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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吾名雷恩-第4章

小说: 吾名雷恩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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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迫不及待的开口问道:“你知道是谁动的手吗?我的意思是马车是被谁偷走的?”

    那人笑眯眯的点点头,“这也是我把你们找来的原因……”

    这一幕发生在奥尔特伦堡的大街小巷中,按照大佬们的意思,人们应该把注意力放在城主马车被偷的这件事情本身上,从而形成对城主府的嘲弄和鄙视,打击城主府原本就不多的威望,顺便试探一下新来的雷恩男爵是不是一个好脾气的人。可没想到剧情发展到一半就走了歪路,已经没有人去试着嘲笑城主府“防备森严”,在这座充满了恶棍和人渣的城市中,所有稍微有一点能力的人,都把注意力集中在连同马车一起被盗的财富上。

    金币啊,诱人的光泽足以让灵魂堕落,何况还是如此多的金币?

    胡特冷着脸看着眼前跪着的家伙,城中小偷的首领莱斯就在他身边坐着,脸色也十分的不好看。胡特此时没心情去应付这个小偷中的霸主,而是把目光头集中在眼前这个办事人的身上,“我不要其他的,地契给我,我保证你在奥尔特伦堡附近的安全。否则,我无法保证你离开了这间房间之后,会不会遇到什么事情。”

    那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他脸色苍白,身体控制不住的瑟瑟发抖,牙关因颤抖而互相抨击的咔咔声不断从他嘴里冒出来。豆大的虚汗怎么擦都擦不掉,一股磅礴的尿意不断冲击着他脆弱的神经。他举起左手,“我发誓,先生,我真的没有看见什么地契和存款证明,零钱倒是有,但只有十几个金币……”

    胡特嘿嘿一声冷笑,扭过头看向莱斯,莱斯是这座城市的贼祖宗。他才刚刚五十岁,就已经一统整个奥尔特伦堡的小偷,手底下的徒子徒孙有几百人,而他也是这座城市中仅次于三巨头的势力之一。今天这件事让他很羞恼,很没面子,几度想要和胡特翻脸。

    计划是你安排的,人是你选的,现在居然翻脸不认人,为了一丁点利益就想要施行“规矩”,而最重要的是,胡特做的太不地道。不管事情真实的情况是如何的,这件事理应由他莱斯先调查清楚之后,再给胡特一个交代,而不是你派人把我请来,然后当着我的面给我的人难看,那我的面子还要不要了?

    对于长期生活在社会底层的这些人来说,面子是无比重要的东西,这关系到自己在城市中的地位问题。

    但面对极有可能的爆发的冲突以及带来的后果,莱斯觉得自己还是应该保持理智,不过不能给胡特好脸看。

    他一边对胡特冷着脸,一边对手下人和颜悦色,“把你的经过再说一遍,事无巨细,一丁点细节都不能忽略。”

    似乎是被老祖宗的笑容所感染,年轻的小偷虽然依旧十分害怕,却也控制住自己的身体,不在颤抖。

    事情的过程很简单,昨天半夜他被同伴叫起来,一伙人站在院子里,他因为手艺出色被胡特点名选了出来,和几个伙伴一起悄然前往城中心的城主府。经过细致的勘察,最终他们骗开了守卫,神不知鬼不觉的将马车偷偷弄了出来,然后拉到了城外的农庄内。本着贼不走空的原则和职业习惯,他进了车厢摸了摸,弄到了一些金币和大家分了了事。

    然后就被人从睡梦中掐了起来,押送到这里。

    事情的确很简单,没什么可以隐瞒的地方,但是胡特的眼神已经不对了。

    他想起了自己刚刚起步的时候,他带着手下打劫了一个小商队,然后商队的负责人找到了他的大佬。大佬问他,一共抢了多少东西,他把不值钱的东西都供了出来,隐瞒了最值钱的那一部分……。

    忽然间胡特叹了一口气,“上措施吧!”

    莱斯刚要发作,就被胡特阴狠的眼神所制止,他狞笑道:“莱斯,胃口好不是坏处,但你要事先考虑清楚,你能不能吃得下这么多东西。上百万金币的东西,足以让你不能活着走出两条街!”

    在这一刻,莱斯如坐针毡。

    就在这处据点外不到五十米的地方,剑与盾佣兵团的人渣们或是饮酒,或是擦拭自己的武器,他们的目光与团长一致,都死死的盯着那道小小的,一踹就会四分五裂的木门。

    也就是这一天,阿尔玛手下的有技术的女人们突然间变得极为热情,无论是那些口袋里没有几个银币的佣兵,还是浑身散发着浓浓体臭的混混,她们都施展出浑身的本事,将他们伺候的舒舒服服,只是在运动时,总是不经意的询问一下是否知道这件事的最新内幕。

    哈维不知道怎么想的,居然带着自己的捕奴队和奴隶在城中转了起来,一边走一边兜售奴隶,而不是在奴隶市场中老老实实的呆着。更让那些警备队员不满的是,他们居然把一些粗制的武器分发给了奴隶。

    几乎所有敏感的人都发现,今天的奥尔特伦堡的气氛,似乎有点紧张。

    这一切的始作俑者雷恩,却惬意的品尝着来自北方的红茶,浓郁芬芳的茶香冲散了他对帝都的怀念。精美的银质茶杯在红色茶汤的映衬下散发着迷人的光泽。坐在他对面的肯特坐立不安,屁股低下如同长了疮,扭个不停。

    “城防军中,你能控制多少?”,雷恩端着精致的银杯,瞥了他一眼,“有多少人已经被收买,有多少人还保持着对帝国的忠诚?”,见肯特急欲表态,雷恩摆了摆手,制止了他,“先想清楚,我不是傻子,也不会是傻子。在你说话之前,先把你要说的话经过你的大脑斟酌一下,不要说出让我失态的话来。”

    肯特一惊,干笑着连连点头,沉吟片刻,才苦笑着说道:“情况很不乐观,您知道,在奥尔特伦堡这个特殊的地方,忠诚并不能当饭吃,我不敢保证那些混蛋是不是还有着无限的忠诚和热诚,但是我可以保证,我最少能凑出一百人来,各个都是好手。”

    雷恩伸出一根手指摇了摇,“不要和我说保证这个词,多少年这里没有爆发过战争和清剿行动了?就算是好手都变成了庸手!至于你说的一百人……,太多了,五十个吧,现在就去挑选。我要做的事情做好之后,每人一个金币。”

    肯特身形一震,接着脸上就绽放了极为璀璨的笑容,屁颠颠的跑了出去。

    雷恩抿了抿嘴,露出轻蔑的笑容。

    一群蠢货!

    我的钱,是这么简单就能拿的吗?

    他眼珠子一转,又开心的笑了起来,品了品银杯中的红茶,望着窗外一碧如洗的天空,哼起了小曲,他此刻的心情就像是这天空。

    阳光明媚,万里无云!

    全本欢迎您! t1706231537

 第七章 兄弟

    一个人对疼痛的忍耐限度有多大?

    科学家说的话不足为信,因为科学家判定的人体极限总是不断的被新纪录打破,让他们灰头土脸。他们曾说疼痛分为十二正级和一个特别等级,十二正级从被蚊子叮到被各种残暴的刑讯不等,女人分娩时的疼痛是第九级。除此之外还有一个第十三级,是指部分体质特殊,更容易感受疼痛的人在遭受到十二级疼痛时,会感受到更加剧烈的十三级疼痛。

    但这就是对的吗?

    另外一个科学家告诉我们,男性****被重击时的疼痛,是女性分娩时疼痛的数倍,重击过多甚至会活活疼死。光明神在上,至少生孩子不会疼死。

    年轻的小偷不知道自己的身体到底能承受多少级的疼痛,不过在这一刻,他觉得自己已经扛不住了。这群兄弟会的人根本就没有人性,他被带入到这个房间里之后,那些心理扭曲的壮汉就用两个用来吊挂猪肉和牛肉的钩子,从他的锁骨下穿过,将他吊了起来。他们用铁荆棘做成的鞭子抽打他的身体,逼他吃人类的排泄物,用刀子割了他不少肉,更用一根带着毛刺的木头,捅进了他的直肠里。

    而这一切的原因,就是为了那百万金币的地契。

    和这些人的确不能讲道理,因为在他们的眼睛里,利益比道理可爱的多。

    当那个壮汉一拳头揌在了年轻小偷的裆下时,他昏死过去。接着又被烙铁烫醒,然后他做了一个很聪明的决定——编谎话。

    智慧动物从根性上来讲,都属于利己动物,所做的一切决定和判断,都是为了自身利益。这些决定、选择、需求在智商的加成和加工下,会变成有选择的决定,不那么容易被人发现本质,除非是被逼到了绝境。

    口供很快就火热出炉了,从来没有保密意识的帮派也不可能突然间就觉醒了某种政治思想,筛子一样的组织很快就让这些消息通过有技术的女人,或是在酒桌上成为了别人的秘密,然后以最快的速度传遍全城。

    另外几个参与到这件事情里面的小偷顿时吓的躲藏了起来,作为一个本地人,一个遭人嫉恨的小偷,他们肯定有所谓的“狡兔三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被人找到的。

    奥尔特伦堡并不是一个热情洋溢的城市,这里充满了冷漠,但这几天,整个城市的热情都被调动了起来,几乎所有人都知道了新来的男爵雷恩的马车被偷了,与马车一同丢失的还有价值百万金币的地契。在胡特和一众大佬的暴怒中,所有人都被派了出去,寻找那几个私藏了地契的同谋。

    小麦是一种农作物,也是人们最常接触到的食物原料,同时也是一个人的名字。

    除了贵族之外,平民不允许拥有姓氏,姓氏是贵族阶级专有的特权,所以很多平民生了孩子之后都会随便取一个名字,不要求好听,只要求辨识度高。奥尔特伦堡中有两个叫做小麦的人,一个已经六十多岁,没几天好活了。还有一个才十九岁,但他是一个小偷。

    小麦躲藏在靠近城墙的一处荒废民居的地窖里,这里是他和自己弟弟大麦的秘密基地。两人在地窖中挖了一条地道,直接通到街道对面家中的地窖里。以前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需要躲藏,小麦或是大麦这对相依为命的兄弟就会躲在这里,由另外一个人负责送来吃喝等日用品。这次,小麦就躲在这里。

    “哥,你真的没拿那些东西吗?”,大麦为小麦的杯子中倒满了二十个铜币一杯的玉米朗姆酒,主要的原料是玉米和甜菜,蒸馏后大概有三十五度左右,是很廉价的酒水,销量非常高。

    小麦待杯子中的酒水倒满,仰头举杯,一饮而尽,接着重重的将木头镂空的杯子狠狠的落在小桌子上,随之长长叹了一口气。一股子带着淡淡胃酸和臭味的酒气从他嘴里呵了出来,大麦倒是习以为常,他又满上了一杯。

    “别提了,我真的没看见过什么地契和存款证明,要是真有那东西我还会留在这里?早就跑去帝都享福了。”,他用手抓了一块烤肉,塞进嘴里用力的咀嚼,似乎是想把这几日的晦气通过撕咬的方式发泄出来,他用油乎乎的手点了点桌子,发出梆梆的声音,“我真是要被害死了,莱斯老大要抓我,胡特也要抓我,连阿尔玛那个贱人都要抓我。现在奥尔特伦堡里但凡有点能耐的人都在找我,我到底是做了什么孽?”

    大麦笑了笑,举杯邀酒,兄弟二人碰了一下杯子,又是一口饮尽,借酒消愁。

    大麦问道若有所思的问道:“地契和存款不说了,那零钱是不是真的?”

    小麦一愣,大脑在酒精的作用下已经开始变得僵硬,思想也成了女司机,一路油门踩到底,他僵硬的点点头,“是,有一点金币,但是不多,只有二十个不到。”

    大麦眼中闪过一缕精芒,若有所指的追问道:“你们怎么分的?他们不会占了你的便宜吧?”

    小麦一拍大腿,脸红脖子粗,额头上的青筋都起来了,“怎么可能?我小麦是什么人?他们敢!”,说着嘚吧嘚吧嘴,“我分了五个金币,其余的他们都分了。”

    五个金币,换成银币差不多有五百五十个到六百个,我的光明神啊,这是多大的一笔款子!大麦自己并没有喝多少酒,依旧感觉到一股热气直冲头顶,整个人都变得晕乎乎的。他口干舌燥的自己喝了一杯酒,问道:“金币藏哪去了?哥哥,你实在太不仗义了,也不知道分我一点!”

    小麦嘿嘿一笑,低声道:“我藏起来了,你以为我傻么?万一有人要黑吃黑,金币装在身上只会死的更快!再等等,等过段时间风平浪静之后取出来,咱们兄弟过一个肥年。”

    接下来不管大麦怎么问,怎么要求,小麦都不再吐露有关这件事的细节,一个劲的吃菜喝酒,最终醉倒在一边。

    大麦看着醉倒的小麦,眼中复杂的神色来回流转,过了许久,他咬了咬牙关,硌的自己腮帮子都疼。他掀开衣服,掏出系在腰上的一节长绳,朝着小麦走去。

    不要怪我,哪怕你只分我一个,我也当你是我兄弟。现在你不仅想要私吞那百万金币的东西,连一个金币都不愿意分给我。是你,是你先不把我当亲人,那就不要怪我了。

    小麦从沉醉中醒过来的时候,已经身处城中一处酒馆的地窖里。这里被改成了私牢一样的存在,十来个铁笼子里装着几个人,这里的环境十分恶劣,到处都是充满了臭味的臭水,老鼠也到处都是。

    小麦一个惊醒之后,就反应了过来,这里是莱斯老爹的地盘,他用力晃着铁笼子上的铁条,大声的咆哮着。

    “你们把我弟弟怎么样了?我发誓,你们要是伤害了他,我就算变成亡灵都不会放过你们!”

    ……

    莱斯看着匆匆而来的胡特,脸都气歪了。也不知道哪个混账居然走漏了消息,居然把这个家伙引来了。

    逃走的几个小偷中已经有三人被找到,作为这座城市小偷的首领,莱斯也不是吃素的。如果是其他事情要找什么人,他可能不太在行,但是在这座城市中找几个小偷,那他可是祖宗。

    说实话,如果不是忌惮胡特手中兄弟会的势力,莱斯都有取而代之的心思,唯一的缺憾就是手底下的小偷偷东西在行,打打杀杀就不行了。

    这次闹出的事情很大,同时大家也都明白,不管是谁拿到了那张地契,一瞬间就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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