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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三国兽焰-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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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刘民看吕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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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北方的秋天,对于大汉帝国的人来说,绝对有些凄凉,秋高气爽正是北方游牧民族秋猎的时候,这个秋猎,就是那些北方的民族南下抢掠的行动,因为,在那些游牧民族的眼中,南方的汉人,实实在在就是一头在秋天里养肥了的猎物。
    自从檀石槐领导下的鲜卑族强大起来后,大汉帝国北边就没有过安宁,从熹平五年(公元一七六年)开始,每一次数万骑甚至十几万骑鲜卑人南下寇边,给大汉帝国的百姓所造成的损失是灾难性的,象九原县,西安阳县这些地方一度被鲜卑族人占据,万幸的是,檀石槐死后,鲜卑人内部分裂,在刘民到达这个世界的前几年,大汉的边境到是安静了几年。
    那笮融离开后,便寻思着报复蔡邕这一家子,本想等停个几天后再行动,也好撇清自己,让人不至于想到他笮融头上,不过盘算的是不错,偏偏这几年没有来犯的鲜卑人竟然在这一年又跑来抢掠了,听到鲜卑来犯的消息,整个五原郡都乱成了一团。
    象西安阳县这样的小地方,城墙矮小,根本就抵挡不住鲜卑大军的进攻,所以能跑的老百姓一窝蜂的都向五原郡的治所九原县城逃去,这种情况下,笮融想报复蔡邕一家子都不成了,因为蔡邕一家子与其他的老百姓一起,逃往了九原城。
    历史上,蔡邕一家子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去了大汉的扬州,这一次,蔡邕一家子中多了刘民与高顺,这几天下来,便是蔡邕这个文人也知道了,刘民扛回来的这个流浪汉是一条不可多得的好汉,再加上一个力大无比的怪物刘民,蔡邕在逃难的时候,心中到也不是很慌。
    西安阳县到九原县的路程不是很远,不过蔡邕,刘民他们没有马,靠两只脚走路,需要的时间就长了,特别是蔡邕的夫人与他女儿蔡琰,体力比不得男人,象刘民与高顺,背着那数百斤的粮食,行动上却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
    也就在这些老百姓逃命的时候,并州的刺史丁原也正在调动军队,一路之上,时不时的可以看到那斥候小队的人,骑着马往来飞奔,望着那些骑兵匆忙的身影,高顺不由的叹息了一声,若刘民是个正常的人,听到高顺的这一声叹息,必定要问一句:高兄何故叹息。
    可惜刘民不是一个正常的人,听到高顺的叹息之后,他也说了一句:“老高,那马肉好不好吃,我们好象很久没有吃过肉了。”
    刘民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后,确实是没有吃过一次肉,以蔡邕家现在的条件,别说吃肉,有粮食吃就不错了,所以刘民看到马后,第一个念头就是吃肉,刘民的话不但让高顺一愣,也让旁边的蔡邕有些脸红,他到不是因为刘民想吃肉而感到羞愧,而是做为一个家中的顶梁柱,没有照顾好自己的妻女,多少让蔡邕心中有些内疚。
    “公子……”高顺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以高顺正直的个性,便是饿死也不会去偷去抢,要不然凭着他的武艺,也不会饿病了,对于刘民,高顺是从心里敬重他的,虽然刘民现在的脑筋不灵光,但这些天的相处,也让高顺知道,这位刘公子其实是个很好很有本事的人。
    “贤侄啊,那些马是军队中的,是不能吃的,贤侄你放心,到了九原城,那是个大地方,定然有羊肉卖的。”蔡邕只道刘民是小孩子的心性,所以出言安慰了一句,他之所以说羊肉,是因为这个时代的大汉帝国中,牛马是不能宰杀的,而猪肉是下等人才吃的,一般的士族家中要吃肉的话,吃的是羊肉,当然,士族私下里也会杀牛吃肉的,只不过在街面上卖的不会有牛肉。
    不过蔡邕却不知道,后世的人吃猪肉可没有什么下等人的概念,这时在刘民脑海中浮起来的,正是一盘红烧肉,咂巴了一下嘴,刘民没再说什么,因为他只要回忆起什么东西时,便会陷入发呆的状态中,脑海中的一些片断开始有序的链结起来。
    蔡琰也听到刘民所说的话,见自己的父亲用那哄小孩子的语气与刘民说话,蔡琰不由的抿嘴笑了一下:“刘大哥,要想吃马肉也容易啊,那些鲜卑人来了,刘大哥可以去抢他们的马,抢那些鲜卑人的马,朝庭还会给刘大哥表功呢。”
    蔡琰是知道刘民力大无穷的,再加上高顺来了后,让蔡琰知道,刘民还有一身很厉害的武艺,用高顺的话来说,是天下少有的,蔡琰还是一个小孩子,只知道刘民很厉害,不知道战争之中,一个人很厉害也是有限的,在蔡琰想来,以刘民的本事,抢那鲜卑人的马是没什么问题的,有一点蔡琰到没有说错,那就是抢那些来犯的鲜卑人的马,对于大汉帝国来说,不但没有错,还是有功劳的。
    蔡琰的话让高顺的眼睛微微的亮了一下,做为一个正直的人,高顺是不会抢平民百姓的东西的,但对于敌人的东西,却是没有道德上的顾虑,不过高顺也知道,除非遇到的是落单的鲜卑人,若是遇到一队鲜卑骑兵,自家的武艺再高,那也是吃不了兜着走。
    刘民正处于痴呆的状态中,对于蔡琰的话没有什么反应,蔡邕本想呵斥自己的女儿乱出主意,看刘民没有反应,显然又是在发呆,心疼自家女儿的蔡邕便没有做声,蔡邕虽然是个文人,但这个时代的文人大多数是有那么一点武力值的,讲究的是君子六艺,不象宋明时代的文人,视武力为下贱的东西,所以蔡邕多少也知道,兵战凶危,一个人的武艺再好,在战场上也难保不出意外,蔡琰建议刘民去抢那鲜卑人,岂不是置这位刘贤侄于危险之中。
    蔡琰看到自己父亲的眼神很不对,便也知道自己说错话了,娇俏的伸了一下舌头,笑兮兮躲到了一边去了,众人走走停停,一天就这么过去了,到了夜晚,高顺便带着大家选择了一个稍高的土坡后面背风处扎下营来,对于行军打仗,从小就学习过的高顺在这一方面是行家里手,这没马没车的,莫说蔡琰与她的母亲,就是蔡邕这样的男人也在走了一天之后累的够呛,反而是背了不少粮食的刘民与高顺没怎么累着。
    一夜无话,第二天又继续赶路,走了没到一个时辰,前面人群忽的乱了起来,然后很快传染到走在后面的蔡邕刘民他们,正当蔡邕有些心慌之时,前方出现一面旗帜,上面书着一个斗大的吕字,不多时,一支骑兵队伍便出现蔡邕他们的眼中,那支队伍呼啸着从蔡邕他们的面前穿行过去,为首的一人,身穿亮银吞兽甲,内衬红袍,头顶凤尾冠,手中一杆方天画戟,长的极为高大,远比刘民,高顺这样本身也算高大的人还要来的高大,骑着的一匹马也算是高头大马了,但在那人的身体衬托下,那匹马显的有些娇小了。
    这么高大的身形,给人感觉是很有压迫感的,便是蔡邕也不由的赞叹道:“好一员威武的猛将,不知此人是丁刺史手下的哪位将军。”
    高顺看着那人,眼中透着一丝兴奋,听到蔡邕的话,不由的解说道:“此人叫吕布,字奉先,有万夫不挡之勇,不是丁刺史手下的将军,他在丁刺史手下任主簿,不过此人早年间便已经名震并州和草原之上,十一岁时便在草原上有勇士之称,手中一杆方天画戟,难有三合之敌,最是勇猛不过,顺曾经多有耳闻,只是这是第一次见到他。”
    “如此猛将,竟然是一个主簿,这丁刺史是不是犯糊涂了?”蔡邕有些惊愕的问道,任谁都不会想到,一个如此高大威猛的人,怎么看怎么都是战场上的一员猛将的人,竟然是一名文官,这不能不让蔡邕感觉意外之极。
    “这吕布极得丁刺史看重,听说他如今已经是丁刺史的义子,丁刺史如此安排于他,想必是有原因的。”高顺又补充了一句,看着那马上威风凛凛的吕布,心中不由的把他与刘民比较了起来,这吕布长的也甚是英俊,与刘民是两种极端的美。
    高顺没有见过刘民骑马,所以不知道刘民的马上功夫,高顺也没有亲眼见过吕布的武艺,只是听别人说过,所以心中难以肯定,刘民与吕布,到底是谁强谁弱,眼睛不由的向刘民望去,但见刘民也正看着那吕布,眼中露出惊讶之色,嘴里很招牌化的喃喃着:“这家伙长的还真高大啊……都可以去打篮球了……奇怪了,篮球又是什么东西……”
    吕布与手下数百骑,如风卷残云一般从众人的面前纷驰而过,这数百匹马奔腾的场面,可不比在电视电影中看到的那样,这种场面给人直观的感受是震撼的,个人的力量再勇武,在这样的场面中也显得有些渺小,除了刘民这个没心没肺没什么感觉的怪物之外,其他的人眼中多少都有一些敬畏之色。
    高顺望着远去的队伍,有些感叹的道:“大丈夫,当如是也。”
第八章刘民看吕布(二)
    一
    吕布的队伍离开后,高顺依旧有好长一段时间沉浸于感叹之中,整个逃亡的人群却似乎感受到了战争的来临,一个个都急着向前赶路,眼看着九原城的城墙在望,背后又是传来轰然的马蹄声,众人回过头去,却发现吕布的队伍又回来了。
    数百匹马这一次却是跑的急了,一路上那些躲闪不及的人,惨叫着被马蹄踩死,其中似乎有人大叫着:“快走,快走,鲜卑人已经来了。”
    蔡邕,刘民等人急忙闪到一边让过吕布的队伍,蔡邕见吕布的队伍竟然毫无顾忌的踩死行人,不由的怒道:“竖子,怎的如此恣无忌惮的伤人性命。”
    “是啊,是啊,这人该拉出去枪毙了。”刘民说了一句口齿很清晰的话,蔡邕与高顺抬头,发现刘民的眼神竟然清亮如眸,似乎人很清醒,不过后面的话,让蔡邕与高顺觉得,这位刘公子兼刘贤侄的神智并没清醒过来。
    “奇怪啊,那辆车子怎么与我记得的车子不一样啊,咦,真是奇怪了,我怎么会管这种东西叫车子呢……”刘民指着路边上翻倒的一辆马车,又是自言自语的道,那辆马车先前躲闪吕布的队伍时,走的急了,一不小心翻倒在地。
    对于刘民的表现,蔡邕与高顺只是见怪不怪了,这个时候谁也没有心思研究刘民所说话是什么意思,众人随着人群,匆匆的进了九原城中,蔡邕虽然是有些身份的人,但在九原城中也不认识谁,这种逃难的时候,蔡邕也没那么多的讲究了,与其他的难民一样,找了个街边就开始安营扎寨,刘民与高顺把身上背着的数百斤粮食放了下来。
    安下身来没有多久,战争就来临了,这一次来犯的是鲜卑中一支较大的部落加上一些小部落的联军,共有两万多骑控羽之士,本来草原上的军队是不善于攻城的,正常情况下,这些草原上的民族应该是抢掠四边而不是攻城的。
    但九原城做为五原郡的治所,城墙却也高不到哪儿去,按现代的来计算,也就不到六米的高度,而且年久失修,以前鲜卑族强大的时候,曾经占据过这里,对城墙进行了好一番的破坏,后来鲜卑人退走了,大汉帝国收回了这些城市,但已经是千疮百孔的大汉帝国,哪有钱去修这城墙。
    刘民他们安身没有多久,便有一队队的士兵开始将他们这些逃难的人驱赶到一处空旷的地带,这样做,一是为了防止有奸细随着这些难民进城来,二是将这些难民集中在一起也好管理,免得在战争期间闹出什么事情来,第三就是把这些难民中的强壮之人抽出来守城。
    刘民与高顺再一次的见到了吕布,高顺这时看吕布的眼神没有以前那般的崇敬了,城外吕布任由手下的士兵踩踏百姓,对于正直的高顺来说,是有些不屑的,他现在还没有亲眼见到吕布之勇,反而看到了吕布的残忍,对吕布的印象自然就不好了。
    吕布虽然是丁原手下的主簿,平时自然是只能管一管文书方面的东西,但吕布这人天性好战,又怎肯埋首于文案之间,丁原也不可能在有战争的时候,放着这么一个超级的武将不用,这一次,吕布就是奉了丁原之命,做为前锋防守五原郡的。
    五原郡是吕布的出生之地,但在鲜卑人强大起来的时候,吕布一家便内迁进入了河套地区,后来吕布投入了丁原的帐下,丁原手下的并州军有七万左右的人,这些人都是北地男儿,在大汉帝国来说,是一支战斗力颇强的队伍,其中的骑兵大约占了一半人数,大约是三万到四万之间,这一次,丁原拨给了吕布三千人马。
    吕布一直以勇武自持,每战也必是身先士卒,这也是他能在三国这个时代成为战神的重要原因,这一次也不例外,带了自己的亲兵亲自去探敌情,不想那鲜卑人来的极快,放弃了一路上其他的城池,竟然直奔九原县城而来。
    相对来说,九原县城还算的上是一个城池,象西安阳县城那种地方,那城墙简直就是一个土墩子,整个县的人口加起来也没有一万人,又穷的够呛,所以平时也没有多少士兵在这种地方防守,对这一带熟知情况的鲜卑人对这种地方自然没有太大的兴趣,而且他们也不用担心把自己的后背卖给了那数百管理治安的大汉守军。
    先锋到达九原县城的鲜卑族人是三千人马,这些人也早知吕布的威名,所以到了城下后,并没有向城上挑战,等待着后面大军的到来,吕布也没有出城向这人邀战,草原上的士兵来去如风,并州铁骑虽然厉害,但在相同数量下的战斗力却要稍弱于鲜卑人,这个时代的大汉军队已经不是汉武帝时代的了。
    吕布趁着这个时间,把城内所有的丁壮都组织了起来,这些人虽然不是士兵,也没有受过训练,但可以做为辅助人员,帮助守城的士兵坚守城池,刘民与高顺自然不能逃脱,那些抽丁的士兵见两个人长的都很高大,一看就知道是当兵的好料子,便没把他们编入民夫的队伍中,而是把两人编入了九原县原来的守军当中防守城墙。
    刘民与高顺,也因此有了较近的距离观看吕布,对于刘民来说,确确实实是观看两个字,他与高顺的心境是不一样的,高顺早年听闻过吕布的勇名,曾经对他有过一份崇敬的感情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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