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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三国之最风流-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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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家送来的米粮快用完了,最多够再奖赏两次蹴鞠。下边怎么办?是再去冯家要点?还是令诸里再凑点来?”
以荀贞今日的名望,不比当初,只要他一句话下去,无论冯家还是各里肯定都会老实应命。不过他的心思已不在蹴鞠上了。仰头看了看头顶的树冠,他说道:“天冷了,叶子快落完了。”
“是啊,早两天过了霜降,马上就要立冬了。”
“霜降,秋之末;立冬,冬之始。天越来越冷了。天一冷,穿衣就多,人的手脚也会不灵活,再上场蹴鞠怕就会有不便。”
“荀君的意思是?”
“蹴鞠已一个多月,米粮将尽,可以先停下来了。”
荀贞对陈褒、程偃、许仲略微透漏过自己的“操练计划”。陈褒“噢”了一声,说道:“如此说来,荀君是想改令乡民练手搏、刀剑,习射了么?”
“不错。”
先用蹴鞠来提高里民们的积极性,并使其习惯服从命令,这是第一步。第一步完成后就可以开始第二步,第二步即操练“硬件”。
荀贞操练的目的就是为借机打造自家班底,好容易召集来了百余人,立下了威信,得到了他们的敬畏,若不能使其上阵杀敌,蹴鞠得再热闹,又有何用?而若想能使其上阵杀敌,刀剑、骑射的技能必不可少。若将第一步比作“序幕”,这第二步算是操练的“正式开幕”。
陈褒担忧地说道:“蹴鞠时有米粮作为奖赏,如今米粮将尽,突然改为习练手搏、射箭,乡民们会不会有不满?”
“我自有计策。”
“什么计策?”
“你担忧的是若无赏赐,里民们会否不满,那依照蹴鞠的例子,一样给他们赏赐不就行了么?”
“如何给赏赐?”
“手搏、刀剑,训练一段时日后,一如蹴鞠,也令各队上场比试,每六日一次,每次上场一‘伍’,胜者给钱。习射,则以钱置靶上,凡能射中钱的,钱即归其所有。”
“这样最好不过!……,只是荀君,这用来奖赏的钱从哪里来?还问冯家、诸里要么?”
“可一不可再。你看我像贪得无厌的人么?”
“那从何来?”
“由我出就是。”
“啊?”陈褒一脸的吃惊,劝道,“荀君,我知君家颇有良田财产,君亦非惜财之人,但这用来奖赏的钱肯定会需要很多!还请三思。”
荀贞笑道:“天地之初本无钱。钱,为人所造,供人所使,把它用在该用的地方不正是应该的么?些许浮财,何足道哉!”
他话说得漂亮,他也确实不可惜这点“浮财”,不过事实上,他也有过仔细地盘算。
首先衡量过自家的财力,“量力而为”。
其次,这赏赐给钱,听起来会很多,其实不然。
一则,手搏、刀剑是六日一比,每一次只奖赏五人,一个月二十五人而已。如今十月,最多再有两三个月,里民们就该解散,去忙乎农活了,也就是说,统共下来,只需要拿出七八十人次的钱来当奖赏就足够了。假设一人一次奖赏五十钱,总共还不到五千钱。
二来习射,里民们平时缺乏训练,很多人连弓矢都没有,箭术水平可想而知,要想一箭把钱射中,难之又难,非得经过半月、一月的练习不可。即便在这其间,有歪打误中的,也不会多。退一步说,即使每一箭都能射中,一次也就是一个钱,能费多少?
总之,实际用不了多少钱。
这些盘算他自己清楚,别人不知道。陈褒和立在树边的许仲,听了他的豪言后都甚是敬佩。
许仲说道:“荀君为里民备寇,舍自家钱财。里民们刚开始可能只会看到钱财,不能醒悟,但日后必会感念荀君的厚恩深德。”
……
再又经过一次蹴鞠后,荀贞宣布了改习手搏、刀剑、射术的决定,并告诉里民们将会改用钱来代替米粮作为奖赏。
里民们听到有钱拿,除了特别喜欢蹴鞠的之外,不但没有不满的表现,反而更加欢喜了。毕竟,米粮到底不如钱来的直观,加上荀贞威信已立,他们本也没有不服从命令的想法,都痛痛快快地应诺接受了。
一切的进展都一如荀贞的设想,没有出现半点的波折,顺顺利利。只是唯一一点他没有想到的,当天夜里,繁谭、繁尚兄弟偷偷摸摸地溜进了他的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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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获名
繁谭、繁尚兄弟偷偷溜进荀贞的屋中时,荀贞正与许仲在内室中秉烛下棋。外边的门没关,他俩进来的无声无息,吓了人一跳。
荀贞以主人自居,不肯以“官位”屈人,所以没坐在北边,而是坐在了东边。
南北之座是按官位,北尊南卑。东西之座是按宾主,西尊东卑。西为宾客之座,东为主人之座。许仲坐在西座,正对着内室的门,先看到了他俩,下意识地摸住腿外短刀,警觉地将之盯住,并以目示意荀贞。荀贞顺他的视线转首,见是繁家兄弟,笑道:“你们俩还不睡觉,跑这儿作甚?有事儿么?”
因在室内的缘故,许仲没有蒙面,薪烛的火光映在他的脸上,明暗交错,煞是可怖。繁家兄弟似被他的面创骇住了,过了片刻,繁尚才讪笑说道:“荀君在与姜君下棋呢?……,俺们兄弟有件小事儿想来请示荀君。”
“何事?”
“荀君说接下来就不再蹴鞠,改习刀剑、射术。”
“对。”
“刀剑、射术改用钱币为奖赏。”
“不错。”
“那……。”
“那什么?”
“那是不是就不需要米粮了?”
“对。”
繁尚嘿嘿一笑,摸了摸脑袋,涎着脸说道:“可是舍中的米粮还剩下了有三四石,不知荀君打算怎么安排?”
荀贞心道:“原来是为此而来。”笑着说道,“连日来你们也都辛苦了,剩下的这点米粮你们便自己分了吧。”
繁家兄弟得了想听的答复,面现喜色,说道:“多谢荀君赏赐!俺们这就找去老杜、老黄们说。……,不打扰两位下棋了。”一边作揖,一边倒退出门。
等他两人心满意足地出去走远,荀贞与许仲相对顾视一眼。许仲把手从刀柄挪走,荀贞重拿起棋子,就着烛火,两人继续下棋,就像刚才这事儿完全没发生过一样。——这要换了程偃、杜买,甚至是陈褒在,少不了会议论几句,但他两人俱皆深沉,虽都不齿繁家兄弟的贪鄙,但自家做到心中有数就是了,谁也不愿说那些无用的评议。
……
蹴鞠已罢,就要开始手搏、刀剑、射术的训练,这几条才是荀贞操练里民的重点,不能不提早做些准备。
需要做的准备有两点,一个是奖赏用的钱,一个是教官。钱好办,回家拿就是。教官也好办,如今手下有这么多的轻侠,尽多武艺出众之人,从中选取可也。
说起手搏、刀剑、射术这三方面的训练,如果是在军中,自然射箭最为重要。前两者都是近身格斗,射箭则是远距离杀伤。有汉以来,弓弩一直是军队训练的重点。
《汉书?艺文志》中共收录“兵技巧”十三家,其中“射法”就占了八家。相比之下,“剑道”、“手搏”都只有一家而已。前汉的射声、虎贲步兵诸营都是以习弓弩为主,屯骑、越骑等骑兵诸营更是专习骑射,又如“佽飞射士”这样专业化的部队,观其名知其能,也是以射术为主。至本朝,虽大行募兵制,但对“射术”的重视却不曾有改。
“射”为君子六艺,荀贞在从荀衢读书时也曾学过。
荀衢家藏有一本《李将军射法》,系前汉飞将军李广所作,共有三篇。李广是有名的神射手,其先为秦将,世受“仆射”之职,主射者诸事,家传的射法,发无不中,力能使箭镞没於石中。荀贞认真地学习过,不过可能天赋不在此,在射术上的成就不如剑术,不过就目前的水平来说,也已比大多数的族人强多了。
只不过,“射法最重”,这是在军中而言。就乡民而言,有弓矢的不很多,手搏、刀剑也就很重要了,三者不可偏废。
……
便在次日,荀贞一面遣陈褒去家中拿钱,一面宴请了江禽、高甲、高丙、大小苏兄弟等人,在酒席上,说起了教官之事。冲着许仲之面,也冲着荀贞平日的厚恩笼络,轻侠诸人无不爽快应诺,都说“凭君选用”。
江禽学过郭颐的长手,手搏之术在本乡无对,号称“手搏第一”,是第一个要请的。他爽快地答应了。百余里民,前后两队,只一个教官太少,又让诸人推举,选出了擅长摔跤的大小苏兄弟。以江禽为主,大小苏兄弟各负责一队,三个人足够了。
接着又选刀剑、射术的教官,也都是各选三人。
许仲被选为了刀剑的主教官。高甲、高丙兄弟在射术上有独到之处,被选为了射箭的教官。
除了这几个被选出来的外,诸人里边有两个擅用“大戟”的,“戟”是军中最常见的格斗兵器之一,在战阵上的威力远比刀剑要大。只可惜,“戟”的价格也远比刀剑为高,里民们用这个的比用弓矢的更少,基本没有,想教也无从教起,只得放弃。
……
选好了教官,诸人尽欢痛饮,酒至半酣,江禽提了一个问题,他问道:“听说前些日荀君在家宴请族中的兄弟子侄,即席作了一首《短歌行》?”
“……,你从哪里听来的?”
“前天我去乡里办事,听乡佐说的。”
“当时酒醉,一时失态,胡诌了几句,贻笑大方了。”
“怎么能说是胡诌?那乡佐说咱们乡的蔷夫谢武对荀君此诗那可是赞不绝口!又说听谢武讲,县中的刘儒、秦干诸吏也皆称赞不已,便连县君也是击节赞叹。据说,秦干还特别将‘月明星稀’几句专门写在了宿舍中的墙上呢!”
……
曹操的这首《短歌行》,“月明星稀”四句实际上是对下文“山不厌高,周公吐哺”的一个铺垫。荀贞不敢念诵下边四句,戛然到此为止,按理说,该给人“语意未尽”的感觉,却怎么接连得到荀彧、荀攸等人的称赞,又得到谢武、秦干、刘儒、县君的赞赏,甚至秦干还专门把这几句写在了墙上呢?
江禽等人大多不通文墨,肯定想不到这个问题,荀贞却是心知肚明,因为换个角度来看,这首《短歌行》与其说是抒发大志,不如说是道出了如今天下士子、名士的心声。
如今正党锢之祸,天下名士多在被锢之列,虽有报国安天下之心,奈何没有施展抱负的机会,可不正是“明明如月,何时可辍”、“绕树三匝,何枝可依”么?士子们希望天子能招贤纳士,“但为君故,沉吟至今”,希望天子能“心念旧恩”,“鼓瑟吹笙”,然而希望是美好的,现实却是黑暗的,朝中宦官当权,解锢似乎遥遥无期,尽管“譬如朝露,去日苦多”,尽管“慨当以慷,忧思难忘”,尽管“忧从中来,不可断绝”,却也只能“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故此荀彧、荀攸对此诗大加赞赏,而秦干、县君等人虽未受党锢,却也是士子,不免“物伤其类”,故而也为此诗击节。
早在荀贞最初即席吟诵时,他就知道肯定用不了多久,这首诗就能通过荀彧、荀攸、荀悦、荀祈、荀愔诸人传到族中长辈的耳中,再通过族中长辈传到邻县名士的耳中,进而再通过邻县名士传遍郡国、天下。只是,他没有想到这么快就传出了县城,而且不但士子知道,便连江禽这样的轻侠也都听说了。
……
仔细想想很有意思,荀贞如今的这点名望得来殊为不易。
在他出颍阴、来繁阳前,别说在县里了,即使在族中也只是一个普通人,不像荀彧、荀攸等小小年纪便郡县皆知。他能拿得出手、说得出去的也只有一个“冲龄求学”,十来岁时自请为荀衢弟子而已,再勉强说,有“仇览之志”。这要放在一个寻常家族或能传为美谈,但在荀氏,在像荀氏这样的名门大族里,实在算不得什么。
荀攸十三岁就能辨识奸人,令“荀衢奇之”。荀彧不大点儿,就被南阳大名士何顒赞有“王佐才”。荀悦小时候家贫无书,看的书都是借的,却十二岁就能讲解《春秋》。他们的才智可谓“天授”,又且此三人之祖、父辈,无一不是天下名士。而荀贞不过中人之姿,祖父辈也没有什么声望,比才智也好、比家世也好,都不如之甚远,骑着马也赶不上。
在这样的背景下,在黄巾起事、天下将乱的压力下,他隐忍十年,一边读书,使自己能适应这个“重经术”的时代,一边练习骑射,朝思暮想良策,为日后保命做准备。
直等到去年党锢初解,禁网稍开,有机会入仕了,他自忖在经学方面虽依然远不如荀彧诸人,却也略有所得,足够使用,并且也已“加冠成年”,遂决意“出山”,但又辞县吏不就,出人意料地请为亭长。
出颍阴、来繁阳,他殚精竭虑、尽心竭力,把自己的种种情绪都压制下来,对外表现出一个温文尔雅、爱民导善的形象,终於渐渐打响了名声,使得自己的作为先从乡里传入县中,令县君闻听;接着又抓住机会进一步发挥,使自己的“诗歌”又从县中传出县外,令乡人闻知。
一去一来。“去”的是名声从外到县,“来”的是名声从县到外。一去一来间,大不一样。这名声的得来看似不愠不火、水到渠成,但又有谁知他为此付出的心血与努力呢?
他心道:“十年隐忍,鸣於今朝。”
……
当然,凡事有利有弊。在党锢的大背景下,《短歌行》一诗固有助於提升他的名声,却也有可能会有不利。——若此诗被朝中当权的宦官们听到了,没准儿会降罪於他。
汉制虽较前秦宽松,可两汉间臣子以文生祸、因言获罪的例子不是没有。
前汉宣帝时,司马迁的外孙杨恽在被朝廷免职后写了一首诗,内有两句:“田彼南山,荒秽不治”。宣帝认为他这是在讽刺朝政“荒秽”,因下令诛之。
本朝桓帝时,白马令李云“忧国之危”,借“地数震裂,众灾频降”之机,“露布上书”,抨击外戚、宦官弄权,劝谏桓帝励精图治,否则就是“帝欲不谛”,因言辞尖刻,又因是“露布”,也就是公开上书,等同公开批评了桓帝,导致桓帝大怒,引来了杀身之祸,死在狱中。
杨恽是前朝之事,倒也罢了,李云案发生在三十年前,距今不远。
《诗》云:“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荀贞不是没有考虑过这一点,在吟诵前他就想过,但在权衡过利弊之后,他还是决定当众将《短歌行》念出。
不是因为他有胆气、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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