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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花孔雀攻vs武力值爆表受-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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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楼画角,秋光清凝。
今天格外热闹,正值八月十五,六个总管都从各地回来了,花雁随自然是好好奖赏一番,吩咐要事之后,安排一起吃了个极尽奢侈的百蟹宴。秋日里蟹个大味美更兼百种滋味:清甜、油润、香辣,总之味道绝佳。吮|吸之后花雁随意犹未尽,吩咐厨子再做几份。
总管们少不了纷纷敬上好酒,觥筹交错下来,花雁随两颊生红。
待筵席完了,已近子夜。
花雁随敞开衣裳,半躺床上,不多时听见悉悉索索的声音,他抬了抬眼皮,酒气氤氲地说:“黎大少侠,怎么一天都不见你?”
“你们吃得好玩得好,我跑出来吓人啊?”
花雁随从床边拿出一个雕花食盒:“给你的。”
黎韶打开,第一层是醉蟹、第二层是膏蟹、第三层是汤蟹,说不出什么做法,总之色香俱全,极为精致。食盒上搁了两双筷子,食盒旁还有一壶酒。
谁知黎韶原封不动盖上了,懒懒地说:“吃饱了。”
稀奇了。

花雁随纳闷:“当真不吃?”
黎韶双手抱心前,面带不屑:“自从尝过七十八湖的湖蟹,再吃任何蟹都味同嚼蜡。”七十八湖,在国之最西南,距百司几万里了。
矫情!好心全当驴肝肺!
花雁随带着七分酒气三分生气,顺手把食盒一推,和衣闭目。
黎韶没趣,转身要走。
“本君特地叫厨子给你做的。”花雁随在背后幽幽地说。
黎韶脚步一停。
“要觉得比不上七十八湖的,就直接扔了。”三分生气,七分赌气。
黎韶笑了一笑,如花雁随所愿,把食盒又打开了,用筷子戳了戳蟹丝,叹道:“这么精细的做法,果然绝了,我拿出去吃。”
不等花雁随开口,他已经消失了踪影。

清风徐徐,花雁随的手臂凉凉的。
黎韶很快吃完又回来了。
花雁随指着花雕酒道:“这酒配蟹,最是美味,你们游侠不是最喜欢一边喝酒一边大快朵颐么?”
黎韶却不喝。
只站着。
不喝就不勉强,至少螃蟹的情领了。花雁随抬起软软的手拍拍竹床边沿:“睡吧,这个凉快。”虽说八月天气已是够凉了。
黎韶终于没客气,鞋子一脱外衣一解,纳头就睡。
望着天上圆月一轮,花雁随感慨:“黎韶,以往的逢年过节,都是别人团圆本君孤单的时候。你虽然挺让人烦的,好歹是个伴。”
黎韶没吭声。
花雁随支起手,发现黎韶又睡过去了。花雁随饶有兴致地拨拨他的眉毛,捏捏他的鼻子。
黎韶只是勉强睁眼,把他的手捉住放在心口前,嘟囔一声:“睡吧,别动,我困得一点儿力气都没了。”

次日,花雁随竟然没见到黎韶,尝试着高声喊:“黎韶?黎韶?”
没人应答,他生气地一跺脚,随便指着一棵树说:“不是说随身保护嘛,喊破喉咙都没人答应,要你有什么用!”
“现在又没危险。”
花雁随看着身后的黎韶,眼圈好似有一圈发黑:“你不舒服?”
“一天到晚憋在府里,能舒服得了?”黎韶没好气,懒懒地打了一个哈欠,“怎么,珠宝又换了,累不累。”
不止是珠宝换了,还在鬓间插了一朵硕大的红色山茶花。
花雁随兴致勃勃解释:“马上就转冬了,阴盛阳衰,需换些暖心益气的玉石。你是觉得以前的好看呢,还是现在的好看?这朵山茶怎么样,有没有倍加增色呢?”
黎韶喃喃:“老鸨才带这么大的。”
哼!你是嫉妒!
就算是老鸨,也绝寻不着本君这么势大的!本君要是当老鸨,准保也是天下第一兴盛的青楼老鸨!
“黎韶,本君想出去!”
黎韶眼睛一亮又质疑:“真的?”
“本君想看看老鸨有没有本君戴得好看。”花雁随十分倨傲。
黎韶当即笑喷!

、出了花府,本君就掉价了

【第六章】

一提出府,黎韶立刻神采奕奕。 
花雁随腹诽:就跟猫到了春天一样,恨不能立刻跳出花府的高墙,不让出就挠墙,挠得大家都心慌慌。 
慢吞吞地整理着身上的华饰:“你是跟本君一起坐花车呢,还是本君坐,你走?” 
黎韶皱眉:“花车花车又是花车,坐花车怎么玩?” 
花雁随为难。 
“难道还不信我么?”黎韶薄怒,将手横在花雁随跟前不让他上,“我走遍元奚国大江南北,都没丢了,就这么一个小小的百司镇,能丢?大不了我拉着你寸步不离,行了吧?” 
花雁随还在扭捏,黎韶二话没说拉起他的手,就直往府外走去。 
十分霸道。 
花雁随差点跌倒了,身上的稀世宝石绊在了黎韶身上,叮当作响,不情不愿,一边走一边忙不迭整理身上串串珠宝。 
黎韶忍了又忍:“花府的侍女好本事!我打出生,就没见过谁能往身上挂这多东西!” 
那是,天底下有几家能富如花家! 

出了花府,是整洁无比的石板路,秋色银杏树飘落一地。 
花雁随眨了眨眼睛——真是数年如一日,百司镇的景色都没有变过。他并非绝对不出花府,只是少而已,比如上次温泉。 
护卫见了花雁随,个个惊得舌头都缩不回去。 
更别说路上百姓个个目光如炬。 
烧得花雁随浑身舒畅。 

黎韶是什么人,游侠本性,横行于世无所顾及。竟然都耐不住唰唰如刀的“热情”目光。 
走了半盏茶的功夫,黎韶靠得近了一些,手腕悄然抖了两下,让花雁随的宽袖顺顺垂落,将二人牢牢牵在一起的手罩住了:“花君,你想去哪里?” 
声音为什么忽然变得这么温柔?
果然是因为出府吗?
花雁随微微笑,凝视黎韶,声音倏然甜腻:“黎韶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喝花酒也可以,看看老鸨也可以,只和本君牵着手也可以。” 
黎韶抖落一身疙瘩:“花酒不成,花魁们会把你吃了的。” 
“你不是武功盖世吗?” 
“她们的厉害,在功夫之外。”黎韶理直气壮,“红酥手,黄藤酒,三下两下你就走不动路了。我武功再厉害,也不能保证把你这只大肥羊完好无损的捞出来。” 
花雁随嗤笑:“那是你!没有一点儿定力。” 
说罢,故意掐了掐黎韶的手指节。 
黎韶目不斜视。 

风头太劲,黎韶挑了一些小街小巷走,纵然如此,还是有人好奇尾随。黎韶忍无可忍,找了一处石凳坐下,直言:“雁随,戴这多珠宝累不累,我替你拿着!” 
这直呼其名、这口气、这石凳的待遇……出了花府本君就掉身份了。 
花雁随撇撇嘴:“不好看吗?” 
“好、好看的珠宝经不起风吹日晒,我帮你摘下来吧……” 
“不行!”

光天化日之下,花雁随如此斩钉截铁。黎韶弯下腰,擅自将花雁随的脚踝捏住,想强行帮他把翠色沁红的脚环褪下来。花雁随立刻哇哇大叫吓唬他。 
黎韶好气又好笑,目光忽然一转,松开手,看向别处。 
那边,一个雪衣男子,也望着他们。 
黎韶倏然凝神。 
这怎么行,你都没有这么发痴地看过本君!花雁随不满,推了一把:“黎韶,看什么看,你这么看人很失礼啊。你这种直视就是挑衅,小心他……” 
男子却冲黎韶莞然一笑。 
花雁随怒,脚一踹,起身拂袖而去。 
黎韶好笑将他按回故意逗:“你不觉得这位男子没有杂七杂八的修饰,让人一见就赏心悦目么?” 
“惨白惨白的有什么好!”坚决不咬钩! 
黎韶笑而不语。 

说话间,雪衣男子朝他们款步走来。头上唯一根雪簪而已,真的是一身雪白,仅在下摆处有竹叶花纹滚边,面容俊朗,一对桃花眼含笑:“竟然能在此遇见花君,真是荣幸。” 
花雁随转怒为喜。 
得意地瞅了黎韶一眼,而后不动声色坐直,将男子自上而下打量一番,声音变得沉稳:“原来是子洲。” 
“花君好记性,自上次得见花君,已七年有余了。” 
裴子洲,是花雁随属下一裴姓总管的长子。父亲是商贾,儿子却是饱读诗书的秀才。裴子洲年二十三,据说琴棋书画诗酒花无所不能。会遇上他也非意外,裴府就在附近呢。 
见他说话得体也听得舒服,花雁随琢磨着要不要让他坐下,慢慢聊呢。 

裴子洲转向黎韶:“少侠甚是面生,不知贵姓?” 
黎韶还没回答,花雁随微昂头,沉色,缓声道:“黎韶是本君的挚友,才到百司镇,近日在花府小住。”那不怒自威的语调,与在黎韶面前截然不同。 
烦人的裴子洲还要问。 
花雁随起身,傲气十足地说:“黎韶,今天天气难得清爽,咱们再去走走,叙叙旧,不要辜负了大好秋光。”说罢,拽起黎韶的手,冲裴子洲微一点头,迈着坚定的步子,走了。 

这就,走了?
黎韶忍俊不禁:“架子端得好厉害。” 
哼! 
这种迂腐书生,纠纠缠缠起来最是吓人,还不如生意人爽利呢。花雁随回头瞅了一眼,裴子洲还站在原地,手里拿一把雪色折扇——做作!夏日的棉被、秋后的团扇,都是用不上的东西! 
“七年不见,你都还记得他?” 
“哼!本君天资过人,过目不忘!不要说他是花府脂粉生意的总管的长子,就是裴子洲的叔父的女婿家上个月才出世的二小子——但凡见过一面本君都记得!” 
“去——那你怎么都不记得我?” 
花雁随斜了他一眼:“除了骗我就是骗我,谁想记得你?” 
黎韶骇笑:“谁骗你啊!” 
懒得解释。 
花雁随飞步快走,哪管什么秋色如锦织,赶紧把裴子洲甩得远远的才好!谁想才是疾步快走了一小段路,手上蓦然一重,花雁随回头一看,黎韶正弯腰下蹲,眉毛鼻子揪在了一起。 
花雁随赶紧抱住了他:“黎韶,怎么了?” 
黎韶忽然哈哈大笑,腰板挺得直直的:“能有什么事,吓唬你的!” 
花雁随大怒:“回府!”

、惊艳惊艳

【第七章】

出府磨磨蹭蹭,回府快如闪电。 
出去一趟,越发觉得花府可亲可爱:秋色更繁,南园中有万朵秋菊簇叶,个中有诸多名贵品种。 
“在府里赏菊花也好。” 
黎韶打着哈欠:“泞州城白府有一种雾菊,飘渺如云雾,终日凝露,那才叫一个惊艳呢!” 
泞州城,距百司镇数千里。 
总之就是别处的好! 
花雁随气结,愤然道:“惊艳惊艳,本君今天让你更惊一次!” 
大声叫来侍女。 
花雁随单手霸气一挥:“吩咐五味楼,煲菊花汤、熬菊花粥、凉拌菊花苞、清蒸菊花鸡,做出一百道菊花菜,剩下的全部折了做成菊花干、菊花糕、菊花茶、菊花精、菊花清凉枕!” 
侍女瞪大了眼睛。 

难为花府的厨子无所不能,晚餐愣是做出了一顿焚琴煮鹤的菊花筵。长长的玉桌上,摆了百十盏小碟子,五颜六色,各类菊花,叫人瞠目结舌。 
花雁随得意洋洋,脸都快扬上天了:“黎韶,你看这一顿,比那什么破泞州城的,如何?” 
黎韶默默地扒着白饭。 

洗完澡就睡。 
床上已经摆了整齐的两个菊花枕,清香扑鼻。花雁随抱着枕头:“黎韶,今天可把本君累着了,尤其是脖子,快给揉一揉,揉揉,揉揉揉。” 
黎韶哈欠连连:“揉什么揉,睡一觉就好。” 
花雁随推给他一个枕头:“看这样子,你比本君还累啊!” 
“人一闲,浑身的劲头都没了,能不累?早点睡!”黎韶倒在枕头上,拉上被子,很眷恋地蹭了又蹭,“被子真舒服。说起来,花府别的都累得慌,就这床和这被子叫人喜欢得不行。” 
花雁随起身,点了一支菊花香烛。 
回头见黎韶又已入睡,遂轻声上床,靠着床沿坐了一会儿。 

窗外下起雨来,打在芭蕉之上,噼里啪啦的。花雁随思绪万千,乱了一阵子,将手放在黎韶的额头,果然冰凉。钻进被窝,抱了抱黎韶的腰,被子很柔软,腰很柔韧,刚刚好:“黎韶,冷吗?” 
黎韶喃喃:“不。” 
说罢,黎韶的眼皮似要睁开,终于还是耷拉下去。 
花雁随贴紧了一些,胸口贴胸口,腿缠着腿,紧了紧了,呼吸蓦然变得紧促——跟抽风了一样乱蹦,蹦得连嗵嗵直响,在胸腔里都快有回音了。花雁随一边鄙视自己,一边自我安慰,嘟囔:“不是飞檐走壁的游侠吗?还怕冷了?让你别出去别出去,还非要出去,找罪受!” 
黎韶努力睁开眼,睡眼迷蒙:“你,不懂!” 

哼!谁不懂! 
要不是因为你死活缠上来,本君才不管你会不会凉不凉着、饿没饿着呢!既然已经好心收留这个吃了上顿不管下顿的游侠,还是管一管吧。再者,风寒之病,也是会传染的,何况是一张床上。 
想了一想,花雁随把薄薄的寝衣脱下,光着上身艰难地等着。 
果然,仿佛被温暖吸引一般,黎韶往前蹭了一蹭,伸出手也抱住了花雁随的腰。一个人凉,两个人烧,都是会让人发病的不正常。
其实吧,中秋时节,也没有冷到需要彼此温度来取暖的地步

“黎韶,黎韶。”花雁随低声唤着。
一遍一遍,很轻很轻,像念经一样,直把黎韶唤得更加昏昏入睡,一开始还答应,后来完全不予理会,早梦到周公老家去了,甚至用手推一推,掐一掐,连眼皮不带动的。
真是没有办法。
花雁随点了点黎韶的嘴唇,颐指气使:“黎韶,本君不喜欢被衣服垫着的感觉,睡着不舒服,脱了!”
黎韶没反应。
“你要是坚持不脱,就别怪本君不客气。”
黎韶一动没动。
花雁随手指一勾,解开了黎韶的腰带,柔软的白寝衣慢慢地散开了,蜜色的肌肤柔韧如丝——花府所有的绸缎,也没有一种比得上这种手感,像会被吸住一样,摸一下,还想再摸第二下,一寸一寸抚摩过去,像品味最上乘的绸料。
摸了上面,还想摸下面。
猥琐吗?
很正大光明地摸,而且黎韶也没说不愿意,所以,两厢情愿的事……呃……

花雁随看着黎韶蓦然睁开的双眼。
语塞。
黎韶只是睁着,像看又不像看,非常空洞的茫然。
花雁随定下心来,理直气壮地说:“黎韶,你的衣服太硬,把本君的皮肤都蹭伤了,本君好心帮你脱了。”说罢,伸出胳膊,暗里狠劲掐出一道红印子,看着十分可怜。
黎韶吐了一口气,什么没说,缓缓闭上了眼。
眼睁睁看十五的月亮走到了十六的子夜,再怎么动手动脚黎韶都一动不动时,花雁随才又紧紧抱住了黎韶的腰,将脸埋在黎韶的脖子上,像毛绒狗一样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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