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7中文网 > 都市言情电子书 > 婚乱 >

第11章

婚乱-第11章

小说: 婚乱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被刘薇扭曲的面容逗乐,于乔笑了笑:“先消消气吧,他又没招你。”
“亏你还笑得出来。”刘薇白了一眼于乔,“永远这样当包子,小心被欺负到死。”
于乔收敛了笑容,低头沉默了许久,自嘲一笑:“当了二十多年的包子,我觉得自己好像已经习惯了。”
其实她只是单纯地不喜欢说话而已,但是杨琳却认为她是心思深沉。其实她哪有那么多的心思,生活已经让她疲于应付了,她哪里还有多余的心思去算计些什么。这些年,从头至尾她要的都不过是一份可以依靠的温暖,一个可以遮风挡雨的家庭;,不过她太失败,这些东西从前于她而言遥不可及,现在于她而言更加遥不可及。性格里的缺陷直接导致了她不会经营婚姻,更不会讨好任何人。
“也是,你这种包子性格只适合呆在古代,在古代说不定还能混一个贤良淑德的名号。”
喝了口汤,于乔抿唇笑,“可惜我是在现代,得到的名号与之相反。”
“得到的名号与贤良淑德相反?就你这样的,配得上‘阴险狡诈’着这四个字吗?”
于乔黯然一笑,“怎么配不上,程杨的妈妈一直都觉得我心思深沉呢。”

☆、第十九章

第十九章
一顿饭吃得有些沉重,出来的时候,刘薇迟疑地说:“于乔,我是不是该安慰安慰你?”
于乔扬了扬手里的袋子,“礼物比语言更有说服力。”
“于乔……”刘薇试图说点什么。
于乔垂眸笑了一笑,“什么都别说,很多事我都是明白的。”
“那……要我送你回去吗?”
于乔挥手,“不用了,我今晚吃撑了,想自己走走。”
目送刘薇远去了,于乔转身没入了人潮。
回到家,本以为会是空无一人的家里却赫然坐着消失了几天的程杨。
于乔把钥匙放到鞋柜上,换了拖鞋走进客厅,“你吃过饭了吗?”
把手里的半支烟灭了,“还没有,你已经吃过了吗?”
“嗯,下班的时候遇到刘薇,就和她一起去吃了。”于乔倒了杯水给他,转身过去将窗户打开透气,“少抽点烟,对身体不好。”
“我也知道抽烟对身体不好,可就是戒不了,毅力不够。”今晚程杨很温和,眼睛里没有凌厉的刀锋,有的只是满满的疲倦。
“想吃什么?面条还是炒饭?”于乔挽了袖子问他。
想了片刻,程杨扬眉道:“做炒饭吧,再给我煮一碗汤。”
于乔领命,点头进了厨房。
程杨开了电视,将声音开大了一些,看了半晌觉得没有意思,索性踱进厨房去看于乔下厨。
“你的刀工越来越不错了,我记得当初你切的土豆丝有我的指头粗。”
于乔抿唇一笑,认真地切着葱花,“哪有那么夸张?你就是喜欢夸大其词。”
她一笑,脸上就会有两个浅浅的梨涡,很可爱。只不过,她并不爱笑,经常惯性地抿着双唇,仿佛全世界都欠了她的。
“你笑起来的时候美多了。”程杨突然从后面抱住她的腰说。
微微挣扎,但他却没有放手的打算,于乔没好气道:“从小到大很多人说过我懂事,但没有任何人说我美,程杨,你的眼神不好使了。”
程杨微笑,“好使不好使不是你说了算,如果你不美,当初我为什么娶你当老婆?”
程杨一直记得初遇于乔的那一天。
那一天,他去找林绪踢球。
拍了半天门才有人过来开门,门一开,他习惯性地一拳打过去,“竟然让我等那么久!”
“啊!”
拳头刚刚出去他就后悔了,因为对方居然是一个女孩子。其实他自认也没用了多大的力气,但于乔却夸张地往后一趔趄,倒在地上了。
这里的动静惊动了客厅里的林绪,只见他急吼吼地跑过来,看到地上的于乔,一脸嫌弃地说:“于大小姐,有点用行不行?开个门都能摔倒啊。”脸上虽然是嫌弃的表情,但俯身拉于乔的动作却出奇地温柔。
立在门口的程杨尴尬不已,“呃,对不起,我以为是林绪。”
于乔借助林绪的手站了起来,按了按酸痛不已的肩膀,眉宇皱得让程杨恨不得地洞钻下去。
那天下午的很多细节程杨都成功忘记了,唯一记得的是于乔寡淡的脸,以及她紧皱的眉宇。
……
那时候那张稚嫩的脸和现在成熟的脸重叠,程杨心底翻腾起绵绵不绝的酸涩。年少时相识,到现在已经快十年,在这十年之间,于乔并没什么变化,一如既往地沉默寡言以及不开心。
“程杨,你勒得我喘不过来了。”
程杨如梦初醒地放开她,低语道:“对不起,于乔,我不是故意的。”
他极少道歉,之前那么多次吵架,他都没有道过歉。很多时候即使是他的错他也坚决不肯认错,板着一张脸等着她主动求和。他生活的环境太包容他,可她却并不是个容易妥协的人。俗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可是他们谁都不肯让步,甚至还要互相推一把,所以最后只得双双坠入悬崖。
没想到他居然会为了这么小的事情道歉,于乔低头翻炒这米饭,心里海浪翻涌,小声说:“没关系。”
“于乔,这些年你是不是恨死我了?”以前程杨不肯正视她恨他这个问题,之前哪怕她眼里有一丁点厌恶他都难以忍受,现在他却想得到答案。
关了火,将炒饭装了盘,于乔双手撑着流理台,认真说,“是啊,这些年有的时候真的恨死你了。”
“可是于乔,你觉得你不可恨吗?”程杨皱眉,“你不关心我,不给我笑脸,不爱我。”
“你口里的我确实可恨啊。”于乔笑了一笑,“可是程杨,我一直觉得你不需要我的关心,不需要我的笑脸,甚至不需要我的爱。你身边永远有我防不胜防的‘女性朋友’出现,你经常晚归,甚至夜不归宿,我想你应该不会需要我的关心、笑脸和爱。”
程杨一脸的颓然,“于乔,我最恨的就是你这点。永远一副与世无争的样子,无论我身边出现什么女人,你都不会追问我。当然了,你连怀孕了都不会告诉我,又怎么会管我其他的事呢。”
说到孩子,于乔的小腹一紧,微微仰起头看着程杨,“程杨,我很想告诉你来着,可还没来得及他就没有了。那一天,我们的孩子快要没有的时候,我放下了对你的所有埋怨给你打电话,可是得到的不是你的帮助,而是你出轨的结论。你不接电话就算了,为什么要让那个女的接电话故意让我得知你出轨?我当时的情绪太激动,孩子理所应当地保不住了。”
时间太久远,程杨并不记得谁接过他的电话,但他知道于乔没有说谎。结婚刚一年的时候,他对于乔无微不至,可是她对他永远都是一副淡淡的样子,他无法忍受。所以他收回了所有的好,甚至开始和她争锋相对。那时候他最常做的事就是不回家不接她的电话故意冷落她,但似乎有一次她正好打电话来,他不想接就随意塞给了秘书解决,并嘱咐秘书要一劳永逸地解决麻烦。至于秘书跟她说了什么,他一无所知。
孩子应该就是那个时候没有的。
程杨后悔莫及,再次从后面抱住于乔,“对不起,于乔,是我的错。”
“程杨,你早点道歉该多好,在我我对你已经完心灰意冷时候说对不起还有什么用?你知不知道,那是个男孩子,都已经成型了……”
于乔就是这么奇怪,明明是该大声指责的话语,她却以那样平静的方式来说。
她的轻声细语却让程杨难过地闭了闭眼,眼瞬间泛红,“我又不知道,你什么都不告诉我……”
“程杨,为什么你任何事都要我来告知你?”按了按突突跳着的太阳穴,于乔难过地苦笑,“我最难过的就是你当初明明不爱我,却非得要拆散我跟林绪,你永远都是那么霸道。”
“对不起。”程杨再次道歉。
是的,当初他并不爱于乔,可是他就是卑鄙地拆散了他们。
“可是于乔,我并不后悔拆算了你们。”

☆、第二十章

事情要追溯到二十多年前了。
那一年;高考号称为千军万马过独木桥,肖芸千辛万苦从农村考入了省城的大学。
肖芸底下还有两个妹妹;身为家里的长女她异常勤劳懂事;放学回家拿上一个馒头就上地里去帮父母干活,等活计快结束的时候飞快回家先做好饭等着父母回家。至于作业;要等一家人都睡下了她才有时间完成。
就是在这样艰苦的条件下;肖芸居然考入了省城的大学。得到通知书的那一天,她像往常一样地在地里除草,等她扛着锄头回家的时候才发现家里早已人山人海,村长居然都在她家。看到她来了,众人笑脸以对,村长更是亲自起身迎接她。
她老实憨厚的父母在角落里笑得满脸褶皱,这辈子第一次在村里人面前挺直了腰杆。因为没有男孩子;他们一家在村里人面前从来都是没有底气的,并且常常被一些多事的三姑六婆背地里嘲笑断子绝孙。
她父母在村里人面前骄傲地说:“芸儿,你考上大学啦,快递员今天把通知书送到村公所,村长亲自给你送来啦!”
村长更是满脸喜悦地抓住她的手,说她是村里的骄傲,并一再强调他们村从清朝以后就再也没有出过有文化的人了。
在将要启程去省城上学的时候,村里的人络绎不绝地往她家送东西,虽然并不值钱,但多少表达了他们对肖芸这个准大学生的尊重与崇拜。
肖芸其貌不扬,并且还有一些微胖,之前村里的人暗地里都说她长得五大山粗的,估计难嫁出去。但是如今,这些人都拉着她的手说,“你的面相不错,一看就是有福气的。”
对此,比起她整天满脸笑容的父母,肖芸则淡定得多,依旧干她的活,做她的饭。当然了,心底对村里捧高踩低的人多多少少有些鄙视。
***
到了去大学报到的时候,肖芸背上母亲给她准备的崭新的花被褥和几斤煮熟的盐水花生就走了。
省城的发展超过了她的想象,笔直宽阔的马路上车辆来往不绝。那时候,她的心里多少是虚荣膨胀的,觉得自己把村里人远远甩到了后面。
但是,进学校她就被打击得体无完肤。
大学校园的女孩子莫不时尚摩登,闪亮柔顺的秀发披在身后,小碎花裙子下的双腿白皙细腻,脚上踩着锃亮的皮鞋。而她,土土地编了一个麻花辫,常年的日晒让皮肤粗糙蜡黄毫无光泽,穿着灰色的长衣长裤,脚上穿着母亲做的黑色千层底,最最要命的是她背上背着的被子在新生里尤其显眼——因为实在太土了。
在一群光鲜亮丽的女孩子中间,肖芸第一次感觉到了尴尬和自卑。
在宿舍里,其他女孩子的被单都是以浅色或者碎花为主,只有她,浓墨重彩的大红大绿。铺床的时候她镇定又镇定,但还是不能够变得更坦然。更要命的是,寝室的女孩子们铺好了床铺之后围在一起聊天,她竟然变得结结巴巴,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心慌什么。最让她不能忍受的是,她的高考分数居然在全寝室排倒数第二。所幸的是,这些城里的女孩子们并没有看不起她。
寝室一共六个人,其中最漂亮的那一个女孩子分数是最高的,尤其是英语,超过了肖芸20分不止。这让肖芸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打击,心里暗暗发誓要努力学习,超过这些城里的女孩子们。
大学生活就在肖芸激动和自卑交织下开始了。
上了大学,这些年轻的女孩子开始松懈,对学习没了往日的激情,更多的时候她们结伴逃课去玩。只有肖芸,每天泡在图书馆,背单词听语音,温习专业课书籍。
功夫不负有心人,大一第一个学期她成功拿下了全班第一名的宝座,而同寝室的两个女孩子因为没怎么看书各挂了一科。那个冬天她怀着无比满足的心情回到了家。
她很努力,所以大一分别以上下两学期第一名的成绩获得了奖学金。
第一次拥有那么多钱,她给父母和两个妹妹各买了两套衣服带回去。不用说,她这一壮举再一次在村里炸开了锅,他们从来不知道读书还能挣钱,肖芸仿佛一股清新的空气,给他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见识。
升上大二,她依旧每天泡在图书馆看书。
在这其间,她遇到了几乎改变了她一生的男孩。
这个男孩眉目清秀,举止儒雅。常常在图书馆看一些艰涩的外文专业书籍,并且一坐就是一天。
以前,上图书馆看书是她与城里的女孩子较劲的方式,但自从遇见这个男孩子,上图书馆变成她一天中最幸福的事情。就连同寝室的人都察觉到了她的变化,纷纷调侃:“完了完了,肖芸已经不可自拔地爱上图书馆了,每天要去图书馆看书之前都笑得春心荡漾。”
对此,肖芸一笑了之。
在长达一年的观察之后,肖芸从他同学的口中得知了他的名字——
林泽亚。
多么与他相符的名字。
有一次,她的笔不小心滚落到林泽亚旁边,她悄声走过去捡,在越来越接近他的时候,她的心跳如雷。她蹲下去捡起笔,抬起头来,林泽亚似乎看书看累了,转了转脖颈,看到呆愣的她甚至露出了一个微笑。
他笑起来很温柔,于肖芸而言是致命的吸引。他微笑的那一刻,肖芸瞬间脸红了。
后来有一次,在校园里遇见,肖芸主动扬起笑脸打招呼:“嗨!”
而林泽亚则是一副莫名的样子,看样子是完全不知道她是谁,但碍于良好的家教,他错愕之后回以礼貌的微笑。
这个插曲并没有让肖芸少爱他一点,她更加疯狂地喜欢上他。她家乡的男孩太过粗鲁无礼,而林泽亚与生俱来的温文尔雅如同一缕清风让她的世界繁花似锦,无比清爽。
在她陷入暗恋不可自拔的时候,她们寝室的最漂亮的女孩何琦也有了男朋友。架不全寝室的狂轰乱炸,何琦承诺周末让男朋友请大家吃饭。
对于何琦的恋情,肖芸有些嗤之以鼻,在她心里任何男孩都比不上她的林泽亚。
但是,事实奇特,她永远也料不到何琦的男朋友会是林泽亚。
那一天的所有场景肖芸都历历在目,何琦一脸娇羞地向林泽亚介绍室友,介绍到她,林泽亚也仅仅是礼貌点点头说“你好”,然后把目光移到下一个室友身上。
他完全不记得她。
那一顿饭,肖芸吃得无比艰难,每次见室友起哄让他们拥抱时,她就会仰起头拼命让自己的泪不要滚出来。从那一天起,她再也没有去过图书馆,对于何琦,自然是避之唯恐不及。她变得越来越沉默了,下课后一个人在校园里游荡,晚上回到寝室蒙头就睡。
有很多次,在路上遇见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