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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梦醒时分-第16章

小说: 梦醒时分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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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拿出在书房里找到的朱纹碧玉:“你还记得这个吗?”
    “这是医院交给我的,说你昏迷时,手上紧握着这块玉,玉被你头上撞伤时流的血浸透了。”他说。
    我点头:“原来如此。天立,我的血浸到这块玉上时,我的灵魂与另一个时空的一个叫原梦蝶的女孩交换了。”
    “你说什么?”他不可思议地问。
    我一字一句的说:“没错,不是失忆,根本就是两个人,我在那里挣扎求生,你们在这里卿卿我我,你浓我浓。那个女孩才十四岁,很可爱吧?”
    他仔细思索着,似信非信。
    我冷笑:“我的梦儿,现在如此的可爱。她对什么都好奇,我就象带着一个婴孩,一点点手把手地教她,她的眼睛现在纯净如天池之水,整个人如一张白纸般透明,笑容天真灿烂,我越来越爱与她在一起。沈天立,你QQ空间装饰的彩蝶,是她的主意吧。”
    他脸色发白,嘴唇哆嗦,抬手指着我:“原梦,你偷看我日记!你怎么会这样!”
    “哈,你能在网上公开晒你的幸福,我就不能进你的空间看你的日记?”我尖声。
    “你不可理喻!你怎么会有我的密码?你是不是一直偷看我日记?卑鄙!”他骂我,认识他二十多年,他第一次骂我,我气得手足冰冷。
    强压着愤怒:“是啊,我卑鄙,但至少我没有背叛,你光明正大,我配不上你,让原梦蝶回来配你!我是小人,让那个白痴来配你这个君子好了!”我大叫。
    他气得发抖:“好,你去换她回来,我已厌透了你的一切!”
    我听到心碎裂的声音,一片片,落地有声,瞪着他,我咬牙:“好,我让她回来,你永远不能再见我,我也永远不用再面对你!”转身冲出家门。
    泪水在脸上疯狂地流淌,外面下着大雨,电闪雷鸣,他追了出来:“不要,梦儿,回来!”
    我摇头,用力咬破手指,血流到玉上,朱纹闪耀起来,我举起手,对着他凄然一笑:“别了,天立,永不再见!”一道闪电击中了我,我觉得心脏一麻,颓然倒地。
第三十二章沈天立(番外)
           沈天立(番外)
    我去接机,半路上接到电话,原梦在飞机上发生了意外,飞机抵达后已由机场直接送至医院。
    我心急如焚,赶到医院时,她已经醒了过来,惊得象一只兔子,彷徨而茫然,握住她的手,她吓得挣扎:“放开我,我不认识你,小莲呢?”谁是小莲?她同事吗?我没问她,她的惶恐让我心痛,我紧紧抱着她,安慰着:“梦儿,没事了,我在这里。”
    她看着我:“你叫我梦儿,你认识我?”语气迟疑不定,“你是我的妻子,我怎么会不认识你。”我痛心地说,发生了什么,我睿智干练的原梦会变成如此模样。
    她审视了我许久,我真挚地望着她,我眼中执着的爱意打动了她,她吸口气,靠进我怀里,泪水滚滚而下,这刹那时的娇弱让我心动不已。
    回家后的原梦与以前判若两人,从来她都是独立而自信的,有时候执着起来让人头痛,她永远会有理由指挥我做这做那,而我永远是那个从者。都说在爱情中,谁爱得多,谁的让步便多,我永远是那个让步的人。
    现在的原梦如同初生的小孩,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懂,我离开半步,她便惊得四处寻我,直到抓住我的手,才会放心地一笑,她原来嫌我睡觉打呼,一直坚持分房睡,可现在,她说若我不在,她就不敢睡,我的梦儿,现在如此的可爱。她对什么都好奇,我就象带着一个婴孩,一点点手把手地教她,我好强聪慧的梦儿,居然也有问我为什么的时候。
    她的眼睛现在纯净如天池之水,整个人如一张白纸般透明,笑容天真灿烂,几十年的社会生活一夕之间都消散无痕,我给她请了长期病假,她现在的状况根本不能上班,她也不说什么,那么视事业如命的人,终于对我说在家很好,我可没敢让她辞职,哪天她若清醒了,会扒了我的皮。
    岳父母一开始看她的状况担心不已,后来反说:“一直没个定性,东奔西走,又混文艺界,现在这样乖巧听话,还是福气呢。”她变得很会撒娇,把岳父母哄得很开心,直说又从头养了她一遍,是啊,我记忆里,她几乎不撒娇,什么事都独立处理,冷静自若,我一直以为我是喜欢她独立自主的个性的,我不喜欢女人太娇气,可是,这会娇弱如她,我竟是说不出的喜欢,原来,男人总爱做个大男人的,用她原来的话说是“沙文主义”。
    我不再积极给她求医,现在的她也没什么不好,至少不再见她有抱怨,她总是满足地笑,一场电影,吃个冰激凌都能让她乐半天,她迷死了电影,天天看,她珍藏的数千张影碟几乎翻了个遍,听不懂对白的外语片,她连字幕都看不懂,就缠着我陪她边看边译,失忆后,只有爱电影这个爱好与以前是一样的,其他,连口味都变了。
    我越来越爱与她在一起,原先我会对她有点敬畏,她总会在我的坏习惯面前毫不留情,现在,我不刮胡子吻她,她只是笑着躲开,她决不会大早拖我起来跑步,说什么早睡早起身体好,她自己睡得比我还晚,日上三竿也不起床,我吃再多的甜食,她也只是与我争吃,不再说吃多甜品不好之类让我扫兴的话,当然,我也知道她以前是为我好,可我还是爱随心所欲地生活。
    直到那天晚上回家,我看到她独自坐在书房里发愣,她已经很久没进书房了,她失去记忆时,把所学的都忘记了,字是几乎不认识的,为此我还开玩笑说要给她上扫盲班呢,只是她不爱学,我也就随她去,有我这个教授在,她不识字又怎样?虽然生活中少了些茶余饭后的情趣,但她会复原不是么?在她复原前,我先享受一下吧。
    她抬头看我,眼神清亮,我还没反应过来,她便扑过来吻我,热情而饥渴,她从没这样过,失忆后更是在这方面羞涩,总要我主动又主动,可也别有风趣。
    “你今天忘了刮胡子。”她放开我,捧着我的脸仔细看我,象分离了许久,我的心嗵地一跳,她回来了!每次她从剧组回来时都是这样。
    她的身影在房中穿梭,窗帘为什么要换,粉色太小孩气,换回原来的色调,冰箱里太多甜品,明天带给同事吃掉,血糖已经高了,还不注意,对了,我已经给单位打电话消假了,明天上班,她很兴奋,然后,她冲过来抱着我,长叹一声:“回来真好!天立,我好想你。”
    我的心酸了,紧紧抱住她,是我的梦儿呀,可为什么,我会有点失落呢。
    晚上我们在一起,我竟然不能。。。。。。,她紧盯着我,眼中是深思,我越发地紧张,也是越发不行,她轻身起床,头也不回地去了自己的房间。她向来是敏感而聪慧的,我躺着没动,我也很累了,我不知该说什么好,过几日就会好的。
    次日我下班后头一回没有按时回家,我不知如何回去面对她,二十几年相处,竟在她失忆大半年后,变得如同陌生人。坐在街心花园里,我脑中一片混乱,二十几年来的点点滴滴都在我脑中翻滚,然后,我看见了她,她静静站在我面前,面容清冷如水,声音也清冷如水:“你这个习惯倒没改,有了烦恼事,就会在这里。”
    是啊,只要与她有矛盾,我是不争执的,真急了,我就会到这里来坐一坐,静静心。再回去时,我俩都会不再提起。我抬眼看她,这是我的梦儿,二十几年,几乎血肉相连的人,我爱她,她也爱我,她伸手给我:“回家吧,我做了你最爱吃的菜。”
    日子恢复了以往的一切,她工作得一如既往地卖力,人却沉默了,不如以前活泼,我俩小心翼翼地维持着什么,直到她说:“天立,我找到投资商了,我有个好剧本,毕业时就拿到了,没人投资,一直搁了下来,现下,可以做了。”
    “文化局的工作不是很安定吗?为什么又要做,你不是说倦了那些了?”我问她,有点生气,她看着我一笑,眼中却没有笑意:“谁说我倦了?我一直的梦想就是做导演,只是两年前,我想给你生个孩子,从此在你身边再不分开。所以我托人在文化局找了个工作,所以我回来了,所以,我在那架飞机上。”
    我的心大震:“你从没与我说过。”“有的事,没来得及说,就永远迟了。”她眼中有怨恨,“不,”我抓住她的手,“还来得及,你去拍片,圆你的梦,回来后,我们还来得及……”
    她打断我:“来不及了,你已经爱上了别人。我眼中却是不能揉进沙子!”
    她接下来的话让我震惊不已,原来,真的是两个人,这该死的时空异位,我说不出话来,她越说越气愤,外面下着大雨,夏日最多就是这种雷雨,当我吼着说:“对,你去换她回来,我已厌透了你的一切!”她冲了出去,我追出去,电闪雷鸣,她站在雨中,满脸的决绝。
    她瞪视着我:“好,我让她回来,你永远不能再见我,我也就永远不用再面对你!”泪水疯狂地流,与雨水交织着,闪电一道接着一道,映着她的脸色苍白如纸,她伸出手,我看到她手中那块碧玉,她从云南带回来的古玉,“不要,梦儿,不要。”我喃喃地说,我向她走过去,她对着我凄然一笑:“别了,天立。”
    我看见一道闪电击中了她,那瞬间我的心脏都要停止跳动了,闪电在她伸出的手上跳跃,她手中的玉爆发出璀璨的亮光,亮光越来越大,形成一个大大的白炽光团,把她拢在其中,
    我耳畔响起她叹息般的声音:“天立,永不再见。”
    “梦儿!”我嘶吼,不要,我只是说气话,我是多么高兴你回来,你的自信洒脱,你的独立自强,你对我的关心呵护,你的博学风趣,你做的菜,你设计的家,我多么爱你,从我第一眼看到你起。
    她颓然倒下,我飞奔过去,闪电下,她的脸色苍白,还有呼吸,我紧抱着她冰冷的身躯冲进屋里,手机,我拼命找手机,丢在哪了,不要有事,梦儿,你不能有事,啊,对了,有座机,我不能放下她,抱着她找到电话,抓着电话的手都在抖,她在我怀里突然一动,我丢下电话,紧张地看她:“梦儿,还好吗?”
    她长长的眼睫扇了扇,张开了眼,眼神一时是迷茫的,当她的目光对准了我的脸后,眼中是惊喜:“天立,是你,真的是你!”我涩然一笑,原梦蝶,我把头埋在她胸前,泪水缓缓流下,这是上帝的惩罚。
    她张开紧握的手,手上的碧玉已碎成粉末。
第三十三章
           朱纹碧玉碎裂的刹那,我看见自己的身体倒下,暴雨中,天立抱着我痛哭。
    飘浮在空中,心是麻木的,哀莫大过心死,从来不知道,我竟活得如此失败,小小的原梦蝶,我以为什么都不懂的白痴,短短半年时间,竟然在我的世界获得了我最亲近的人的认可,从母亲到天立,我第一次尝到了背叛的滋味。
    梦蝶如期而至,可是,为什么天立的表情还是那样痛苦?他眼中的泪水,是为我而流?我冷冷地笑,就算是吧,养了多年的狗死了也会哭,何况我与他二十多年的缘分。
    突然意识到我为什么还停留在这里?我不应该去到原梦蝶的身子里吗?刚想到这里,一股大力吸来,我忽忽地便随它而去,眼前七彩霓光四起,耳中仿佛有音乐声起。
    霓光散去,我立于一座雄伟的宫殿前,宫殿悬在云雾中,通体白玉修造,晶莹透剔,蔚着五彩霞光,华丽至极。
    殿门大开,一个银发男子翩然而出,穿一身雪一样白的云裳,冠带飘然,仙风道骨,偏又生得美艳妖娆,若不是胸前平平,我真认为是仙女了,美人儿太玉师父与他比,少了份仙气。
    “你回来了。”他轻启朱唇,声如珠玉。
    我茫然:“你怎认识我?”
    他微笑,灿若云霞:“你本是我案上镇纸的碧玉,那日我失手打碎你,你断裂的利口割破了我的手,染上我手上的血后幻化为魂,入世为人。”
    我震动,原来我竟是一块玉石幻化成的人,眼前的仙人居然是我的故主。我将信将疑“既是我过去的主人,我为何对你无一丝印象?”
    他温和地笑着:“你入世后,一切前因皆望,又怎能记得我?”
    “你是神仙?”
    “啊,我是玉罗司,掌管天下恩怨情仇。”他傲然。
    “很大的仙么?”我不屑,他的职责大概就是唯恐天下不乱,为众生造事端的吧。
    他不理会我,只说:“你碎了本命石,断了尘缘,从此不能再入轮回。”
    我黯然:“我本已无心,还要什么尘缘。”
    “随我回殿吧,你虽不能再世为人,却因了我的血,已有仙魂,我已请示天帝,就留在我身边,你原本是玉镇纸,现下就为我打理文书吧。”他拉起我的手,带我进殿。
    “好啊。”我应道,又问:“我与原梦蝶是何关系?”她为什么能与我灵魂对换?又与我长得一模一样,我有点好奇。
    “我不是说打碎了玉纸镇么?碎了的两块,一块是你,一块是她,不过她只沾到一滴血,命魂脆弱,多病多灾。”玉罗司解释:“原本每世轮回她阳寿都只能至14岁,你无意中在云南找到你的本命石,却又不慎染上自己的血,致使你俩互换了生存空间,改变了原梦蝶的命数。”
    我无语,一切都是我自己造成的,怨不得别人。
    “那她现今在我的身体里,能活多久?”我问。
    “梦蝶的命魂虽弱,但你染上她的本命石上的血,使她的命魂每世多增三十年余寿。”
    也只能活到四十四岁,我今年已三十六,还余八年。虽然已不是我自己了,我还是有些悲哀,八年后,天立怎么办?我恨恨摇头,骂自己实在是没出息,都已经没命了,还在担心那个负心的人!
    “后悔了?”玉罗司睨我一眼。
    我摇头:“人世的一切已与我无关了。”
    “是么?”他广袖一拂,现出一个圆圈,圈中景物竟是原梦蝶的家,只见原梦蝶倒在花园的地上,一边是倒下的架子,看起来是她正在爬架子时,摔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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