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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瓶邪]人参娃娃 by在水一方-第14章

小说: [瓶邪]人参娃娃 by在水一方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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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知道会是这样,”黑眼镜叹了口气:“得,我也不是那么不近人情的人,小人参这事儿,跟我也脱不了干系,这样吧,我先带着这枚鬼玺去打探消息,待你们自长白山回来,再作打算。”

对于黑眼镜破天荒的主动帮忙张起灵似乎有些意外,随即也只是淡淡地点了点头,倒是吴邪一脸感动,连着道“有劳”“多谢”,对黑眼镜一改之前的敌视。让黑眼镜不禁感慨这颗小人参可比他那哑巴师叔有人味儿多了,临走前禁不住就多提点了两句。

“小人参,你最近的红鸾动得太厉害,难免引来些旁门左道,虽说有正主儿压着不用怕,也要小心些,尤其是女人。”

吴邪一愣,心说这疯子又瞎扯。

一会儿说他红鸾星动,一会儿又叫他小心女难?这不是自相矛盾吗?再说了,他如今不人不鬼的,哪家姑娘会不要命地看上他?要说女难,小哥还比较危险些。

这么想着,他们要离开的时候,果然就见霍玲等在门口。

 

 

吴邪和霍玲虽然已经冰释,但是霍玲的心思明晃晃地摆在那里,吴邪说不上怎么,还是有点别扭,当即扭头道:“小哥,霍姑娘好像有话跟你说,我避一避吧。”

话音未落手就被牵住,张真人摇了摇头:“她不是找我。”说完,他看也没看霍玲一眼,侧过身,让开一条通路。

霍玲今天打扮得比平日更明艳,昂着头走到吴邪跟前,竟果然是来找他的。

“吴邪,你这就要走了,我有些东西送你。”

吴邪一怔,就见霍玲从下人手里接过几个便于携带的瓷瓶,递给了吴邪。她道:“这是霍家库存里最好的人参,去须,去芦头,将精华部分打磨成粉,伴以蜂蜜制成的参丸,比起整颗的人参更便于携带和服用,送给你。此去长白山,还有不近的路程,也许用得上。”

吴邪听罢一惊,忙道:“这怎么可以?这……这太珍贵了!”霍家这些年为了霍玲的病不惜代价,收集的都是各地最稀有的好参,每一颗都称得上价值连城,霍玲一下子送给他,还精心加工成丸药,这里面的情分太贵重了,他怎么敢收。

霍玲却别过头,道:“你不收,我就丢了。这东西我留着也没有用,我看着就想起我前些年遭得那些罪,晦气。倒不如送给有需要的人。”这一番话说得坦率,又不客气,倒也还是那个铮铮傲骨的霍家小姐。

吴邪还在犹豫,秀秀却道:“吴邪哥哥,这算我姑姑的一番心意,跟霍家无关,你就收下吧。你救我姑姑一命,姑姑谢你也是应当的,她不喜欢欠人情的。”

话已至此,吴邪只好收下,同时对霍玲再三道谢。霍玲却一反平常的沉默起来,似乎对这些事并不上心,好半晌,她突然道:“你是要谢我。”

咦?吴邪一怔,不明白对方怎么突然变脸。

霍玲却不觉得哪里奇怪,笑得有些顽皮:“因为是你,我才算了。说我任性也好,不甘心也罢,若是换了别人,我怎么说也要去闹上一闹,搅得你们不得安宁,我才出气。”

吴邪云里雾里,不太明白霍玲说的是什么,见霍玲又不像心情不好的样子,便小心翼翼地问了声:“霍姑娘?”

“罢了!”霍玲像是想开了似的,提高了声调,又秀眉微蹙,“偏偏是你这颗木讷的人参,我若怎样,倒是欺负你。我霍玲不是输不起的人,再说……哼,锯嘴葫芦一个,也不见得多好,也就你当宝贝稀罕着。”

吴邪这回听懂了些,她这是说的……小哥啊?这个形容也就只有小哥担得起了。敢情这姑娘心里还置着气呢。看得出霍玲也经过了一番深思熟虑,她自己能放得下也是好事。她这一番话,明着是对自己,暗里怕也是说给张起灵听的。吴邪再想说点什么,又觉得这时候说什么都不太合适,正犹豫着。霍玲却道:“小人参,最后问你个事儿。”

“啊,你说,我知无不言。”善良的人参娃娃一心想着安慰少女。

她笑了笑,问了一句看似毫不相关的话:“我今天漂亮吗?”

吴邪一怔。

霍玲站得笔直,像个胜利者一样昂首挺胸,夕阳映照在她的脸庞上,添上一抹娇艳的暖色,年轻,自信。那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才有的感觉,只是站在哪里,就能感觉到生命的火焰跳动。

吴邪由衷地颔首。

——那自信的笑容,分明美极。那些他几乎已经忘却的,活着的时候,心脏跳动的感觉,似乎都跟着鲜明起来……真叫人羡慕。

吴邪就此跟着张起灵离开了霍家,告别了秀秀,霍玲,霍老太。自始至终张真人都没有看霍玲一眼,也没有回头一次。

坐在马车上,吴邪忍不住推了推身边打盹儿的张真人,问道,霍玲哪里不好,你为什么连看她一眼都不肯。换来的却是张真人一个揽怀,叫他睡觉别吵。吴邪不甘心地又动了动,挣扎不开,索性就放软了身子靠下去,嘴里念着,哪里不好呢,这么好你都不要,你眼光可真高,真不知道你会喜欢什么样的。

张真人听着,心头觉得好笑。他不看别的女子,吴邪便替人家打抱不平;可但凡他多看一眼,这人参娃娃便又一脸的不乐意,眉头都快打结了自己还不知道,可真叫他难做。

夜寒露重,他手掌在吴邪胳臂上搓了搓,带出些暖意来,也许是体质原因,吴邪从来不会拒绝他这些亲昵举动,这会儿软软地偎在他颈窝。其实吴邪的个子其实跟他差不多,犹记得当年初见时,吴邪也是个健康挺拔的青年,笑起来眼睛盈盈盛着阳光,带着一股年轻的朝气。只是现在这情形,灵体到底单薄了许多,整个人看着都小了一圈,好像他一使劲儿就能塞进怀里了。到底是大伤元气,就算真有机会还魂了,恐怕也要好一番调养才能胖回来,而这一路,还不知道有多少麻烦在等着他。如今他心里也没底,想到吴邪的状况,心头便像有一股火焚烧着,时刻催促他快些前行,唯有眼里映着吴邪安静柔和的脸庞,才能稍稍缓下一口气。

张真人低头,在困得晕乎乎的人参娃娃额上印下一吻。

霍玲的心思他自然是知道,只是,他张起灵从来就不是什么善男信女,不救不该救的人,也不会给人不该给的希望。

美又怎样,又不是他要的,跟他一点儿关系都没有。

他就要这一个人,平平安安的,比什么都好。


18、

 

越往北走,湿热的气息便越发退去,北方的夏天虽也燥热,但比起南方又是另一种感觉。出了关,一行人甚至感觉到一丝凉意,原来关外这几日刚降过一场雨,脚下的泥土都是松松软软的,一步一个脚印,完整地拓印下鞋底的纹路。

人参和何首乌都是喜欢湿润的植物,这会儿日头不烈,泥土带着水分,湿而不涝,最是合适。四人走在林间,都感到舒适惬意,胖子早就耐不住地脱了鞋子,踩得脚底板黑不溜丢,却一点儿也不嫌脏,还张罗着别人也来。

小花摇着扇子,笑说:“心领了,不过小爷下生就没沾过土,还是算了。”

人参花不似人参长于地下,乃是人参地面部分抽长而出的小花,寻常人参三年开花,五年才结果,人参花更是被称为“神草花”。长白参王乃参中之灵,灵气累积千年凝成一脉,细心呵护,又过百年方开出一朵含苞待放的小花,而待到小花化出人形,又是几百年以后的事了。解雨臣灵体天成,其珍贵不亚于瑶池仙草,自不是凡物可以比拟的。

胖子则没有这样的机遇,只是命好得出奇。他打开始的时候就被一场山崩埋在泥土湿润的大山深处里,逃过了当地人的挖掘,又由于周围实在太过安静,一觉睡了一百年,不知不觉就从一头胖何首乌变成了一个胖子。他化人后两脚还插在泥里打着瞌睡,毫无自觉,直到一只小虫落在鼻头,胖子打了个喷嚏惊醒,这才意识到自己已经化人了。大概是睡了太久,这胖子最是呆不住,醒过来就开始到处跑,山上山下的拉朋结友,好不热闹。他和吴邪等人便是那时搭上的。

胖子“啧”了一声,嘀咕道:“什么沾土,胖爷这叫接、地、气,凝神健体,长命百岁。” 

小花摇头:“别这么谦虚,您老早就过百岁了。”

吴邪虽不是精怪,倒也了解他这些朋友的习性,听得直笑。只是可惜他只能乖乖地呆在伞里,接触不到柔软的泥土,也晒不到林间柔和的日光。正感慨着,感觉张起灵突然停下脚步,紧接着一阵晕头转向,吴邪便掉了出来。小鬼魂下意识去遮挡日光,却发现有人早已先一步挡在自己身前,在他头上稳稳地撑着伞。

“这里光线不强,透透气。” 张起灵弯腰把人拉起来。

他们黑白颠倒的赶了好几天的路,再不见见光,他怕吴邪眼睛受不住。这一片儿都是崇山茂林,从沿路已经能看到些人迹,应该有猎人和樵夫出没,那么,再不远应该就有村落了,运气好的话也许天黑之前就能赶到。

虽然不能像胖子那样撒了欢儿的玩,但是看见山林花鸟总是好的,亏得这些日子的调养,吴邪的元气也恢复了不少。他也学着胖子光脚在软土上走路,一跳一跳的,要不是个子摆在眼前,倒有几分似少年吴邪的性子。见张起灵看他,吴邪擦了擦脖颈的汗珠:“小哥,这里的土都是暖的,真舒服。”

张真人叫他扶稳了,吴邪却想到什么似的,一笑:“小哥,若我是真的人参精,你这样放我在土里,就再也抓不住我了。”

吴邪想起长白山的采参人。挖人参的规矩可多了,其中有一条就是,挖的时候,要把有铜线的红绒绳套在参叶上,这是为了给人参带上“笼头”,因为相传人参有灵性,是会跑的。挖出的人参若是不拴好了,再落在土里,就会跑得无影无踪了。

张真人看看他头发上的红绳,不免好笑:“所以你就自己系了红绳?”

吴邪摸摸头发,有点不好意思:“是环叔给我系上的,说免得在山上迷了路。”结果还是丢了,还差点丢到了黑眼镜的锅里,还好遇到了小哥。

张真人却看了看手指,道:“不怕,我也给你系了。”他故意停顿了一会儿,才压低声音道:“系上就是我的,不能跑。”

吴邪心头一热,随即又有点好笑,小哥居然也会开玩笑了。

“说什么呀,本来就是你的。”他又走了两步,道:“就算小哥要拿我炼丹吃,我也没二话,若是注定要被当成修为补了,我倒宁可补给你。不过……嘿,那样小哥你可就堕为你最不齿的邪道了。”

心知吴邪又想到了别处去,张真人顺其自然,也不点破。

走到山腰处,便发现了一条清澈的小溪,溪边的大石头也被日光晒得暖洋洋的,吴邪踩上去就觉得自己简直要暖化了。他拉着张真人坐下,自己把脚伸下去踏水,将脚底的泥沙冲净。

水很凉,吴邪一个哆嗦,可很快又觉得一股透心的舒爽。洗好了脚,吴邪往后一靠,真的就把自己平摊在大石上,睁开眼看到的就是绿树蓝天,啊,还有张真人和他的黑金古伞。 

“小哥,谢谢你。”吴邪突然说。

张起灵心头一紧。

吴邪已经意识到了。

虽然看起来已经无碍,但是吴邪的灵体整体的状况却在下降,无论是吸收真气的能力还是恢复的能力。吴邪最近常常能在伞里连续睡十几个时辰,如果不叫他,他好像就会这样一直睡下去。他自己也意识到这样的情况不正常了。残缺的灵体被透支了三年,即使补给充足,灵体本身也已经到了极限。真气,人参,都是治标不治本。吴邪却表现得很平静。他安静地看着上方,眼睛里盛着一天的云和光,眨眼的时候,眼里的风景也随着他的眼波荡漾,比什么都清澈。

张真人闭目。

半晌,他抬手遮住吴邪的眼睛,道:“傻话。”

 

 

后面的山路比他们想象中好走很多,黄昏前他们便到达了山脚的村落。这里距离长白山已经不远,大概再有一日的路程便可到达,算是他们进山前最后的落脚处。村子里的人世代聚居在这里,所谓靠山吃山,大多数村民都以打猎和打劫为生。对,没错,打劫,留他们过夜的人家是这么介绍的,十分坦然。众人不禁感慨此地民风之彪悍,不过据说这几年官府管得严了,乡亲们大多都金盆洗手,另谋生路了。

第二天早上,他们是被吹打的鼓点惊醒的,起来一看,这家老乡已经出门看热闹去了。想是村子里有喜事,或谁家及第,或谁家嫁娶。胖子闲不住,老早就跑了出去看热闹,这会儿正往回来,撞上张起灵等人,便道:“小哥天真,不用看了,没你们的事!死人妖,你有霍家小丫头了,也没你事儿。”

小花笑说:“怎么个意思?话说清楚了,怎么就没小爷的事了?”

“村长闺女抛绣球,你们没心思就别占名额了吧,给兄弟留条活路,啊?我去也!”

说完,胖子就一溜烟地挤进人堆儿里。吴邪一听见热闹就想看,身体不由自主地往前挤,却被张起灵一把按住,这才想起来自己还系着人家的红绳——跑不了。吴邪忙赔笑:“我就看看……”

张真人不为所动:“就在这儿看。”

得,饲主发话了,没戏。

好在场地中间搭着高高的台子,这里视线倒也清晰。吴邪远远就见到台子上面站着个大红喜服的女人,心说,这也不见个梯子,真不知道新娘子是怎么上去的。要是一个不小心掉下来,趁着这一身红衣裳,可直接变厉鬼了。

小花眼神儿尖,已经远远地开始对新娘子品头论足,吴邪忙问怎么样。小花摇头:“盘儿倒是不错,身材也说得过去。只是那眉那眼,啧啧,一看就是个母老虎,瞪一眼,普通男人怕就要腿软了,我不喜欢。停顿了一下,小花看向吴邪,笑道,这种倒是克你,你可小心,若是让看上,你就完了。”

吴邪瞥了小花一眼:“开玩笑,我看起来像会怕老婆的人吗?”

小花瞄了一眼面无表情的张真人,笑眯眯地对发小道:“是不像。”

——你是怕老公,人参花在心里唾弃。

胖子早已在人群里没了踪影,他那么大的目标都能被掩护住,可见场面之壮观。听说这姑娘是方圆百里第一美女,也难怪大家挣破了头。新娘子似乎有些不耐烦,接到绣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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