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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3章

我在末世有套房-第4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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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百九十一章 精神桥接?(求月票!)

    对于21世纪的人来说,虚拟与现世从来都只隔着一层窗户纸,自从虚拟实境头盔问世后更是如此。

    带着阿莫斯博士的研究成果和技术论文回到了末世,江晨二话不说找到了林玲。

    林玲打开电子眼,用十分钟消化完了论文中的内容,尔后叹了口气。

    “看来无论是在哪个时代,都不会缺乏天才。”

    “你觉得这篇论文……还有这项技术如何?”江晨询问道。

    “简直完美。”

    即便是一向毒舌的林玲,此刻也是服气地承认了这点。

    至于戴上头盔后究竟发生了什么,让我们将让时间调回到两小时前。

    ……

    江晨睁开了眼。

    不,准确的说,是那个先前摆在手术台上的机器人脑袋睁开了眼。

    他看见了阿莫斯博士,看见了戴着头盔的自己,还看见了摆在他面前的镜子,以及镜子中的自己。

    “神经接入!以及更进一步的精神桥接!是不是很神奇?上帝,我现在简直就像是中世纪的巫师,将人的灵魂移植在木偶身上……”

    “确实很神奇……你能先帮我解除这个状态吗?”

    发声的是扬声器而非声带,这种体验真的非常奇妙。可虽说如此,脖子下面空空荡荡的,江晨怎么看怎么觉得不自在。

    “很放心,这玩意儿坚持不了多久。”阿莫斯博士摊开手,耸了耸肩。

    话音刚落,江晨的视觉便中断了,意识重新回到了本体,摘下了戴在脑壳上的头盔。将头盔丢在一边,他立刻向阿莫斯问道。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需要处理的数据量太过庞大,即使是龙骑兵x1也只能坚持半分钟。我考虑过自己设计更高效的处理,但……果然这不是我擅长的领域。或许简化下操作系统的代码,通过优化软件来提升效率更可取……”阿莫斯叹了口气。

    这位阿莫斯博士显然没有意识到,自己究竟研究出了个什么恐怖的玩意儿出来。

    江晨也搞不懂,这项技术在末世那边是否存在。

    于是,他带着阿莫斯的研究成果和论文电子档回了一趟末世,找到了林玲。

    而得到的答复却是让他更加震惊了。

    “在我的印象中,就算是战前也不存在这种技术。你应该知道的,科学道德委员会会对所有研究机构进行技术审查,任何被证实为反。人类或可能被用于‘低成本恐怖。袭击行为’的研究都被禁止。比如反物质什么的,电子人什么的……他们就好像中世纪的宗教裁判官一样,只不过圣经是全人类公认的普世价值。”

    说道这,林玲停下来思索了片刻,接着开口道。

    “将思维移植到电路板上,显然已经触犯了相关条例,一经发现必然会被叫停……当然,这也并非绝对,比如我的父亲,就凭借着某个泛亚财团的支持展开了非人道的研究项目。或许在某个不公开的实验室中存放着这项技术也说不定?”

    根据林玲的介绍,阿莫斯博士研究成果的原理表述起来其实很简单。

    大多数幻影头盔是以新国的量子计算机为处理器,本身只作为神经信号和电信号的“调制解调器”。理论上,只要获取了更改头盔操作系统的权限,用其它的超级计算机作为服务器也不是不可以。

    而正是基于这个原理,阿莫斯博士将机器人的芯片作为幻影头盔的“服务器”。通过幻影头盔读取人脑发出的信号,并反馈给机器人大脑上的超算芯片,并接收超算芯片这边反馈的信息,传递给人脑。

    常规的芯片肯定无法处理如此庞大的信息量,但超算芯片却可以。

    而准确的来说,是龙骑兵x1型超算芯片可以!

    这说起来似乎很简单,但实现起来却存在着不少技术难点。而那位素未谋面的阿莫斯博士,让林玲赞叹的也正是在这里。虽然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但他却意外地看到了巨人看不到的风景。

    只要戴上头盔,保持信号的连接,就能以机器人的形式存活着。只不过受限于技术问题,这个龙骑兵x1型超算芯片也坚持不了很长时间。或许得等龙骑兵xn问世后,才能解决这个问题。

    不过这个问题对于江晨来说其实不算什么。

    毕竟末世这边与现世的科技差距摆在这里,就算是普通家用机处理器的运算效率,也能完爆身为超算芯片的龙骑兵x1。

    江晨很清楚,这项技术的出现意味着什么。

    残疾、衰老、身患绝症的人,只要大脑保持完好,就能带上头盔或者更直接地将脑子泡进培养槽,以电子之躯活在这个世界上。只要保持信号良好,原本身体缺陷的人甚至能比正常人更健康!

    高危、高强度的工作可以由机器人完成,而由人脑直接操控又使得机器人具备了人类的应变能力与创造力。相比起只擅长重复操作的机器人来说,这种将思维与电路板连接的机器人,将具备更广泛的应用前景!

    不只是民用领域,还有战争!

    想象一下,从天而降的不是血肉之躯的伞兵,而是被“头盔玩家”操控着的机器人战士。他们不畏枪弹,甚至不畏惧死亡本身,在炮火连天的战场上横冲直撞……当然,也许一发emp或者广域电磁屏蔽就能让他们抛锚,电子战也是他们的弱点。或许这也是直到第三次世界大战,血肉之躯的士兵依旧没有被无人机取代的原因之一。

    当然,这项技术尚且处在萌芽阶段,距离让人像活动自己的身体一样控制机器人的动作,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而这段路,甚至可能并不比蒋林至今没捣鼓出结果的曲速引擎短。

    回到了现世后,江晨再次找到了阿莫斯博士,将十枚包装在金属盒中的芯片交到了他的手上。

    接过芯片,阿莫斯困惑地看着江晨。

    “这是?”

    “比龙骑兵x1各方面都更强的芯片,目前还处在实验阶段。”江晨随口说道。

    “实验阶段……这玩意儿能用吗?”

    “能不能用你试试就知道了。有一点我可以向你保证,那就是这款芯片的运算效率,至少在龙骑兵x1的十倍以上。”

    毕竟是爬虫机器人的芯片,无论是在芯片的制程工艺还是设计上,都要比这21世纪初的石墨烯芯片高出了至少十代的水平。

    阿莫斯震惊地看着江晨,忍不住感叹道。

    “上帝……你究竟还有多少好东西。”

    “上帝有多少好东西我不知道,但我的好东西不少。想知道这芯片是从哪弄来的吗?”江晨笑眯眯地看着他说道。

    阿莫斯使劲摇了摇头。

    “不用了,我感觉如果知道了这个秘密,我恐怕连这个地下室都走不出去了。”

    很明智的选择。

    江晨笑了笑,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而是拍了拍他的肩膀。

    “芯片消耗完了通过简和我汇报一声就行了,会有人把芯片给你送来。好好干,这项技术将改变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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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百九十二章 圣诞夜与伏特加

    好在中途江晨出去了一趟,阿伊莎赶在平安夜之前完成了圣诞节的装点。要是任由他在一旁“捣乱”,指不定得到明天早上才能弄好了。晚上,娜塔莎和夏诗雨不约而同地来到了江晨家中。

    “我父母他们不过圣诞节……所以,恩,正好今天公司放假,我也没什么事做,所以我就来了。”站在门口,夏诗雨提着手中的礼物,不好意思地说道。

    “别这么看我,身上没有窃听器。你要是不相信,自己来搜咯。”面对毫不掩饰目光中的警惕的阿伊莎,娜塔莎挑着眉毛说道。

    因为二女的到访,空旷的别墅内也是多了几分生气。

    平时别墅中只有阿伊莎与江晨两人,而两人又恰好都属于不怎么热闹的那种,所以这偌大的别墅通常都很安静。夏诗雨在平时生活中虽然不像工作中那么严肃,但话也不是很多。

    不过好在有娜塔莎在这里,大大咧咧的性格,虽然和阿伊莎不怎么对付,但总的来说还算是一个不错的人。

    桌上摆着烤成焦黄色的火鸡,草莓与芒果点缀着的水果蛋糕,小杏仁饼,苹果派,蔓越桔调味汁……光是看着就让人食指大动。

    四个人围坐在桌前,一边吃着,一边聊着天。

    整只火鸡解决到一半,娜塔莎突然眼睛转了转,想起什么似得跑进厨房,一会儿抱着一支酒瓶跑回了桌前。

    看到那只酒瓶,江晨眉头肉痛地抽了下。

    diva…vodka,根据包装的豪华程度、年份、产地等因素,价格在10…100万美元之间,被誉为“世界上最有魅力的伏特加”。这款酒的酿造过程也极为酷炫,先用冰过滤,然后用北欧白桦木炭过滤,最后通过夹杂着宝石及半宝石的砂层再次过滤,被称为“三重蒸馏”。

    而从那酒瓶中央竖立着闪闪发光的“施华洛世奇水晶魔杖”便可看出,这瓶显然是属于100万美元的那种。

    这瓶酒是卡门·罗斯柴尔德送他的礼物之一,只不过江晨没舍得在温泉岛的派对上拿出来,而是冻在了自家的冰箱里收藏。他倒不是心疼钱,而是这玩意儿有钱也很难买到。

    “俄罗斯的圣诞节就是伏特加派对,不来一杯吗?”娜塔莎开了一瓶伏特加后,整个屋子内都弥漫着一股醉醉的酒气。

    “圣诞节和喝酒有毛线关系?”江晨忍不住吐槽道。

    吐槽归吐槽,江晨还是伸出了手中的杯子。

    “嘻嘻,别客气。”娜塔莎抿嘴一笑,捧着酒瓶,为江晨、夏诗雨、阿伊莎还有自己都倒上了一杯。

    “对酒的主人说别客气,不觉得很奇怪吗?”嗅着那夹杂着白桦木芬芳的酒香,江晨将杯子凑到嘴边抿了口,感受着那甘甜的酒液滑过喉间,眼睛顿时一亮。

    好酒!!!

    ……额。

    好吧,其实他品不出来这玩意儿和白酒究竟有什么区别。

    反观娜塔莎,直接向当水喝似得一口干掉了杯中的酒,整个人像啥事没有似得再为自己倒上了一杯。

    江晨顿时明白了。

    伏加特这东西根本不是用来品的,而是整杯干的!

    ……可既然如此,那为毛还卖的和红酒一个价啊!

    一边在心里吐槽着,江晨伸出了酒杯,让娜塔莎帮自己倒上。

    阿伊莎望着自己面前的酒杯,表情有些犹豫。虽然已经随了江晨的无神论信仰,但对于酒精这种东西,她还是有些敬谢不敏。

    明晃晃的酒液,就好像魔鬼的眼睛,澄澈而充满着蛊惑。

    然而当她看到娜塔莎一饮而尽,以及那挑衅的眼神,小姑娘顿时不能忍了。唯独在江晨面前,她不想输给任何人,尤其是身为“同类”的娜塔莎。

    于是,阿伊莎面无表情地握住了酒杯,强忍着熏死人的酒气,一饮而尽。

    火辣辣的感觉顺着喉咙一路滑到了胃带,第一次喝度数这么高的酒,小姑娘差点把眼泪给呛了出来。

    夏诗雨掩嘴轻笑了声,而娜塔莎看到她逞强的这一幕,直接“噗嗤!”地笑出了声来。

    “呜——咳咳咳!”阿伊莎再也忍不住了,捂着火辣辣的喉咙,弯着腰跑到厨房去了。

    江晨狠狠地瞪了娜塔莎一眼,而后者只是装无辜地翻着白眼,丝毫没有反省的意思。

    回到桌上,阿伊莎再也不碰酒了,无论娜塔莎怎么“挑衅”,她也不作理会。

    果然,任何人都有不擅长对的领域。

    这个小插曲并未影响到餐桌上的氛围,倒不如说,拉进了四人之间的距离。都说三个女人一台戏,江晨还是第一次见识到。即便是不爱说话的阿伊莎,以及不苟言笑的夏诗雨,在气氛的使然下,话匣子也是打开了。

    三个人意外的有一个共同的爱好。

    那就是时装。

    而偏偏不巧的是,唯独这个江晨是真的一窍不通。于是他哭笑不得的发现,最后竟然是自己最“不合群”,完全插不进她们的话题中。不过好在一边喝着酒,一边看着三位美女聊天,还有人负责倒酒,倒也挺快活。

    喝的最嗨的当然要数娜塔莎。

    几杯伏加特下肚,金色的发丝被那晶莹的汗珠黏在了额前,白色的衬衫点缀着汗渍,隐隐透出了里面的内内。坐在她对面的江晨,都有点不知道该把眼睛放哪儿了。

    夏诗雨的酒量只能说一般,自从上次公司聚会喝的烂醉如泥后,她就决定再也不碰酒了。而且就算碰,也坚决不超过三杯。可今天不知怎么的,或许是因为气氛使然,也或许是因为娜塔莎从江晨冰箱里搜刮出的酒都贵的吓人,平时根本没机会喝到,她也破例多尝了几杯。

    与娜塔莎的豪迈不同,夏诗雨无论是喝酒还是举止都带着东方美人的秀气。而那被醉意所迷蒙的双眸,透着丝丝晶莹的水雾,衬托着脸颊下的那抹腮红更显嫣红了。

    虽然未乍泄半缕春。光,却胜似春。色满园。

    老实说,看着眼前的三位美女,已经微醉的江晨都有点把持不住了,只得一杯接着一杯地喝酒。只不过他也不知道,这时候喝酒究竟有没有用。

    十二点的钟声响起,却已经没人还有精力唱圣诞歌。

    最后,除了阿伊莎之外,三个人都醉醺醺的趴在了桌上。

    无奈地叹了口气,小姑娘一个人收拾了杯盘狼藉的桌子,将夏诗雨和娜塔莎分别背到了客房。

    在摆弄娜塔莎的时候可费了阿伊莎一番功夫,在把她抱上。床的时候,还被醉醺醺的她给亲了一口。脸皮薄的小姑娘顿时闹了个大红脸,气恼地将娜塔莎丢在了床上,盖上毛巾毯,逃出了房间。

    该轮到江晨了。

    阿伊莎轻手轻脚地将他背在了肩上,感受着背后传来的温度,以及撩拨着耳际的吐息,她的脸红扑扑的,简直比喝了酒还要烫。

    背着江晨上了楼,她没有去卧室,而是径直走进了走廊尽头的浴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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