原本以为认识些朋友,以后有什么困难好能找个人帮忙,结果倒好,他们对你的兴趣更大。别到时候有什么事都来找你帮忙吧?”
沈旭跃笑笑:“应该不至于吧。如果真找上来了,那也没办法,我尽力而为吧。”
“也别什么事都答应,要学会拒绝别人。”沈旭跃有着这个年代人共有的特性,太实诚,又热心肠,万一人家大小事都找上来帮忙,确实也挺麻烦的。
“好,我知道。”沈旭跃突然感慨地说,“明月,我有时候觉得,你像个小女孩一样纯真,但有时候又觉得,你又是个特别成熟懂事的女子,善解人意,深谙人情世故。”
赵明月心头一跳,嘴上说:“有吗?”
沈旭跃悄悄地将她的手抓在手心里:“我觉得有吧。这样挺好的,你不用想着去改变什么。”一个女人,能把纯真和成熟融为一体,对男人来说,本身就有一种致命的吸引力。
赵明月暗暗松了口气,说实话,这件事一直压在她的心头,并不轻松,总觉得自己这颗沧桑的灵魂有点配不上他,有种在欺骗他的感觉,如今听到他这么说,心头感慨万千,那就这样吧。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十九章 情敌

四月份的时候;赵明月收到了三封信,家里的、三哥赵明朗的、于有清的;带来了两个重磅消息,赵明月看完信后;半晌都没回过神来。
第一个应该说是好消息;是父亲信里说的,赵明刚说上媳妇了,秋天的时候就能成亲了。对方是个冲里的姑娘;身体有点微恙,患过小儿麻痹症;走路有点跛,长得倒还算周正;人也不笨;关键是彩礼要得少,只要两百块钱。
另外还有一个姑娘,家里兄弟姊妹多,穷,姑娘人很漂亮,但是要求一千块钱彩礼,好给自己两个哥哥说媳妇,这简直有点像是在卖女儿了。一千块钱,这在农村那是天价了,王招娣无论如何是不肯出的,也出不起。那个有点小儿麻痹症的姑娘,生活能够自理,还能够做家务,种菜采茶都可以,就是不能干重活,王招娣出不起一千块钱彩礼,便选了那个患小儿麻痹症的姑娘。
赵明月看着这个消息,也不知道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不过不管怎么说,算是解决了王招娣的心头大事,儿子总算是娶上媳妇了。赵明月也暗暗松了口气,以后明秀就不会被逼着去跟人换亲了。
另一个消息是于有清带来的,赵明月觉得特别讽刺,是于有芬要嫁人了,对方居然是成永刚的弟弟成永强。赵明月在自己拒绝成永刚后,觉得总算是可以摆脱这个王八蛋了,至于上辈子的仇,将来有机会,一定要报复回来的。但是她没想到,自己身边的人,居然还会和成家扯上关系,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成永强是个蔫了吧唧闷不吭声的人,个子非常矮,不超过1米65,跟自己和于有芬差不多高;而且长相特别显老,赵明月头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她还以为这是成永刚的哥呢,没想到跟自己同龄,二十岁的人跟三十岁似的;话也特别少,一整天都听不见他说上五句话;看人的时候,眼睛直勾勾的,但是你要是对上他的眼神,他就立即闪避过去了,不跟人对视,根本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于有芬怎么会看上成永强呢,现在唯成分论已经逐渐在取缔,从这两年的高考政策都可以看出来了啊,于有芬该不会还是把这个当成自己的枷锁吧。而且成永强比于有芬小了三岁,这怎么看都不般配啊,难道是她哥跟于有芬提分手了,所以她才找了成永强?
但是赵明朗的信里似乎并没有提到这件事,是不知道,还是不愿意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于有清也不说清楚,只是告诉了她这件事。赵明月简直心如乱麻。
她赶紧写了信给赵明朗,还寄了挂号信,追问他这件事的原因。
沈旭跃过来找她上晚自习,顺便邀她们宿舍的同学周末一起去爬长城,发现赵明月情绪不好,便问怎么回事。赵明月如实说了。沈旭跃沉默了一会儿才说:“你觉得于有芬不该嫁那个人是不是?”
赵明月说:“嫁谁都比嫁那个人好。”
沈旭跃看着她:“为什么?你认识那个人吗?”
赵明月犹豫了一下:“我认识,他跟我以前在一个学校上学,是隔壁班的,特别阴沉的一个人,跟个哑巴似的,不说话,长得又矮,跟我差不多高。况且他年纪比有芬姐还小三岁,他会懂得照顾人吗?”
“撇开性格这些不说,从家庭条件来看,那个人是村支书的儿子,家里条件应该比于有芬家里好,于有芬嫁过去,倒也没什么损失。”沈旭跃就事论事。
“可是,有芬姐不能嫁给那个人!”赵明月心里急得很,她现在就算是反对,也跟于有芬通不上话。
沈旭跃说:“你干嘛这么急啊?”
赵明月扭头看着沈旭跃:“她是我哥的女朋友,怎么突然一下子就嫁给那个家伙去了,简直太想不通了。我哥比那人难道不强一百倍一千倍!于有芬她是怎么想的?”
沈旭跃说:“这里面肯定有你不知道的原因。这是她和你哥之间的事了,况且嫁给谁,是她自己选的,没人强迫她。你也不是她什么人,做不了她的主。”
赵明月没好气地说:“没准就是被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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