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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清穿十四福晋-第77章

小说: 清穿十四福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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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善书院同旧时一模一样,儒生来往不绝,古木撑天,四处萦绕着朗朗诵读之声。十四穿着便袍,阿南和两名护卫跟在十步开外,不远不近。十四一步一步往前走,熟悉的记忆慢慢涌上心间,却多半是爱莲。他记起在亭子里与九爷下棋,爱莲满面飞霞的扑倒在自己怀里,他问她:“完颜海峰是你什么人?”爱莲道:“是我大哥。”
  便是从那时起,他以为她是完颜家的嫡女,于是爱上了她。
  他明明记得当时爱莲是和薇薇在一起,可他偏偏记不清薇薇当时的脸。
  他在书院里绕来绕去,终于忆起被猪肘子砸到脑袋的地方,想着薇薇定是在那儿等着自己,遂不敢迟疑,大步寻去。可到了木楼下,左左右右寻了个遍,竟没得半点踪影。他恍然想起当年被酱肘子砸到的复杂心境,不由畅然一笑。阿南远远看着十四在书院里乱跑乱逛,又自顾自的大笑,实在猜不出是何缘由,好奇不已。
  在十四脑中,所有与薇薇相关的记忆一点一点的回来了。
  知道她才是真正的完颜小姐的那一刻,掀起红盖头的那一刻,肌肤相亲的那一刻,还有她吃醋泼了自己一身的卤鸭汁,在热河罔顾生命安危冲到皇阿玛面前给自己求情。。。等等等等,点点滴滴,以前没有上心的事,今儿忽的涌成了一股热流,千军万马似的迎面而来,正中他的心间,使他的心软成了一滩春泥。他沿着宽阔大道往前走,阳光从树间倾泻,在石板路上稀稀疏疏的跳跃起舞,如他的心情一般,感觉那样——情不自禁。
  情不自禁奔向她。一刻都等不及。
  我深深的记得第一次见到十四的情景。
  不是在木楼,不是在亭子,而是在书院人来人往的大道上。我撞进他怀里,他恬不知耻的板着脸冷冷道:“兄台,你踩到我的脚了。”
  (“兄。。。台。。。”谁是你兄台啊,你全家都兄台好不好!)
  我记得那是一个春天的早晨,晨曦特别美,暖暖的映在十四身上,就像镶了一层橙色的光芒。他穿着宝蓝色长袍,前额宽阔,一双鹰眼锐利,鼻梁高翘,嘴唇朱红。我怕被阿玛发现我男扮女装在书院瞎逛,就躲在十四的身后,让他做挡光“门板”。
  那时不知姻缘是什么,如今想起来,真是玄妙。
  不早不晚,不快不慢,没有多一步,没有少一步,在千千万万的人里,我撞到了他的怀里,我的酱肘子砸到了他的头,我的阿玛是完颜罗察,他的身份是贝勒。只要有一点点的差错一点点的时不对机,我就遇不到他。到底是费尽了多少运气,我们才会穿越了三百年的时光,在盛世里相惜相爱。我安安静静站在绿荫下等他,即便等不到也不要紧,无论发生什么,我与他拥有共同的一个家,在那里,他会永远的等着我。

  ☆、第一六三章 :完美的一天

  第一六三章:完美的一天
  夏光璀璨,树荫连绵,十四踩着轻碎的步伐,脸上止不住的溢出笑容。他看见蔷薇立在大道中央,穿一身素白无纹金丝柳叶湖青紫薇大团花箭袖长袍,梳着长辫,头戴白色瓜皮帽,姿态俊秀如书院里绿鬓红颜的小儒生。
  我高举了双手摇了摇,喊:“十四!”
  十四反而慢了步子,悠悠然到了跟前,方笑道:“你何时做的男衫?”我眉梢一挑,调皮道:“没看出来吧。。。”我压低了声音在他耳边道:“在你儿子那借的。”十四怔了怔,我笑道:“弘春长得快,明年后年的衣服都早早备好了,昨儿管事的婆子拿了他的衣衫给我过目,我瞧着喜欢,试了试,还真合身!”十四比了比我的头,道:“小矮瓜,你饭都白吃了,连弘春都长不过。”我撇嘴,道:“放心好了,今儿穿一次,明儿还两身新的给你儿子。”
  见我身边空无一人,十四蹙眉道:“玟秋呢?”
  我满不在乎道:“我让她在家里看弘明。”十四沉了沉脸,表示不高兴了,道:“弘明一大帮子嬷嬷照顾着,还能飞了不成?倒是你,独来独往,若出了事,我怎么办?”我扯了扯衣衫,表情严肃道:“我现在不是十四福晋,而是。。。而是独自跑出门的小书生。”又摇着他的手臂撒娇,道:“我不想让人跟着嘛,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也不用端架子,多好!”稍停,即加重语气道:“我今儿心情特别好,你可别嚷嚷,扫我的兴致。”
  十四拗不过我,叹了一声,道:“你要答应我,下不为例!”
  我连连点头,乖巧的讨好他,谄媚道:“好好好,保证下不为例!”又拉着他往书院外头走,道:“难得出趟门,咱们去吃好东西吧。”十四任我在身边左蹦又跳,道:“前天你说夜里做了噩梦心有余悸要吃好吃的,昨天又说一想到皇阿玛摆驾回鸾,要入宫给额娘请安有压力也要吃好吃的,现在出趟门,你。。。”我恬不知耻的笑道:“反正我就想吃嘛。”
  十四横眼睨着我,眼眶里一片白。
  书院旁边有一整条街,是各色各样的零嘴小摊。我一路吃过去——酱肘子、熬乳茶、芝麻南糖、冰糖核桃、五香杏仁、菠萝软糖、芙蓉香蕉卷。。。每一样都吃不了很多,但每一样都想要尝一尝,到了烤羊腿的酒楼门口,更是连脚都迈不动了。
  我们难得过两人世界,我把骄纵耍赖发挥到了极致,拖着十四就往酒楼里走。穿着灰布衣肩膀搭着白毛巾的小二笑容满面道:“客官,请往楼上走。”噔噔上了楼,立马点了一桌子的菜,反正身边有大款十四爷买单,就算把酒店吃垮了,他也hold得住。
  古代人店大不欺主,实实在在的料多份大,我们点了羊腿烤肉,嗨,他还真的上了一条羊腿,还额外送了两罐竹叶青酒。我埋头苦干,要知道,焦黄的烤羊肉撒一层孜然,是世间最顶级的美味之一,想想都能流口水,就算是人参鲍鱼我都不换。
  十四坐在我对面默默饮酒,连筷子都没拿。
  我满口油腻,问:“你怎么不吃?”顺势撕了一块脆皮肉递到他嘴巴,他偏了偏脸,微笑道:“你自己吃吧,我不饿,刚才吃了你剩下的双色马蹄糕,已经饱了。”我道:“你吃这么点管饱么?”十四手中玩弄着酒杯,毫不客气道:“看你看饱了。”又笑道:“羊肉臊味儿太重了,还是家里的干净些。”我道:“只有吃什么都香,不偏食的人,身体才健康,性子也会讨人喜欢。”十四一本正经道:“我性子一直很好,身体也好。倒是你,一点儿风吹草动就腰酸背痛发脾气,可见身体性子与偏不偏食没关系。”
  这还给我论起证来,我:“。。。”
  竟无以反驳。
  酒馆老板似乎几年没见过一顿吃了五十几两的大客户了,尤其是大客户竟然要把剩下的东西打包回家,惊得他下巴都要掉了。另说一句,古代人就是环保实诚,用了两套精致的竹制碗筷食盒给我打包,也没再多收银子,临走时还一路送到大街上。我让阿南把剩菜剩饭全部送去了城西桥洞下的乞丐窝,有钱归有钱,浪费总归不好。
  吃饱喝足,我挺着肚皮几乎连路都走不动了。幸而衣服宽大,一点儿都不显身材。街边有喷火龙、上刀山、打布库的杂耍艺人。我拉着十四到处看热闹,从左边一堆人挤到右边一堆人,因我穿着男装,外人皆以为是两个大男人,也不觉奇怪。到了一处斗鸡的地方,里里外外的围了四五圈人,我好奇不已,非得要看,十四没法子,就从膝盖处抱住我,将我高高举起。我双手撑在他肩上,好不容易看到里头景象了,又觉没意思,悻悻叫他放下,又往另一处人山人海里凑。十四气喘吁吁,拉住我道:“能不能歇歇?”
  见他满额大汗,一脸“我累死了”的表情,我不由笑道:“比你打猎舞剑还累?”
  十四上气不接下气,道:“比随扈赶了一天一夜的路还累。”
  逗得我哈哈大笑。
  街上人太多,我紧紧抓住十四的手,生怕被人潮给挤散了。十四护在我身后,不让人靠近。终于寻了一处小茶铺子,我俩坐进去喝茶歇脚。卖茶的是一个白胡子老头和一个绾着双丫髻的小姑娘,爷孙两个一前一后,配合极好。我要了两碗酸梅汤,老头子老得不能弯腰了,那小姑娘便麻利的往深井里取出湃好的冰酸梅汤。穷苦人家没有冰用,只能放井里湃着取其凉意。十四不爱吃酸酸甜甜的东西,今儿却一连吃了两碗。
  吃了就算了,末了他还叹道:“比家里的好吃,酸甜正好。”
  我懒得与他计较,随口玩笑道:“要不请小老板回府日日给你煮?”小老板自然是指那小姑娘了,我看着是小姑娘,其实已经十五六岁,当年我嫁给十四也就这年纪。十四故作思虑,点着头道:“说得有理。。。”我道:“那该请回去,还是买回去?请回去就放在厨房里,这买回去嘛。。。”十四含笑盯着我,一副“看你耍什么诡计。。。”
  我接着哄然一笑,道:“自然也是放厨房里。”
  我们两夫妻说说笑笑,那两爷孙却只以为是大户人家的两兄弟。老头子很会看人,早瞧出十四出身高贵,听见我俩谈话,岣嵝着身躯便上前抱拳作揖,道:“给两位爷请安,若爷瞧得上我的孙女铃铛,只管带回府去,做奴做妾,悉听尊便,只求混口饭吃。”
  小铃铛听了爷爷的话,在茶缸后头伶牙俐齿道:“爷爷,你又犯糊涂了,我有一双手,有力气,能赚钱养活自己,做奴做妾有什么好?宁愿嫁给农夫草寇做糟糠妻,我也不愿低三下四给人为奴为妾。”倒是个有骨气的丫头,我笑道:“姑娘说得极是,实在佩服。”
  我一说话,小姑娘居然红了脸,扭身就躲到柜台后头去了。
  老头子没有五六十也有七八十了,听了孙女的话,慢吞吞的往棚子里走,浊泪横流,道:“铃铛儿嘞,爷爷没几日活的了,你一个人孤零零的,爷爷不放心啊。。。”年老的声音渐渐低沉至听不见了,他和小丫头在柜子底下嘀咕着什么话,我放了一锭银子在桌上,悄悄拉着十四离开。人潮拥挤,十四满目笑意的看着我,道:“你好像和平时不一样。”
  我信步而走,道:“哪里?”
  十四道:“给乞丐们送饭,还有,给茶馆的小丫头留银子。”我知他话中意味,伸长了脖子,仰着脸故意调皮道:“怎么?舍不得银子了?”毕竟都是他的钱啊!十四垂脸定定凝视着我,看了又看,好像我脸上有脏东西似的。不经意间,他忽的低头吻在我唇上,轻轻一点,稍纵即逝如春雨无踪。我半响才回过神,看看周围人头攒动,羞红了脸,低声道:“我现在可是男人!”十四笑得邪气,道:“男人我也喜欢。”
  真是不知羞耻!不过。。。我好像挺高兴的。
  真是太棒了好木有!
  日渐西斜,夜幕四合,再好玩也得回家了。有侍卫牵来一匹骏马,十四先抱我上了马,然后才翻身而上。夏天的星子出现得特别早,天还没全黑,淡白清透的空中便缀满了点点星光。月亮弯弯,白白的挂在树梢房顶之上,路边的百姓家中炊烟袅袅,马步踱得极慢,晚风拂过脸面,夹杂着一丝淡淡的饭菜香。我摸着肚子嘟囔道:“十四,你骑快点,我饿了。”
  十四嘴唇发抖,不可置信道:“什么?又饿了?”
  我拧眉的嗯了一声。
  回到府中,玟秋早已命人备好了晚酒点心。只等我进屋洗漱穿戴后,便布了膳食。十四在家里吃得香些,我与他加上阿醒三人围着热腾腾的火炉涮牛肉片,再添了两壶葡萄酒和一瓮王老吉凉茶。玟秋怕我们热,命人多抬了两篓子冰砖搁在桌底下,阿醒一见到冰,又想着吃西瓜冰沙,我打算满足她的愿望,等吃完火锅,就去给她做。

  ☆、第一六四章 :爱莲有孕,侧福

  第一六四章:爱莲有孕,晋侧福晋
  时值中秋,举世庆贺,唯雍亲王府寂寂冷清,连夜里赏月吃饼的习俗都被免去。李氏丧期刚过,四爷便日日往六部九卿处理朝事,人前言笑晏晏,仿佛安适如常。唯四福晋心里明白,四爷之痛,犹如削骨剐肉,面上越是平静娴淡,心底越是无法忘怀。
  中秋朝中放假一日,四爷却没有呆在府里,也不知忙些什么,到小半夜才回。
  四福晋在葡萄架下备好月饼老酒、瓜果点心,每一年,四爷都会与她对饮小杯。她穿戴齐整,仔细梳妆了一番,守在院门口等人传话。李氏死后,四爷还没来过她的院子。她知道四爷怀疑自己,所以准备了许多说辞,可是,四爷却没有问。
  他愈是什么都不说,她便愈是害怕。
  自李氏死后,四爷命人拆了李氏的院子、烧了书信、首饰衣冠等则全部收殓陪葬,而侍奉李氏的丫头婆子们,近身的两个以失职为名被活活打死,剩下的撵的撵,卖的卖,总之一个都不许留,通通被发落到旁处。连着李氏的两个孩子大格格和弘时亦失宠,接连数日连阿玛的面都见不着。当然,后院之人,没一个见得着。
  四爷独自宿在书房,不入后院半步。
  四福晋早料到四爷不会来见自己,无非抱着一丝期翼,万一。。。若万一他想明白了,若万一他还顾念白发之情,若万一。。。直到月亮高悬,更深露重,她才哀哀叹了声气,身心如坠玄冰洞窟之中,冷得浑身打颤,喉咙一涩,眼角泣然垂落一滴清泪。
  此时此刻,她真的宁愿死的是自己而不是李氏。
  这日子跟死又有何区别?
  爱莲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不知怎的,她对男人有一种天性使然的自信,除了十四是个意外,所有的男人,只要她想得到谁的心,总会轻而易举的得到。从完颜府背她出火场的哑巴奴才,到帮她入宫教她医术的御医院太医,再到玉泉镇的陈家老爷、陈家二少爷,及年府的二爷年希尧。。。即便是年羹尧的忠心死侍季子然,亦被自己倾倒,惟命而是从。
  当年完颜夫人的话犹在耳侧:爱莲面相妖媚,最会蛊惑男人心。
  那时她还懵懂不信。
  四爷久未入后院,乃旧情未了。爱莲穿了件素白寡淡的衣裳,学着李氏的模样青丝铺肩,又用白铜缕雕小食盒装了两碟月饼,扶着丫头碧儿慢慢往大院书房走。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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