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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章

甩开老婆去泡妞-第79章

小说: 甩开老婆去泡妞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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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柔媚。
柔媚的阳光下,一辆挂着血红牌照的老式红旗轿车,缓缓的驶到了那栋地上建筑面积为三层的别墅前。车门打开,一个五十多岁的男司机下车,然后态度很恭敬的打开车子的后门:“公主,请下车吧。”
车里的那位戎装女军官,启齿一笑后从车里跳了下来:“方伯,你怎么也学着他们胡闹叫我公主啦?还是叫我秦朝吧。”
“呵呵,”方伯和蔼的笑笑:“我觉得公主这个名字很好听。”
“他呢?是在看书还是在后面花园散步?”既然方伯非得这样称呼自己,秦朝也不再多说什么,只是向别墅四周打量了一下。
“刚才我去路口接您时,少爷还在二楼书房看书。”方伯说:“这时候应该还在书房。”
“嗯,那你上去和他说一句,就说我来了。”
“我们一起上去吧,公主你也不是外人。”
“方伯,你去看看,我就在这儿等吧,”秦朝抬头看了一眼二楼的某个窗口,眼里带着崇拜和仰慕:“他在看书的时候,不喜欢别人打搅的。”
“那好,你在这儿稍等。”方伯稍微弯了下腰,然后转身走进了别墅客厅。
正如方伯接秦朝过来时开的车子一样,别墅内部的装潢也很老式。地面上铺着来自波斯的地毯,所有的摆设包括旋转而上的楼梯,都是用红木或者黄利木所做。一座一人多高的老式落地钟摆在客厅一角,钟摆一荡一荡的,映着客厅上方的古典吊灯。
脚蹬老式布鞋的方伯,落脚无声的走到二楼一间向阳的房门前,举手轻轻的敲了三下,两长一短。
“进来吧方伯。”一个让人听了后很容易联想到冬日暖阳的男人声音,从那扇核桃木做成的门板后传来。
方伯推开那扇一触就开的房门,眼睛盯着地毯:“三少,公主来了,就在楼下。”
“呵呵,”被称为三少的年轻人笑笑,放下手中的书本,从太师椅靠背上拿过一条雪白是毛巾,轻轻的擦了擦手后站了起来:“她消息倒是挺灵通的,我昨天晚上才回国,今天她就来了。方伯,快请她上来吧,我给她泡茶。”
“是。”方伯低声回答了一声,然后带上了门。
三少,真名叫花残雨。男,29岁,身高一米七九,体重69公斤。玉龙山别墅的第二代主人,手持华夏漫天实业28%的股份,被好事之人称为京华第一少。其实,他内心更希望别人在提起他时,能够称呼他另外一个绰号---‘铁划王’。
银钩铁划虽然以性别进行了明确的分组,可无论是银钩还是铁划,都会尊称花残雨为‘大内第一高手’。
事实上,在华夏‘银钩铁划’中,花残雨的确是当之无愧的第一高手。
花残雨,并不和其他银钩铁划那样单纯的以保护首长安全,他更热衷于去做那些可以用黑夜掩盖的任务。自从他加入铁划的这十一年中,接到过127次任务,平均每个月外出一次,但却从无一次失败。
从八年前,就从没有一个人,敢主动向花残雨挑战铁划王这个荣誉。因为没有谁能够依靠个人能力在一小时四十八分钟内,把盘踞中东数年、由十三人组成的王牌杀手组合十三犹太斩于马下,可他做到了,在他21岁的那一年。
更没有谁有把握,可以在独身面对曾经的国际杀手之王‘夜枭’时将她重创,可他做到了,在他24岁那一年。
每次外出回来,花残雨就会来到玉龙山别墅。
玉龙山别墅,是花家在华夏的权利象征。
可除了花残雨之外,花家其他人却从没有机会在这栋别墅中连续住上三天以上,哪怕是他那四个在华夏有着巨大政治前途的父辈、在华夏商场有着‘北漫语’之称的亲妹妹花漫语……可这五个在华夏官商两道有着巨大影响力的花家人物,却从没有过任何一句怨言。不为别的,就因为他是花残雨,是身在政x治局委员的花老爷子最宠爱的孙子。
帮帮帮,听到三长两短的叩门声后,正在凝神泡茶的花残雨头也不抬的说:“进来吧。”
秦朝推门走了进来,脸上带着比天山雪莲还要干净的笑容:“三哥,听方伯说,你又要给我泡功夫茶吗?”
“坐。”花残雨眼睛盯着手里的茶具,温柔的笑笑。
爷爷是政x治局委员、去年的卫戍警卫团比武冠军秦朝,在花残雨面前,一点都找不到该有的骄横。此时就像是你邻家那个最乖最听话的小妹那样,款款的坐在花残雨对面的一张椅子上,又手托着下巴,右肘放在膝盖上,一双灵俏的眼睛盯着他那双白净纤长的手。
“这些茶叶,是我上个月从云楠大理护国寺老方丈那儿带回来的。”花残雨将泡出来的第一遍水倒在旁边的一个黑陶瓦罐中,然后又在那把紫砂茶壶中续上热水:“老方丈说,这种茶叶除了可以生津止渴提神外,还可以美容,也不知道是真是假。呵呵,你喝一杯试试呢。”
“嗯,我觉得肯定可以美容的,因为我从门外就闻到茶香了呢。”秦朝笑着伸出双手,接过花残雨递过来的那个比酒盅大不了多少的茶杯。在他将要松手时,她用纤细雪白的右手无名指轻轻的勾了一下他的手背,刚想感受那种肌肤相亲的惬意感,却发现他的眉毛跳了一下。于是,她就再也闻不到茶香了。
有意无意的,花残雨在缩回手后摸起毛巾擦了一下手背,然后笑着端起另外一杯茶,柔声说:“秦朝,你品尝一下呢。”
“好的。”虽然秦朝的心被花残雨刚才那个动作刺的生疼,可她还是强作笑颜的双手捧着茶杯,放在嘴边小小的抿了一口,随即闭着眼的低声说:“好香。”
“呵呵,”这种茶叶闻起来香,但喝起来却是极苦。花残雨眼里闪过一丝失望,温柔的笑笑:“秦朝,其实从你六岁那一年起,我就知道你最不爱喝的饮品就是茶了。但这么多年来,你却总是违心的说我给你泡的茶好香。唉,这是何苦呢?”
明明知道一个女孩子不爱喝茶,但每次她到你家,你还是会精心泡上一杯茶……这是不是在委婉的拒绝什么?或者说,是在表达什么不满?
“三哥,你知道什么是近朱者赤,或者、或者说是爱屋及乌吧?”好像根本没有听懂花残雨话中的意思,秦朝端着茶杯,眼睛盯着茶几,声音很轻,轻的就像是夏日田野里地下的那些小虫在呼吸。
虽然我不怎么爱喝茶,可因为我喜欢你,所以我就说它很香。这就是秦朝说这句话的意思。
如果一个身高一米七一,三围35/24/34,有着一张比天山雪莲还要干净脸庞的戎装女军官,柔声对你说出这句包含着求爱的话语,你会怎么样?你要是心跳呼吸都没有加速,连眼神都没有改变一下的话,那你就是个女人,也许是个背背山……或者,你就是花残雨,一个生理方面正常却无视于秦朝求爱的花残雨。
“那个人是谁?”花残雨从没有回答秦朝的问题,而是反问了一句。在他看来,秦朝的这个问题根本不需要回答。因为,天底下,除了他花残雨可以这样外,就再也没有一个男人有资格无视军中公主的求爱。虽然他不怎么在乎、甚至在婉拒秦朝。但除了秦朝外,泱泱华夏,却再也没有一个女孩子值得让他亲手泡茶了。
听到花残雨一下把话题扯到那个人上,秦朝笑容一僵,接着放下茶杯:“三哥,我本想当面告诉你这件事的,没想到你却先知道了。”
“他叫楚扬,是吧?”花残雨把头靠在椅背上,闭着眼的说:“楚扬,男,25岁,已婚。七年前参军入伍,21岁那年出国打工,153天前回国,119天前结婚,现在云水集团冀南分部上班。妻子柴秀芳,蜀中绣花镇乡下人,务农在家。其父楚天台,其母云若兮,七年前从冀南乡下唐王镇搬到京华,现住葫芦巷56号四合院。楚天台现在是京华盘山集团的保安处副处长……当然,这些档案也许有些出入,不过我不在意。”
“三哥,你不会是听到那个家伙说的一些胡话吧?”此时秦朝脸上的笑容,已经被让人心疼的紧张所代替:“他、他只是一个神经病。因为在七年前我接兵时见过我,就、就……其实,我已经好好把他教训一顿了。”
“神经病?”花残雨睁开眼睛,看着秦朝的目光中带着淡淡的讥诮:“向风,他是警卫团去年比武的第三名吧?可他会被一个神经病一脚踢飞?你,比武冠军,会被一个神经病卡在墙上,又任由你连打上百拳而在第二天就出院?”



112 没有最快,只有更快!
秦朝没想到花残雨把那件事调查的这样详细。想到那天在病房中骑在楚扬身上的那一幕,她心慌的更加厉害,吱吱唔唔的说:“也许,也许是因为他出手太快的缘故吧……”
“哦?出脚很快吗?”花残雨好像也不愿意在秦朝被占了便宜这件事上墨迹什么,反正他已经决定让那个家伙消失了。于是就直起腰板借机转变了话题:“能够有多快?”
“很快。”秦朝认真的说:“当向风跳起,右脚离着他肩膀仅有十几厘米时,他才抬腿,然后向风就飞出去了。”
“当时,”花残雨说:“你有没有记住他抬腿时踢向向风时的高度和角度?”
“不记得了。”秦朝微微皱着眉头的想了片刻,然后摇摇头。她从来没有骗过从她六岁就爱上的男人,她说不记得了,就是不记得了。这点,花残雨可以保证。
“那好,我给你示范一下,你瞧仔细了。”花残雨说着站起来,绕过椅子来到南侧的书架旁,用手比划了一个高度:“以我对向风的了解,他在想小小的惩罚一个人时,如果跳起向对方进攻时的高度应该有两米一三,出脚时的速度为每秒四十六米,力度是他爆发力的三成。当时他在踢向楚扬时飞出的是右腿,那么他的左肩要下沉到十五度角,左臂向外摆动二十七度左右,肋下第七根到第九根肋骨间是最大的破绽……”
听着花残雨对向风对楚扬进攻时的分析,秦朝眼里又灌满了崇拜的不住点头:“是的,三哥,你说的一点也不错,就像是亲眼所见那样。”
花残雨微微一笑,向后退了三步,气定神闲的望着他抽x出半截的一本书:“这本书,就是向风在半空中踢出右脚时,露出的左肋破绽。而我,就是那个楚扬!”说着,他攸地抬腿,穿着布鞋的右脚仿佛动了一下,又仿佛没动,可那本书,却啪的一声从书架上飞了出去。
“当时的情况是不是这样?依你的眼力,应该可以看出他出脚的速度。”看着落在地板上的那本书,花残雨眼里闪过一丝得意:“我快,还是他快?”
“他不如你快。”秦朝肯定的点头:“当时他飞腿时,我可以看到他踢中向风的脚。而你刚才在把那本书踢下书架时的动作,我却没有看清……哦,不是没有看清,好像你根本没有抬腿一样。三哥,你太厉害了!”
男人,或多或少的都有些虚荣心的,就像是那些顶级美女被无数男人称赞漂亮一样。听出秦朝发自内心的崇拜后,花残雨很是云淡风轻的笑笑,摆了下左手表示这只是雕虫小技。然后走到落在地板上的书前,弯腰伸出右手。就在他右手刚碰到书皮时,却又听到秦朝说:“不过,他踢的不是向风的左肋,而是小腹。”
小腹?花残雨双瞳猛地一缩,捡起书本时的右手稍微顿了一下。
依着花残雨对向风的了解,他在做出那个动作时,唯一的破绽就是左肋第七根肋骨到第九根肋骨之间,万万不可能把身体最柔软、最没抵抗力的部位之一--小腹,暴露在对手的攻击范围。可那个人,竟然在一抬腿间,放过他的左肋踢中了他的小腹!
这说明了什么?只能证明那个人出腿的速度的确很快,很快!快到可以在对手还没有形成对自身的防御之前,就已经击中了对方!
花残雨,他是银钩铁划中的铁划王,是大内第一高手,可他却做不到这一点!哪怕他从拥有了传宗接代功能那一年起,就从没有近过女色,甚至连爱恋他21年的秦朝的手都没有碰过……可他还是做不到这一点。
踢中向风的小腹,这怎么可能呢?花残雨慢慢的直起腰身,伸手在那本书上随意的拍打了一下,眼睛盯着地毯的某个地方,脑子里在极快的换算着那个人一脚踢出时,他身体各部位应显示出的所有自然反应速度。
他是谁?
他真的和档案上所说的一样?花残雨右手渐渐握紧。
“三哥,怎么了,有什么不对的地方?”秦朝见花残雨站在那儿足有五几分钟的了却一动不动,于是就有些纳闷的说:“那天向风在向楚、那个人进攻时的动作,的确和你推算出的一模一样,这点我可以肯定。”
“秦朝,你为什么要入伍,而不是利用秦家背景去经商或者当官?”花残雨答非所问的转过身,走到书架前将那本书放在原处。
“因为你在军中。”秦朝几乎没有任何犹豫的,就回答了他的问话:“所以我就去当兵。就像是我一直都在坚持喝茶那样,这就是我说的爱屋及乌。我、我要找到我们之间的共同点。”
“可你到现在一直不懂得品茶,也不是一个合格的军人。”花残雨很煞风景的无视于秦朝的表白,只是说:“你只是在试着走进我的世界……其实,我对你这样做,一点也不在乎。”
“三哥,你这样说,”秦朝脸色一白,身子轻轻的颤抖了一下垂下头:“我不知道应该算不算是你第七十三次拒绝我。如果,你要是觉得我实在配不上你的话,我可以离开。”
“我这样说不是为了让你离开,而是怕我陷入感情中,从而会影响我实现心目中的目标。”花残雨淡淡的说:”我记得在你19岁那一年就告诉你了,等我实现我心目中的那个目标后,我会娶你。”
“你心目中的那个目标,真的很重要吗!?”秦朝咬着嘴唇的抬起头:“你现在,在军中是第一高手的铁划王,在官商两道都有着位居华夏前三名的亲人,被人尊称为京华第一少……全华夏有几个男人可以像你这样?我不明白,你心目中的最终目标是什么。每次,每次在我鼓起勇气向你表白遭到拒绝说要离开时,你却总是拿出这个目标,我讨厌你心目中的目标,很讨厌!”
“如果你等不及的话,可以找个人嫁了。等我实现那个目标后,再把你从他手里夺回来。”
“花残雨!”秦朝霍地一声站起身,刚才还发白的脸庞,现在通红:“你、你怎么可以这样说!?”
“我只是随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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