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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我与曹操有个约定-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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诅咒过千刀万剐一般。
再醒来,已经没有了刀子刮肉的疼,身上的伤处都裹着白白的帛带,但还是疼,钝钝的,附在身上的每一个角落。
我哼了一声,身旁立刻有了动静。
一个青色的影子,青丝不乱,却面容憔悴。
华云铮。
我嘴巴张了张,他似乎领会到了什么,转身一会儿便折返,手里多了只竹筒制的杯子。
他轻轻地避开我的伤处将我扶起来,让我靠在他身上,慢慢地喂我喝了几口水。
这大概是史上最惨烈的一例因做饭引起的火灾事故,饭没做成,倒是差点把自己给烤了。
我缓了缓,再缓了缓。声音因为沙哑难听得连我自己都没认出来。
我说:“那厨房还在么?”
华云铮给我瞧了手上的伤,不冷不热地瞥了我一眼。
我哼哼唧唧地说:“等我好了,我再给你盖个新的,你别……别伤心……”
那瞥一眼便成了瞪。
我忙再解释:“我真不是故意的,我就是想给你做个晚饭,哪里知道……咳咳……”
华云铮脸上更是没有表情了。这才是他的可怕之处,明明是滔滔怒火在心,脸上却丝毫没有东西。我没想到那厨房对他那么重要,也对,那是也是他研究药物的重要场所之一,现在被我毛手毛脚给毁了,换做是我,别说是救人,看一眼都奉欠。
趁他这火山还没爆发,我支着缠满帛带的手,带动身上的痛处,又哼哼唧唧了一阵,说:“我保证给你盖个更大更好的……呜呼呼,还更通风的厨房,还有小灶,呼呼!还有……”
手被轻轻地压了回去,语声冷硬道:“疼就别动。”
华云铮取出几根银针在火上消了下毒,便在我身上扎了几针,疼痛顿时消了不少,人又开始昏昏欲睡。
睡之前,我貌似叮嘱了句什么,自己没听清,就又本能地重复一遍,原来那是“下次别扎针了,身上都是针眼好难看……”
 


 ☆、【037折】长似,初相识

【037折】长似,初相识
由于那次意外火灾,我在榻上又慢吞吞地养了两个月。
这两个月华云铮同志将他那伟大的医德发挥到了极致,除了偶尔要出诊,几乎就是衣不解带地照看着我。我觉得挺过意不去的,于是就渐渐地开始学会没话找话。但明显华云铮对于我烧了他的小厨房那事还是耿耿在怀,除了我疼得哼哼唧唧的时候会下手轻点或眉头微微凝一下,其他的就当我已经透明了。
还有一些很微妙的变化只有用第六感才搜索的出来,那就是我们之前还能相谈甚欢的日子,如滚滚黄河向东流,且一去不复返了。
只是这变化从何而来不得知,就是感觉有什么东西不一样了。
那日在没话找话中,华云铮一心在给我拆帛带,我舔着一根糖葫芦漫漫聊起了作为一个病人最渴望的东西。
“其实一个病人最大的渴望就是能减少自己的病痛,否则要大夫干嘛?咬咬牙也就挺过去了,所以啊,这消痛,嘶——这个这个,轻点儿轻点儿!”帛带揭开的一瞬间,糖葫芦也不能分开我的注意力,疼得我直吸气。
吸了几口气,疼过了便干脆把那颗吸引了我很久的个儿最大的山楂一口咬下,口齿不清地继续说:“所以啊,这消痛可以算的上是医疗界的一大难题,而这难题么,乍一看的确很难,其实再乍一看也不是那么难。你是大夫,还知道用针灸的办法减缓疼痛,可是这反作用也忒影响美观了,而且效果还不是最好的。人的疼痛呢,说起来其实就是神经的疼痛,如果神经麻痹的话那疼痛就会……”
说到这里,我偷偷抬起眼皮去瞧华云铮的反应,貌似我刚刚的话还是说给了自己,他手里的事才是唯一重要的事。
有没有人说过,当一个人很认真地做某一件事的时候,那是最迷人的时候?
华云铮眉眼低潋,视线凝睇在修长的手指上不曾有丝毫起伏,我的声音不觉地低了下去,看着他低垂的眉睫在他脸颊上投出一片浅淡的影子,时光仿佛流转其中,像一潭惊不起波纹的池水,安静得感觉不到时间在流逝。
“神经麻痹的话,就会怎样?”空气里蓦然响起他的话。
我收回神识,去/舔手里的糖葫芦,落空了。
华云铮不动声色地把粘在他袖子上的糖葫芦扒下来,放到我够不着的地方,继续给我上药。
我悻悻然地望着那近在眼前却拿不到的糖葫芦,为了不影响他终于肯和我说话的心情,忍着内心对此人拿走我糖葫芦的真实感想,慢吞吞答道:“就会感觉不到疼啊。神经麻痹的时候,你就是对那人千刀万剐那人也绝对不会感觉到疼的。”
说话间,华云铮已经涂好了药,洗了手却没像平常那样再用帛带把伤口包起来,我低头瞧了瞧,原来是快好了。
“不要去乱碰,伤口还很脆弱。”
“哦。”我收回正要往上面戳戳看还疼不疼的手指,抬头看他,“怎么样?你现在有没有灵感?”
华云铮闻言眼皮都不曾抬一下,“什么灵感?”
“就是麻醉神经的药啊!”我说。
“……”华云铮不再理会我,起身端着盆子离去。
瞧,微妙就在这里,明明之前聊的还蛮好的,说不理人就不理人。
视线忽然落在一处便不动了。那是华云铮刚刚坐过的地方,躺着一根女式的发簪。
伸手勾到手里看了半天,女式的还是女式的。电视剧里的经验告诉我们,当一个男人身上带着女人用的东西时,大多是这个男的心里有了意中人。古人最喜欢互赠定情之物,聊以睹物解相思。可是这根发簪也太新了点,不像是戴过的,虽然款式挺新颖的,但也只是简单的银质品。
不知怎么地,一抬头,发现华云铮不知什么时候又折回来,站在五步开外,眼睛看着我手里的那根簪子。
我嘴角一抽,以为碰到了人家什么隐私,忙解释道:“这不是我拿的哦,是你自己掉的,我正要……”
他的目光慢慢上移,停在我脸上,“留着吧,本来就是要给你的。”
呃……嘎?
我看看华云铮,再看看手里的簪子,“给……给我的?”
“嗯,”华云铮淡淡地道,“就是那日出诊,一个珠宝行的管家。”
说到这个我就明白了,想他每次出诊都会碰到被自己治愈的病人送东西,上次是珠宝行,那应该就差不离了。
可是,那珠宝行的管家也忒小气了点,都开珠宝行了,不送个夜明珠啥的也实在是欺负了人家老实人。出一次诊容易么,要走那么远的路,有时还要走夜路,路费不说,辛苦费就值这些?
“你不喜欢?”华云铮问。
这话问我的相当吃惊,于是瞪了眼睛看他是不是问错了还是我听错了。我烧了他的小厨房他不但不与我计较,还送东西给我,这心情……就跟大年初一黄鼠狼给鸡拜年的时候还顺带了只鸡过来送礼……当然,这么说人家是很不对的,可那心情,就是那样子的。
我迷迷糊糊地应着,“嗯,挺好的。”可是又觉得哪里不对,这不是他与哪家姑娘的定情之物,却是送给我的……转念一想,其实也不算是专程送给我的,只是刚好可以做成借花献佛这事儿,顺手就送了……再转念一想,那他无缘无故干嘛要对我借花献佛?要献花也该是我这个犯错的人做的啊……
几念几转下来,有点晕。不过,心情总归是好了,莫名地觉得心情不错。也许是收礼了,人也自然就狗腿了些,看什么都是闪光闪光的。
那时的闪光也许闪到了我的脑子,所以那以后我很少再去想自己此趟来这里的目的,也不再被那些万千愁绪纠缠,很自然地在小竹林里过起了日落而息,日出再打盹的日子。
当然,如果那天没有下山话,或许这日子还会继续下去。
那天华云铮很早就出诊去了,我远离厨房晒好草药,呆在凉荫下数竹叶,竹林哗啦啦地响着,哗啦哗啦,呜呜呜。
风吹竹叶,声响很大却偏叫我听到了那几声呜呜呜。许是在山上呆久了胆子也大了起来,循着那呜呜呜的呜咽声过去,看到竹林深处蹲着一团小小的影子。聊斋的经验告诉我们,这个时候还是勿听勿视勿闻为好。
我揣着一颗拔凉拔凉的心准本全身而退的时候,余光瞥到那团小影子的周围散着一些野蘑菇。
好奇心终于战胜了聊斋的经验。
那是个农家的小女孩,为了给许久没有尝到除了大白菜之外的菜的滋味和邻家一些比较大的孩子们出来采蘑菇,结果在途中走散了,慌乱之中走不出这个竹林,又想到自己娘亲以前哄自己睡觉时说的大灰狼故事,吓哭了。这才引我找到这里。
于是趁着天色还早,且刚吃过饭有点闷的慌,就送那小孩下山,而我也正好可以消消食。
那小孩下了闪山就跟找到了家的小鸟一样冲我谢了又谢,还送了把蘑菇,没等我还给她就一溜烟消失在人群里。
我捧着一捧蘑菇无奈地笑笑,不是要换口味么,少了这一捧,就是一顿了吧。我要想吃的话,就住在山上的啊,真是个傻孩子,唔,可爱的傻孩子。
本来捧着蘑菇往回走,路上碰到一老婆婆,就顺手将蘑菇给了她,结果人家硬塞我一把刚买的大葱。拿着那大葱又走了一段,觉得华云铮做饭好像从来不用葱,就问旁边一个小贩要不要葱,免费的。结果葱送出去了,我手里又多了块猪肉。我这伤才刚好没多久,已经发誓不吃熏肉了,也不吃和肉有关的东西,转手给了一个卖鱼的,卖鱼的就立马给我换了条活蹦乱跳的鲤鱼……
看看天色,觉得这要是再换下去,没准还能再出现一个一枚别针换一座大厦的第二个传奇:一捧蘑菇换一座大宅。
还是等遇到水塘把人家放了吧。
提着鲤鱼决定不再做任何交换一路只管往回走,没留意身后一股强劲的气场直逼而来,直到这股气场临近,一把将我拉住。
我被那突如其来的一拽拽出惯性,没刹住车便被那股力量拨回身。
手中的鲤鱼趁势挣断勾着鱼嘴的稻草,啪地一声掉在地上,胡乱挣扎着。
我只感觉浑身如石化了一般僵硬地愣在原地,这僵硬还在一点一点地出现裂痕。
那张明显经历了成长痕迹的脸写满了惊讶,难以置信,狂喜……
我们都被这一面震慑住了,维持这那个石化了的动作,都是不敢置信地看着对方。好像前一刻还做着一个梦,一转身,这个梦就成了现实,藏都无处可藏。
直到一声恍若前生的呼唤颤抖而出。
“岚姐,真的是你!”



 ☆、【038折】采菊,东篱下

【038折】采菊,东篱下
嘴巴僵硬地张/合几度,我最终艰难地应了一声:“小韦。”
会在这里碰面,是谁都没有想到的。
小韦说:“方才我就觉得有个背影很像你,想不到果真是你!岚姐,这两年你可让我们好找,公子把整个洛阳城都翻遍了,你却到这样的地方来……”
他絮絮叨叨的说了许多,像开了闸的洪水一样要把这几年没跟我说的话一口气全都吐回给我。一时间我理不清头绪,但心里始终盘着一个问题:为什么会在这里碰到小韦?
“是不是出了什么事?”见小韦因那个问题而噎住滔滔不绝的话题,我便更确信了,除非他有什么事,否则怎么会让小韦离开?
小韦咬了咬唇,一个已经高出我很多的大男孩却还是没改掉多年的习惯,心里暖了许多,也许很多东西都变了,可是还有些习惯是变不了的。好在还有这些习惯在,让人不觉得陌生。
“你,是出来找我的?”他支吾了半天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我便试探性地问问,小韦不说话我便当他默认。只是,找我找了两年,却忽然在大街上碰了个正着,叫人怎么能不惊喜。
我和小韦寻了个僻静的茶楼慢慢地又叙了些话,眼看外面天色渐晚,我出门的时候也没有留什么字条,怕华云铮回去没见到我不知会作何感想。
可小韦却无论如何也不让我走,我才刚站起身,他便拦住我的去路,道:“我好不容易才找到了你,跟我回去见公子!”
我微微一笑,道:“我知道,可是这一年多我在这里叨扰了一位恩人,总得回去跟人家说一声谢谢再走吧?”
“那我跟你一起去!”
我略一思索,史上华神医和曹某人并没有什么太多的交集,我还是不要妄加牵引。可是小韦这浑小子一旦拗起来就跟一头犟牛没什么两样,你越是跟他来硬的,他就一定会比你更强硬,反之则亦然。
我说:“人家是个姑娘家,你已经是个大男人了,去了多不方便。你就在这里等我,我保证明天黄昏之前一定过来。”
“为什么要等到明天黄昏?要不方便的话,我跟你去了就在外头等着,你道谢了咱们立刻就走不是……”
“姑娘家自然会有很多话要说,你一个大老爷们儿当然不懂,再废话就别叫我岚姐了!”我故作薄嗔道,软硬兼并是制胜法宝,往往都是屡试不爽的。见小韦的态度已经有所松动,我又软磨了一会儿,“我什么时候有骗过你?更何况我本来就想回去来着,正巧碰到了你,乖啊,明日就在这里等我。你要是敢跟来,以后就不是我弟弟。”
小韦垂头想了一想,衡量了其中的利害之后,点点头,“那好,我一会一直在这里等,直到你来。”
这一句无疑是要我保证我一定得来,其实也没有什么一定不一定。会在这里碰面谁也没有预料,而这样一个意料之外的意外让我困扰了许久的去留问题瞬间便解开了。
许是受了那些有关于他这两年来所经历的事的蛊惑,当初用自己未知的命数与他作的约定,后来命数里安排我回到原来的轨道,是我自己选择来此的,那自然来续约的了。
华云铮并没有回来。
我拥着被子坐在小竹屋外等了一宿,看了一夜的星光闪啊闪,一晃神,天竟然亮了。而我还维持着那姿势,才知道自己原来失眠了一夜。
这种事情也是常有的,有时候出诊遇到病人的病情较严重,就会留宿在病人家里直到病人的身体状况稳定了才回来。
可是,至少得请个人回来说一声啊。
指腹僵硬地摩挲着手里质感冰凉的发簪,无声无息的,要是让山里的猛兽叼走了怎么办?
等我锤着发麻的腿扶着门框颤巍巍地站起来时,已经又等了一个上午,竹林深处那条蜿蜒的石子小路始终望不见那个姗姗而来的青色影子。和小韦约好的时间越来越近,这个孩子最是傻心眼儿,如果这一次我失约了,那下一次他断然是不会轻易相信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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