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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异界之恶魔领主-第4章

小说: 异界之恶魔领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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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它继续走下去,因此惯性阅读也是方商业文学中值得关注的地方,在这里《风月大陆》是一个极佳的典范。
《猛龙过江》让我们注意到惯性阅读这一商业文学的关键点,当然,就《猛龙》综合来说,并没有出现什么下坡,还是相当之成功。
说完主流,我们终于可以来说一下另类了。
有人说《高手寂寞》是武侠,也有人说《寂寞》是游侠:)网游+武侠,关于《寂寞》的争议很多,女人背叛这一玄幻小说的禁区,作者竟然敢屡次触及;在求轻松的总体趋势下,作者在文章中大唱悲伤恋曲,那《寂寞高手》的成功点在什么地方?我们随后会分析。
《高手寂寞》的成功其实又涉及到了另一个商业化的元素点,另类主流化与小众大众化。
如果我没有记错,《寂寞》是坚持了将近五十万字才进的强推,强推之后的第一周,以将近四十万的点击遥遥领先于第二名,当时默默关注着起点的我,甚为吃惊。
翻开《寂寞》,我们不难发现前期的平淡与沉闷,但五章之后,故事开始峰回路转,令人眼前一亮,这转折来自于什么?
来自于杀戮所带来的快感,来自于个性鲜明的角色喜儿,从喜儿带着灵鹫派的疯狂杀戮掀起的爽快逐渐漫延,整篇文章开始体现出了快意江湖的爽快感,当主角也开始疯狂杀戮时,读者也全情投放了这本小说当中。
这本小说的成功,还是来源于现在读者追求的爽,当然也来源于个性鲜明的人物,以及冲突激烈的矛盾戏剧化情节,比如喜儿对主角设下的背叛感情圈套。
不管是正统网游还是另类网游,网游的未来还是玄幻小说种类中值得期待的一环,毕竟网游就在我们随手可及的地方。
还有一点要说明的就是,当网游小说让读者审美疲劳时,换马甲的网游小说也将可能是新的热作,比如说云天空的《邪神传说》,披上幻想皮的网游小说。
那我们是否可以让作者尝试,披着武侠皮/仙侠皮的网游小说?
都市重生类
由2004掀起的重生浪潮,一直在2005蔓延,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拥有无悔的人,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拥有成功的人生,我们有太多太多的理由,想再活一次,我们曾经太多太多次的感慨,如果我能回到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就好了。
现实的人生无法倒退,但我们可以在玄幻小说中再活一次,重生的人生当然必须是成功的人生,谁愿意在重生的人生中继续平淡?在2005众多重生热作中,我们不难发现创业为主,泡妞为铺,是我们主角的主要重生轨迹。
还是之前提到的男人的YY欲望,发财泡妞,既然是现代社会,我们的主角又不屑于去偷去抢,当然就自己创业了。
《重生传说》可以算都市重类小说的代表作,其主线就是发财创业,超强的主角以狂风暴雨的速度揽财,从糕点业到办杂志,再从IT业到茶饮,主角可以说是无所不为,无往不利,在中国能赚钱或者曾经能赚钱的各行各业通通被主角YY了一遍,也同时带着读者爽了一遍。
凭心而论,《重生传说》的故事线并不强,全文主要是资料的堆彻,但由于作者用主线将一切串连得相当完美,读者完全沉浸到发财创业的YY中,总体来说堪称完美了。
另一本都市重生代表作《梦回九》,它的成功首先是读者的定位明确,明白自己的目标群体,将受众选在了在起点看书的众读者身上。
以抢写玄幻小说建立玄幻站这个卖点,让读者投入其中,不过,其本质仍然是,创业与发财这重生小说致胜的不二法则。
《九》胜在创意的同时,也不能突略作者细腻生动的文笔,鲜明的人物与缠绵动人的感情戏撑起了另一片天空。
再把目光投向大红的重生小说《大亨传说》,畅销重生小说的模式与公式也就出来了。
抢先从事未来一定会赚钱的行业+努力结识将来一定会有所作为的各色人物+主角风云变色的爱情=既然重生了,咱们就要财得财,要爱得爱吧!
《重生传说》发家致富是各行各业,《梦回九》成功的是玄幻业,而《大亨》掘起的地方是香港影业,这里还有一个值得一提的作品就是《旷世奇材》,这本都市生活,可以看作另类的重生小说,只不过是披了都市的皮,毕竟故事中所谓的奇材主角之所以成功,还是因为作者是拿着集邮业的历史作为基础来推动。
重生小说成功的模式已经摆出来了,玄幻小说,短期内模式是可以重复的,但内容却不能一再重复,找一个还没被写过并且是大家熟知的赚钱行业,也许就会成为重生小说类新的经济增长点。
架空历史类
重复自己的人生的重生小说最多也就是发财创业泡妞,但架空历史小说的YY空间那就更广阔无垠了,建国征服天下,改变历史直接让社会进步,一边攻城略地一边泡古代的传说极美人,也有的人不愿承担这么多责任,那就直接在古代吃喝玩乐不亦乐乎。
三国是中国人最熟悉的那段历史,同时也就成为了玄幻小说主角们的集中营,看看去年的三国热作们《商业三国》、《风流三国》、《三国之辅佐刘备》、《天生郭奉孝》。
发财的发财,泡妞的泡妞,当军师的、转生附体的,三国成了主角们的YY游乐场,时空之旅的固定景点。
攻城略地、收服名将、追逐名美、建国治国、虽然新意不多,但因为是众所周知的历史,打败或者收服历史名将时仍然会带来YY的兴奋点。
同样的兴奋点一再重复,那审美疲劳将会是再所难免的。
三国题材的挖掘,似乎应该转换思维了,比如说,美味三国?以三国美食作为卖点,期待新的类型带来新的兴奋点。
继三国之后,作者们心有灵犀?或者说一窝蜂的扑向时空旅游新景点清朝,清朝毕竟算近代,改变清朝也就间接地改变了现在的世界,YY起来似乎更爽。
《二鬼子汉奸李富贵》的成功在于,它首先是一本有趣的小说,作者轻松的笔调下流露出来的诙谐不禁令人莞尔一笑。
有些东西是可以模仿的,但有些东西是无法重复的,《二鬼子》幽默的文风不是喜欢模仿秀的跟风作者所能重复的。
能重复的也只有,篡改一下历史,创业发点财,组织一下军队打打战泡泡妞,借洋人的力量曲线救国。
不过同类型题材中,切入点不同,也会带来新的看点,比如《特工之回到清朝》,虽然故事内容不见得有多新颖,但主角以特工的视点,以及战术的思维更新,带来了新的看点。
暂时抛开这些回去篡改历史的故事,现在我最想分析的就是2005架空历史的大作《纨绔子弟》,此书可谓起点的2005的人气王之一。
此书的成功再次证明了种马小说目前是势不可挡的。
有些小说的成功是不可复制的,但就《纨绔子弟》的操作模式来说,是可以模仿到接近复制的,能否成功最大的关键就在于作者的文笔。
这里先要强调我所说的“文笔”二字,作为小说,好文笔不在于“华丽”,而在于生动,对小说来说,好的文笔强调生动流畅。
先让我们来分析《纨绔子弟》的成功之道。
《纨绔》可以算是开创了新的架空历史模式,纯虚构的历史让主角拥有更多YY的空间,主角不再以征服天下为目的,而是以吃喝玩乐为人生目标。
首先这个构思就值得佩服与肯定,但《纨绔》的操作模式还是没有跳出种马文的公式。
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强势背景+让所有敌人后悔来到这个世界的霸道手段+没有剧情时,美女们一个个跳出来解围的杀手锏=爽爽爽的种马小说
宁财神点评网络作品
着名编剧宁财神,日前以第一代网络文学写手的身份接受采访。虽然他回答问题时话语简单,但他不回避、不圆滑的实在态度,比起很多貌似热情但可劲儿和记者兜圈子、给不出什么实在观点的被访者,更受记者欢迎。
批评现在的网络文学没良心
虽然出身网络,但宁财神并不袒护网络文学。他坦言一部100万字的网络作品中,有价值的不过二三十万字。对这种灌水,他一方面认为是一种能力,“作品需要有足够多的扣儿、悬念和高潮。”但另一方面,他觉得这10年来的网络作品中,值得看的只有一部《悟空传》,“推荐它,不是因为它多经典,而是因为其他的确不怎么样。”他每月在网上书店买两次书,都是人文社科一类的,“看这种书让人有幸福感,很难想象,看《鬼吹灯》会有什么幸福感。”
未来,他希望畅销书市场越来越关注网络文学,“刚开始时市场不在我们这边,网络写手出书很难。现在大部分畅销书都开始往网络转了,希望将来市场的百分之七八十都转向网络,让有能力写字的人赚钱;那些耐得住寂寞、写严肃文学的瓜分那百分之二三十就可以了。把良心留给他们,把钱留给我们。”他把自己也归为那百分之七八十里,“暂时我还不要良心。”
讽刺“搞清楚卖自己还是卖书”
有记者请他向读者推荐一下自己的新书《祝福你,阿贵》,他直言不讳地说:“它不值得推荐,有闲钱就买。如果它是真正正经的小说,好不好,我都会推荐。但是事实上,它是从剧本改过来的,我这是一书二卖。”他还透露,自己一直想写部真正的小说,但写了这么多年剧本,已经忘了怎么写小说了,“再过几年,等我写剧本写得疲惫了,停下来缓半年,写部10万字左右的小说。”他表示自己想写的是部都市题材的小说,关注都市生活中一些小小的变异对生活和人生观的影响。
对有些畅销书作家,他也提出了批评。他认为对写作者来说,人们关注作品的兴趣应大于关注作者本人。“现在大部分畅销作家本末倒置,作家每天上街涂点腮红,拍漂亮照片,这没什么不好,但至少我不会那么做,作家不要干明星干的事情,搞清楚是卖自己,还是卖书。”
披露写手赚钱没法跟编剧比
随着网上阅读习惯的形成,越来越多的网络写手依靠网上写东西赚钱,而且收入不菲,年收入超10万的不少,甚至有的人年收入超百万元。有记者问宁财神,如果他处于这样的时代中,他还会改行当编剧吗,是否会执着地做网络文学青年。
宁财神回答说,现在写那种赚钱的网文对他很容易,“但是可能太辛苦了。除了那种红起来的,大多数的写手,他们看起来能赚一些钱,但实际上他赚钱多少跟字数有关。平均到每个字的收入,这些人赚得很少。有时看起来他赚得多,那只是因为他写得多。”
他披露说,一个稍微入门一点的编剧,都不用写得太好,这样的编剧赚的钱就比那些网络写手多很多。
魔兽争霸资料(凑字数)
巨魔'Troll'
概叙
巨魔是艾则拉斯世界中众多野蛮土著生物中的一种,同时巨魔的种类也比较多。当前以前有4种巨魔广为人知:黑暗巨魔'DarkTroll'、森林巨魔'ForestTroll'、冰霜巨魔'IceTroll'、丛林巨魔'JungleTroll'。第五种巨魔也曾经被提及,这种目前还未被确认的是沙漠巨魔'DesertTroll'。各种各样的巨魔遍布了艾则拉斯大陆的每个角落。其中两个巨魔种族和部落在某些方面达成共识并结盟。在第二次战争中出现的就是祖拉曼'Zul”Aman'的森林巨魔。黑矛部落'DarkspearTribe'的丛林巨魔是第三次战争开始期间和兽人结的盟。
黑暗巨魔'DarkTrolls'
黑暗巨魔居住在地下城或洞穴中,他们非常狡猾而且残忍。这支种族也是巨魔中数量最大的一支。黑暗巨魔通常在夜间行动,在夜里进行狩猎。大多数黑暗巨魔崇尚纯粹的力量,巨魔萨满和他们的同族兄弟丛林巨魔一样练习巫毒和精神魔法。最近,地精与黑暗巨魔的交易越来越频繁——地精对那些穿越灰谷森林和菲欧森林的商队显然非常感兴趣,而黑暗巨魔正是掠夺好手。
冰霜巨魔'IceTrolls'
冰霜巨魔更喜欢生活在像丹莫罗'DunMorogh'的山脉和诺森德的大陆这样寒冷和清静的环境。霜鬃部落'Frostmanetribe'曾经一度是丹莫罗的强大帝国,只有两个巨魔种族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种族统一,霜鬃部落的巨魔就是其中之一。然而,当铜须家族带领矮人军团大举入侵丹莫罗后,霜鬃部落沦陷了,矮人们宣称丹莫罗和整个卡兹莫丹'KhazModan'从此由自己接管。这次失败对于冰霜巨魔,乃至整个好战的巨魔种族都产生了可怕的影响。
如今丹莫罗的山脉上到处可见的逃遁而至的霜鬃巨魔,他们的数量仍然十分惊人,而且只要时机成熟,矮人将面临一次空前大反击。现在,这一天已经不再遥远,大群的穴居人也试图占领丹莫罗,矮人们不得不把注意力从貌似风平浪静的霜鬃部落上移开。看来重振霜鬃部落的时刻指日可待。
森林巨魔'ForestTrolls'
与黑暗巨魔不同,森林巨魔生活在“正常”的地方,洛丹伦的大片森林中就有很多森林巨魔。森林巨魔极其憎恨其他种族,尤其是奎尔萨拉斯'Quel”Thalas'的高等精灵。追溯到几千年以前,祖拉曼'Zul”Aman'一直是森林巨魔世代生活的地方。大分裂爆发后,一部分被放逐的暗夜精灵生还者来到了这个地方,他们宣布祖拉曼为自己的领土并建立了奎尔萨拉斯王国。森林巨魔当然不可能接受这种挑衅,于是两族之间爆发了一场持久战。
——关于奎尔萨拉斯'Quel”Thalas'和高等精灵的起源暗夜精灵伊力丹·风暴之怒曾经将永恒之井的井水带到这里并创造了太阳之井。一部分暗夜精灵因为热衷于修炼魔法而被逐出卡利姆多,这些暗夜精灵由于接触奥术和日光过多,肤色、外貌和生活习惯都发生了变化,他们自称为高等精灵,这就是高等精灵的起源。太阳之井就彷佛是一个无尽的魔力源泉,深深吸引着这群为了魔法情愿背弃种族的高等精灵。不死族放逐者的女王莎瓦娜斯·风行者就曾经是热衷于魔法的高等精灵游侠将军。
为了在常年的对抗中取得主动权,高等精灵与洛丹伦的人类结成同盟(当时洛丹伦的人类还统一在人类第一王朝阿拉东'Arathor'帝国的旗下)。他们指导人类学习魔法,条件是人类必须帮助他们对抗森林巨魔。协议达成了。于是胜利的天平开始向高等精灵倾斜,森林巨魔在节节败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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