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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比蒙王朝 作者:小爷不是受 完结-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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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不遂人愿,故使侬见郎。”羽歌夜也笑着回了他一句俏皮的诗,倾国大笑,终究没有回头。
倾城选择了他的战场,而倾国和歌夜,也有他们的战场。
作者有话要说:编编通知,周六入V,会有倒V,数目待定,入V当日至少三更~~
好吧这一天终于还是来临了,小爷曾经说过的话还是作数,只要大家常常回来留个言证明你们存在就好~~
因为要入V,所以周五就不更了,周六至少三更,入V章节会一起放出的~~~



、45润物无声

唐星眸千里奔袭;来回不过月余,大隆上下只有少数人关注到这次一个人的远征。唐星眸本就不打算和莽蓬莱决一生死,只是向云京表明自己一个态度,给界碑关减轻一点压力。半盘星河水,换来景帝更加不敢轻举妄动;这笔买卖做得大赚。
羽歌夜回到锦官城之后;日子便安逸而静寂。麻葛芒鞋;穿行于锦官城街头;有时他是孤儿所慈悲的善人;有时是岳麓书院沉默的旁听;有时在芦风草堂闲敲棋子,直到春花秋落,有时他在艾露尼神庙最深处虔诚地跪拜;念诵无人知晓的经文。时光打马而过,他一生中难得的安逸如同三月的柳絮飘然逝去,只有被削去一半的石头棋盘和脚步丈量的锦官城街道能够证明时光不曾轻抛。
他就像是个患有“完美主义”“野心勃勃”“超级勤奋”综合症的病人,本是做戏的祈福消灾,硬生生做出了几分真禅味。本来限于权势不得不向他尊称一声“八戒大师”的神官,面对这位慧根深种的小师叔祖,说话也渐渐带上赤诚。锦官城的百姓,更多的记住了一位宅心仁厚信仰虔诚的神官,而不是一个金尊玉贵不可高攀的皇子。
他本就是口味清淡的人,舍身神庙三年,于饮食上更显寡淡,性子也不喜热闹。然而近日这场宴席,他却不得不去。
“歌夜,马上就要脱了这身麻皮,何必非要恪守劳什子教规,以后离了锦官城,可就吃不到这快哉风了!”羽惊夜朗声大笑,距离上次快哉楼聚会不到两年,羽歌夜却有恍然别是人间客的感受,他手中缠绕着一串新的枯黄色念珠,此时合掌低头:“长兄说笑了,民间俗语,做一日神官撞一日钟,我为母君祈福,自是不能差了一日的。”
“你呀你呀,自小就是个猫儿般的性子,若是没人照顾你,你可要怎么活下去?”羽惊夜说完环视四周,对着在座宾客,用手指着羽歌夜,“我这个皇弟,自小就体弱多病,奄奄一息的样子,那时我每天都去坤宁宫看他,这么多年才见他好转一点。”
羽歌夜垂眉低目,此时席上,都是羽惊夜在锦官城收服的蜀州勋贵子弟,他这番话既抬高了自己慈爱兄长的形象,又贬低了羽歌夜的健康水平,但真正关键的,其实是那一声称呼,皇弟。
大隆开国太祖曾说:“皆我兄弟,何有分别。”所以皇室兄弟之间以皇兄皇弟称呼。然而这一规矩并未写入礼法,真正的皇兄皇弟只能用来称呼龙椅上的那位,其他人,只是皇族兄弟而已。羽惊夜这声皇弟,在逾制和亲密之间模棱两可,实际上,是想让羽歌夜表个态。
“长兄宽和仁厚,从来最体谅弟弟,我能平安长大,长兄也有一分恩德在。”羽歌夜赞同了那根本不存在的恩情,却没说出那句皇兄,羽惊夜登时脸色阴沉。
他抬手指着在座勋贵子弟:“我听说四弟你宅心仁厚,曾在快哉楼宴请一帮不知何处来的流民,怎地今天来到快哉楼,连杯水酒都不肯喝?”
羽歌夜环视一圈,锦官城为蜀州州郡,为西南势力核心,羽惊夜笼络的这批人,确实算是不小的助力。但是蜀州临近瑶苗云彝四州,蜀地又是山路崎岖,地养人,民风也是匪气颇重,可共富贵不可同生死,羽惊夜自小就是虚荣自负,喜怒无常的性格,这一席和乐融融的场面,就像是江上的芦苇,大风一来就散了。他起身亲自为这些还处在锦官城驻防军队二三线的将官们添满酒杯,然后自己斟满,诚恳道歉:“歌夜年幼,不远千里为母祈福,不敢有辱上神,便以此薄酒,聊表心意。”
扯出神祇做大旗,谁也不好再多说什么,羽歌夜一口饮尽便先行告退。他还未走下台阶就听见杯盏碎裂的声音,不由冷笑,以为故意给自己听到能让自己惧怕,就算他不是天生早慧,现在也已十五岁了,生在皇室,岂会被这点伎俩吓到。羽惊夜以为自己最早离京担任实职是景帝宠爱,日后定能主宰西南驻军,却根本没看清景帝这是用他来投石问路,搅乱西南蜀、肃、黄、靖四州政局,看看能浮起什么没定力的蠢货来。
快哉楼下一人从暗处快步走来:“怎样,长皇子殿下是不是希望你斩鸡头烧黄纸,三刀六洞纳头便拜啊?”
“何处学来的台词,你当我是浩南哥?”羽歌夜鄙夷地瞪了楚倾国一眼,走到仍在黑暗中默然站立的虞药师身边。从北莽回来后,虞药师曾短暂离去,后来又回到羽歌夜身边,他一张冷脸如冰一般,看不出什么颜色。
大隆虞氏,江湖称号十分有趣,唤作“天下有情刀”。虞氏世代住在百花谷,嫡系子弟都以花为名,虞梅原名中带梅,一生傲骨铮铮,行事肆意。虞药师名中有芍药花名,却比他父亲还要冷情傲气,一点没有芍药含烟拢粉的温柔。虞药师回来之后,身边有一把从不出鞘的刀,楚倾国几次试图偷偷打开看,都被虞药师撵得很惨。
“不管怎么看,都像是百花谷的镇派神兵‘解语花’。”楚倾城一脸欲求不满地数次对羽歌夜腹诽。
百花谷行事亦正亦邪,徒弟中大富大贵,大奸大恶,大善大德都有。百花谷刀法,扣着一个情字,所以百花谷的刀客,往往留下很多让人艳羡或唏嘘的千古情案。羽歌夜隐隐觉得,虞药师跟在自己身边,和那把解语花,和北莽吕氏大隆虞氏数百年争斗有关,不过只要虞药师一天不开口,他就不需深思这些。
“四爷。”行到芦风草堂附近,青衫纶巾的嵋生迎了过来,他在锦官城经营孤儿所,身上最后一点媚气消失殆尽,现在慈眉善目,就像一位早早皈依父神教的善信,实际上他确实是位善信,他在“八戒”大神官门下听经,经“八戒大师”指引拜入神庙一位德高望重的神官门下,法名阇梨,“孤儿所最后一批人,也已经走了,我现在竟觉得空落落的。”
“与人为善,总是心怀快乐。”羽歌夜合掌赞许,楚倾国默默偏过头去,想笑不能。孤儿院三年来教导的孩子们,如今都前往云京,不知现在在哪里,他才不相信这个家伙披上麻葛就能“慈悲为怀”。三年前羽歌夜带着贴身奉书,四位大仆,十二凤翎卫进入锦官城,三年之后,羽歌夜还是带着这些人离开。来去匆匆,片尘不沾。
羽歌夜自身变化都不去谈,凤翎卫如今把他奉若神明,掌心楼西南“手指头”悄然易主,西南驻军嵌入三百龙脊,孤儿所三年里流出不知多少“乌鸦”,“燕子”,岳麓书院年轻士子都被这位平易近人的皇子吸引,蜀州附近不少世家曾经接待过这位上门化缘的神官。比起羽惊夜声势烜赫的拉拢,润物无声的羽歌夜显然更讨“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的锦官城喜欢。
楚倾国想到这里,笑意也月落时的潮水般退去了,如今羽歌夜身边,还能保持一颗赤诚之心的,一个是希奇,一个就是自己。希奇是他贴身的匕首,是防人的刀,自己是他腰间的刀鞘,是吓人的刀。如果羽歌夜和自己不是“老乡”,自己的命运究竟会怎样,楚倾国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他是开朗,却不是傻,这潭浑水,早就湿了他的脚,他从来都没有拔出来过。若是没有羽歌夜的保护,自己现在早就已经被“唐清刀的帐子”“楚淳冈的帐子”“百花谷的弟子”这些名头,给捆成一个任人摆布的玩偶了吧。
如今天气又寒,锦官城四季如春,深夜也略有几分寒意。
“我们去吃点火锅吧。”楚倾国突然开口,“蜀州的火锅也是大隆一绝,绝对能入选舌尖上的大隆美食。”
“现在已深夜,何处寻火锅店子?”羽歌夜无奈摇头。“四爷,我老家就是蜀州,若是不嫌弃,不如回神庙,由我弄一锅来吃。”嵋生建议。“你是蜀州人?我竟从不知道。”羽歌夜说着话,回头屈指,一点冰棱和虞药师的刀光一起斩向黑暗处。
无声无息中,仿若有毒蛇暗中窥伺,一击毙命,这种压迫让嵋生动弹不得。虞药师一刀斩出,竟无一丝杀气,刀气若凌凌水波徐徐荡开,似慢实快,与黑暗中看不清的兵刃擦出让人心脏紧绷的摩擦之声。
“古道热肠孔雀胆。”羽歌夜转动念珠,语气并不恼怒,“眼见便是新年,孔雀胆不回凤都与家人团聚吗?”
“没有八戒大师那份好福气。”孔雀胆将古道热肠盘在手臂上,从暗处走到锦官城残余灯火下,他披着一件孔雀翎大氅,细密富丽的孔雀翎从脖颈流瀑而下,微弱灯光里映得熠熠生辉,“我在鹰扬大军中,倒是见到不少洛蒙森林的熟悉面孔,有些想念与八戒大师数面之缘,再有一月就是父神节,特来拜个早年。”
羽歌夜听他提及三百龙脊,瞳孔紧缩:“我也很想念洛蒙森林里的,孔雀胆。”孔雀胆想到那不堪往事,身上孔雀翎毛猛然颤动,光华暴涨,但是看到虞药师清冷安静身影,却又含笑开口,“我不远千里而来,只为与你道别,难道都不请我坐坐?”
作者有话要说:“完美主义”“野心勃勃”“超级勤奋”综合症,默默吐槽悲剧的叶韶然同学。
嘛编编说最好不要更太多,所以我最后决定更五章,下周尽量做到双更,悲剧的我刚刚入V就迎来大学最后两场考试,等下周结束之后我会试着搞一周双更的~



、46养敌为患

于是这位胆大的客人;便真的被请到了艾露尼神庙。嵋生支起白铜鸳鸯锅,放入冬瓜香芹紫菜枸杞花椒胡椒等底料,分为白红清辣阴阳两半,炸了香辣入味的辣椒油,调了麻酱;切了碎葱;点了香醋;削了薄薄的新鲜牛羊肉;在羽歌夜居住的小偏院里热气腾腾地烧起来。
“真是好兴致;真是好味道。”唐星眸如寻着腥的猫儿般进了屋内;竟然还带着羽云歌。他拿了一副筷子调了小料,反客为主地喊道,“还不弄些酒来?”身为四大祭司之一;带头纵情饮酒,真是一点表率作用都起不到。孔雀胆镇定非常,先涮了些牛肚入腹。嵋生为每人斟上文君酒,热气腾腾的白铜锅子,淡香四溢的美酒,让羽歌夜,楚倾国,虞药师,唐星眸,孔雀胆的脸都略显朦胧。唐星眸夹了一片牛肉,在滚滚热汤中晃动,眼睛斜睨着孔雀胆:“怎么,狂刀孔雀连让你回去过年都不肯么?不如你入我大隆得了,绝不会比西凤给你的地位差上半分。”
“被谁夺走的东西,就要从谁手里夺回来,岚下美意,孔雀胆心领。”孔雀胆呼啦啦吃的开怀,和唐星眸一样是反客为主型的。
羽云歌还是第一次吃这蜀州特色美食,选了辣锅,温润脸庞辣得潮红,却不忍释筷。虞药师淡定至极,动作优雅,但是尝过辣锅之后也双唇艳红,额角微见薄汗,筷子便只敢往清汤锅里伸。羽歌夜和楚倾国此时却是百感交集,鸳鸯火锅这东西,实在是冬季饮食不二首选,今日重逢,却是时空变换,再世为人,恐怕在场没有任何人能理解他们此时心境。
唐星眸显然是深得三涮鲜吃的真谛,下筷如飞,唇舌眨动,却不耽误说话:“你杀了太多西南将领,云京那边已经耐不住,要调换玉门关镇守大将军,我是没本事再让你进出大隆了。”
孔雀胆两指搓搓筷子:“那倒巧了,老狂刀总算扛不住凤都压力,同意我加入鹰扬大军,我们的合作,也可以到此为止了。”
羽歌夜和楚倾国眼神对视,唐星眸看到他们的小动作,大方坦白:“也不怕你知道,当初你连挑洛蒙森林夷狄山匪,一路实在太容易了,孔雀胆是我特地请过去,给你增加点难度的。”
“实话实说,我是真心想拿下这颗头颅,那样两年前我就能达成目的。”孔雀胆解开孔雀翎,露出健美身体,黑孔雀纹现在极浅淡,从肩头探出一点翎羽花纹。他眼角血红纹路凝着羽歌夜,语气十分遗憾。
唐星眸翻翻白眼:“如果歌夜当时能拿下你,我也不介意砍了你的脑袋。”羽歌夜早就明白,当初孔雀胆尚有一搏之力,一定是顾忌唐星眸派去的暗卫,才没有不顾一切的反扑。只是没想到这两个人早就苟且联合,唐星眸利用孔雀胆铲除异己,孔雀胆利用大隆将官头颅攒军功,这可真是大隆最大卖国丑闻。而孔雀胆在那般屈辱之下竟能隐忍不发,这份城府和心机更是可怕。
羽云歌听到这个消息,呆呆看着唐星眸,羽歌夜饶有兴趣地看他放下筷子若有所悟的样子。唐星眸养敌为患,实则保护自己,这一点,是羽云歌最欠缺的觉悟。皇子夺嫡,是大隆最引人注目的戏码,几乎每朝都曾上演。夺嫡失败却权势不衰的皇子不在少数,就是因为掌握着成功登基的皇帝也不敢轻动的筹码,像羽云歌这样失败的,才真是少数。他被景帝推上现在的位置,其实是个难得反败为胜,反客为主的机会,宝芙瑞祭司若是坐的稳,大有文章可做。恐怕即使是景帝也料不到,会有唐星眸和羽歌夜两个魔头,共同整治这位他曾经“怒其不争”的无能弟弟。
“以后战场相见,我不会留手,你那些放养的羊羔,我也不会再宽容。”孔雀胆拎着筷子,挑衅地看着羽歌夜。羽歌夜夹起一片艳红羊肉投进锅里:“长不出挑破豺狼肚肠的羊角,那就只能成为餐桌上一盘肉。”他沾了酱料放进嘴里,啧啧咂嘴,“听说鹰扬大军首席指挥官狂刀孔雀,可是个军令如山的家伙,他从不允许任何西凤贵族染指自己的‘雄鹰’们,你的日子,也很艰难呦。”鹰扬大军与大隆军队对峙上百年,乃是西凤最精锐的一支部队,之前一直由黑孔雀家族统帅。
“黑孔雀家族执掌古道热肠数百年,鞭策鹰扬大军不断前进,真正染指鹰扬的,是该死的杜铣才对。”孔雀胆把筷子啪地撂在碗上,语气恙怒,“黑孔雀为西凤明皇鞠躬尽瘁,却沦落到现在下场,黑孔雀现在纹在一个卑微的杜族身上,我怎能甘心?”
“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羽歌夜讥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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