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7中文网 > 都市言情电子书 > 别了,我的女人们 >

第7章

别了,我的女人们-第7章

小说: 别了,我的女人们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渐渐的我觉得大学生活正朝着我期待的方向飞奔,我的生活多了些活力,多了些可以让生命的音符跳跃的东西,也许这和林蓓离不开。经过大一上半学期和这学期不长时间的接触,宿舍的人打成了一片,我们一起去食堂吃饭,一起抄作业,其乐融融。吃饭,我们总能找出乐趣,有一次我让老大给我去买两个包子,他拿回来了两个馒头,我很不喜欢馒头,我还没饿到那程度,“老大,你眼睛瞎了啊,这是馒头!” 
    “这不是包子吗?你吃吃看!,靠,帮你打已经不错了,那么多排队的人!”老大黑黑的脸上露出不满的神情。 
    “好,我咬给你看!”我狠狠的咬了一口那白白的大馒头,没露出半点的馅。 
    “看到了吗?什么馅都没有,这明明是馒头”我恼怒成羞。 
    “在我们苏南,这就叫包子啊!”老大坚持着他的看法。 
    我们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苏南人民和全国人民的叫法都不一样啊,真佩服他们的想象力,馒头在这才叫包子,包子叫做馒头,简直是乾坤大扭转了。无奈那一餐,我吃了两个大大的馒头,消化了两天才感觉到饥饿。顺便说下,老大在我们宿舍不仅仅是年龄最大,家里最有钱,脾气也最好,记忆中从来没发过火,总是一副笑嘻嘻的样子。不高的个子,黝黑的皮肤,戴着付大金框的眼镜,说话总是那么的嗲,嗲是江南人说话特有的味道,让你听起来倍感亲密,倍感肉麻,特别是从女孩子的嘴里说出来。 
    还有一次我们宿舍哥几个去吃饭,中午的食堂人特别多,我们随便打了点菜就坐了下来,准备进食,关于“进食”这个词语是大灰狼创造的,他说:“我们在食堂吃饭不是为了享受美味,而是纯粹的一种动物性的吃法,食物之差,速度之快和动物没有什么两样。我们吃饭纯粹是让身体躲避饥饿的烦恼,如果可以选择我宁愿不去吃食堂的饭,而是喝点水,前提是水能够补偿能量,可是水做不到,所以我们还继续进食着食堂的食物。 
    “海遥,瞧对面的女孩子!”大灰狼边说边指着我们对面的一个漂亮的女孩子,她正在忘我的啃着有她半边脸大的鸡腿,油汁顺着她的嘴巴几乎要滴落到她干净的上衣。 
    “机会啊,还不去送张面纸给人家美女海遥!”旁边的阿亮催我。 
    “哈,我就英雄救美一回吧!”我不知道哪儿来的胆量,也许是这么多人在一起让我感觉有后盾吧,我麻利的掏出随身携带的“心相映”面纸,一路小跑的走到美女的面前,必恭必敬的递上了我的面纸,美女满脸惊愕装,似乎在说“黄鼠狼给鸡拜年没按好心,纯粹来嘲讽我吃东西的样子嘛!” 
    “什么意思啊,我认识你吗?”美女问,没有接下我的面纸。 
    “不认识不要紧,认识面纸就好了!”我一边说,一边把面纸放在了餐桌上,狼狈的离开了,当我回到原来的座位,他们一帮鸟人都在放肆的笑,美女看到我们乐成这样,丢下鸡腿,不忘擦擦她满嘴的油汁,走了。她走后,我们笑的更疯了。 
    “真想不通,一个美女这样糟蹋自己的美好形象!”老大惋惜道。 
    在这里我要顺便说一下大灰狼,他叫郎辉,是徐州人,可是却没有徐州人的粗旷,白白的皮肤小小的眼睛,四方脸,和我一样也是一名伟大的烟民,对于烟民,我一向有着兄弟般的感觉,香烟让我们走的更加近。他是那种很纯粹的烟民,除了香烟他几乎没有什么爱好,我喜欢找他一起抽烟。心烦的时候,我和他半躺在宿舍的床上,点燃一根香烟,看着缕缕青烟从手指之间徐徐升起,在宿舍的上空盘旋着久久散不去,它能营造一种奇幻的环境,让我们仿佛置身仙境,这样说也许就和吸毒一样,其实香烟也能比毒品好到哪儿去呢? 
    “海遥,谈过恋爱吗?”大灰狼问。 
    “废话,当然有过,那是初中的时候!”我一五一十的和他说了个尽,这正好让我再一次的回忆了香香,再一次的想起了我的生命中的初恋情人。我没有说现在和林蓓的事情,我怕他万一告诉了小鹏,我虽然知道他不是那种长舌头的人。 
    “呵呵,遗憾啊,如果以后你再能见到她,你会怎么样想呢? 
    “如果真的让我再见到她,只要她愿意,我还是会和她在一起。”我憧憬着,虽然到现在我仍然没有再见过香香一面。 
    “和你一样,我的初恋也算是失败的,谈了没多少时间就分了,原因很简单我不是她理想中的男孩子,她说我不够帅不够酷。”大灰狼无奈的叹息,深深的吸了口,吐了个漂亮的烟圈。我们彼此交换成恋爱的感受,彼此快乐着对方恋爱的快乐,伤心着对方恋爱的伤心,那一刻香烟、初恋不同的历程,一样的结果让我们走的如此近。和他聊完,我上床睡觉了,不知道过了多少时间宿舍的其他人也回来了,本来很安静的宿舍一下子热闹开了,我睡不着,出去转转,来到楼下的小卖部。 
    小卖部的老板是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人,样子傻乎乎的,说话也有点口齿不清楚,而他的老婆是一个很精明的女人。那晚他老婆回家了,我一去,他就慷慨的拿出了支“芙蓉王”香烟给我,芙蓉王是湖南常德产的,价格二十多元,在我们学校那算是好的了。我感动之余忙道谢。别看他样子傻乎乎的可是也挺懂得笼络人心的,因为我经常在他这买东西,算是老主顾了。 
    “这么晚了,还没有去睡觉啊,陪我喝杯酒!”老板看这是人也不多了,他也有点困了便拿出了两瓶天目湖啤酒。 
    “老板真是个男人啊,你也有这种嗜好啊?”我看他不怎么像男人才这么恭维的。他很喜欢别人把他说的很有男人味,因为他经常被他老婆骂,而他在他老婆面前又不敢大声的说话,就算大声回个一句也是微微若若的。给我印象,他是个怕老婆的人。 
    “喝就喝,我陪你啊!”反正我也挺心烦,要不然我就不会出来了,我在思考着要不要继续和林蓓交往下去。 
    一边喝酒一边抽烟,我感觉到很痛快,一种自我麻痹的痛快。喝完告辞老板,我的心里更乱了。回去的时候宿舍人都睡着了,小鹏也睡了。点燃支香烟,我在楼道里拨通了林蓓的电话。 
    “我就感觉今天晚上你会打我电话。”林蓓甜蜜的声音从电话那端顺利的传来。 
    “你怎么知道我今晚会打的啊?” 
    “几天没接到你电话了啊,我想你也快打了,其实我还是挺喜欢半夜和你畅谈的感觉的。”林蓓像是自言自语。 
    “你现在不但是我的精神支柱,还是我的闺中密友了。”我戏言。 
    “你又不是女孩子,怎么会成为我的闺中密友呢?”林蓓反对。 
    “最多也就是你的蓝颜知己吧!”林蓓笑着说。 
    “那我的蓝颜知己,明天我生日,你愿意陪陪我吗?”我说出了藏在心中许久的话,我焦急的等待着她的回答。 
    “好啊,要什么礼物吗?”没想到林蓓毫不犹豫的说。 
    其实她这么说,我已经很满足了,还敢奢望什么生日礼物呢? 
    “嘿嘿,你能答应陪我一起过生日,我已经很感激了。”我笑言。 
    “这可是你说的哦,我本来还打算送你生日礼物呢!”林蓓似乎在诱惑着我。 
    “是啊,明天晚上我再发消息你,到时候不准失言哦。”我以一种担心的口气说着,我很怕她明天突然会因为什么原因不能陪我,同时我也担心万一小鹏知道了的后果,我甚至没有把我过生日的消息告诉宿舍的任何一个人。 
    “好啊,明天见,早点休息吧!”林蓓给了我一个定心丸。 
    “晚安蓓蓓!”我再一次的这么亲昵的叫着她。 
    “似乎我都快成了你的宠物了!”林蓓笑嘻嘻的说。 
    “不敢,我宁愿做你的宠物,晚安!”我厚着脸皮说,反正电话那端她又看不见我。 
    挂了电话,我一阵激动,我还没想好明天去哪儿过生日,林蓓这样的女孩子一定不会喜欢那种太普通的场所,我猜摩着。也许常州市里的“巴西烤肉”是个不错的地方,我绞尽脑汁才想到这个环境还算优雅的地方。 
    第二天早晨一觉醒来,我容光焕发的早早去上课了,要是平时我还在床上。想到今晚我和林蓓单独的约会,我就兴奋的睡不着。课堂上老师讲了什么,我什么不知道,我只是想着今晚的约会,想着今晚我会和蓓蓓单独在一起,这种感觉非常的奇妙,人就是这样,想着一个人的时候时间过的是那么的快。 
    中午吃饭的时候,我的手机响了,喜出望外是林蓓发来的短消息,她说“我在学校外面的育英超市门口,我有东西要给你”。看完短消息,我丢下还没吃完的饭菜,飞一般的来到超市门口。那是六月的天气,已经有点炎热了,她撑着伞站在烈日炎炎的阳光下,她是那么的漂亮,上身穿着紧身的白色T恤,下面穿着一条淡蓝色的牛仔裤,一双精致的凉鞋,尽显她婀娜多姿的身材。 
    “美女,吃过饭了吗?”我发自肺腑的讲。 
    “没呢,早晨上街给你买生日礼物的,才回来!”林蓓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平淡的说。 
    “嘿嘿,谢谢哦,不是说不用你买的嘛,太客气了!”我假装推脱,其实我心里比谁都急着要她的礼物呢,原本以为她真的不会买礼物给我了,现在看到她手上拿着即将送我的礼物,我欣喜万分。 
    “你不要,那我拿走了哦?”林蓓试探着问我。 
    我那舍得快要煮熟的鸭子飞了,忙说:“既然你这么辛苦的买来了,我能不要吗?”我为什么用“快要煮熟的鸭子”形容林蓓给我的礼物,其实想想一只鸭子都快要煮熟了,它还能飞吗?林蓓的礼物已经拿在手上了,还能不给我吗? 
    “呵,那就好,拿着回去再拆下来看!”林蓓以一种命令口吻说。 
    “遵命蓓蓓!”我做了个立正的样子,感觉挺别扭,我很怕小鹏或者宿舍的其他人这个时候看到我和林蓓在一起。 
    “不用这么激动吗?仅仅是个小礼物哦!”林蓓觉得这没什么大不了,可是在我的眼里看来这是一件何等幸福的事情,我苦苦暗恋着的漂亮的女孩子能在我生日这一天送我礼物,还是亲自冒着这么大的太阳,我能够感觉到林蓓的真诚,虽然她嘴上没说,想到这惊喜取代了担心。 
    “谢谢啊,今天晚上七点学校门口见哦。”我接过林蓓手上包装精美的礼品还不忘提醒她我们今晚的约定。 
    “好的,我先回宿舍了,晚上见!”林蓓说完走了,留给我一个楚楚动人的倩影。这让我想到了电影“倩女幽魂”里的小倩,林蓓和小倩有着一样的美貌和倩影,而我就是那里面傻傻的书生什么臣的,他为了得到心爱的小倩,历经千辛万苦,从没放弃过。对,我也不能放弃,不管前面的道路多么的崎岖。我要翻过这座座高山,拥有我憧憬的太阳,哪怕山再高,路再远,云再淡! 
    捧着林蓓给我的礼盒,我小心翼翼的,仿佛捧着的不是礼盒而是林蓓一颗跳动的心,不用打开我就能感觉到她的心跳,虔诚的捧着直到宿舍我才打开,一路上我也在想里面到底会是什么样子的礼物呢?我想过我能想到的所有礼物,可当我打开的那一刻我还是惊呆了,原来是一串手链而且还是石头记的,天然的石头雕刻成的圆圆的一粒粒的小球用一根黑色的有弹性的绳子串起来的,琥珀色的主体泛着点点的黑色,除了很多的小球还有一个佛头样子的小石头,很是精致,我端详了好久才带上了我的左手腕,这整个过程犹如做法事一样,一丝不苟。小鹏看见了:“这么漂亮的手链一定是哪个漂亮女孩送给你的吧?”小鹏带着他独有的笑容羡慕的问。 
    我一听以为他知道了是林蓓送给我的,忙掩饰道:“不是什么漂亮女孩,一个普通的朋友送的。”说完汗颜,我真怕他知道。小鹏看我不想再说什么也就不再追问下去,忙他的事情去了。 
    老大看到我手上的手链忙问:“这么好看的手链哪儿买的啊,我也要买一条,下一次回去带给我的女朋友?” 
    “街上石头记专卖店多的是!”我回答了心急如焚的老大。我当时就想说,多没创意的家伙,干嘛非要买和我一样的东西啊?再说这是男孩带的,女孩带了或许不合适,话到了嘴边也没说,我怕打消老大的积极性,我一向很羡慕老大的爱情,青梅竹马,现在还能成为情侣,而且听老大说他们一毕业就会结婚。后来老大果然把我拖上街,让我陪他买和我手上一摸一样的手链,我有十分的不愿意还是和他去了,庆幸的是没买到和我一样的,买了一个很接近的。我不也知道为什么,我很怕我周围的人买和我一样的手链,也许我觉得这条手链是林蓓送给我的,只有我才能拥有这条手链,我就是这么一个自私的家伙。 
    下午没有课,整个下午我都沉浸在收到礼物的兴奋心情中,眼睛不停的瞄着我手上的那条精美的手链,之前我从来没有戴过手链,因为我觉得它戴着碍事,我不喜欢身上受任何东西的约束,哪怕是一条小小的绳子。可是这一次,我改变了,我觉得这不再是一种束缚而是一种牵挂,虽然林蓓并没有亲口告诉我她送我手链就是代表着她会时刻的牵挂我,但我还是那么的以为了,我一直是那种想当然的人,我觉得它是,就是,它不是,就不是。再说,石头记的礼物,一般都是情侣去买的,因为它的广告语就是“爱之物语”,这很难让我不去想这是林蓓给我的爱的信号。林蓓占据了我的手腕,也占据了我全部的心。而我此刻也愿意,把我的一切交给林蓓。 
    傍晚,学校门口处,人流传动,因为是周末,进进出出校园的人特别多。我一席休闲打扮,淡蓝色的牛仔裤我的最爱,宽松的黑色T恤上面有个类似太阳的抽象图,我很喜欢它,因为它给我一种黑暗中看见阳光的希望,白色的休闲鞋,加上一头整齐不乱的碎发,称不上特别帅,也吸引了几个女孩子偷偷扫视的目光。掏出手机看了一眼时间18:56分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2 2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