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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三国之仲谋天下-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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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他却是越长越自卑,自卑到有些猥琐。

    从小到大,他一直暗恋她,但是从来没有去表白过,之所以暗恋,就是不敢去爱,投她所好,他会去喜欢她喜欢的东西,漂亮的女孩难免会受到骚扰,所以他死皮赖脸的去求一个老拳师教他练武,只为了能保护她。

    邻家的女孩不仅仅漂亮,而且博学多才,高考的时候还是一个文科状元,名校任选,而他最终却只能在一个三流大学勉强读个本科,当差距越来越大,在她面前向来乐观开朗的他就会变的越来越自卑,甚至不敢再去相见。

    就在大学最后的一年,她突然告诉他,她要结婚了,他很落魄,还悄悄的去调查了新郎(其实他心里杀那个新郎的心都有了)对象还是一个高富帅,有钱有能力有人品,于是他……华丽丽的败退了。

    在她结婚的前一夜,她把独自的他找了出来,两人就像是小时候一样,在自家小区的顶楼阳台上,并坐在阳台的栏杆前,肆无忌惮的喝着小酒,聊着天。

    “你爱我吗?”她也许喝了不少,脸蛋红红的,突然问。

    “爱!”他也喝了不少,酒壮人胆,承认了。

    “那你为什么从来不说?我一直在等你。”

    “自卑。”他沉默了一下,坦言。

    “自卑?真可笑的理由,十岁的时候,我被爸爸打,你为了救我,挨了我爸爸一棍子,现在额头上还有条疤痕。

    初一的那一年,你为了给我买一本想要的很久的书,天天晚上去打零工。

    初三的那一年有一次你把**我的混混打了一顿,然后被报复,然后在医院趟了一个礼拜

    读高一那一年……”

    她醉意仿佛上来了,双眸有些迷离,凝视着他的脸,一件一件的小事仿佛重现在两人之间。

    她也爱,而且刻骨铭心,只是他从来不知道。

    “我一直以为,只要我愿意等,你总有一天会捧着鲜花,站在我面前,说你爱我。结果……一年又一年,我们上初中,上高中了,上大学了,你离我却越来越远了。”酒醉不了人心,她最后仿佛清醒过来了,如是的说道。

    “爱情只是童话,我只是一个混蛋,什么也给不了你!”他也清醒,却变的很冷静,冷静到她心寒。

    “我不需要你给我什么,明天我要结婚了,如果说……你能捧着鲜花来找我,我会和你走的。”女人总是感性的,爱情能让她心软,她最后还是给了他一个机会。

    结果……

    他没去,她顺利的出嫁了,随着丈夫离开了他们一起长大的城市,出国了,两人从此再也没有相见。

    他一直认为,他是对了,即使很痛彻心扉,但是他做的是对的,男人如果给不了女人一个温馨的家,那么他就不要给女人一个希望,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是生活的点点滴滴,是柴米油盐,不是……童话。

    ……

    当小孙权琥珀般的眸子再一次倒影出这张无数次魂牵梦索的俏脸,孙重茂的心不由自主的动容了,整个人都有点愣了起来,小心脏很不争气的噗噗的跳动。

    马车宽大,少女在一侍婢的扶持下,碎步从车厢之内走出,一袭青衣云裳,长发及臀,髻在身后,约莫十五六岁左右,明眸皓齿,优雅有礼,堪称国色天香。

    孙权的眸子有些迷离了,他分不清楚了,一模一样的容貌,一模一样的气质,仿佛如同同一个人,若非这是汉末,孙权一定会怀疑,他曾经的挚爱是不是重新的出现在自己身边了。

    “蔡琰,蔡昭姬?”孙权深呼吸了一口气,浮躁的心情冷静了下来,眯着一双小眼睛,看着这妙龄少女。

    原来是她,那个三国第一才女之称的蔡昭姬?

    孙重茂曾经给心爱的青梅竹马买过一本书,这本书说的就是蔡琰的一生,这本书她很喜欢,所以猥琐的少男抱着了解暗恋对象的想法,也曾经挑灯夜读,把这本书从头到尾看过一遍,印象很深。

    可以说孙权重生在这个时代的人物之中,最清楚的历史,不是曹操刘备,而是蔡琰这个才女。

    蔡琰,字昭姬,大儒蔡邕之女,自小文采斐然,擅长诗赋,精通音律,著有多部作品,流传青史。可惜她的命运一生坎坷悲惨,先是嫁给了卫仲道这个短命种,不到一年就成**,最悲剧的还是被卫家的说成克夫之命,心高气傲的她一怒之下返回了娘家。

    然后遇上了李催郭汜的关中大乱,她被匈奴人掳去了,在大漠之上熬了十几年才让曹操了赎回,归汉之后,嫁给一个叫董祀的人,婚后的生活也不如意。

    这个年代,男尊女卑,她的文气再高,沦落草原十数年,在丈夫董祀眼中,已经是残花败柳之身,董祀也是一个不争气的人,在曹操麾下三番四次犯死罪,还是她用旧情去就曹操才救回来。

    ……

    孙权的眼神仔细的打量了一下妙龄少女,头发没有盘起来,插上簪子,心中暗道:看来她这个模样,明显是没有出嫁,就是说现在还没有嫁给卫仲道那个短命鬼。

    历史上对蔡琰的出生年月很有争议,大概圈在174到176年,现在是中平也就是说,现在的蔡琰也就是十四到十六岁左右。

    这个年龄,在汉朝是‘及笄’之纪,是可以出嫁的了、

    “昭姬多谢公子相救,不知道公子之姓名。”蔡琰一双明亮的美眸凝视着小正太孙权,有些疑惑。

    她的眼睛仿佛能看透孙权的心,所以才疑惑,她不知道年仅十岁的小正太,看到自己,眸子之中怎么会有这么多的忧伤和惊异。

    “江东孙权,字仲谋!”小正太回过神来了,微微一笑,道:“蔡娘子是打算去长安吗?”

    孙权知道,这个时代的女子,出嫁便冠以夫姓,称为夫人,未出阁的黄花大闺女便以原姓称为小娘子。

    “正是。”蔡琰娇容有些疲惫,微微臻首。

    被董卓挟持着一路西行,多少人死于非命啊,她自从和父亲冲散之后,身边连一个护卫都没有,这已经第三次遇到危险了,虽然每一次都是有惊无险,但是她对于去长安的路还是有些畏惧。

    一路上,她见到不少纵兵成贼的细西凉将领,也亲眼看到一些兵在糟蹋女子,对于官兵,她不信任。

    不过孙权虽然也是带兵的,但是不过是一个十岁的孩子,还不足**的年龄,所以让她有一丝的安全感,而且孙权小正太的模样花见花开,车见车载,让蔡琰没有那么害怕。

    “蔡娘子,此行尚且遥远,董贼纵容之下,西凉兵马已成贼寇,一路并不安全。”孙权眸底划过一丝精芒,低声的。

    这个时候,孙权心中已经有了决定,就冲着这张他曾经为知癫狂的容颜,他也想要试着去改变这个悲情才女的一生。

    第一步就是不能让她嫁给卫仲道这个短命种,更不能让她在长安呆着。

    把她带去江东?

    这个念头一起,孙权就有些压抑不住了。

    “奴家也知道,路上不安全,不过我父尚在长安,虽然千万难,昭姬一定要赶赴长安。”蔡琰美眸划过一丝坚定光芒,低声的说道。

    “蔡娘子,如今长安乃是混乱之地,不可行,就算你一定要赶路,也未必能到达,如果你相信权的话,随权走,权保证让你父女团聚。”孙权一张幼稚的脸庞,煞是认真。

    即使他明明知道,她们并不是同一个人,他也做不到看着她如同飞蛾扑火似的跳入自己坎坷的命运之中,大不了他连把蔡邕也一起劫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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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章 立志

    官道上,万人行军,一千骑兵在首,步卒在后,队伍犹如长龙。在长长的队伍之中,最中间,一架马车夹带在其中,缓缓而行。

    “小姐,我们为什么和他们走啊?你就不怕他们是贼子吗?”马车之内,香炉燃烟,羊毛毯子铺地,铺有小床,布置的宛如女子之闺房,小丫鬟欢儿靠在蔡琰的身边,凝视着窗外的兵马,有点瑟瑟发抖,问道

    “小欢儿莫怕。”

    蔡琰美眸看了看,黛眉舒展,微微一笑,安慰自己的小丫鬟,朱唇轻启,道:“此乃江东将士,权公子乃是乌程侯孙坚之子,孙坚此人我也听父亲说过,为人正直勇猛,乃是长沙太守,乃是国之栋梁,其儿想必也非下流之辈。”

    要是孙策来邀请她,她出于自我保护,一定会拒绝于陌生人同行,但是不得不说,孙权年龄让她无法生出危险感,那张小正太的脸蛋太值得人信任了,一脸真诚的,蔡琰都不知道如何拒绝是好,糊里糊涂的就上的孙权贼车。

    “可是小姐,我们不是要去长安找老爷吗?”欢儿是自幼在蔡府服侍蔡琰长大的,身为丫鬟,但是和蔡琰情同姐妹,道:“你马上就出嫁卫家,老爷已经和卫家连时辰都定好,如今我们返回雒阳,若是悟了良辰吉时,就不好了。”

    蔡家和卫家联姻的事情,早在数年之前就已经定下来了。

    “此乃无奈之举,想必父亲不会怪责,长安毕竟路途遥远,如今兵即是贼,路上太混乱,蔡府的护卫家丁又不在我们身边,就凭我们两个弱女子,如何能到达,这一次要不是权公子出手相救,我们就遭殃了。”蔡琰双颊有些绯红,美眸闪过一丝无奈,叹声道。

    为什么会跟着孙权走呢?

    就是因为她们两人都是弱质芊芊的女子,一路上没有安全感,逮到了孙权愿意保护她们,而且孙权还是个十岁的小正太,她就顺水推舟的答应了。

    马车外,孙权在江东大营之中训练的一段时间,还是没有学会骑马,依旧是让朱治骑马带着,孙策就在他身边不远处,手握长枪,骑着一匹乌骓宝马。

    “二弟,你怎么把一女子带入军中了?”孙策皱眉,道。

    “大兄,路见不平自然要拔刀相助,助人为乐不是一件好事吗,难道你想见死不救,眼睁睁的看着两弱质女子被人凌辱?”孙权笑了笑,蔡琰答应随他而来,不用强行动手,所以他的神色很愉快,道:“救人自然就要救到底,我就把她们带回来了。”

    对于名动天下的绝色大才女,他下定的决心,要拐到江东去,至于以后如何,那就以后再说。

    他并不否认,在见她那一张熟悉的容颜的时候,自己猥琐的心又开始蠢蠢欲动了,虽然他的身躯只有十岁,毛都没有长齐,不过这个年代,男孩十五六岁就能成亲了。

    蔡琰现在不过是十五六岁,再过五六年,正当花开季节,妙龄之年,于是一个伟大的养成计划就在孙权那颗已经成长了二十六的年的心中呈现了。

    以前的孙重茂自卑,所以不敢娶心爱的她,错过了一次,但是现在的孙权不仅仅贵为江东孙家二公子,而且还拥有比这个时代先进一千八百年的知识,自卑的那种情绪,早已经没有了,有的是自信和霸道,蔡琰不是她,孙权很清楚,但是孙权并不想放手,他不想让自己错过第二次。

    “救人是好的,可是你也不必把她们带入军中,随便在附近乡镇之地,寻一平安之地方把他们安顿下来便好。”孙策低声的道:“父亲治军甚严,如若知道你把一女子带入军中,必定责罚。”

    “大兄,不必多说,父亲那里,权自会解析。”孙权无所谓的道。

    “二弟——”孙策知其父的脾气,治军森严,就连他犯了军规,也一视同仁,所以还想劝一劝孙权不要触怒父亲,却被孙权打断了话。

    “大兄,此乃乱世,何为平安之地?”孙权一双琥珀般的眸子凝视无尽的天际,说起这个他心中就万分的悲愤,这一路上仿佛他见识了无间地狱般的存在。

    说起这个,一路上的血腥让孙策的神色也不由得有些默然了,就没有再说什么。

    其实孙权来到这个世界上,没有多大的志向,顶多就希望能一家团团圆圆,但是如今,他却找到了一个能为之奋斗的志向。

    乱世!乱世!人命如草芥。

    从汉末都晋初,这个大乱世到底还要死多少人啊?孙权自己也不知道,不过后世人曾经统计过一些模糊大致的数字,在黄巾之乱之前,大汉朝应该有五千万人口左右,可是在司马立晋之初,统计的数字是人口不足千万。

    这个巨大的数字差距以前对于孙重茂来说,顶多就是感叹一下,但是现在,他亲眼看到了一切,当尸横遍野,血流成河变成了事实,就让这一组数字的差距刻在了他灵魂深处。

    所以,孙权决定了,他要亲自去改变这个冷漠的世道,他亲手去要结束这血腥的乱世。

    一统天下,太平盛世?

    没错,一定要做到,才不枉他孙重茂的重活一世。

    一颗小种子,悄然的在孙权的心中埋下了。

    ……

    这时候的联盟中军大帐之中,除却曹操之外,其他诸侯齐聚,却是气氛压抑的可怕,大帐四周,精兵而围,刀剑显露,杀气弥漫。

    “袁盟主,这是何意?”

    孙坚站在大帐中央,头戴盔甲,身上披着烂银铠甲,手握腰上佩剑之柄,丝毫无惧,左右程普韩当握刀相互。

    “孙文台,你可知罪?”袁绍双眸骤然一冷,大声喝道。

    “不知某家何罪之有?”孙坚冷笑,还真的让孙权小兔崽给说中了,宝物在手,是祸非福,袁绍这个架势,明显是强来的节奏,不过幸好,如今宝物已经脱手,换来了上万战马,这交易,值了!

    “今诸君齐聚,兴兵讨贼,为国除害。玉玺乃朝廷之宝,公既获得,当对众留于盟主处,候诛了董卓,复归朝廷。今匿之而去,意欲何为?”袁绍目光通明,理直气壮,怒斥。

    “玉玺何由在吾处?”孙坚眯起眼,斜睨了一眼袁绍身边的在暗暗欣喜的袁术,嘴角上翘,露出一丝冷笑。

    孙权说的对,把玉玺给袁术才是最好的选择,袁家四世三公,乃是天下第一世家,声望斐然,袁绍又是雄才大略之辈,若让不能自相残杀,那天下恐怕就要拱手相让了。

    “孙文台,本盟主劝你,速速取出,免得自祸!”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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