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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圣世之铠-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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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或者,在心里也对我有着几分敬意。

    不过,只有一个人,在看我的时候嘟起了嘴。

    露尔莎吗?

    她还是在心里不能认可我吗?

    她要是一直这样下去,我也无可奈何。

    “想必大家都知道了,哈罗身上有着能治疗艾尔梅滋的抗体,而我能这样完好无损,也是因为那晚上对我的治疗,因此,哈罗是我们冰兰盗贼团最大的财宝,我们哪怕以付出生命为代价,也要护他周全,因为他是能改变这世界的男人,这其中的重要性想必不用我多说。”

    “是的,大姐头。”

    盗贼团的各位都十分清楚的说道。这时,雷莉塔看了一眼露尔莎,而露尔莎感觉到了她的视线后,浑身一颤。

    从她的表现来看,她产生了动摇。

    “难道说哈罗她是为了治疗雷莉塔大姐头,才会和她待在一起吗?是我错怪他了吗?”

    露尔莎看着大家问道。

    “是啊,露尔莎!”

    尼麦以爽朗的语气对她说道。

    在听到他这一句话后,露尔莎别扭的看了看我,她的眼神里有着几分感激。

    而我却觉察到了他们的阴谋。他们为了我,而在撒一个谎,正在欺骗一个纯真少女。雷莉塔故意将那天晚上的事说成是治疗,恐怕是让纯真的露尔莎认为,是那种打针吃药寻常的事吧?而盗贼团的各位都是彻彻底底的成年人,他们不可能不明白那天晚上发生了什么事,然而他们故意将雷莉塔说的话接了过去,也没人说破,这不是明显在帮我撒谎吗?

    喂,你们为了我,需要这样做吗?你们这样做,是想让我感谢你们呢?还是感谢你们呢?还是感谢你们呢?

    说吧,让我选哪个,这是个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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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章 德尔夫城

    (全本小说网,。)

    第十章德尔夫城

    “现在还不可以将哈罗的情况公知于世,让我们慢慢来。”

    雷莉塔单手叉腰说道。

    盗贼团的各位点了点头。没错,现在要是把哈罗的情况给泄漏出去了,很有可能会招来许多麻烦的事,或者杀手也会前来。

    或许,他们的担忧也并不是没有道理。

    不过,我倒是觉得,一旦承担了这样的事,我平静的日子就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过后,尼麦便开车送雷莉塔和露尔莎前往g县城了,目的是为了搭上明日的列车,好去德尔夫城。

    德尔夫城位于整个西亚大陆的东北方向,其间要穿过重重的山脉,不光如此,山路也很崎岖,然而人们将百年前的人类所开发出来的铁路道路进行维修完善却也已经竭尽全力。他们在感叹前人的技术时,也在为现代的技术极其落后而感到羞愧不已。

    现在的人们基本上是靠遗落的技术——百年前的人们所创造出来的技术,来维持生活。

    但由于艾尔梅的影响,现在的人们也大多只复原了铁路这一道路,至于其他的道路,他们再也不愿冒着生命危险去进行维护以及复原,所以,有很多城市想要前往的话,只能依靠铁路。

    关于德尔夫城,则是完完全全是由盗贼们复原出来的城市,但是为什么还会有列车前往这一盗贼城市?那是因为德尔夫城附近有着很多矿产资源,而这些矿产资源却又被盗贼们掌管着,所以,其他的城市和他们之间仍然有着贸易往来。

    但是,对于盗贼来说,诚信与否,他们并不在乎,所以,他们经常收了别人的钱后,参杂些次等矿石,卖给人家。因此,对他们的行为感到不满的国家是越来越多,双方不满的程度在加剧,恐怕战争也是难以避免的了。

    至于为什么迟迟还未开战,恐怕还是因为艾尔梅在四处晃荡。

    只要有战争,就会有人牺牲,有人牺牲则会流出鲜血,而血液的味道会引来艾尔梅,到时候只会造成更多人的牺牲。

    考虑到这些,每个国家都在做着准备,准备要是不充分,他们不会轻易开战,所以,他们也就暂时让德尔夫城的那些盗贼们继续猖狂一段时日了。

    雷莉塔考虑到这些,所以也就决定先暂且隐瞒哈罗的情况。毕竟要是让其余的盗贼们知道了抗体的事,哈罗很有可能会面临着被德尔夫城派出的暗杀者刺杀的危险。

    因为哈罗的存在威胁到了他们。要是人们不再惧怕艾尔梅,那么他们这些盗贼,恐怕也活不长了。

    要说德尔夫城——盗贼之城的由来,恐怕得说第一任盗贼梅比乌斯。五十年前,由于他不满足于贵族的统治,便带领同样一些志同道合的跟随者,前往了这盛产矿产的西亚大陆的东北地带,在克服了种种困难以及艾尔梅的威胁之下后,他成功建立一座城池,从此,他们成立自己的法度,按自己的喜好生活在了这座属于他们的城池之中,并时不时的报复贵族,一切都成功后,他给这座城取名为德尔夫。而梅比乌斯也被称为盜王。

    由于梅比乌斯的成功,便影响了很多人,他们也纷纷学习梅比乌斯,向压迫自己的贵族抗争,其中,一些人战死了,而一些人终于逃到了德尔夫,梅比乌斯便让他们成立了各种盗贼团,成为他的手下。

    从此,这些盗贼们便有了属于自己的一个家,也受到了盜王的庇佑。

    因为盜王有着吕玲绮铠甲,所以他们便毫无顾忌的越发猖狂。

    而只有拥有自己的铠甲的盗贼团,才拥有觐见盜王获得盜王赠予荣耀的资格,而盜王也会为他们所做的事,赠予奖章。

    目前,只有十个盗贼团,成功拥有了属于自己的铠甲——吕玲绮,按成立的先后以及成员的多少,梅比乌斯给他们排了名次。

    盜王要求,每年的8月七号,拥有名次之称的盗贼团必须进城池面见他,以示对他的忠诚,而他也会从中选出继承人。

    至于雷莉塔以及冰兰盗贼团的各位,是因为刚脱离了一座城池,急需获得稳定的环境,以及生活下去的一些补助,所以便顺势建立了一个盗贼团,由于雷莉塔享有名声,所以梅比乌斯便破例召见了她,并赠予了她一副铠甲。

    在此,还得再介绍一下,成为王的人,是可以获得圣城所赠予的臧红色的圣戒一枚,以示王的尊严。拥有这枚圣戒,则可以操纵吕玲绮铠甲,戴有这枚戒指的人不会受到吕玲绮铠甲的攻击,同时也有着命令吕玲绮铠甲解体的能力。

    也正是因为王拥有这样的戒指,才会高枕无忧。

    但圣戒只能操纵吕玲绮的仿制品,却不能操纵由主上创造出来的原版吕玲绮铠甲,不过就算这样,各个城市的王也仍然觉得无所畏惧,因为原版吕玲绮铠甲有着很强的自主意识,至今它都没找到合适的适应者,所以,王们也就随它去了。毕竟,原版吕玲绮铠甲现在对他们造成不了威胁。

    成为王的人需要两个条件——第一,拥有自己的城池,且人口大于五万;第二,有着令人信服的实力,具有将帅之才,并且获得圣城的认可。

    这就是成为王所需要达到的条件。这些条件不会在乎你的性别,也不会考虑你的出身,似乎人人都有可能,但是,这却并不是人人都能做得到的。

    要成为王,需要满足的要求实在太多太多。勇敢,承担,智谋,坚强,等等,等等,试问,你能达到这些要求吗?若你能达到,那么你也能成为王。

    成为王之后,那便是你自己的天下,哪怕后宫佳丽三千也好,还是清正廉洁也好,还不是你说了算。

    你可以在自己的王都里为所欲为,而不会受到任何的惩罚,当然,你若不怕人民们不满的话,你大可如此。

    一个只会骄奢淫逸的王,不会活太久,而他所统管的城池,注定也不会长命。

    这就是未来的继续与玲绮之铠的世界。弱肉强食也好,嚣张跋扈也好,以能力见分晓。

    你做好成为王的准备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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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章 两百只艾尔梅来袭

    (全本小说网,。)

    第十一章两百只艾尔梅来袭

    乒乓乓乓,咚咚咚咚,打铁的声音层出不穷。请原谅我拟声词用得不好,各位就先将就一下吧。

    马丁现在正在摆弄灼热的铁剑。

    “哈罗,别走得太近,很热的哦!话说,你不去送送大姐头吗?”

    一听到马丁这么一说,我就气不打一处来,都说了我和你们大姐头没什么啊,你还真不信!你们不信····不信的话····那也就这样了吧。

    难道,我还能吃了你们不成?我稍微叹了一下气。

    “马丁,难道盗贼团里的武器是你打出来的?”

    我向马丁问道。

    “一些近战武器是吧,枪械类的要去高县城买。”

    马丁向我回答道。

    “对了,我发现我们盗贼团里有着很多东西,也挺齐全的。”

    “没错,一些基本的伤药,食物之类的物品,我们也有,所以,我们就算在这森林里待个一两个月也是没问题的。”

    “嗯嗯。”

    我为盗贼团的这些深谋远虑感到十足的敬佩,不光如此,盗贼团里的各位都是身怀本领,比如马丁和他的另两位同伴是负责盗贼团里的近战兵器的供给,克里夫是药剂师的存在,尼麦则是盗贼团里的开车能手,简称老司机也不为过,其他的一些同伴,我还暂且不知道他们的名字,毕竟一下子要记住他们,而且要和他们混得很熟,可不容易,所以要慢慢来。

    据我所知,这其中也包括有擅长铺设陷阱,以及侦查的能手,总之,冰兰盗贼团是一个各项能力都很突出的盗贼团。

    就在我看着盗贼团的各位各司其职的时候,一声警笛却撕破了长空。

    “快,各位集合。”

    听到警报的盗贼团各位,火速的便抄起了家伙,然后站在了一起。

    “各位,有一大批艾尔梅正往我们这儿冲来。”

    看着有伙伴慌慌张张的从树上跳下来,格雷面容僵硬了。

    “怎么会?”

    “格雷,我们要怎么做?”

    “艾尔梅的数量大概有多少?”

    “目测有两百只左右。”

    “什么?”

    问完这些话的格雷,眉毛紧皱,似乎感到很棘手。

    “偏偏挑‘吕玲绮’铠甲不在的时候,这一定是有人预谋好的。”

    格雷抽出大刀,转身面对我们,一字一句,郑重有力的说道。

    “伙伴们,事关冰兰盗贼团的生死存亡的时候了,这一场仗难打,说不定我们会全军覆没,不过,我们也要誓死抵抗到底,让远行的大姐大知道,我们没有丢她的脸!”

    “是,格雷副官。”

    我靠,难道这些家伙们就没考虑先行撤退这个选项吗?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啊!

    我为他们的一根筋的英勇感到素手无策。

    “格雷,有这么多的艾尔梅,难道你们考虑到我有抗体这一原因,才决定死抗的吗?”

    “对啊,你还有抗体嘛,这一下我们更不用怕了。哈罗兄弟,谢谢你提醒本大爷了。”

    粗鲁豪迈的声音发了出来,他不但没有反应过来我想要表达的是什么,反而自顾自的就这样往好处方面想了,不过,他这一发言,反倒激起了更多的士气。

    我真是服了他们了。

    我们现在满打满算才22个人,怎么和这两百只艾尔梅对抗?

    艾尔梅那自身的治愈能力,以及抗击打能力,是多么的优越,他们又不是不知道。

    到底是什么让他们决定这样死抗到底?

    “格雷,我认为我们现在该撤退。”

    我把自己的话说了出来。

    格雷只是略微回头,用他那孤傲的眼神瞟了我一眼,眼神里有着些许的不屑,然后他继续转头回去,继续看着从森林里涌进来的暗红色的洪流——艾尔梅大军,说道。

    “我们是军人!”

    啥?

    他们是军人?

    我似乎能理解他们为什么会这么执着于抗争到底了,是他们那不折不扣的军人之魂在操纵着他们,让他们宁死不屈,宁愿抗争到底,也不会有着逃跑的念头。

    好吧,我服了。我不知道我能救多少人。而且这艾尔梅的抗体似乎并不是一般的蛋白质,就算就着血液喝下,也不会被消化分解,反而有着治愈的效果,我待会儿就看看,我的血液到底够不够救这21个人吧。

    但是后来的事实证明我错了。

    我错在不是不该说撤退,而是错在低估了格雷副官的实力,他那出色的指挥能力,曾一度让我们扳回战局。

    “冲锋枪向前!”

    十五人握着连射式威力强劲的冲锋枪,在距离铁丝网大门十米的距离蹲了下来,枪口直指艾尔梅。

    “很好,射击。”

    在艾尔梅距离拉近了一两百米后,格雷下达了指令。

    霎时,火舌齐进,枪声轰鸣。

    不断前进的艾尔梅的身体上接连出现了血窟窿。

    被击中的艾尔梅们,虽然不至于被杀死,但是他们的移动速度减慢了,或许是要治愈身体的缘故。

    但因为速度减慢了,它们就被后面的艾尔梅们给冲倒在地,这完全就是在上演一幕幕踩踏事故。

    当然,陷阱也发挥了很大的作用,艾尔梅的数量在不断减少,但是,还是不能掉以轻心。

    “关掉铁丝门,开启电源!”

    格雷再次下命令了。于是,盗贼团们便及时的关上了铁丝门,这时,便有艾尔梅傻傻的不顾一切的扑了过来,被高压电给电的面目全非。

    “火攻队准备。”

    格雷说完后,盗贼团里便有十人握着喷火枪,走了出来。

    看到有艾尔梅踏着同伴被电焦的身体跳进了铁丝网内时,火攻队便喷射火焰,这些艾尔梅看到火舌后,便畏惧着前进,显然惧怕着火。

    犹如普通人一般,继续往前冲的艾尔梅,全身着火之后,也是满地打滚。

    原来还有火攻这一招。

    我真是佩服格雷了。或者该说,是佩服冰兰盗贼团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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