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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5章

升邪-第565章

小说: 升邪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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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肉眼可辨,视线之内天、地都变成温润柔白,而光色变化来自天空、大地的质地改变,天与地仿佛各自变成了一块羊脂白玉。

    大到不见边际的两块玉。一在上。一在下。

    浮玉之阵。

    天地浮玉,随即双玉和合。

    双玉合即为天地合,天地合即为阴阳合,而阴阳合。混沌生!这一阵是将敌人所在地方化归混沌!莫说凡间的修者。就是等闲仙家。陷入‘混沌’也万无幸理!

    这不是敌人丢来快石头,躲闪不开还能用剑去挡去反冲,苏景若真陷落此阵。就算发动丈一神剑,能否脱身都尚属未知。

    驭人大阵行转,天地浮玉,景色壮美,很漂亮的法术。

    漂亮得要人命。

    见天地变色,苏景不敢片刻耽误,媳妇朋友、徒弟三尸、尸兵鬼将外带古人兄妹,身边所有人一股脑装入鬼袍或洞天,手中‘瞑目铃铛’急晃,随即只觉身周怪力迁移,不由自主随之而去。

    眼前一黑。

    随即柔和光线绽放开来,举目四望、已然置身于一座清秀山峰中,此刻苏景人在山脚下。

    深埋地心、秘法结护的瞑目王墟。

    与苏景阿骨王宫的恢弘壮丽不同,二明哥的府邸更像一座书院、结山而建、书庐遍布的清雅地方。觅明觅明的住处和他那副文静气意契合得很。

    瞑目王之前说得明白,铃铛上的法力只够苏景来去一次,而苏景也不会在这里多呆,只等外面安稳下来后他就会重返地面,是以也没打算深入山中,就站在山脚下举目眺望,刚被收入洞天的同伴也纷纷跳出来,不听微笑赞道:“二明哥的地方,比着咱家可要清雅得多。”

    才说了一句话,忽然间,凉爽微风间阵阵清香浮动,遥望山间一座座书坊画院中窈窕身影闪动,披长发、着白裙的年轻女子纷纷现身,曼妙凌空自山中迎接下来。

    二明哥为王已久,曾以法术加持炼化自己这套宅院,这些相迎女子皆为他瞑目王墟中的侍女灵魅儿,看长相或许算不得如何美艳,但胜在个个眉清目秀,面貌清雅,唯独有一重:所有灵魅儿都是一头白发,给她们平添了几分鬼气。不过若再细看,那长发洁白如雪、干净得纤尘不染,又再衬出清丽。

    乍看清秀、细看鬼魅、再做打量又更清秀。瞑目王墟中的人物。

    见有许多女子,拈花大乐,手抚肚皮笑着说过:“个个清丽雅致,果然有什么样的主人就有什么样的属下!”

    赤目的色心远逊拈花,有了媳妇之后就不再摘花惹草,对宫中灵魅儿不怎么在意,无聊之际捅了捅身边方画虎的膝盖窝:“我家兄弟之言,炎炎伯以为然否?”

    炎炎伯哪敢说不,急忙点头:“正是,正是,正如拈花上师所言,有什么样的主尊就会有什么样的仙侍。”

    赤目点头,又转身对苏景道:“苏锵锵,我们哥们是你的人,方画虎这小儿骂你五短身材!”

    这次连雷动天尊都‘咳’了一声,没想到自家赤目恁地无聊。苏景都不搭理他,向前踏上半步,面带微笑影向众多白发灵魅。

    而灵魅儿那边也看清楚来人并非十一王,面上欢喜散去、换以惊讶、戒备,不由自主减慢身形。这时候她们中一人轻声开口:“不可简慢,来者也是一方王驾千岁。”能一眼看出苏景身上王袍真假,足见其见识了。

    开口女子的衣着与同伴并无区别,但只有她的额头上以玄蚕金丝绳相绕、垂了一枚紫魔驳天宝石,彰显出身份。

    紫魔驳天宝石其形如泪,隐刻鬼篆‘瞑目’两字。

    苏景身边也不是没有人,眼见对方大队人马,阿骨王身边一对细鬼儿齐齐踏上一步,嫩声漫唱:“阎罗神君驾前,十四王驾千岁阿骨王法驾在此。”

    说话女子飞到苏景身前百丈便告落地,谨守古时幽冥规矩,以大礼相待苏景:“瞑目王宫内执事瞳瞳,率同王宫一百八十三魅儿奴,拜见王驾千岁。”

    苏景摆手免去了她们的礼数,不忘对自己的身份和来到二明哥家中的缘由解释了几句,瞳瞳文文静静地听着,苏景等人都看得明白,这个女子双眸颇为古怪,每一眨眼眸子就会换上一种颜色,赤橙黄丽青蓝紫七色交替有序。不过瞳瞳得知自家王驾受挖心重伤时,面色陡然凄厉、双眸竟变得几近透明了,那份鬼魅凛然根本无以形容。

    十一王‘浪荡’宇宙,痴迷于‘开天’之道,这许多年中连神君都不曾去拜望,又哪里会回家,干脆都把宫内一群灵魅儿忘记了。可主人行事随意,奴儿们仍忠心耿耿。

    瞳瞳立刻叩拜于苏景面前,求请十四王开恩,允她如王袍去探望自家主人。

    这种事情苏景怎会拒绝,当即点头。几乎就在瞳瞳纵身入鬼袍的同时,苏景小乾坤内奔雷绽放,屠晚第三次谋夺天命开始,剑魂最后的机会。

    …

    今天也是二合一了,明天开始爆发,多写!和大家一起欢度周末~~~~

    再,求个月票,谢谢!(未完待续。。)

封推感言

    封推感言

    《升邪》第二次大封推了,豆子很开心。

    不写书的同学可能不太了解,大封推对书的成绩有着硬性的要求,二封的条件也就更硬更苛刻了。

    对我来讲,二封一直是我追求、却又遥不可及的目标,写书五年半,快一千万字,第五本书,今天终于能够实现这个目标,可见一斑了。

    所以我是惊喜的。对我来说,二封不止是成绩的证明,更是一种荣誉和肯定。

    无论成绩、荣誉或者肯定,都是我的读者给我的,由此惊喜之外,还有感谢。

    九十度鞠躬,谢谢你们。

    非说不可的,感谢起点,感谢我的编辑。3。14的二封,315前一天,我懂的,这是在暗示《升邪》质量过硬啊啊啊啊!

    熟悉豆子的读者应该知道,我有事没事就总忍不住唠叨:我喜欢码字,我喜欢讲故事,甚至可以说写小说是我的理想。

    理想啊,多严重的事儿!

    可就算码字是理想,又能怎么样呢,如果没有你们支持,我早就放弃了,再简单不过的道理了:挣钱。

    我开始写书那年就已经三十了,到现在三十过半,吃别人的面包去干自己的理想?我早没那个资格了。到了我这个岁数,上有老下有小中间有房贷,每天早上挣开眼,不是我今天能挣多少的问题,而是我今天不干活就会欠人家多少,这就是现实了。或许稍有夸张,但基本实属。

    豆子是最最普通的市井小民,具体特征就是把吹牛13当成乐观向上。那作为我这种层次的小市民,就我个人以为,理想就只能藏在心里,本来没机会实现的。可是因为你们支持,写小说讲故事,居然真的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

    何等满足。

    我呢,就是个地上趴着的小青蛙;梦呢,就是天上飞着的小小鸟;你们呢。就是那杆打鸟的枪。

    小青蛙抬头看天。小小鸟嗖嗖乱飞,正看得着急的时候你们那边枪响了。。。。。。对我来说,理想和现实的结合,就是写故事能挣钱。就是这么直截了当的事儿。但理想能够实现、能够兼顾于现实、能够让我做成我喜欢做想去做的事情。拜你们所赐!

    拜你们所赐。

    可以认真的说。我的生活能够快乐,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有了你们。

    没有你们的订阅,打赏。投票,留言和鼓励,根本就不会有豆子惹的祸这个人。

    也借着这个机会,我想感谢下我开始码字时候最初出现的那几位读者,齐寒小同学,很争气的医科高材生;大马甲和西瓜会飞,鼓励我一定要写小说;五竹大哥,不遗余力地到处推荐我的书,你给我投票我都看得见的;千仞同学,喜怒不形于色和我一样的诚实稳重;弩家弩大爷伴郎,他真是我的伴郎,我就不明白了,弩爷,你怎么就不搭理伴娘呢;猪猫红军老大,这是名人了,不用多介绍,不过有个事和大家说说,起点刚推出打赏制度时候我媳妇还跟我笑呢,盟主一千块啊,怎么可能有盟主,没两天猪猫同学盟主来了,真真长了602户主的威风灭了602户主妻的锐气,哼哼,这没见过世面的妇女,退下吧;橘子同学,小丫头哇,结婚了哇,生娃了哇,帛先生辛苦了哇。。。。。。没办法一一点名了,但还是那句话,被点名的不要气馁,没被点名的同学也不要得意,我记得你们!

    稍有感慨,时间过得真快,一晃快六年,中学生变成了大学生,小姑娘变成了阿妈咪,豆子倒是越活越年轻,天天乐观向上的吹牛13。

    说说《升邪》吧,快三百万字了,故事也在渐渐展开,相比于以前的书,升邪的架构是最大的,以豆子的狭隘眼界来看,故事的主题也是比较宏阔的,涉及的领域是以前我从来没有碰过的。

    有些老书友会用我以前写过的《搬山》和《升邪》作比较,其实还是差别蛮大的,搬山的主题是仙凡、活着,升邪的主题包括正邪、血统、传承、繁衍和未来,而串联这些主题的线可以归结为‘乐观’和‘坚持’,我是作者,但首先我是一个生活中的人,我写书不管换了什么花样,都有个最基本的愿望:将来我的孩子长大了,我可以肆无忌惮地把我的书拿给她看,荒诞也好,离奇也好,甚至无聊也好,至少有些地方能让她笑一笑,觉得这个家伙是乐观的,觉得这个家伙虽然文笔但还算是有点毅力的。

    这就成了,过日子过日子,中国人的日子,过来过去过得就是不就是两个字嘛:亲人。

    我不敢写也不会写让亲人皱眉头的书,这注定我写不出太深刻的东西,但这至少能保证我写的是一本快乐的、干净的、嘻嘻哈哈的书,哪怕它肤浅。

    以上,我的心里话。

    再次九十度鞠躬,谢谢你们!

    这几天都会加更,不止三月,以后升邪都会多更,加更,我渴望着尽快写到那些让我兴奋,让我想表达给你们的故事。

    最后,求个月票哇,四十多名了哇,名次嗖嗖掉哇,身为打鸟枪的天使一般的伟大智慧英武雄健永恒的存在啊,展现你们的力量吧,绽放你们的光明吧,让世界颤抖于你们的脚下让银河畏惧于你们的威严让宇宙。。。。。。谁啐我呢?

    丫的别走~~~~~~~~

    最最后,很快乐的:我爱你们,哪怕你们都是男的。

    再说,万一有女生嘞^_^

    二封感言,很嗨的感言。

    豆子惹的祸

    。

    。

    。

    。

    。

    。(未完待续。。)

第八二五章 狂人死罪,戾剑转生

    (第一更)

    半个时辰。

    浮玉杀阵整整持续了半个时辰,小小一片天地化为混沌后又复重新展开,回复原样。阵法威力范围之内,万事万物都不曾化烟飞灰归于虚无,而是被撕扯成三万碎片:小到一只蚂蚁,大到一座城池,每样东西不多不少、大小平均,都被阵法力量撕成三万片。

    已经与苏景、与霖铃城相距千里遥远的叶非跌坐在地,饶是他本根狂傲,也被远处大阵暴发后散出的威势惊得有些呆滞,双目无神、望着阵法发作的方向,半晌后目光才有重新凝聚起来,喃喃:“死了?就这么死了?”

    多半是死了,死定了,叶非不觉得后来出现的那个闭目无心的绝顶高人能扛住这样的杀阵。叶非可从未想到过,驭人手上竟还有如此凶狠的阵法,若这一阵落在了离山,不是几人能活。

    不过苏景就这么死了,让他觉得挺无趣的:要想杀他,早在南荒初见时就杀了,留下苏景的性命只为让他能长大些、更强些再去杀。这就好像把羊养肥了才一次吃个过瘾的道理,如今自己的羊让别人给宰了?

    叶非忽然笑了,唇角挂起的笑纹锋利、如刀。那是我的羊,除我之外无人能宰,谁杀它,谁就犯了死罪,叶非定的死罪。

    叶非吐了口血、吸了口气,人已入荒山,寻了个偏僻石窝缓缓坐倒,闭目养神。

    那盆水不在。他太累了。

    。。。。。。

    三天三夜,小乾坤轰动雷暴足足持续了三天三夜,连绵大响于身内回荡,苏景都觉得头昏眼花了。

    终于,雷霆散去,洞天寂静,一道灵识投影赶去,旋即苏景大喜过望:半空里,金云中,小小婴孩正睡得香甜。屠晚夺命。得灵体塑法身,转生成人!

    大圣玦只有妖精能进,苏景一时兴起,从令牌洞天内抱了屠晚。又去黑石洞天内接了苏晴。一对婴孩都带到了外面。左右两臂一手抱一个,双胞胎似的。

    左手的苏晴,黑袍青靴。夺命于正气小乾坤是以眉宇间也透出一股正气,可来自血色劫云的一头血发又显出了几分邪佞,值得一提的,此子头发总是有些湿漉漉的,似是随时会有血浆自发间滴落;

    右手的屠晚,白袍白靴,夺命于妖邪小天地,袍色为金风天的惨白、靴色则是大圣玦真正主人九尾狐的无垢纯白,转生后的屠晚长相与苏景自是不存分别,但因他夺命的小乾坤本色,小脸上透出了浓浓的妖邪气意,可他的头发来自自身锐金剑意,是为纯金颜色,由此又显出了些辉煌圣洁。

    屠晚的头发铁丝似的,又蓬又乍,显得他脸小脑袋大。

    三尸、不听等人极好奇又欣喜,一会抱抱这个,一会掐掐那个,方画虎在一旁口中啧啧有声,恭维奉承如流水一般,只可惜,旧圆传承虽也不差但终比不得汉家言辞来得博大精深,方画虎的马屁拍得不算差劲,不过比起苏景的大妖奴六两先生,还差了一两个境界。

    ‘把玩’一阵,两个小娃送回本属乾坤,那里才是他们沉睡休养的最佳地方。

    黑石洞天内,五色灵云仍相套、旋转着,苏景这次是借同伴修元、转五行相生,‘相生’是为灵机变,于灵元本身并不存太多消耗,此刻大事完成,土、水、木三行各归其主,那道锐金元气是屠晚的,现在小娃睡着收不回去,苏景就先将那道金云送入大圣玦,摆放屠晚身边。

    看过了小娃,拈花开开心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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