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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种田吧混蛋们-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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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29、暗涌 。。。 
 
 
给苏何送完茶,我坐在小炉子前开始无限自厌自弃起来。
我真是一个渣,真的。
身边那么多美男,终日环绕,我理应看也看得视觉疲劳了,却在见到苏何风采极致的刹那,居然还是会跟个二八毛头小子一样,发呆!出丑!丢人!
这还是看一个我不喜欢也不能喜欢的人!
神马一壶紫砂杯……
我没脸活了,临离开时苏何那笑得跟个狐狸得逞似的眉眼,愣是让我感觉脸上着火了!
我挫,我真挫。
“沛沛,你干嘛坐在炉子前念念有词?”老哥摸了摸我的头顶。
我抬头,苦脸:“都是你啦,让我去送什么破茶,害我在苏何面前丢丑!”
“哦?出什么事了?不就是端壶茶过去而已吗?”
老哥拉我起来,用湿毛巾擦了擦我脸上的灰屑,又掸了掸我额发上的烟灰,将我扯到桌边坐了,桌上是一碗糖水果粒。
“给我的?”我喜道。
老哥点了点头,也在一边坐了,看我吃。
吃下大半碗,我舔着舌头道:“又凉又甜,真好吃!我好几年都没吃过有这么多种果粒做成的糖水了!”
老哥眉头微锁:“自从你离开我们以后?”
我点了点头:“家里穷嘛,平时了不起有点桔子苹果,也只得一人一个,还得尽量让给弟妹们吃,更别想有什么多余的水果做糖水了。”
“你活该!谁让你执意要离开我……们……”老哥又作势扯我脸肉。
拦住他的手,将剩下的半碗推到他面前道:“喏,吃不下。”
他伸手轻轻磕了我脑门一下:“我是按你从前的量做的,哪会吃不下,分明是惦记着烤鸭,怕到时没肚皮装。”
“老哥,你真乃神人也,这都能被你猜到……嘿嘿……”我摸摸后脑,不好意思地低了头,拿脚蹭地板。
“你啊!”老哥斜了我一眼,无奈着替我解决了剩下的半碗糖水。
我附在老哥耳边问:“哥,你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叫苏何回上京去,好好做他的丞相?”
“为什么想让他回去?”
“哎呦,他在这里,我觉得挺不好的……”我更加压低了声音道:“我怕一个不小心,真喜欢上他……你是知道的,他那样儿的人物,就算是个纯粹的异性恋见了,也会忍不住心上起涟漪……更何况,他把我当成了心上人,我怕,我总有一天会招架不住啦!”
我手绞衣角,鞋底搓地板。
“我没有办法让他回去,或者说,这里谁也没有办法。”
“哎……”
老哥理了理我耳侧垂下的发,目光渐渐变得悠远:“其实就这样顺水推舟,跟他在一起,不好吗?”
“不好!这怎么可以,我还没……”我别过头。
他的目光探寻着,我逃也无处可逃,四顾一下,见厨房里再无其他人,才以蚊吟一般的声音道:“其实我,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啦!”
“如果可以,你最好不要喜欢上别人……”
“?”
“我是说,我担心那苏何,他情到深处,最容易走火入魔,倘若疯狂起来,我怕他会伤害你……依我看,他的性子就是那种爱走极端的……”老哥在桌上牵了我两只手,切切道:“其实他没什么不好,你也不是那么讨厌他,是吗?何苦要去在意一些不相干的呢?”
“可我不想骗他人的感情……”
“只要你也一样付出真心,又怎么能说骗呢?”
“这不行,不行,绝对不行!”
“沛沛!你总要为自己的安危着想,若哪日你彻底惹恼了他,他要拉你殉情,你怎么办?!你不能总这么任性,这不是开玩笑的,苏何是个很危险的人……”
老哥正左右劝说,忽听门外一声冷哼传来。
苏何讥讽的声音隔了门板传过来:“王爷这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我苏何也许在某些人眼中,谈笑就可断人生死,可是我爱子周,便是伤害我自己,或我自己的九族中人,我也断不会伤子周性命,至于拉他殉情,呵,我苏何还没穷途末路到那种地步……”
我和老哥一时沉默,不敢言语。
门板外,苏何的声音由讥诮转为幽怨:“子周,我喜欢你,我可以容忍你变心,也知道,作为一个皇帝,不花心是不可能的,我能忍,也能等,等你再次喜欢上我,我要你知道,自十四岁初见,苏何便认定了你!你可以逃,但你阻止不了我的追逐……”
“苏何……”我想说点什么,可又什么都说不出。
“不过你也别担心我会纠缠你很久,我这幅身子,也许活不过三十岁……那时,你就自由了……”
“苏何!别这样说。”
我心一软,就软得一塌糊涂,几乎是扑着到了门外,门外却已经空空如也。

下午的时候,灶膛已经搭好了,千秋试着烧了烧,排烟和通风都没什么问题,到了傍晚的时候,我迫不急待地催着石靖将晾好的鸭子都上钩烤起。
这些鸭子外皮上包着一层层薄薄的饴糖,挂进烤炉,期间取出来反复刷了两三次表皮,一晃大半个时辰过去,鸭子已经呈鲜艳的柿红色,色泽明润,表皮脆脆的,就像陶瓷上了一层闪亮的釉质一样,多汁味浓,看起来就十分诱人。
“哇,第一次做就能有这么好的卖相,石靖,你真牛!”我忍不住夸赞道。
老哥将我拖到一边:“小心点,别靠炉灶那么近,烫着了可怎么好?”
“可是……”
“你就安心在桌边坐了吧!看,这是我下午做好的春饼,你先洗个手在这准备着,等石靖切好了,你就可以包上这些黄瓜丝、葱白丝合着鸭肉吃了,就别跟在石靖后面晃了,小心烫。”
“嗯!大家都坐过来吧,对了,我去把刘茉莉也叫过来……”
“知道你等不及吃了,刚才万代已经去叫了。你就好好坐着吧!”老哥说着,又在我面前放了一壶泡好的茶。
我吃着茶问:“石靖没吃过陈国烤鸭吧,他知道怎么切不?”
“放心,万代吃过,也见过具体切法,他都跟石靖说过了,大家都知道你穷,买不起几只鸭子,没有充足的准备,怎么敢把鸭子放上去烤?”
“真希望一次就能成功。”
很快石靖将切好的烤鸭端了上来,整整齐齐厚薄均匀的鸭肉排列在一起,鸭肉中的油汁都冒了出来,馋得我的口水立时就要下来了,赶紧用春饼包了一块最肥美的,合着黄瓜细丝卷了,送入口中,咸淡适中,肥而不腻,果然味美!
“好吃!”我塞了一块又一块,卷了就往嘴里塞,边塞边嚷:“趁热吃,大家都快吃啊,挺好吃的!石靖,你太棒啦!”
他们都学着我的样子,拿春饼卷了肥美的鸭肉、嫩的黄瓜丝、大葱白,开始吃了起来,只是吃相都比我斯文多了。
苏何也卷了一张春饼,斯斯文文地咬了一小口,吃毕悠悠道:
“我们苏家的厨子,一向都是根据我的口味,从各地选聘的,水准绝对赛过任何皇宫御厨,只是很遗憾,他们当中还没有谁能将一只鸭子,作出这么好的味道来,石靖,你真是了不起!不过若是子周吃惯了你做的食物,将来你这个将军……恐怕要被大材小用喽!”
石靖腼腆一笑道:“末将倒是乐见苏大人治下的太平盛世长长久久,就是落得只能替皇上做一名小小御厨,也是末将之福。”
我听着苏何不中听但也不难听的话,欣赏着石靖有些莫名的腼腆,脑中自行偷乐,嘴里大口地吃着老哥替我卷好春饼的烤鸭,又从万代手里抢了最大块最肥美的鸭肉,自己用春饼卷了,塞到老哥嘴边道:“你后背的伤还未痊愈,多吃点,补补身子。”
老哥用筷子将那卷春饼夹回我的盘子,道:“大夫说我现在体虚,要少吃这些不易消化的东西。”
“哦,那你现在还痛不?有好好让大夫换药没?”
“其实没伤到重要部位,也全赖苏家的珍贵伤药和药材,好得很快,估计,再过几天就能基本好了,对了,吃荤食后不能立刻喝茶,我给你们做点素汤去吧!”老哥说完感激地看了眼苏何,就转去炉灶那边忙活了。
看了眼从上午到现在一直阴沉沉的苏何,我把最肥美的鸭肉卷了,送到他的盘子里,他看了我一眼,没拒绝,却下巴一抬,冷哼一声,不客气地端起来吃了。
还好,没有非常生气。
这种脾气还不是不能忍耐,只是要做到老哥交待的尽量顺水推舟……
我抚了抚额,那还真是有罪恶感。
我不可以花心,绝对不可以。
我喜欢的人是石靖,是石靖!
至于苏何,我看了眼炉灶边小桌旁坐的刘茉莉,她是古代的女孩子,吃饭都不上桌的,让她坐过来,她还坚持说女人不能上大桌,非要单独在小桌上吃。
哎,没觉悟啊!
不过听说她念书倒是蛮有悟性,苏何教得也渐渐起劲了,他居然还夸口说,等过三年,乔装一下,让她去参加考试,不说中什么状元榜眼,起码举人是稳了的。
只是这孩子,也委实年纪小了点,又不像苏何那家伙那么早熟,十四岁就恋爱了,十五岁就做过了……
而且,我居然犯了个低级错误:直接造成了他们的师徒关系,这……
想起杨过和小龙女,曾经被周遭的人那样地厌恶鄙视,甚至连陌生人都跳出来无端仇杀,这刘茉莉又是个守死礼的,啊啊啊啊啊……
“子周,怎么了?烤鸭不好吃吗?眉头锁那么紧。”千秋问道。
石靖也看了过来,目光柔软地看向我,我顿时从胡思乱想中清醒,道:“还好啦,挺好吃的,石靖的手艺,已经可以去酒楼做来卖啦!”
“要想能作为一盘菜放到酒楼里卖,还欠些火候。”老哥端来一托盘的汤碗,每个小汤碗里飘着乳黄的蛋花和翠绿欲滴的小白菜,吃足了烤鸭,再来一碗蛋汤,那是最好不过了。
我使了个眼色给老哥;指望他看在石靖是第一次做的份上,尽量褒奖,不要贬薄。谁知老哥无视了我,继续道:
“第一次就能做到这程度,石将军的确非常了不起。只是这种程度拿到酒楼去卖,会有人买,有人爱吃是肯定的,但是要成为脍炙人口的食物,还差火候。
我想了一下,万代也说过,他在陈国吃过的烤鸭皮薄皮脆,是烤鸭最好吃的部分,我们做出来的,虽然挂在炉子里时表皮看起来还很脆,取出来后就皱了起来,发软,而且经过烘烤,我们的鸭子已经失水过多,部分部位吃起来并不肥美多汁,应该是处理生鸭子的问题。
其次,咱们的烤鸭吃起来虽然味道很不错,但还欠缺了一些味道,我想,也许是柴禾上的问题,下次不如试着以果木为柴禾?”
老哥一番话,听得石靖直拱手称妙:“虽然末将没有吃过陈国烤鸭,但做成之后,也总觉得欠缺些什么,听王爷一席话,真是大有所悟!原来王爷当年风华绝代,并不仅仅在于诗才人品啊!末将佩服!”
哈,石靖这人真是个奇人,老哥这么一说,他居然半点不生气,还很开心!我忍不住以赞赏的目光多看了几眼他,又小心翼翼地偷看了一眼苏何,他摆明了洞穿我的心思,鼻子里哼得更明显了。
我纠结……






30

30、番外 。。。 
 
 
我与沛沛的初见,是在医院附近街道上的一个垃圾箱处。
当年我四五岁,坐在爸爸的肩头陪他散步,生平不抽烟的爸爸叼了根烟,曾以为我们都是被呛人的烟味熏得眼泪直流,长大后才明白,爸爸的眼泪,根本就不是被烟熏出来的。
那时妈妈已经在产房里拼命了一天一夜,精疲力竭昏迷了过去,经过医院抢救,已经脱险,爸爸不知道妈妈醒来之后要如何对她说,我的弟弟,已没有了。
他带着我,在大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烟雾呛得我直咳嗽,一扭头,在垃圾箱中看到了他。
什么衣服都没穿,只是用塑料袋裹着,上面还有可疑的血迹。
至今回忆,清晰一如当年,那时他胎发漆黑发亮,湿湿地黏在一起,眼睛都没有睁开,上下眼皮贴成了两道可爱的细缝,整个脸蛋晶莹剔透,小小尖尖的下巴,没有哭闹,只是小手十个小小的指头,像某种诱人的透明小果一样,微微捏动着。
爸爸也看到了,他放下肩头的我,不顾脏兮兮的垃圾箱会弄脏自己的衣服,瞪大双眼看了垃圾箱中数秒后,一把脱下自己的外套,将那小小的一团,小心翼翼地包了起来,甚至都顾不上牵我,飞快地朝医院奔去……
不知道用了什么手段,爸爸取得了当院长的爷爷的同意,养了那孩子,后来,他就成了我名正言顺的弟弟,沛沛。
这成功地哄住了妈妈,妈妈一醒过来,看到可爱的沛沛,就喜欢得不得了,爸爸说,就算是生头胎的我时,妈妈也不曾那样高兴。
从此,沛沛的真实身份,是我们父子俩的秘密,只是我因为年幼,有时根本就忘了那回事,直接把他当成自己的真正的弟弟来关爱,直到沛沛长大后,第一次告诉我:暗恋,其实是一件很猥琐的事情。
才上初中的他,就交起了小女朋友。
我忍不住嗤笑:撒起娇来还要同爸爸妈妈一起睡的家伙,也交女朋友?
他爱黏我,总喜欢睡我的床,有时我半开玩笑地说:“等你结婚了,难道还睡我的床不成?”
他理所当然地道:“当然啦,我们三个可以一起睡,反正咱们家床都超大。”
我好笑地轻磕了他脑门一下,他捂着脑袋嘟着嘴嚷嚷:“哥你别老那么小气嘛!大不了,让她跟爸爸妈妈挤一挤好啦!”
呵呵,小气。
的确有那么点。
只要他一带小女朋友们回家来玩,我几乎什么都不用做,甚至看都不看一眼他的那些小女朋友,他都会被甩。
渐渐地,他也不带小姑娘回家玩了,也没有恼过我,毕竟我什么都没做,对那些小姑娘的所谓示爱,也都是当他的面拒绝。
我也想过,如果哪天一个女孩子见过我后,不把目光从他身上转移到我身上,我会祝福他们的,只是这样的女孩子一直都没有出现,我的原则却在渐渐偏移,越来越莫名其妙的心事,让我确信,即使真有那样的女孩子出现,我也绝不会发自内心地去祝福。
他渐渐地不交女朋友,喜欢上打架了,算是属于青春期过于旺盛的精力发泄吧,这让我、爸爸、妈妈都很头疼,怎么劝也劝不好。
天下间,也许只有我那么变态,看他穿着学生制服,嘴角红肿,眼眶青黑,还依然觉得他迷人极了,恨不得抱在手里啃一啃。
从小到大,我就没少把他的小脸蛋、小手、小脚丫放在嘴里轻啃过,在我也只有几岁的时候,父母还老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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