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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章

纨绔霸王闯春秋-第9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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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213秦丞相李斯进言,说诸子百家“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
于是,秦始皇为了统一原六国人民的思想,于当年开始销毁除法家以外的所有诸子百家的著作,一直到公元前206年秦朝灭亡,史称“焚书”。
在焚书开始的第二年,即公元前212,秦始皇为了进一步排除不同的政治思想和见解。在当时秦首都咸阳将四百六十余名儒士和方士坑杀,史称“坑儒”。
“焚书坑儒”这四个字也让秦始皇背负了二千多年地骂名。
姬凌云自己分析了秦始皇的作为,处在秦始皇那个时代来说,秦始皇并没有作错。他焚书坑儒,意在维护统一的集权政治,反对是古非今,打击方士荒诞不经的怪谈异说。这想法是对,但却并未收到预期的效果。纵是秦始皇和李斯恐怕也料不到焚书坑儒会加快秦朝的灭亡。
但处在两千年后来考虑,秦始皇则确实该骂。春秋战国时期,中华文化几乎战在全世界地颠峰,许多工艺早欧洲等国数百年之久。其中墨翟的杂学,汇集了宇宙论、数学、数学、物理学、哲学等方面,一些理念早欧洲千年。但这些文化几乎都来至六国,楚文化,齐鲁文化,则是其中翘楚。
秦国则不同,它长于军事,却弱于文化。这焚书坑儒几乎灭绝了商周所有文化,毁灭了古代许多典籍,造成文化史上难以弥补的损失,使得秦始皇前期大多东西都是一片空白。
凡是都有两面性,秦始皇认为对的东西,在两千年后,却是大错特错。因此,这毁灭中华文化的事情,姬凌云绝对
来,也不愿意因为自己的关系,让后世的棒子们在我来嚼舌根。
所以,秦始皇是学不得的,姬凌云只有走融合这一条道路。楚国之强就是因为它融合了吴越文化,秦国之强也在于融合了巴蜀文化。
只要自己融合了诸国文化,一样可以让吴国一统天下。
想到这里,姬凌云心底也在暗自庆幸:好在自己生活在春秋末年,天下人对国家地观念极淡,否则融合各国文化将困难重重。

春秋末年与战国前期,百姓们心中并无国家观念的存在,他们无所谓自己是那一个国家,有才干的人哪里可以得到重用就在哪里生根。普通百姓更是简单,谁对他们好,他们就会对谁好。直到战国末期,由于战乱连连,诸侯与诸侯之间的仇恨越来越大。百姓也随之相互敌视,这才有了家国之别。
姜良长出了口气道:“大王胸怀过人,姜良这是以小人之心,猜大王之腹。”
姬凌云“哈哈”大笑,不已为意,内心却有些迫不及待地想道:“若是我一统大周,不知这千古一帝的名号,会不会出现在我的头上。”
余下数日,姬凌云异常顺利的接管了齐国的所有土地,并且四处派使者与周遍诸侯交好。毕竟,吴国一口吃下了综合实力尚在自己之上的齐国,好好消化是现在吴国唯一的出路。
姬凌云声势大涨,尤在晋定公之上。就连吴国也有隐隐超越晋国的势头。周遍的鲁、蔡、宋等国如何敢在老虎鼻下拔须,纷纷同吴国示好,表示愿意与吴国建交,通商。
外交很繁杂,但却非常重要,也是门很深的学问,用得好有些时候更胜百万雄师。半月下来,除晋国外中原诸国都与吴国建立了外交协议。
行宫大殿。
姬凌云道:“卫后庄公是如何答复我们国的?”
韩庆答道:“卫后庄公愿意跟我们建交,但在同盟上却是犹豫不决,没有主见。”
姬凌云心忖,这卫国同其他国家不同,其他国家只要建交便可。以吴国的实力,他们还不敢胡乱撒野。
惟独晋国是个例外,眼下吴国要消化齐国,不易开战。自己让吴国水军镇守黄河,晋国那群旱鸭子出兵十万也毫不惧怕。可从晋到齐还有一条道路,便是借道卫国,此法可以绕过吴国水军。
“无论如何,都要将卫国拉拢过来!”姬凌云冷声道:“你去找寻卫国的弱点,实在不行我们来硬的。他要在晋国的鼻息下生存,我就送他下地狱。”
韩庆沉默的点着头。
一日后,姜良求得黄道吉日,姬凌云斋戒沐浴,公开祭祀太公姜子牙,此举传开原齐国百姓纷纷称赞,盛得好评。
当夜,祭祀归来。
姬凌云正抱着冷蝶说着情话,不知不觉谈到了墨翟。
冷蝶忧心道:“不知义父现在如何,身体可好?”
姬凌云握着冷蝶那满是老茧的小手道:“放心吧,岳父那一身本领你还不知晓?墨者行会就算是国家也未必能够耐他们如何。”
冷蝶摇头道:“我不是在担心这个,我跟义父的联系一直也没有中断。这几日,师兄来信说,义父最近大受打击,常常露出烦躁的情绪,他们很是担心。”
姬凌云心底嘀咕:“墨者注重守心,放下一切,进入虚无状态。墨翟之守心,已经到了泰山崩塌而面不改色的地步,是什么事情让他情绪异常?难道是因为认识到了墨学的不足?”
他撇了撇嘴,这些干我屁事,抱起冷蝶笑道:“是人都会有情绪,喜怒哀乐,人之常情。若无这些七情六欲,人岂非同畜生一样?”
冷蝶轻轻的给了姬凌云一拳道:“不许这样说我义父。”
“好,不说不说。”姬凌云大手摸上了冷蝶的小肚子道:“那我们来说说,什么时候给我生个大胖小子。”
冷蝶面色绯红低声:“作怪。”
姬凌云见冷蝶面红而赤大笑了起来,这小妞在战场上是一个十足的女罗刹,在外人面前也是一副坚强勇敢的模样,可一到床上她便如同闺女一般羞羞答答的,较之稳重的西施还要不如。
正准备更进一步,专韦的声音由外头传来:“大王,楚国叶公求见。”理想文学(www。2。)会员整理提供。
第三章 敲诈放血
       凌云一脸不爽的看着老而不死的叶公,人生最大的郁备雄起时,被打断叫去做另一件事情。
“叶公好久不见,你还是这般贱滥……”姬凌云口中不满的占着叶公的便宜。
叶公毫未知觉,当真认为姬凌云夸他健朗也客套道:“老朽托吴王鸿福,没病没痛。与往常一般。”
姬凌云也随口跟着叶公打起了“哈哈”,这老家伙来此的举动,他早已心知肚明,若非此事对吴国有利可图,他也不会过来鸟这老东西。
叶公见姬凌云并未问其来意,只好道:“此次外臣前来是奉我大王之命,向吴王祝贺。恭喜吴王击败了强晋,将齐国纳入手中。吴王如此伟绩,只怕是吴国百年第一人也。纵然放眼天下,可比吴王者,也不多见。”
嘿嘿!姬凌云心底窃笑,这享受他人拍马屁的滋味确实不错,尤其拍马之人还是叶公之流的智者。
他心底清楚越是这样越表示对方有事相求,享受被拍马屁的感觉,但绝不因奉承而失去理智,“寡人比起先祖阖闾还差怎么一点,尤其是在名气上凌云尚且不能跟先祖相比。”
好个小狐狸,年小,野心到是一点也不小!!叶公心底暗骂,论名气姬凌云的名望以在晋定公之上,大周无人可以匹敌。姬凌云口中的名气,不就是指那“尊王”之名。诸侯之首地霸主地位?
叶公一叹,谁让自己有求于人,在来之前,他早已做好了吃亏的打算,微微笑道:“外臣来时,我大王再三嘱咐外臣。一定要与吴王加深关系。彼此互利全力支持。”
顿了一顿,叶公道:“为表诚意,大王特地让外臣献上一匹汗血宝马,五百斤上等精铁。”
老狐狸!!!姬凌云也在心中骂了一句,这汗血宝马是孝敬自己的不假,至于五百斤上等精铁这完全是用来提醒自己。楚国也产铁,而且还是上等精铁。他眯眼笑道:“所谓来儿不往非礼也。寡人这就命人准备厚礼回赠。”
叶公失望的摇了摇头道:“吴王看来并没有明白寡君之意,近年来,我楚国疆域中发现了三处铁矿,但由于着冶炼之术不精,难以将所采得的铁矿锻造成铁器。贸然间听闻吴王已经将铁器锻造成了兵刃,并在战场上将晋国的大军杀地大败。寡君感慨之余也佩服吴国技艺之精湛,特命外臣远来求教。”
果然……这铁器一旦使用,立刻就引起了诸国的重视。姬凌云一幅恍然大悟的模样,拉长了声音道:“原……来……如……此……”突然间。他脑中闪过《大话西游》中的经典话剧,随口道:“你们想要学习我吴国的冶炼之术?你们想学你们就跟寡人说清楚不就行了吗?虽然你很有诚意地看着我,但不说出来寡人一样不知道你想要什么?不直说寡人又怎么知道你们想学。不可能说你们想学寡人不教你们,你们不想学,寡人偏要较会你们。大家讲道理,说明白嘛。”
叶公听了一阵迷糊。这到底是教还是不教?不就是两字,有必要说这么一大串吗?
看着迷糊的叶公,姬凌云心底吼道:“伟大的唐僧,你***太能忽悠了。”
叶公捏了把冷汗,想不到这小狐狸还有如此八婆地一面。他恍然明白,眼前的姬凌云早已不是当年在楚国的那个凌云王子,想要在他手上得到好处就一定要放适当的血而已。精明的狐狸不会为了小利而失了大利。
叶公沉闷了半响,点头苦笑道:“吴王。吴国有你为王,肯定吃不了亏。干脆大王开出一个价码,冶炼之术换取什么东西,这算是互惠贸易。只要不过火。合理,我们都接受。”
“那个是自然!”姬凌云见叶公服软,又在心底赞美了一边伟大的唐僧,笑道:“这样吧,寡人也不贪心就给寡人五百上等精铁,一千上等精铜,三千匹优秀战马如何?”
见过狮子大开口的,还没有见过口气这么大的,叶公面色不佳道:“吴王,你这也太强人所难了吧?”
“会吗?”姬凌云嬉嬉笑道:“楚国地大物博,沃野千里。难道区区五百上等精铁,一千上等精铜都拿出出来?秦国乃西方之霸,秦厉共公上位以来,先后破匈奴、西戎。巴、蜀、西戎义渠都曾朝贡献礼,以其国力拿出三千匹优秀战马亦不会很难吧?”
叶公心神震动,此次来见姬凌云正是秦厉共公与楚王共同的意思,那汗血宝马也是秦国所赠的厚礼。
遭了,这汗血宝马是西域地宝贝,不说在大周难得一见,就是西域也不满百匹。楚国战乱刚平,如何拿得出这种宝贝。为了那冶炼之术,为了楚国,叶公一咬牙道:“好,吴王的要求外臣答应了。”
“成交!”姬凌云如狐狸一般笑了起来。
对于这冶炼之术,姬凌云从来也没有想过要隐瞒多久,因为,不只是吴国,天下各国都有专家研究这冶炼之术。
史书上也记载了,这冶炼之术正是在春秋末期,战国初期广传开来。具体谁造的无人得知,但可以肯定一点,六国前后几乎在同一时间拥有了这门技术。
可见,诸国对冶炼之术已经研究的相当可观,其中只剩下一个门槛没有跨过,只要这个门槛,铁器就将现世。
如今,铁器的威力以被各国知晓,他们一定会加倍的研究冶炼之术。不出年余,以中华古人地头脑,这冶炼之术将不是什么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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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无双良驹——汗血马
       易一谈拢,姬凌云大笑的拉着叶公去看那汗血宝马。战,对于武器,马匹非常钟爱,先前由于在讨价还价,所以才对叶公口中的汗血宝马不闻不问,装做毫不在意。其实在他的心底早已乐开了花。
这“汗血宝马”在全世界的总数量非常稀少:一共只有三千匹左右,其中有两千多匹在土库曼斯坦,也是古代的大宛。它们被土库曼斯坦奉为国宝,并将汗血马的形象绘制在国徽和货币上。中国仅仅只有八匹而已,足见其稀少珍贵,在古代被称之为“天马”。
汉武帝元景四年秋,有个名叫暴利长的敦煌囚徒,在当地捕得一匹汗血宝马献给汉武帝。汉武帝得到此马后,心喜若狂,称其为“天马”。并作歌咏之,歌曰:“太一贡兮天马下,沾赤汗兮沫流赭。骋容与兮万里,今安匹兮龙为友。”
同时还有为求汗血宝马而两伐大宛国的记载。
相传这汗血宝马可日行千里,更会从肩膀附近位置流出像血一样的汗液。可对于汗血宝马除了一些历史的记载和影视文学中的描述之外,生活在后世的人几乎没人可以目睹它的风采,也难以辨别。
是历史记载有误,还是因为人们的大势捕猎,不断的引种、杂交令纯正的汗血宝马灭绝,这谁也不得而知。
“天马来兮从西极,经万里兮归有德,承灵威兮降外国。涉流沙兮四夷服。”
这是司马迁在史记中对汗血宝马的描述,也是中华史上对汗血马地最早记载,也是令姬凌云一直坚信汗血宝马确有其事的原因。
一路拉着叶公快步走向宫外,叶公摇头苦笑不迭。原本以为姬凌云对马一点儿兴趣也没有,因此对汗血宝马不闻不问,此刻方知自己是上对方的当了。
未到临行宫外,猛听得忽律律一声长声马嘶,如龙吟一般响亮。姬凌云不自禁的喝彩道:“好马!只闻其声。便知其能。”
出得行宫。便见一匹除了脑门的一块白色“月芽”外,全身毛赤如血的宝马驻立在宫门之外,高昂着头颅,一对马眼在黑夜中闪闪发光。
它的四肢健长,一条条的肌肉象是由钢筋铸就,皮毛光亮而富有活力,宛如炽烈地地狱之火。顾盼之际。显是神骏非凡,更惊奇地是周遍地诸多良驹都低耸着头颅,向是膜拜一般。
有趣的是这马鼻以上部分微微向外突出,有些像兔子的头,让姬凌云想起了三国时期无双吕布的坐骑赤兔,相传赤兔就是全身火炭红,头呈兔状,因而的名赤兔。
“这鼻子有些象兔子。”姬凌云轻轻一笑。他爱马不假。但对于相马的知识却知道的甚少。
叶公忍笑解释道:“无双马师伯乐在《相马经》中有言‘得兔与狐,鸟与鱼,得此四物。毋相其余’又言‘欲得兔之头与其肩,欲得狐之周草与其耳,欲得鸟目与颈膺,欲得鱼之鳍与脊。’因此,这相马首先看马头,其中兔头良驹,最为珍贵。马有无数种类,但兔头良驹却是类型中地王者。”
原来,伯乐依据马的头部形状,形象地将马分为直头、兔头、凹头、楔头、半兔头等几种,这些当中以兔头最为出众。奔腾千里几日事,渡水登山如平地。
姬凌云白了叶公一眼暗恨道:就说这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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