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7中文网 > 魔法玄幻电子书 > 刀魂 (完结)作者:晴空无限 >

第40章

刀魂 (完结)作者:晴空无限-第40章

小说: 刀魂 (完结)作者:晴空无限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否则必定如附骨之蛆般咬住目标不放。
雷烈虽然知道钢甲狂牛的名字,却从未与之交过手,更不知道这金芒的特点,眼看其飞速逼近,想要躲闪已经来不及,体内的真气突然在瞬息间陷入暴走之中,运行的速度在一刹那增加了数倍。“喝!”吐气开声中,无尽的真气从全身毛孔涌出,实质化的罡气在雷烈面前形成了一道坚实的气墙,绝大部分的金芒被气墙挡住,化作流光消散在空气中。但仍有数只穿过阻碍,落到雷烈的身上。
这些年来,除了秦氏姐弟和青老以外,雷烈从没在任何外人面前显露真正的底牌,此时也不例外——荡决刀一出,那头蛮牛早就被大卸八块,哪还用纠缠到现在。这时情况虽然危急,他依然没打算动用这可能让自己暴露身份的杀手锏。好在他的底牌并不只这一样,不灭罡身急速运转着,雷烈已经做好了依靠这护体神功修复身体的准备,然而结果却出乎他的预料。

第七十六章罗震

在金芒接触到身体的一刻,不灭罡身的运转速度突然加快了数倍,一股绝大的吸力随之传出,金属精华幻化的金芒毫无半点反抗之力,被强行吸进了罡身的循环中,而后在一瞬间被彻底分解,化作一缕缕灵气,变成了构成罡身的众多微型符号的补品:雷烈不灭罡身的根基是先天金灵气,而金芒则是由金属性灵气凝聚而成,与前者相遇,恰如百川归海,顿时便被分解开,返本还源。
这些金芒的速度极快,体积又小,加上距离过远,观战的众人看到的只是其被拦下的情景,却没有一个人发现还有漏网之鱼,更不可能发现金芒射中雷烈后的异状。
得到这意外的补品,雷烈的精神陡然一振。长啸声中,身体突然幻化出十几道残影,飘忽不定地从不同方向逼近钢甲狂牛,又在距离后者数尺远的地方尽数消失,下一刻,莫名消失的雷烈突然出现在对手的后背上,一只铁掌化作利刃,沿着之前制造出来的伤口,轻易突破了狂牛的肌肤,深入到它的体内。
钢甲狂牛的金芒并非不要钱的大白菜,每一次凝聚都要耗费的元气,也会让身体的防御在短时间内降低,要不是这样,雷烈想要打破对手的防御,即便是从伤口处突入,难度也会加大十倍。
“我知道你听得懂我的话,”铁钳般的大手从体内紧紧对手的脊骨,雷烈并没有马上痛下杀手,而是以只有两者能听到的声音说道:“钢甲狂牛是高等凶兽,都有记忆传承,对人类的话应该不陌生。我现在给你两条路,一是现在就被我杀死,一是给我当坐骑,永远不得反叛,你要是不同意,就叫一声,同意了,就叫两声。”
雷烈体内的煞气足以让最胆大的战马骨软筋酥,这些年在西疆,已经尝够了别人骑马自己步行的滋味,虽然自问轻功不输给任何骏马,但有个代步的坐骑,总归要比自己走路好。这钢甲狂牛属于凶兽,对煞气的承受能力远在普通兽类之上,而且体力足,速度也不慢,穿山越岭如履平地,不仅可以骑乘,还可以做打架的帮手,无疑是坐骑的绝佳选择。
钢甲狂牛的智慧虽然比不上成人,却不下于七八岁的小孩,当然听得懂雷烈的话。一对牛眼凝视着地面思索了半天,这才不清不愿地哞哞叫唤了两声,显然是同意了雷烈的提议,准备充当对方的坐骑。
这里是人类的地盘,就算它已经觉醒了血脉,依然无法和人类中的真正强者抗衡,就算这一回能够脱身,如果继续单枪匹马地硬闯下去,不等回到适合生存的山林,就会被人追上,然后遭到可怕的围杀。与其这样,莫不如认了眼前这人类为主,还能够保全性命。
如果是野生的钢甲狂牛,打死也绝不会卑躬屈膝,给人类当坐骑。但这头钢甲狂牛本就是供人驱策的牲畜,虽然觉醒了血脉,却远没有那些野生的同类那样桀骜不驯,对于强者当坐骑也没有那么抵触。如果不是料到了这一点,雷烈也不会做无用功,尝试着要将之收服了。
“放心,我不会占你的便宜的。”雷烈心中大喜,柔和的真气随着意念输出体外,缓缓消散融解在钢甲狂牛的体内,后者顿时觉得神清气爽,就连身上的伤势仿佛也好了一小半,兴奋之下,不禁哞哞地叫唤起来。
中年人这时突然深吸了一口气,脸上的神色变得异常凝重。“少爷,我们都错了。”他无比认真地对年轻人说道:“对这个人,你绝不能抱着收服的态度去接近,只能用真心去打动和交好,如果无法做到这一点,也绝对不要得罪他,把他推到对头那一边,要是真的出现了这种情况,那就务必不惜一切代价把他除掉,一定不能给他任何的机会。”
看着年轻人不解的样子,中年人解释道:“少爷知道,我的家族历代都是驯兽师,我虽然没能传承祖业,却对凶兽和灵兽的习性也颇为了解。这些兽类的叫声在普通人听来也许没什么区别,却是它们当时感受和情形的最真实的反映——愤怒,悲哀,求偶,呼救,欢快……全都可以通过叫声显示出来,而我在刚才那头公牛的叫声中,听到的却是谄媚和臣服!”
“谄媚和臣服?”年轻人若有所思,随后不禁面现惊容:“你是说,那头钢甲狂牛已经认他为主,这怎么可能?”成年的凶兽不会认主,这一点早已是人们的共识。
“这并非不可能,只是很少见而已。”中年人沉声道:“在那些传承千年以上的驯兽师家族中,都会有相关的记载,几乎每五百到一千年,就会出现一个可以收服成年凶兽之人。事实上,最近的那个人,少爷你也认识的。”
“我也认识?”年轻人茫然地重复着,脑海里突然灵光一闪,“你是说冰雪圣者?”他口中的冰雪圣者,正是当今大秦十大战心境强者里仅有的两个女子之一,大秦国的护国圣者冰雪仙,此人和大秦皇室关系密切,守护皇室已有数代,在大秦的地位极为尊崇。
“没错,就是她。”中年人点点头道:“冰雪仙子的那只雪神鹤,被她收服的时候已经是成年,如今更是已经臻至不下于战心境的层次。”
顿了一顿,接着道:“凡是能够收服成年凶兽的,要么武功高绝,要么潜力无穷,绝没有凡夫俗子,但这只是收服凶兽的条件之一。按照寒家祖上留下的典籍分析,除了武功实力,要想得到凶兽的认同,最重要的却是心性——既要重情义,对伙伴不离不弃,还要有一颗不为世俗礼法束缚的,野性的不羁之心。这种人,只能以恩义结纳,却绝不可以迫使其臣服,否则只能适得其反,就如……”
他突然觉察到自己的失言,急忙住口不语,但年轻人已经意识到他说的是谁。“就如冰雪圣者一样?”年轻人笑道:“想不到人称君子的北宫言也有背后数说旁人的时候,不知道圣者听到这话会有何反应?”对方和他名虽主仆,实际却是半师半友的关系,一向为人方正,尊崇君子之道,从来只有教育别人的份儿,难得有一回被人抓住把柄,年轻人自然要好生调笑。北宫言知道他的想法,只得苦笑以对。
这时雷烈已经和钢甲狂牛交流完毕——凶兽虽然凶残,却远比人类讲信义,越是高级的凶兽,就越是如此,这钢甲狂牛既然肯认他为主,就必定会至死不渝,完全无需任何形式上的束缚。“给你起个名字,”雷烈拍拍坐骑的脑袋,亲昵地说道:“看你一身皮毛金灿灿地,以后就叫大金好了。”蓦地想起不知所踪的金灵犼小金,又想起掉落悬崖殒命的小妹,心里面不禁一痛。
“多谢兄台的救命之恩。”年轻人终于把抱着的男孩交给了他的母亲,在众人的簇拥下走到雷烈身边,拱手抱拳道:“小弟罗震,请教尊姓大名?”他的语气听起来很随便,却偏偏让人感觉不到半点的轻视,反倒觉得亲切随和,好像认识已久的老朋友一样。
“在下秦烈。”雷烈对这年轻人也颇有好感——此人明显出身不凡,却肯于为了一个素昧平生的小男孩去冒险,人品相当的不错。
冲着对方拱手还礼,报出自己在锐士营的化名,说道:“举手之劳而已,阁下的这些伴当武功过人,即便在下不出手,也必定能制住这蛮牛,此事阁下无需记挂于心。在下还有要事,这就告辞了。”又冲着罗震拱了拱手,随即一拍坐下新收的坐骑,大金嘶吼一声,四蹄撒开,化作一道狂风,专拣无人的地方奔行,转眼间消失不见。

第七十七章婚宴

此时距离大金发狂已经有将近一刻钟,好在除了一些摊位被踩坏,几个人在逃走时扭伤了腰或脚,并没有人丧生或重伤,百姓们惊魂初定,站在原地议论了一会儿便纷纷散去。从始至终,没有一个守军出面,所有的守军,要么站在墙上冷眼旁观,要么躲进门洞的深处,甚至连拒马都已经架上——要不是按照大秦律法,内地城市只有外敌来袭或者夜间才可关闭城门,说不定那两扇大门早已被关上了。
“简直是岂有此理!”罗震终于注意到了这一点,顿时怒气勃发:“这帮守军是干什么吃的?凶兽在眼皮子地下肆虐,他们居然不闻不问,只顾着自己,朝廷养这些人,难道就是吃干饭的吗?”
“此地的城守难辞其咎。”北宫言目光闪动,显然也对守军的不作为极为愤慨:“难怪老爷要几位少爷分头巡视边地,太平日子过得久了,这帮士卒居然连半点的血性都没有,怎么指望他们打仗?长此下去,武备废弛,我大秦危矣!”
罗震眼中杀气一闪,“进城!”他低声喝道:“我倒要仔细看看,这西疆第一城的城守究竟是何等人物!”说完转过身,大步向黄沙城内走去。
城守黄延年的公子要成亲了,女方是城中兴和商会会长聂兴和的千金。
这种联姻在大秦并不少见,一边有权,一边有钱,相互结合,正好可以彼此扶持,达到利益最大化。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利字当前,即便是在聂家内部,也没有人会去关心聂家小姐是不是愿意嫁给一个数都不会数的傻子,外人更不会去操这份闲心。至于婚礼居然在定亲当天的晚上就举办,这样的事情,更不会被城里的百姓心上,这些有权有势的大人物愿意怎么成亲,干他们什么事?只管随大流凑份子送礼,然后拿赏钱就是。
事出仓促,婚宴的喜帖根本来不及送到黄沙城以外的地方,尽管如此,依然显得热闹非常——本城军政第一人和本城首富结亲家,本地有头有脸的人物,谁敢不赏脸?一时间宾客云集,黄沙城里的富商巨贾,文武官员,除了奉命出城剿匪的南城校尉,几乎全数到场。
“恭喜黄大人。”一个长相富态之极,衣着华贵的老者,笑容可掬地冲着站在大厅中招待客人的黄延年抱拳拱手:“贵公子今日小登科,来年贵府必定添丁进口。”此人名叫严海阔,乃是黄沙城最大的粮商,据说在西疆军团和总督府都颇有些关系,在本城也算是一号人物。
“多谢严兄吉言。”大喜的日子,一向不苟言笑,颇有几分威严的城守大人也一反常态,变得和蔼可亲起来,冲着严海阔还了一礼:“严兄请上座,招呼不周,还请见谅。”大秦的风俗,婚礼需在吉日的黄昏或夜晚举办,普通的客人由专门的司仪招待,贵客则必须由男方的父亲,或者男性长辈招呼。
严海阔也知道此时并非谈话之时,笑着客套了两句,随即便转身向别处走去。他在黄沙城人脉极广,此时大厅里的贵客,倒有一多半是熟识,生意人天性喜欢和人寒暄,难得有这么个机会,严海阔当然不会放过,呼朋唤友,谈笑风生,一桌一桌打招呼,一会儿的工夫,已经把大厅逛了一圈。
喧闹之中,没有人注意到,严海阔每到一个地方,就会有一根小指头一半粗细的密闭铜管从袖子里悄无声息地滑落到地上。
“吉时到!”司仪高喊:“新人拜堂!”刚才还热闹非凡的大厅顿时肃静了下来,片刻之后,一群婆子丫鬟簇拥着一对新人,从后堂走了出来——按照大秦的习俗,本应该是由新郎用红丝带牵着新娘一同走出,叫做千里有缘一线牵,但黄延年的儿子黄进在自己家里都会走丢,谁敢放心让他领着新娘?只好由下人们左右引领。
“佳偶天成,百年好合!”司仪继续按照常规的程序念着,接下来就该拜天地了。
“噗!”一声闷响在司仪念完最后一个字的同时响起,像极了人们从下面某处排气的声音,时机选得极好,下面的众人虽然极力忍耐,却有不少人脸上已经现出了笑意。
黄延年面沉似水,冷眼看向闷响传来的地方,没等找到始作俑者,又是数声同样的闷响出现在不同的角落里。一声还可能是巧合,这么多人同时排气,想想也必定有问题,显然是来捣乱的。黄延年在黄沙城经营多年,朝中又有人撑腰,脾气一向大得很,就连西疆总督也不放在眼里,哪会受得了这个?也不管正在办喜事,一拍桌子,就要站起来喊人,却只站起了一半就没了力气,整个人像一滩烂泥般瘫在了地上。
“噗通!噗通……”仿佛引发了连锁反应,在黄延年倒下的同时,站在大厅里的人纷纷瘫倒在地,那些坐在座位上的,也全都全身无力,再也站不起来了。
“来人,有刺客!”黄延年人虽没有力气,神智却清醒得很,总算这么多年的城守没有白做,见此情形,第一个反应就是有人下毒暗算,提起所有的力气高喊着,指望能够引起大厅外的人们的注意。
“黄大人不用白费力气,现在这府里的人,已经没有一个能站起来的了。”说话的是新娘子,也是如今大厅里唯一还站着的人:“醉仙散和软骨烟的名字想必大人不会陌生,应该知道中了这两种毒的人至少在一天之内是没办法活动的。”
这两种药,一个专门混在酒里,能够让酒精的作用增强十倍,酒量再好的人喝下去也会大醉不醒,另外一个无色无味,常人只要闻到一点,就会全身无力,作用和雷烈前世的蒙汗药相似,效果却要好上无数倍,乃是北疆毒神谷的不传之秘,在江湖上也是大大有名。
“你究竟是什么人?”黄延年虽然贪婪残暴,却也不是无能之辈,事到临头,反倒冷静了下来:“聂兴和,我要你给我解释!”
软骨烟是被人带到大厅里的,倒不一定和聂家有关系,但醉仙散只能下在酒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4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