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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名门君少的心尖宠-第55章

小说: 名门君少的心尖宠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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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来了。”他一回来,总能听到这样的一句声音,在外的疲劳一下子烟消云散了,什么都变得不重要了。

“嗯。”在玄关处换上了拖鞋,走进厨房。

菜做得很香,工作了一天,回家有人亲手做好饭等你吃,很幸福的一件事。

“马上可以吃了,去洗洗手。”她在锅里炒着最后一盘菜,系着围裙,头发绑着马尾。

“嗯。”他去了盥洗室洗手,帮她端出最后一盘刚炒好的菜。

两人同坐在一桌上吃饭,很纯粹的一顿饭,无非是她记挂着他的身体,他挂心着她的健康,没有其他什么目的,不说一句话,眼神却能在空中交汇,夹菜盛汤,再自然不过。

吃饭,难道不就是这样吗?为什么一定要加上这么多繁琐复杂的条件呢?让一顿饭吃起来那么累。

君喻一天中最喜欢的时间,就是和何姿呆在一起,那时的时间只是属于他们两个,什么也不做也觉得舒适放松,心得到了最大的舒展。

隔天,君氏名下的一项房地产举行奠基仪式,这是计划已久的一项工程,在媒体记者的见证下举行了。

特地挑选了一天好日子,恰好这天的阳光也是明媚的。

安雅和君喻一同出席这场奠基仪式,共同站在台上,曝光在媒体的镁光灯之下。

他们两人隔得远,中间站了好些人,全城无言语交流,交汇的目光也是甚少。

当天并没有安排记者的采访,被工作人员全部挡在了门外。

奠基仪式完毕后,君喻在助理的保护下离开了现场,全程没有说过一句话,只留给媒体一个背影。

安雅随后也离开了。

助理按照往常的惯例递给君喻一杯白开水,是温热的,他放到嘴边喝了几口。

走到中途,在半路上遇见了安雅,很凑巧。

安雅迎面朝他走来,似是有话和他说。

“你去门口看一下车,引开记者耳目。”他对身侧的助理吩咐道,淡淡地好似白开水般,支开了身边的人。

助理点了点头,踩着步子走开了。

这里就只剩下君喻和安雅两个人。

今天的奠基仪式,他穿着一身衬衫西装,熨得平整不见丝毫褶皱,没有打领带,双手插兜身影挺拔站在原地,纤尘不染,眉间不冷不淡。

诚然,他一句话不说,也能带来不可忽视的存在感。

两人面对面站着,还是安雅首先开口的,“上次我生病的事,谢谢你了。”

这句道谢其实是她早早想要对他说的,只是没有见面的机会,又被之后发生的事耽搁了,隔了好长时间拖到现在才有机会说出口。

说实话,她和君喻其实并不熟悉,见面的次数可数,更别提说上话。

“不用谢,应该的。”他对那件事并不太在意。

“无论如何,感谢是少不了的,更何况那个人还是我。”请来医生给她看诊的事,谢字是不能少的,再说她不是一般的病人。

君喻看着她,眸底平淡,“因为你是小姿的母亲,她很爱你。”

理由很简单普通,只因为她是何姿的母亲,对于何姿很重要。

很简洁的一句话,却能从里面看出许多来。

“你对她很好,谢谢你在她身边时时陪着她,弥补了我不在她身边的遗憾,我对你不单单是心存感激的。”她扬起了唇角,过了这么长时间,特别是在小镇上他陪着何姿走着外公离去的那段时间,对他是真正放心了。

“无需感激,都是我应该做的,她也很好。”他是认真的,无论是对于眼前的这个长辈还是何姿,他用了十二分的认真。

这是他们两人第一次,为了何姿的事站在一起谈话。

安雅动了动唇角,静默了几秒,“对于你母亲,阿姨和表姐,我不能做到无愧,连带着你,我们见面和说话的次数很少,了解更少,我不知道你心里对我的怨恨是否也很深,如果有的话也是理所当然,但你能把我单纯地当做是小姿的母亲,对此我替她感到高兴感动,不是随便一个人都能做到的。”

“她是何姿,我是安雅,你要的那人是何姿一个人,没有其他。”末了,她这样说道,说得慎重。

君喻明白,点了点头,“我一直知道,和我过一辈子的人是何姿,其他的附加就不重要了,我不会在意。”

他说了这一句话,君喻要的只是何姿那个人,无关其他了,有了她,剩下的都不重要了,他只要她。

······

何姿顾及到君喻每天的忙碌,难免进餐会不规律,工作起来没有时间观念,这样会伤了身子,于是每天亲手做了点心打包让他带上,可以吃得方便些。

晚上把材料搭配做好,揉好面团发酵,第二天起来蒸一下就好,方便得多。

隔几天换一种花样,君喻不时会看到不同的点心,做得精致用心,他会全部吃完。

这点心不是一次就能做成功的,何姿试了多次,也吃了多次,觉得好吃时,才会给他做,这点,她没有让他知道。

但她不说,君喻未免就会不知道。

晚上走出书房倒水时,他透过厨房的玻璃看见了她一次次重做,一次次吃,时而蹙眉,而后又舒展眉头,这点心用了她最大的心思。

做得不好的点心,她也未扔掉,一口口吃了下去,想来,一方面扔掉是怕他知道吧。

他吃在嘴里的点心,觉得是他吃过最好吃的点心,再也没有什么可比得上了。

公司里的助理员工每天都能见到他桌旁放着的白色袋子,时常会看见君少会吃,吃点心的那一刻,眉间是无比柔和的,和平日里一丝不苟,平淡疏离的君喻不一样,对于他们来说,柔和的君喻是无比陌生的。

他和她都是一样傻的人,做了什么,都是为了对方好,但从来不说,都放在了心里。

清早去学校时,乐宝儿的桌上又有了一小束鲜花,五颜六色,花朵鲜艳,上面还附了一张彩色卡片。

这已经是第五天了,送花的人身份不明,只是送花给乐宝儿,令人不禁遐想议论。

这神秘的人不但送花,也送巧克力,其代表的意义不言而喻。

乐宝儿每天来到座位上时,看见送来的这些东西,都会一番惊讶,再不知所措,又会很是苦恼的样子,絮絮叨叨地埋怨着那个送花人的执着。

“花挺好看的,也挺香。”何姿看着她手上的那束花,开口说道。

乐宝儿左右看了看手上的那束花,又翻开卡片看了看,很是烦恼,“是谁啊,每天早上都送,真烦人,我记得好像并不认识这个人吧?”

前后桌的人打趣道,也有人追乐宝儿了,老天有眼,一朵桃花终于开了。

直到被乐宝儿拿书拍了一下头,会赶忙嬉皮笑脸改口,“我的意思是你这颗埋在土里的珍珠,终于拨开泥土见光了。”

何姿闻言浅笑。

乐宝儿把花和卡片塞进了抽屉,临到上课前,微微转头看了一眼方子城,看了好久,又失落地低了头,把头埋进书本里。

何姿望着她这一神色,又想了想她抽屉里的那束花和卡片,好像明白了些什么。

这姑娘,可谓是用心良苦,心不好受。

为了方子城,傻事做得不少,可那个男孩怎么看不见呢?

周三,一高里有一些人被傅念晴邀请去了参加生日晚会,都是她以前认识的人,何姿听到些大家互相传来的流言,才知,今天是傅念晴的生日。

下午五点半放学,她在校门口看见了君喻。

“今天怎么来接我了?”看见他来,她是高兴的。

“今天难得工作少有时间,就来了。”他帮她拿下了肩上的书包,拎在手里。

“不去参加傅念晴的生日吗?”她疑惑得问道。

君喻笑了,“要我去参加吗?”

“不要,我很自私。”她回答得斩钉截铁。

君喻笑着揉了揉她的头发,“嗯,自私的小孩,爱吃醋。”

上了停在路边的车,君喻把她的书包放在了后座,何姿坐在了前座,动了动脚,脚下好像踩到了什么东西,觉得疑惑,低头一看,是一个蓝色的信封。

弯腰捡起,上面写了大大的英文,更醒目的是,还画上了一个大大的爱心,还是红色的。

傻子都知道这是什么。

“给你。”她把信双手递给了他。

君喻看了一眼她手上的信封,“情书吗?”神色淡淡的,看不出什么来。

“不知道,给你的。”她摇了摇头。

“你帮我看看。”他示意道。

何姿摇了摇头,“多不好。”

“看看。”

何姿还是看了,字写得工整秀丽,语言优美,还不错。

“你好像从没写过情书给我,学一学,给我写一封,你文章写得很好,我还是挺喜欢的。”他转过头,对她说道。

何姿无语,没话说了。

只是觉得这商人的身份当得很值。

第八十九章 雨伞下 心里开出并蒂莲

让何姿给君喻写情书吗?她的文笔是很好,在上学时也写过不少的文章,但惟独没有想过要用文笔去写情书,要让她也在粉色的信纸上写下一些动听美妙的情话,装在画着爱心的信封里递给他,这类场景还真没想过。

怕会写不出来,或者递给他时脸会很红,很不好意思。

试想:若是让她拿笔去写情书,她会在情书上写什么呢?恐怕会难下笔也不说定,因为心里对他想说的话有很多,不知从何说起。

这可比写毛笔字,作画,做题,要难得多。

“知道要怎么写了吗?”君喻开着车,转头望着她,眼底浸满了笑意,开口问道。

把这孩子吓到了吗?

她又反复看了看手中的这封情书,落款处的名字倒是在脑子里记住得很,“你好像也没有写过情书给我。”她至今还未收到他写的一封情书,好像他从没写过。

别的男孩追女孩,不都是送情书,鲜花和巧克力的吗?

“我每天都在写。”他嘴角上扬,意味不明。

何姿觉得奇怪,哪有,她什么时候收到过?

“每天和你在一起,说过的每一句话,做过的每一件事,分享着的每个表情神色,都是写下的最美好的情书。”

君喻的情书刻在了心上,点点滴滴,无比动听美妙,记得清楚得很,不会因为岁月的流逝而泛黄褶皱。

何姿听着这话,承认好听极了,是个女孩都会喜欢听这样的话的。

不得不说,君喻的文笔和口才多出她太多。

“真会说话。”她嘀咕了一声,眼底显然是露着笑的。

很会哄女孩子,轻易地就把收到情书的事情淡化了。

“只对你擅长,小孩爱吃醋,没办法。”他伸手揉了揉她的后脑,嘴角的笑如三月暖阳,眸底是泛着柔和的亮光的。

也似是无奈,轻叹道。

“哪有。”她把手中的情书重新装回信封,塞到了角落里。

她总是不承认。

“估计是车停在T大时,有女生偷偷塞进去的,下次会把车窗关紧。”下车时,他似无意提到,还是对她解释了。

何姿此刻觉得,被他说的,自己好像是个爱嫉妒的人,把他管得很紧似的。

晚饭是在外面吃的,听说最近这附近开了一家新的餐馆,韩逸宁单都来吃过,觉得菜色很好,纷纷向君喻推荐,说何姿一定会喜欢。

所以君喻就带着何姿来品尝了。

走进餐馆,里面的布置大方简洁,菜式家常平民化,三三两两桌上都坐着人,生意还可以。

君喻选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了下来,抽出纸巾帮她擦了擦桌椅。

服务员呈上菜单,君喻点了几道菜,又询问何姿的意见。

何姿没有什么意见,摇了摇头,“就这样吧。”四下打量环顾着餐馆内的装潢。

不一会儿,几盘菜上了之后,君喻才发现其中好几盘菜里都有葱蒜,蹙了蹙眉头,何姿许久没有动筷子。

但凡加了一点葱蒜的菜,何姿都不喜欢吃,准确的说,她不喜欢吃葱蒜,不喜欢闻那个味道。

何姿不怎么挑食,唯一挑的就是这类佐料了。

君喻曾问过她,为什么不喜欢吃呢?

她说,怕熏出泪水来。

以前在案板上切过葱蒜,没切几下,她眼眶里的泪就止不住了,酸疼得很,不喜欢流泪,所以就不喜欢葱蒜了。

君喻笑着,由着她,帮她把菜里的葱蒜一点不剩都挑了出来,挑得干净。

一旁桌上的客人见着窗边这一对亲密的情侣,许久不舍地移开视线,男的很贴心,甘愿为女友做到如此,人都是喜欢温情的动物,无需太昂贵的举动,只是平凡的小小动作,就能让人羡慕上半天,高兴上半天。

T市的节奏很快,夜晚很是繁华,灯光四射,街边的路人脚步匆匆,马路上车流拥挤,他们在一片小天地里,做到了宁静满足,这只是属于他们的。

相望,相知,相亲,窗边的那对人煞是好看。

在一个星期里,有几天的晚上,君喻会端来热水帮她泡脚。

高三课业忙碌,体育也不能落下,往往会练得很久,脚底长水泡也是常有的事。

她不说,君喻还是能知道,端着热水给她泡脚,在给她涂上药膏。

“痒。”她低声吟道,往后缩了缩脚。

他帮她涂着药膏,动作尽量放轻,她觉得脚底很痒,蜷缩着脚趾,她怕痒。

“忍一下。”轻了怕她痒,重了怕她疼。

她的脚放在他的掌心,被他细心地上着药,忽生感慨,“君喻,有你真好。”

君喻浅浅地笑了,“现在才知道?”

“或许吧。”她随口说道,抬眸无意间看见了君喻的眸子,似笑非笑地看着她,连忙改口,“早些就知道了。”

“你知道就好,不晚。”给她上药的手不停顿,药膏的味道很重,不太好闻。

看着他帮她上药,不禁想到了今天白天。

体育课上。

女生练习长跑,男生打篮球,她和乐宝儿跑完后坐在了台阶上,远远地看着男生在打篮球,兴致高昂。

篮球场上,乐宝儿瞳孔里注视的人自始至终都只有那一个人而已,篮球被他投入之际总少不了她的欢呼喝彩声。

高一入学之时的第一眼,就注定了之后的纠缠,总也忘不掉,所以才有了之后的这些,转眼已是高三,那块石头她好像还未滴穿。

水滴石穿,太久了些。

人生苦短,青春更是短暂。

在乐宝儿的一生中,方子城终究是她青春年少时期躲避不了的劫。

“最近早上的花没有再送了吗?”她望着篮球场上男生的投篮,随口问道。

乐宝儿顿了顿,“没有。”

“花挺好的,怎么就不送了呢?”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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