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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0章

唐朝好地主-第9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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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经李世民的秦王府十八学士的他,在李世民当了皇帝后,并不是很得重用,还几次被贬,多亏着张超一直提携他。

    可依然是跟房杜他们无法相比的,连岑文本褚遂良这些后进之辈,都远比他职位高,若不是他这次大胆的劝进,哪轮的到他封王。

    “臣许敬宗拜见吾皇。”

    “议长不须如此客气,坐。”

    内侍搬来椅子,许敬宗却只坐了半边屁股。

    “召你来呢,是想问下宪法的事情。”

    “宪法草案已经通过了下院,正提交上院。”

    议会拥有立法权,但议会有上下两议。一个法案由一院提出,在本院通过后,还得在另一院接受审议和表决。

    两院有一院不通过都不行。

    宪法的制订还算顺利,而且张超也相信上院不会通不过。

    “我们大华的国策是以法制国,因此设立成文法体系非常重要。宪法是我们的基本法,是大华法律的根本。但只有一部宪法是不够的,我们要在宪法的根本上,制订更多的相关法律,来指导我们大华帝国各个方面。”

    “请陛下指示。”

    许敬宗很恭敬的道。

    “议会应当着手准备筹备制订一部民法典。”

    民法典是民法体系的一般法,也就是基本法。宪法是国家所有法律的一般法,而民法典属于民法体系的一般法。

    后世法律比较完备,民法体系有婚姻法、继承法、著作法等许多分类法,而这个民法典,就是这些所有民法体系里的一般法。各民法体系的分类法的根都在这,都是以这个为基本。

    大华要以法制国,肯定也得有自己的民法体系,议会要制订婚姻法、继承法等等分类民法,但首先就得先制订民法典。

    后世中国没有自己的民法典,但也有自己的民法通则。而后世民法典里比较有名的,则是法国拿破仑亲自参与制度的法国民法典。

    “保障民事权力,调整民事关系。”这是民法通则的根本。

    而拿破仑的民法典,更是提出了重要的三项原则,影响后世几百年。

    这三项原则就是自由和平等原则、所有权原则和契约自由原则。法典规定,所有法国人都享有民事权力,民事权利是指非政治性权利,包括关于个人的权利、亲属的权利和财产的权利。

    并且在原则上,每个人从成年之日起,都享有平等的民事行为能力。

    按宪法的规定,立法权是在议会。议会两院可以建立立法会,组织官员、专家、学者等研究拟定法律草案。

    不过张超当然也可以跟许敬宗提出一些立法建议的。

    比如张超就提出十八岁即为成丁,也就是成年。而每个大华人,都享有民事权力。每个大华人从成年之日起,都享受平等的民事行为能力。

    人人享有民事权,人人享受平等民事权。

    这是根本原则。

    “我们还要坚持一条原则,那就是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条是宪法里规定的,民法典里也要重申。”

    许敬宗道,“陛下,这些指示我能记下来吗?”

    “当然可以,不但要记下来,还得划重点做记号。”

    既然是要以法制国,那就得把一项项法律完善起来。

    过去的贞观律,太过简陋,根本无法适应如今的需求。

    宪法、民法典,然后是各类民法,以及刑法等等,都要开始一项项的建立起来。

    “国家征收私人财产只能根据公益的理由,并以给予所有人以公正和事先的补偿为条件。不论是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人,都有权得到该财产所生产以及添附于该财产的一切物。”

    这一条规定,是为了使生产资料可以自由的使用和收益或出售,同时农民的私有土地也得到保障。

    许敬宗掏出个笔记本,拿出铅笔认真的记录着。

    他很清楚知道自己的定位,自己就是皇帝放在下院的代表,他没有当自己是什么下院里资本家、士人、地主们的代表,他牢记着自己是皇帝的代表,必须得代表皇权,维护皇权。

    要维护皇权,当然得在制订法律的时候,按皇帝的意志来。

    皇帝说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那当然是无比正确的。

    若皇帝哪天换个说法,他肯定也认为是对的。

    反正不管怎么说,他许敬宗就是紧跟着皇帝就对了。至于什么限制皇权,什么君主立宪,这些他才不会跟那些国子监里的年轻书生一样傻傻的相信呢。

    那些生瓜蛋子,连权力的真正本质是什么都摸不清楚,就以为一个宪法能够约束限制的了如张超这样的雄主?

    狗屁,制度是死的,人才是活的。

    “尽快建立民法典立法会,没有成文的法典,这到处都是乱糟糟的,工商界更是野蛮竞争,出现了许多恶性竞争的情况。我们得尽快出台这些民法,铩一铩这些歪风。”

    让许敬宗组织下院的人抓紧制订民法典。

    另一方面,张超又让魏征组织上院的人制订刑法。

    以前人讲律法要宽厚,要简单。

    巴不得越简单越好。

    这种思想,造就的是地方官员拥有极大的司法解释权,反正怎么判,看官员的意愿,中间可操作空间太大。

    尤其是过去,主管司法的往往还是些民政官。

    而现在,张超要求在全国各地,各州各道各县,都要设立法院、检察院,专门负责司法审理,民事纠纷、刑事案件等,都归法院负责。还要设立一审二审等原则,不能让县令升堂审案,让乡下族长乡老审案。

    他还准备新建一所律法大学,专门培养法官、律师、检察官等。

    相比于每天去盯着内阁的执政,张超现在愿意花更多的时间在议会立法这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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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28章 中原乱不乱,张超说了算

    秋高气爽。

    一年一度的两税的秋税也开始了。

    如今朝廷的正税还是两税制,夏秋征税,两季都征的是钱,不再征收实物。每到夏秋粮食收获之后,也正是朝廷粮食署和粮商们下乡收粮的时候。

    百姓留足口粮之后,把富余的粮食出售,换成钱钞,然后缴税。

    两税现在已经正式取消了户税,对于农户,完全实行按田亩征税。对工、商户,则按其收入征收二十税一的税。

    朝廷取消户税,也不再分主户客户,都编入现居州县的户籍,依照田亩以及商铺作坊等收税。

    过去有人借着户籍漏洞逃税,人在这县在籍,但却到那县置办田庄产业等。而现在征税却不管户籍在哪,都是按产业征税,有几处产就征几处税。

    租庸调和一切杂捐、杂税都全部取消,丁额也废除,统一摊丁入亩。

    官绅一体纳粮缴税。

    取消户税后,依然是每年分夏秋两次征税,夏税限六月前,秋税十一月前纳毕。

    “今年秋又是一个丰年,各地都要开始粮食收购。近些年,商品丰富,粮食也是大丰,粮价一直都是在持续走低。这过去是个好事,但现在来看,也不全是好事,谷贱伤农。”

    近年,各种工商大兴,种桑种麻种棉种甘蔗种药材种香料种茶种豆种油菜等等,都有很好的经济效应,反倒是种粮食,粮价一直不高。

    要不是这些年田赋不断降低,其实种粮很划不来的。

    “宾王,朕觉得朝廷应当关注下这些粮农。今年的秋粮收购价格,理应当提升一点。”

    在东南等粮食产区,粮食的收购价格非常的低,斗米不过五文。而刚晒好的新稻更便宜,麦、粟等价格也都很低。哪怕是经过运输、加工,运到了汉京、长安这样的大城,斗米也不过二十文左右,还是上等的大米。

    持续低糜的粮价,已经让越来越多的百姓减少粮食种植面积了。百姓也会算账的,种粮要是不赚钱,那还那么辛苦干什么。

    种棉花种甘蔗种茶叶种桑种麻,甚至是种油菜种大豆种花生,许多收益还更高些。

    但对于朝廷来说,粮食产量是必须保证的,这是国家最基本的战略物资,粮食安全高于一切。

    张超记得他小时,外婆家在乡下,那个时候粮食是政府统购统销,甚至是规定了粮食的种植面积的。那时粮价低,有人想种植些其它的作物,结果上面就来人直接把种好的给拔掉毁掉,强令再种植粮食。

    后来种烟草,也是如此,每家每户必须种植多少亩才行,达不到面积要罚款等等。

    这种强制的行政命令,其实深得百姓的反感厌恶,还引发不少矛盾冲突。

    张超既要保证粮食的种植面积,但又不能用这种手法。

    唯一的可行办法,就是朝廷宏观调控了。

    利用朝廷的调控手段,提高粮食的收购价格,那么百姓自然而然的就会愿意多种些粮食。

    马周也知道谷贱伤农。

    “但这几年朝廷各地的粮食产量确实很高,这些年来农业技术的大大提高,新式农具、肥料、以及耕牛挽马等数量的提高,再加上水利设施的大量修建,既减少了旱涝灾害,也保证了灌溉,加之朝廷开拓垦荒移民,我们现在不论是耕地面积,还是耕作技术,以及耕作工具,以及水利设施等,都是全面的提升,粮食的产量节节提高。”

    为什么武德初粮价居高不下?

    说到底一是粮食产量不足,二是土地荒芜多,三是运输调控不足,还有就是技术等不够。

    市场缺粮,加上缺乏管理,商人囤积等,导致的就是各地粮食普遍紧缺,粮价自然也就居高不下。

    而在贞观后,情况好转,不论是管理方面,还是耕地面积,以及亩产等都全面提高,兼之朝廷对粮食调控做的好,基本上粮食供应已经相当充足了,这才有粮价的不断走低。

    现在市场上的粮食价格,其实是真实的市场反应。

    朝廷确实能够提高收购价格,但这种干预市场的行为,其实并不算明智。

    “陛下,如今粮食储备很充足,这个时候如果提高粮价,只怕会有人趁机倒卖粮食给朝廷,造成朝廷损失。”

    张超倒不这么看。

    “只要管理做的好,就不会有什么问题。比如我们要提高粮食收购价,但也得做好限制条件,例如,只从百姓手里收购的今秋新粮提价。”

    “当然,另一方面,地方政府也要因地制宜,在保证本地粮食安全的情况下,也不能一味的只种粮食,适当的根据地方情况,搞一些特色种植,种其它的经济作物等,增加百姓收益。”

    不管是种果树还是种棉麻桑树,又或者是种大豆油菜花生这些榨油作物,都要讲究个效益。

    “如今我们有玉米土豆等新作物,在一些不适合种植稻麦的地区,也要推广这些高产作物。这样,百姓可以在保证自己粮食产量的情况下,能有剩余的田地种些其它赚钱的作物。”

    “朝廷收购来的粮食,也要做好调控。特别那些十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必须得修建足够的粮仓,储藏好足够的粮食,不说多,三五年的粮食是必须的,甚至要向九年粮储努力。”

    手里有粮,心中不懂啊。

    如汉京、广州、扬州、登州这样上百万人口的大城,每天消耗的粮食都在五六千石以上,粮食的需求是巨大的。

    万一遇上什么洪水地震暴雨等等灾害,导致运输不及,那这些完全依靠买粮吃的大城百姓,可就会相当恐慌了。

    大城储有数年粮食,不但能够稳定大城的粮食安全,也能保证在周边遇灾害等情况时,可以迅速的调拔转运粮食。

    从隋朝修建了运河开始,就在运河沿线,修建许多能储存千万石以上粮食的巨大仓城,以为作粮食的战略转运中心。

    而张超要求更高,十万人以上的大城,都得保证有三年以上的存粮,在东西运河,以及长江、淮河、黄河还有沿海一线,这些交通的干线上,必须要修建一系列的粮仓,这样就可以保证,不管哪里遇到什么灾害等情况,都能迅速的调剂转运粮食。

    甚至再出现如贞观初那种百年一遇的大旱大蝗灾,以及贞观末那种南方大洪灾,也一样可以迅速的救援,将损害将至最低。

    大灾之时,往往会饿死许多人,最重要的原因往往不是真的缺粮,而是有粮却运不过去。

    “我们也得鼓励地方上的社仓和义仓,每个乡都得有社仓,每个县都得有义仓。百姓自己集粮,朝廷派人协助监管。社仓义仓里的粮食,负责救灾备荒,也对地方上的孤寡残疾等救济。”

    对于粮仓里的粮食,每年都要更新。新粮入库,最旧的陈粮则出库,保证粮食储量的同时,也利用好旧粮,不浪费每一粒粮食。

    旧粮可以出售给边地的诸侯,可以出售给那些食品加工厂,可以出售给那些酿酒厂之类的。

    “什么时候,我们有了九年之积,百姓也有了九年之积,那就真正的进入了盛世之时。”

    中原的各大城重镇要储存足够的粮食,而边地的各军事要塞堡垒,也一样得储存足够的粮食。

    “有些规定还得重申,比如酿酒,鼓励用杂粮水果等酿酒。如果要用粮食酿酒,必须、只能向朝廷的粮食署购买粮食,买陈粮酿酒,禁止用新粮酿酒。”

    过去朝廷也搞过统购统销,不过后来还是放开了,允许市场自由买卖。不过一直以来,朝廷都是最大的粮食采购和加工供应商。

    “还有一条,朝廷收购粮食的时候,要尽量给予粮农们方便。有条件的,就下乡收粮,免百姓运输艰难。再其次,不得在买粮的时候,搞什么火耗。朕知道火耗肯定会有些,但那算是商业成本,不能摊加到百姓头上,克减斤两,加征火耗不行。”

    “再有一个,一边购粮,一边付钱,这个粮款一定得及时,不能托欠百姓,也不能直接搞什么先扣税款。买粮和交税,这是两回事情,得分开。”

    “朕知道,有些地方的粮站,听从地方官府的命令,克扣百姓的粮款,打白条,拿这些粮款挪作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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