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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小团圆-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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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Spartacus,美国电影大师史丹利·库柏力克(Stanley Kubrick,1928-1999)一九六零年的作品,台湾译名为《万夫莫敌》,描述罗马奴隶抗暴的故事。——原版注〗
    但是今天卷子上写些什么?
    死囚吃了最后一餐,绑赴刑场总赶上大晴天,看热闹的特别多。
    婀墜一面吃,一面弯著腰一面看腿上压著的一本大书。她是上海人,但是此地只有英文与广东话是通用的语言,大陆来的也都避免当众说国语或上海话,彷佛有什么瞒人的话,没礼貌。九莉只知道她姓孙,中文名字不知道。
    她一抬头看见九莉,便道:“比比呢?”
    “我下来的时候大概就快起来了。”
    “今天我们谁也不等。”婀墜厉声说,俏丽的三角脸上一双吊梢眼,两鬓高吊,梳得虚笼笼的。
    “车佬来了没有?”有人问。
    茹璧匆匆走了进来,略一踌躇,才坐到这边桌上。大家都知道她是避免与剑妮一桌。这两个内地转学来的不交谈。九莉也只知道她们的英文名字。茹璧头发剪得很短,面如满月,白里透红,戴著金丝眼镜,胖大身材,经常一件二蓝布旗袍。剑妮是西北人,梳著两只辫子,端秀的鹅蛋脸,苍黄的皮肤使人想起风沙扑面,也是一身二蓝布袍,但是来了几个月之后,买了一件红白椒盐点子二蓝呢大衣,在户内也穿著,吃饭也不脱,自己讽刺的微笑著说:“穿著这件大衣就像维多利亚大学的学生,不穿这件大衣就不像维多利亚大学的学生。”不久,大衣上也发出深浓的蒜味,挂在衣钩上都闻得见,来源非常神秘。修女们做的虽然是法国乡下菜,顾到多数人的避忌,并不搁蒜。剑妮也从来不自己买东西吃。
    她虽然省俭,自己订了份报纸,宿舍只有英文《南华晨报》。茹璧也订了份报,每天放学回来都急于看报。剑妮有时候看得拍桌子,跳起来脚蹬在椅子上,一拍膝盖大声笑叹,也不知道是丢了还是收复了什么地方,听地名彷佛打到湖南了。她那动作声口倒像有些老先生们。她常说她父亲要她到这安静的环境里用心念书,也许是受她父亲的影响。
    有一天散了学,九莉与比比懒得上楼去,在食堂里等著开饭。广东修女特瑞丝支著烫衣板在烫衣服。比比将花布茶壶棉套子戴在头上,权充拿破仑式军帽,手指著特瑞丝,唱吉尔柏作词,瑟利文作曲的歌剧:“大胆的小贱人,且慢妄想联姻。”(“Refrain,audacious tart,your suit from pressing.”)原文双关,不许她烫衣服,正磨著她上楼去点浴缸上的煤气炉子烧水。特瑞丝赶著她叫“阿比比,阿比比”——此外只有修道院从孤儿院派来打杂的女孩子玛丽,她叫她“阿玛丽”——嘁嘁喳喳低声托比比代问茹璧可要她洗烫,她赚两个私房钱,用来买圣像画片,买衣料给小型圣母像做斗篷。她细高个子,脸黄黄的,戴著黑边眼镜。
    比比告诉九莉她收集了许多画片。
    “她快乐,”比比用卫护的口吻说。“她知道一切都有人照应,自己不用担心,进修道院不容易,要先付一笔嫁妆,她们是嫁给耶稣了。”
    她催比比当场代问茹璧,但是终于上楼去向亨利嬷嬷要钥匙烧洗澡水。比比跟著也上去了。
    九莉在看小说,无意中眼光掠过剑妮的报纸,她就笑著分了张给她,推了过来。
    九莉有点不好意思,像誇口似的笑道:“我不看报,看报只看电影广告。”
    剑妮微笑著没作声。
    寂静中只听见楼上用法文锐声喊“特瑞丝嬷嬷”。食堂很大,灯光昏黄,餐桌上堆满了报纸。剑妮折叠著,拿错了一张,看了看,忽道:“这是汉奸报。”抓著就撕。
    茹璧站了起来,隔著张桌子把沉重的双臂伸过来,二蓝大褂袖口齐肘弯,衣服虽然宽大,看得出胸部鼓蓬蓬的。一张报两人扯来扯去,不过茹璧究竟慢了一步,已经嗤嗤一撕两半,九莉也慢了一步,就坐在旁边,事情发生得太快,一时不及吸收,连说的话都是说过了一会之后才听出来,就像闪电后隔了一个拍子才听见雷声。
    “不许你诬蔑和平运动!”茹璧略有点嘶哑的男性化的喉咙,听著非常诧异。国语不错,但是听得出是外省人。大概她平时不大开口,而且多数人说外文的时候声音特别低。
    “汉奸报!都是胡说八道!”
    “是我的报,你敢撕!”
    剑妮柳眉倒竖,对折再撕,厚些,一时撕不动,被茹璧扯了一半去。剑妮还在撕剩下的一半,茹璧像要动手打人,略一踌躇,三把两把,把一份报纸掳起来,抱著就走。
    九莉把这一幕告诉了比比,由比比传了出去,不久婀墜又得到了消息,说茹璧是汪精卫的侄女,大家方才恍然。在香港,汪精卫的侄女远不及何东爵士的侄女重要,后者校中就有两个。但是婀墜是上海人,观点又不同些。茹璧常到她房里去玩。有一天九莉走过婀墜房门口,看见茹璧在她床上与赛梨扭打。茹璧有点男孩子气,喜欢角力。
    这些板壁隔出来的小房间“一明两暗”,婀墜住著个暗间,因此经常勾起梁山半截门,敞亮透气些。九莉深夜走过,总看见婀墜在攻书,一只手托著一只骷髅,她像足球员球不离手,嘴里念念有词,身穿宝蓝缎子棉浴衣,披著头发,灯影里,背后站著一句骷髅标本,活像个女巫。
    剑妮有个同乡常来看她,穿西装,偏于黑瘦矮小,戴著黑框眼镜,面容使人一看就马上需要忘到别处去,彷佛为了礼貌,就像是不作兴多看残废的人。剑妮说是她父亲的朋友。有一次他去后,亨利嬷嬷打趣,问“剑妮的魏先生走了?”剑妮在楼上回头一笑,道:“人家魏先生结了婚的,嬷嬷!”
    亨利嬷嬷仍旧称他为“剑妮的魏先生”。此外只有个“婀墜的李先生”,婀墜与一个同班生等于订了婚。
    剑妮到魏家去住了几星期,暂时走读。她说明魏先生的父母都在香港,老夫妇都非常喜欢她,做家乡菜给她吃,惯得她不得了。他们媳妇不知道是没出来还是回去了。
    伺候隔些时就接去住,剑妮在宿舍里人缘不错,也没有人说什么。一住一个月,有点不好意思,说“家乡菜吃胖了。”
    比比只说:“同乡对于她很重要。”西北固然是远,言外之意也是小地方的人。
    九莉笑道:“她完全像张恨水小说里的人,打辫子,蓝布旗袍……”
    比比在中国生长的,国产片与地方戏也看得很多,因也点头一笑。
    张恨水小说的女主角住到魏家去却有点不安,那魏先生又长得那样,恐怕有阴谋。嬷嬷们也不知道作何感想?亨利嬷嬷人就照常取笑“剑妮的魏先生”。香港人对北方人本来视同化外,又不是她们的教民,管不了那么许多,况且他们又是世交。而且住在外面,究竟替宿舍省了几文膳食费,与三两天回家的本地女孩子一样受欢迎。只有九莉,连暑假都不回去,省下一笔旅费。去年路克嬷嬷就跟她说,宿舍不能为她一个人开著,可以带她回修道院,在修道院小雪教两课英文,供膳宿。当然也是因为她分数打破记录,但仍旧是个大情面。
    还没搬到修道院去,有天下午亨利嬷嬷在楼下喊:“九莉!有客来找你。”
    亨利嬷嬷陪著在食堂外倚著铁阑干谈话,原来是她母亲。九莉笑著上前低声教了声二婶。幸而亨利嬷嬷听不懂,不然更觉得他们这些人古怪。她因为伯父没有女儿,口头上算是过继给大房,所以叫二叔二婶,从小觉得潇洒大方,连她弟弟背后也跟著叫二叔二婶,她又跟著他称伯父母为大爷大妈,不叫爸爸妈妈。
    亨利嬷嬷知道她父母离了婚的,但是天主教不承认离婚,所以不称盛太太,也不称小姐,没有称呼。
    午后两三点钟的阳光里,她母亲看上去有点憔悴了,九莉吃了一惊。也许是改了发型的缘故,云鬓嵯峨,后面朝里卷著,显瘦。大概因为到她学校宿舍里来,穿得朴素点,湖绿蔴布衬衫,白帆布喇叭管长袴。她在这里是苦学生。
    亨利嬷嬷也仿佛淡淡的。从前她母亲到她学校里来,她总是得意非凡。连教务长密斯程都也开了笑脸,没话找话说,取笑九莉丢三拉四,捏著喉咙学她说“我忘了。”她父亲只来过一次,还是在刘氏女学的时候。因为没进过学校,她母亲先把她送到这家熟人开的,母女三个,此外只请了一个老先生与一个陆先生。那天正上体操课,就在校园里,七大八小十来个女生,陆先生也不换衣服,只在黄柳布夹袍上套根黑丝袜,系著口哨挂在胸前,剪发齐肩,稀疏的前刘海,清秀的窄长脸,娇小身材,一手握著哨子,原地踏步,尖溜溜叫著“几夹右夹,几夹右夹。”上海人说话快,“左右左右”改称“左脚右脚,左脚右脚。”九莉的父亲头戴英国人在热带惯戴的白色太阳盔,六角金丝眼镜,高个子,浅灰直罗长衫飘飘然,勾著头笑嘻嘻站在一边参观,站得太近了一点,有点不好意思。下了课陆先生也没过来应酬两句。九莉回去,他几次在烟铺上问长问短,含笑打听陆先生结了婚没有。
    她母亲到她学校里来总是和三姑一块来,三姑虽然不美,也时髦出风头。比比不觉得九莉的母亲漂亮,不过九莉也从来没听见她说任何人漂亮。“像你母亲这典型的在香港很多。”她说。
    的确她母亲在香港普通得多,因为像广东人杂种人。亨利嬷嬷就是所谓“澳门人”,中葡混血,漆黑的大眼睛,长睫毛,走路慢吞吞的,已经中年以后发福了。由于种族歧视,在宿舍里只坐第三把交椅。她领路进去参观,暑假中食堂空落落的,显得小了许多。九莉非常惋惜一个人都没有,没看见她母亲。
    “上去看看。”亨利嬷嬷说,但是并没有一同上楼,大概是让她们单独谈话。
    九莉没问哪天到的。总有好两天了,问,就像是说早没通知她。
    “我跟项八小姐她们一块来的,”蕊秋说。“也是在牌桌上讲起来,说一块去吧。南西他们也要走。项八小姐是来玩玩的。都说一块走——好了!我说好吧!”无可奈何的笑著。
    九莉没问到哪里去,香港当然是路过。项八小姐也许不过是到香港来玩玩。南西夫妇不知道是不是到重庆去。许多人都要走。但是上海还没成为孤岛之前,蕊秋已经在闹著“困在这里一动也不能动。”九莉自己也是她泥足的原因之一,现在好容易走成了,欧战,叫她到哪里去呢?
    事实是,问了也未见得告诉她,因为后来看上去同来的人也未见得都知道蕊秋的目的地,告诉了她怕她无意中说出来。
    在楼上,蕊秋只在房门口望了望,便道:“好了,我还要到别处去,想著顺便来看看你们宿舍。”
    九莉也没问起三姑。
    从食堂出来,亨利嬷嬷也送了出来。沥青小道开始斜坡了,通往下面的环山马路。两旁乳黄水泥阑干,太阳把蓝磁花盆里的红花晒成小黑拳头,又把海面晒褪了色,白苍苍的像汗湿了的旧蓝夏布。
    “好了,那你明天来吧,你会乘公共汽车?”蕊秋用英文向九莉说。
    亨利嬷嬷忽然想起来问:“你住在哪里?”
    蕊秋略顿了顿道:“浅水湾饭店。”
    “嗳,那地方很好。”亨利嬷嬷漫应著。
    两人都声色不懂,九莉在旁边却奇窘,知道那是香港最贵的旅馆,她倒会装穷,占修道院的便宜,白住一夏天。
    三人继续往下走。
    “你怎么来的?”亨利嬷嬷搭讪著说。
    “朋友的车子送我来的。”蕊秋说得很快,声音又轻,眼睛望到别处去,是撇过一边不提的口吻。
    亨利嬷嬷一听,就站住了脚,没再往下送。
    九莉怕跟亨利嬷嬷一块上去,明知她绝对不会对她说什么,但是自己多送几步,似乎也是应当的,因此继续跟著走。但是再往下走,就看得见马路了。车子停在这边看不见,但是对街有辆小汽车,当然也许是对门那家的。她也站住了。
    应当就这样微笑站在这里,等到她母亲的背影消失为止。——倒像是等著看汽车里是什么人代开车门,如果是对街这一辆的话。立刻返身上去,又怕赶上亨利嬷嬷。她怔了怔之后,转身上去,又怕亨利嬷嬷看见她走得特别慢,存心躲她。
    还好,亨利嬷嬷已经不见了。
    此后她差不多天天到浅水湾去一趟。这天她下来吃早饭,食堂只摆了她一份杯盘,刀叉旁边搁著一只邮包。她不怎么兴奋。有谁寄东西给她?除非送她一本字典。这很像那种狭长的小字典,不过太长了点。拿起来一看,下面黄纸破了,路出污旧的邮票,吓了一跳。
    特瑞丝嬷嬷进来说:“是不是你的?等著签字呢。”这两句广东话她还懂。
    排门外进来了一个小老头子。从来没看见过这样褴褛的邮差。在香港不是绿衣人,是什么样的制服都认不出,只凭他肩上的那只灰白色大邮袋。广东人有这种清奇的面貌,像古画上的老人,瘦骨脸,两撇细长的黑胡须,人瘦毛长,一根根眉毛也特别长,主寿。他递过收条来,又补了只铅笔,只剩小半截,面有得色,笑吟吟的像是说:“今天要不是我——”
    等他走了,旁边没人,九莉才耐著性子扒开蔴绳里面一大叠钞票,有封信,先看末尾签名,是安竹斯。称她密斯盛,说知道她申请过奖学金没拿到,请容许他给她一个小奖学金。明年她能保持这样的成绩,一定能拿到全部免费的奖学金。
    一数,有八百港币,有许多破烂的五元一元。不开支票,总也是为了怕传出去万一有人说闲话。在她这封信是一张生存许可证,等不及拿去给她母亲看。
    幸而今天本来叫她去,不然钥匙要憋一两天,怎么熬得过去?在电话上又说不清楚。
    心旌摇摇,飘飘然飞去在公共汽车前面,是车头上高插了只彩旗在半空中招展。到了浅水湾,先告诉了蕊秋,再把信给她看。邮包照原样包好了,搁在桌上,像一条洗衣服的黄肥皂。存到银行里都还有点舍不得,再提出来也是别的钞票了。这是世界上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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