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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章

独宠旧爱·陆少的秘密恋人-第125章

小说: 独宠旧爱·陆少的秘密恋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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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眼中开始有了笑意,总觉得她还是一个孩子,说话偶尔会很傻气,她的手指原本就很漂亮,纵使比他小,也无需自贬到“又粗又短”。
继续看书,由着她揣摩两人手指究竟有何区别,那么认真的神情,倒像是在研究新学问。
后来问她有没有得出什么结论,她的回答倒也别出心裁,下巴支在他肩上,轻轻的笑:“书上说了,上帝抽走了亚当的肋骨,这才创造出了夏娃。女人如果是男人身上遗失的那根肋骨,那么手指骨骼比男人小,也很正常。”
他深觉好笑,轻声叹息:“谬论。”合上书,打算起身,她还贴着他不放,于是抱起她,任她像无尾熊一样挂在他身上。
“说起亚当和夏娃,我忽然想起了一首诗,管道昇的《我侬词》。”她搂着他脖子,声音低柔,宛如山泉淙淙流水,清冽之余,说不出的动听迷人。
他知道最动听的不是她的声音,而是她念词时的神态,佯装淡定,却在眉眼间泄露了私密的小情绪。
温情,却又难免有些不好意思。
她说:“你侬我侬,忒煞情多;情多处,热如火;把一块泥,捻一个你,塑一个我,将咱两个一齐打碎,用水调和;再捻一个你,再塑一个我。我泥中有你,你泥中有我;我与你生同一个衾,死同一椁。”
犹记得,当时的他眼中笑意浮现,微挑的唇角更是笑意加深,看着念完埋首在他怀里不敢抬头的她,忍着抚摸额头的冲动,情潮涌动:“你啊。”
尾音拖长,宛如最不经意的叹息。
她和他在一起,她从未说过“我爱你”,是少女矜持,是性格使然,但这首《我侬词》却道尽了一切,比那句“我爱你”还要让他心生触动。
无非是双手交握,却让陆子初想起了过往,因为她就在身边,所以就连回忆也被注满了温暖,他能从温暖的触摸中收获到久违的感动。
晚上回去,车子在杭州街道行驶着,不快,甚至可以说很慢,陆子初还不曾好好看过这座城。
阿笙坐在他身边,转眸看着窗外,双脚轻轻踢着脚下的地毯,陆子初见了,轻轻笑了。
他问:“吃饱了吗?”声音有些哑。
“饱了。”他们讲话的时候,她也没闲着,吃东西喝汤打发时间。碟子里的菜刚刚清理入腹,很快又被新的菜色覆盖。陆子初负责夹菜,她负责吃菜,比他们任何一个人都忙。
陆子初嘴角微微牵动了一下:“不见你说话?”
闻言,阿笙终于看了他一眼,那一眼有些意味不明,还有些欲言又止,他挑眉等待着,但她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口,又把目光移到了窗外。
陆子初还在猜测阿笙眼眸中的深意究竟是什么意思,见她无意多说,自是不肯轻易无视掠过。
“怎么?”他握着她的手。
“没什么。”
“你刚才似乎有话要对我说。”语声平静,似陈述。
阿笙轻轻侧过脸,看着灯光下的他:“有些话我说了,并不见得你会爱听。”
“看来不是好听话。”倒是很想听听,那些他不爱听的话,究竟会有多难听。
她在短暂沉默之后,方才缓缓开口:“你不是问我,饭桌上为什么不说话吗?我只是觉得饭桌上都是一群人才,没我开口说话的机会。”
这话有些出乎意料之外,就连无意偷听他们说话的陈煜也是翘起了嘴角,开始觉得有趣了,这话似乎把他们陆先生也影射进去了。
陆子初确实有些哑然,微微抿唇,那个一群“人才”显然也包括他。这个词汇被她一语道出,很显然跟褒奖无关。
“其实真正的人才是你,只可惜才华横溢,却没施展在正道上。”
一语道出,陈煜险些笑喷了,跟随陆子初多年,他确实不是一个多好的人,商界狡诈阴险,但从不曾被人当面道出,此女勇敢无畏,话音平静,隐隐诙谐,隐隐轻叹,隐隐智慧。。。。。。
他对顾笙了解不算太深,所有的认知都是来自于陆子初对她的惦念和记挂,后来她从美国回来,精神状态很差,自是不觉得这个女子究竟有什么地方可以配得上陆子初,但顾笙自有顾笙的魅力所在,即便神志不清楚,依然气质独特。
半年前,陈煜无非觉得顾笙美得沉静苍白,但如今她虽苍白如昔,却在眼眸最深处多了红尘烟火,内敛凝聚,似乎栖息太久的睡狮,偶遇时机就会爆发而出。
后车座那里,顾笙话落,抬起一双黑白分明的眸子淡淡的看着陆子初,眸子里的莹莹光彩慑住了他。
就那么眸色深深的看了她好一会儿,陆子初缓缓松开她的手,双臂环胸,靠进了后车座。
这番话,商界说他的人不在少数,但当着他的面说出口的,唯有阿笙一人。反讽吗?她只是平淡叙述,无关反讽,带给他的不是不悦,而是说不清道不明的愉悦。
如此老气横秋的语气,伶牙俐齿,有着阿笙旧时模样,他是无比怀念的。
陆子初脸微侧,车窗里浮现出一张清隽的容颜,嘴角流露出淡淡的笑意。情绪流露,如此明显吗?
竟是罕见的默契,几乎是同一时间,阿笙也望向了另一侧车窗,各自独立一隅,但陈煜看到了,顾笙把脸贴在车窗玻璃上时,嘴角笑意竟和陆子初惊人一致。
。。。。。。
阿笙太迟钝,陆子初体质偏寒,但握着她的手却很滚烫,晚餐几乎没吃什么东西,倒是喝了几杯酒,声音有着淡淡的沙哑,她还以为他是太累了,要不然不会行至中途就闭眼小憩,似是睡着了。
她未曾多想,陈煜把她送到楼下的时候,他终于睁开了眼睛,唤了一声“陈煜”,清了清嗓子,这才说:“送顾小姐上楼,我在车里等你。”
“你。。。。。。”
不上去吗?最终还是没有问出声,他是知道的,抬手摸了摸她的发,笑道:“忙着呢!明天中午我去公司接你吃饭。”
阿笙心想,他来杭州一次,必有很多事情要处理,也就没有多说什么,下车,关了车门,走了几步,又回头看了一眼后车座。
车窗阻隔,她起先看不清后车座里面的人,但他似是在车里看到了她,按下车窗,微微侧头,朝她摆了摆手,示意她上楼。
这一夜,竟有些辗转反侧。
。。。。。。
翌日上班,但凡职员在公司里看到顾笙,一律眼神射杀过来,章小贝去厕所偷懒,回来后顿时变成了复读机。
——看不出来,原以为这姑娘挺安分的,没想到潜规则上位,竟然勾搭上了陆先生,还真是内有乾坤。
——我看她也嘚瑟不了多久,好多人都注意到了,她长得很像秦芸,十有八~九某人做了替身还不自知。
——也真是可怜,她也不看看陆氏签约模特,哪个不是貌美如花,任何一个人拉出来都比她漂亮不知道多少倍,我看陆总也只是尝尝鲜,一旦过了那个新鲜度,绝对会甩了她。
诸如此类的风言风语,其实有很多,章小贝专挑好听一些的话来说,阿笙静静的听着,章小贝模仿职员说话,还真是惟妙惟肖,不去当演员还真是屈才。
“不生气?”章小贝嘟着嘴,似乎有些不悦。
也对,她都那么卖力演出了,阿笙至少要有所表示才对,于是阿笙忙完手头工作,对章小贝说:“不气。”
有些话跳进章小贝的嗓子眼,终是缓缓道出:“她们说你长得像秦芸,是替身,你也不气?”
“嗯。”
章小贝恨铁不成钢,只差没有摇阿笙肩膀了:“你究竟认不认识秦芸啊?其实。。。。。。她和你长得确实有些像,某些地方。”
就连章小贝也有些怀疑了,难道陆子初真正喜欢的人是秦芸,把顾笙当成了替身,那也说不过去啊?正主不追,没事追“替身”干什么?
章小贝还在这边暗自纠结时,阿笙手机响了,她的号码很少有人知道,况且打进来的是一个陌生号码。
阿笙走到休息阳台接通,竟是陈煜。
“陆总来杭州之前,身体就有些不舒服,昨天晚上去医院输液,凌晨回到酒店,睡到现在还没醒,中午怕是没办法陪您一起吃饭了,要不。。。。。。您来看看他。”





 商业王国,学不会善罢甘休
 更新时间:2014718 15:33:52 本章字数:4447

事情要追朔到几天之前,T市陆氏总部。
身为房产界首屈一指的商业霸主,这里一直都被赋予了传奇色彩。
从远处观望,陆氏总部高达38层,其中36层至38层隶属陆子初办公区域,那里有着专业运营工作团队,秘书部门男女分工明确,会在有条不紊中送呈着急需批阅的报表文件。
若是可以透视整栋办公大厦,会发现那里宛如最眼花缭乱的迷宫,办公桌、电脑、电话、忙碌的工作人员,穿梭在楼上楼下,仅看他们的步伐就能窥探出每日工作量究竟有多惊人;每个楼层部门不同,很多管理人员在来到公司之后,会先脱掉西装外套,固定的时间内坐在办公椅上,拿起金融报纸翻看不到几秒,秘书一定会按照上司喜好,端来咖啡或是淡茶。
有媒体对陆氏员工做过市场问卷,问他们最大的梦想是什么,结论大都是一致的。他们指着每个楼层的管理办公室,希望有朝一日可以坐在那里。
人人追求上位,人人追求财富和名利,殊不知所有的荣耀只是一时的,一个人可以成为财富的主人,却永远没有办法掌控市场铩。
在陆氏总部,最忙的当属交易室,股市开盘前后就连陆子初也没有休息的时间,每个人都捋起袖子忙碌着,在偌大的空间里来回奔走打电话,宛如涨潮扑岸,声势汹涌。
没有见过这种场面的人,一定会觉得头脑发懵,丧失了所有的反应,那种紧迫和忙碌感能够随时淹没口鼻,让人透不过气来。
陆氏开盘后,行情出现剧烈变化,陆氏周围环伺已久的各大公司开始高风险抢盘,其中庞氏公司就是抢盘买入者,希望投机取巧,能够达到高位报价,低位成交,只可惜最终落入被套风险陷阱之中。
来杭州那天很突然,陆子初两天未眠,站在交易室里游刃有余的掌控着他的商业王国,庞总资金负债,突破保安重围,当着陆氏员工的面,在众目睽睽之下跪在了他的面前。
交易室工作人员似乎早已司空见惯,各忙各的。人人都想分吃陆氏一杯羹,却忘了有没有那个胃可以撑得下。
庞总祈求陆子初高抬贵手,放庞氏一马,陆子初垂眸看了他一眼,有嘲弄,有怜悯,向露站在一旁,示意保安把人带走,被陆子初阻止了。
庞总原本没抱什么期望,之所以找陆子初,无非是不甘心,绝境面前,谁都想要破釜沉舟,也许。。。。。。也许事情会出现转机呢?
竟真的出现了转机,在那间宽阔明亮,被高媒体覆盖的办公室里,庞总看到了不一样的陆子初,终生都难以忘记。
陆子初语气冷静:“陆氏和庞氏在四年前曾经有过合作,我记得那时候我们合作很愉快。有人说商人唯利是图,但总有例外,一竿子打翻一船人,这不公平,但庞氏近几天的所作所为让我很失望。别说你没抢盘成功,就算你成功了,你以为区区一个庞氏就能踩着陆氏成为肩上霸主吗?”
陆子初疲惫的揉了揉眉心,在庞总看向他的时候,漆黑的眸缓缓投落在他的身上,似笑非笑:“你是小瞧了陆氏,还是小瞧了我陆子初。”
最后一句话陆子初说的很轻,却仿佛惊涛骇浪,庞总一颗心急速下沉。
不仅仅是庞总,就连向露也以为庞氏在劫难逃,但多年来一直出手不留余地的陆子初却不计前嫌,伸手扶起了庞总。他用罕见的宽容让庞总领会到了做人的道理,这让庞总觉得羞愧无比。
商界对敌,有时候赶尽杀绝,把人逼的走投无敌,还不如宽容放手,若知恩,必定手留余香。
陆子初只是在那一刻想到了阿笙,若非被现实逼到绝望,又怎会一病经年。
“您能对庞总宽容至此,为什么唯独不肯对鑫耀网开一面?”这番话讲出口,向露是需要承担风险的,半年来,陆氏和鑫耀势如水火,昔日兄弟,如今商场厮杀,令人感慨万千。
向露并不知韩愈、阿笙和陆子初之间的过往,所以才会这么说,说完多少有些后悔,因为她看到陆子初微微蹙起的眉头。
陆子初原本正在喝茶,听了她的话,握着茶杯的手指倏然用力,骨节攀附在瓷壁上,隐隐透着青白色。
在向露眼里,陆子初那双深邃的眸子里流淌着暗潮激涌,宛如刀子一般,越发衬得他面容冷峻可怕。
不知过了多久,陆子初终于沉沉开口,只有短短几个字。
他说:“你懂什么。”
向露微微咬唇,她当时确实不懂,直到后来她才知道,为什么陆子初可以对别人宽容,却独独容不下一个韩愈。先不说别的,单是一个顾笙,就足以让他们成为这世上最冷漠的敌人。
陆子初和韩愈是截然不同的人,韩愈遵循竞争出强者。07年,陆子初在浑然不知的情况下被韩愈夺得先机,掌控全局。一切以强迫为目的的手段,不管怎样辩解脱罪,都摆脱不掉“无耻”的阴影。那六年时光里,一系列手段得来的婚姻被韩愈视成了理所当然。
在韩愈眼里,成功往往伴随着失败,若没有算计,又怎会有他和顾笙长达六年的婚姻时光。
其实世上男人都是一样的,对待喜欢的女人,拥有同样的占有欲。韩愈可以为了得到顾笙,费尽心机,陆子初呢?陆子初懂得拿捏感情分寸,在爱情世界里比韩愈多了几分收放自如,为了顾笙能够回到他身边,他同样可以做到不择手段,步步为营。
2007年1月末到2013年11月,时间相隔,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如果他有幸能够活到90岁,那么人生早已走过了三分之一,但就是这三分之一却险些改变了他的一生。
他终究不是圣人,做不到宽恕待人,爱憎分明在他这里是行不通的。
古人云:有仇不报非君子。以德报怨,割肉喂鹰?陆子初心里比谁都清楚,心里挤压已久的怒火和愤恨哪怕需要耗尽他半生光阴,他也绝对不会善罢甘休。
吴奈私底下是这么评价陆子初和韩愈的,他说韩愈为了顾笙可以奋不顾身,说陆子初为了顾笙可以倾尽全力,纯粹到底。
不是纯粹到底吗?明知顾笙是韩愈的妻子,还能矢志不渝,爱的疯狂,爱的傻气沉重。他原是魅力十足的男人,商界复杂阴险,事业上获取的成功昭显着他的高瞻远瞩,但凡行人拥挤的地方,他一定会成为别人回头瞩目的焦点。。。。。。有太多女人在他身边围绕,迂回纠缠,但他却把人生中所有的痴情全都给了顾笙。
面对命运无常,有人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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