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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奶爸的田园生活-第3章

小说: 奶爸的田园生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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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实嘿嘿一笑:“嗯嗯嗯,我注意,我注意。咱农村人一向没个讲究。这不是太好吃了吗?一不留神就说出口了。”

    然后他又夹了一条泥鳅,放进程心心的碗里,嘴里念叨着:“来,给我侄女来一个,吃了长得快、会游泳啊!”

    程心心望着程实,奶声奶气地问道:“叔叔,你怎么知道我会游泳啊?”

    程实哪知道小丫头会游泳啊,不过他觉得小姑娘的声音很是好听,于是也好声好气地哄着她说道:“那当然,因为我看你特别聪明啊!”

    小丫头得了夸奖,高兴得“格格”一笑。

 第五章 竹篓

    大黄狗吃着桌上丢下来的泥鳅头,和鸡骨头,吃得呼呼响,不亦乐乎。

    一顿饭下来,几个人都吃了个肚儿圆,不停地打嗝,非常满足。

    农家,小院,香风,野味,这是最地道的山村风光。

    程实擦着油嘴,回味地说道:“黑子,你这厨艺真是不错啊!像是专业大厨啊!”

    程赫靠在银杏树干上,吹着微风,悠悠地说道:“还行吧,小试牛刀。”

    “嗬,我一说你胖,你还立马就喘上了!”

    “怎么?这桌菜整得不好?”

    “那倒不是,菜整得好。而且我知道,我带来的调料有限,要是多带齐点,你肯定能整得更好。”

    “我跟你说啊,不单止佐料的原因,食材也不是很理想。野鸡肉不怎么好,柴了点。泥鳅个头也小了些。野兔倒还行,够肥,也够鲜。”程赫自己点评。

    程实打了个酒嗝说道:“嗨,别看它叫的是野鸡,也就是普通孵化小鸡扔山里散养的,哪是真正的野鸡啊!这年头,野鸡野兔什么的,都快绝种了,泥鳅不也一样,等不及长大就挖出来了。”

    凉风习习,两个久未见面的年轻人在树下絮絮聊着,分开的几年时间,并没有减淡他们的友情。

    这样在树下悠闲的吃完饭,吹吹凉风,实在是再舒服不过的事情。

    程心心吃完午饭后犯困,早已趴在程赫的怀里睡着了,阳光透过顶上的树枝,洒下点点光斑下来。

    大黄狗吃饱了,眯着眼坐在程赫旁边,尾巴不停的摇着,扫动着地上的落叶,惬意而舒畅。

    程心心做了个梦,在程赫的怀里翻了个身,嘴里轻轻地叫了一声“妈妈”。

    程赫轻轻揉着她的头,缓缓拍着她的背,满脸全是父爱的柔情。只是那深不见底的眸子里,藏着一抹说不清的意味。

    想到体内那颗金星对身体的好处,他暗暗一凝神,又从金星上分解出了一道金色的光圈,悄悄渡给了女儿。

    世间所有的好东西,他都愿意给她。

    程实歇了一阵,就回家去了。

    午觉过后,程赫想着先前看见的那棵野生灵芝,就想着要做些工具好挖回来。

    他去程实家借了柴刀,去山那边先砍些竹子回来,编个竹篓再说。

    程心心乐颠颠地跟着进山里,大黄狗也亦步亦趋地跟着他们身后。

    程赫看大黄狗身上的毛东一撮、西一陀的,就问道:“心心,你怎么把大黄狗的毛弄成这样了?”

    程心心得意地一笑,献宝似的说道:“这是我给拿拿梳的辫子。”

    “什么?拿拿?”程赫一愣。

    “对,我给它起的小名。过来,拿拿……”小手一招,大黄狗非常配合的向前一步,用头直顶她的小手,逗得小姑娘娇声直笑。

    程赫扶额,八成是小妮子见他喊大黄狗“拿破仑”,她就直接给简化成了“拿拿”。

    不知道是不是给她输入了金光圈的缘故,程心心的体能有了很大的进步。这会儿跟着上山砍竹子,走了那么久也不叫累,更不叫程赫背。

    这可真是奇迹。

    程心心第一次走这种山路,走到哪儿都尖叫,一会儿看见只布谷鸟也兴奋,看见一只穿山甲也兴奋,满山都是她纯真的笑声。

    前面低谷处有一大片野花开着,十几只蝴蝶在上面翩翩起舞,把她简直看痴迷了。

    “爸爸,你看,好多蝴蝶!”小丫头兴奋地叫道。

    阳光照在她的脸上,折射着粉嫩的光泽,她漆黑如墨的眼瞳,随着兴奋而散发出动人的光芒。

    这是世上最珍贵的童真,程赫心醉地看着。这是老天给他的最珍贵的礼物,他可以把自己的一切都给她。

    程心心痴迷地看着翩翩起舞的蝴蝶,忍不住伸出手招呼道:“蝴蝶蝴蝶,快过来,快过来……”

    拿破仑见她招起了手,又以为是在叫它,忙不颠颠地昂起头,去舔她的小手。

    程心心“格格”一笑,说道:“傻拿拿,真笨,我又不是叫你。”

    她继续伸手向蝴蝶招着,兴奋地笑着,两颊露出甜甜的酒窝。

    程赫诧异地看到,那些蝴蝶不知道是听了她的话,还是怎么地,竟然真的都飞向了她。

    十几只蝴蝶朝她飞了过去,停在她的头上、肩上、手上、衣服上,翅膀还在不停扇动着,把程心心乐得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程赫心下疑惑,这些蝴蝶都是怎么了?

    对这种奇怪的现象,程赫唯一的猜想是:他曾经给女儿渡过金光,可能是这些金光吸引了蝴蝶过来。

    虽然觉得这解释可能有些牵强,但除此之外,他根本找不到任何别的理由。

    程心心顶着十几只翩翩起舞的蝴蝶,一直跟着向竹林走着,这些蝴蝶也不飞离,等实在离那片野花地太远了,它们才飞舞离开。

    很奇怪。

    程赫砍了几棵差不多粗的竹子,就背着回去了。他打算编一个竹篓子,等去山里挖灵芝的时候,可以用得上。

    青翠的山竹水份含量很大,很有韧性,编出来的东西非常实用。

    竹编这项技术活儿,30年前在山村里还是很吃香的。那时候村里人闲时都编点东西,拿到镇上去卖钱。

    但是现在,各种便宜又轻便的塑料制品满天飞,人们不再需要竹制品,以致现在竹编倒成了稀有的技艺。

    程赫小时候跟父母学过编些东西,太难的不会,但编个简单的竹筐是没有问题的。

    砍了几棵竹子,随便用竹枝竹叶就能捆起来,背着就能走。

    程赫发现,自己的力气比原来好像大多了。

    几棵碗口粗的新鲜竹子背在肩上,一点吃力的感觉都没有。这可是一百多斤重的东西啊。

    程心心兴致勃勃地向程赫建议:“爸爸,要不我们家养一只熊猫吧?因为熊猫爱吃竹子。”

    程赫“噗”的一笑,这丫头真敢想,熊猫可是国宝啊,谁家敢养?

    砍好了竹子,背了回去,程心心坐在小凳子上,看着程赫用竹刀把又圆又粗的竹子切成薄薄的片,觉得真是太神奇了。

    她崇拜地看着程赫,然后大概觉得她自己应该也能做到,于是对程赫说道:“爸爸,让我来,让我来。”

    程赫哑然失笑,不到四岁的孩子,看什么都好奇。

    他把竹刀递给程心心,让她自己尝试。

    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竹刀可不轻。程心心两只手才能抓稳那把竹刀,但是这样就没有手去扶稳竹筒了。

    竹筒老老实实的躺在地上,程心心双手用力,竹刀下去,砍得竹子往边上一滚。再砍一刀,又是一滚。

    程心心急得叫道:“爸爸,你帮我按住,它老跑。”

    程赫哈哈大笑,依言将碗口粗的竹筒按在地上。程心心看准了,双手捧着竹刀,用力砍下去。

    这一刀倒是将竹刀砍到了竹子,但她却没有力气将竹刀拔出来。

    程赫在边上给她加油:“心心,用力,加油!”

    小丫头鼓出吃奶的力气,脸都胀红了,竹刀硬是拔不出来。等她双手用力,终于将竹刀拔出来,却因为用力过猛收不住,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小丫头嘴一扁,就想哭,拖着哭腔说道:“太欺负人了,这个一点都不好玩。”

    大黄狗见小主人摔跤,很是狗腿的冲过来,用头顶她,想要她起来。

    程心心刚刚无端摔了一跤,正有气没处发,扬起一巴掌就拍向大黄狗:“笨拿拿,都怪你,走开。”

    一巴掌没多重,大黄狗承受得住,可是它听不懂小主人的话,满脸懵逼地看着她。

    程赫捡起竹刀,自己又开始劈起竹片来。

    程心心再不闹着要自己劈了,安静的坐在小凳子上观看,一边啃着程赫在山边树上摘的果子,酸酸甜甜的,吃得口水直流。

    傍晚时分,程赫的竹篓编得差不多时,程实又来了,提着一条鱼。

    一见程赫在忙乎竹编,惊讶道:“黑子,你还有这手艺啊!这都可以赶上展览了,手工真细致。年轻人现在都不兴学这个了。对了,你编这个干嘛啊?要用去我家拿一个呗。”

    山里人有上山采野菜和药材的习惯,几乎家家都有各种竹篓子,用着方便。

    所谓靠山吃山呗。

    程赫一边忙活着,一边说道:“我反正也没什么事干,主要是编给我闺女看的,让她多看看,咱老祖宗传下来的手艺有多好,也让她养成自己动手的习惯。”

    “切。”程实笑道:“现在年轻人都不学这个了,你还让你闺女学。”

 第六章 进山

    程实晃了晃手里的那条大鱼,少说也有五斤重,用草穿起来的,还有一袋子蘑菇。

    他说道:“黑子,我可告诉你,我妈做晚饭我都没吃,就上你家来了,都怪你厨艺太好了。”

    程赫正好穿完手里最后一根篾片,说道:“那怎么滴?我还得感谢你啊!”

    程实乐呵一笑:“也不用怎么谢,就今晚你就弄点蘑菇炖鱼让我尝尝吧,鱼是今天下午桃花湖里打起来的,很新鲜。蘑菇也是我妈今天摘的。”

    程心心盯着那条鳜鱼看着,突然指着它一声惊叫:“鱼跳起来了,它在跳。”

    大黄狗不知道她在叫什么,也附和着“嗷、嗷”叫了两声。

    桃花湖是一个原生态的湖,里面会有大量的野生鱼,以及饲养鱼。

    就算是饲养鱼,在桃花湖那种开阔的原生湖里生长着,肉质也会比别处的鱼更佳,营养更好。

    程实带来的这条五斤重的鳜鱼,要是能运到县里去卖,那可不便宜。只是山路相当不便,只有少量有条件的人,才能赚这个钱。

    另外,那袋子新鲜的蘑菇,是采自桃花村后山椴树林,新鲜、营养极其丰富。

    程赫再展身手,刮去鱼鳞,洗干净了扔进烧好热油的锅里,佐料早就爆香了,再加入料酒,放入洗切好的鲜蘑菇,很快就清香四溢,起锅前加入香椿叶增香,再加点醋去腥,立即让人食指大动。

    蘑菇炖鱼是这一带的吃法,鱼加入蘑菇后,味道会更加鲜美,让人开胃,并有祛除风湿的功效,很有营养。

    三个人又是一顿饱餐,外加大黄狗吃鱼骨头,也是吃得“唬唬”叫,像很久没吃过好吃的似的。

    程赫笑骂道:“你个吃货!”

    程心心也跟着大叫:“吃货,大吃货!”

    程实一边忙着吃,一边含糊地说道:“这狗怕是看见你们回来了,胃口都开了。以前我们喂的时候,才吃一点点。”

    饱餐之后,趁着太阳还有零星的光辉,程赫抱着程心心去村小学前溜达一下。

    这会儿村里人基本上都从地里做完活回家,吃完饭后没什么事干,也会到这片空旷地来活动活动。

    程赫不卑不亢地跟认识的人打了会儿招呼,遇见熟人就招呼一声。既然回到村里,这些普通的人情世故还是要经营一下的,不能总窝在家里。

    几年不见,村民看到他都非常意外,但也都还算热情。

    程心心嘴甜,让喊什么就喊什么,惹得个个人都夸她乖。

    ……

    晚上,回到那间破败的屋子,躺在那张勉强可以睡人的破床上,程赫的心情难以平静。

    在外面打拼了几年,他没有锦衣还乡,反而带着不到四岁的女儿,重新住回了这间破败的老屋。

    过往发生的一切,如烈油在煎烤着他的心。

    他不是个服输的人,但事实就是这样,他输了,一无所有,再度回到了这个破败的小山村。

    如果真有命运,他能从头再来吗?

    “爸爸,你看,咱们家有星星,一闪一闪的,真漂亮。”程心心靠在程赫的肩头,指着头顶说道。

    稚嫩的童音,却如天籁一般敲醒了他的心灵,程赫震惊地看着自己的女儿。

    那不是天上的星,那是破败的屋顶透出来的月光。

    但是对于孩子来说,她没有在意屋子的破败,反而在破败中看到了其间的美。她能把破败的屋顶,想象成她的星空。

    这样的话语足够震憾程赫了。

    是啊,即使现在身在破败的小山村,但只要换一种目光来看,它就是美的,自己的人生也还是有希望的。

    即使再次回到山村,但是为了孩子,他也还是有奋斗的理由!

    想通了这些,他不再郁闷,心情瞬间豁然开朗起来。

    仔细看看屋顶,透出来的月光还真有点像星星。

    外面阵阵蛙鸣虫啾,衬托出一派山村夜色的静谧。

    破屋子就先这么将就着吧,迟早得给它换成别墅。

    他闭上眼睛准备睡觉,但是他发现,只要眼睛一闭,就能看到飘浮在他体内的那颗闪亮的金星。

    那颗金星依然只有指肚般大小,但时刻发出耀眼的金光,显得非常有活力。

    四周那种无形的气息,一刻也不停的向它涌动而去,金星内的水流也一刻不停的流淌着。

    程赫说不出是什么感觉,只觉得有了这东西后,他今天一整天都没有感觉过劳累,精神头非常好。

    而且,他能很清楚的感应到,那颗作为灵芝标记的金色光芒,在很远的地方。

    但是过了这么久,它一点也没有变淡,稳稳地停在那里。

    反正竹篓也做好了,明天早上他就去将它采回来。

    有了这颗古怪的金星,他想着,将来一定能给女儿带来最好的生活。

    哪怕是在山村,他也依然能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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