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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哈佛,我的似水流年-第3章

小说: 哈佛,我的似水流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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泣涕零如雨。
河汉清且浅,
相去复几许?
盈盈一水间,
脉脉不得语。
这时海风渐紧,她的声音在潮声中一起一落。在她身后,一轮皓月静静地浮在海天之间。
我的心思由古诗转向海潮,又由海潮转向自己也说不清的角落。悠扬的笛声响起时,我才回过神来——丁宜圆在吹笛子。她微低着头,脸上的表情认真而庄重。然后是一片掌声。莫名的欣喜在我心里泛滥。我转头对赵荣说:
“这儿的景色真好!”
赵荣没听见我的话。他正专心地看着丁宜圆,边鼓掌边大喊:
“好!好!”
下个节目开始时,我悄悄走下了亭子。平坦的沙滩上,几个人影缓缓而行,明亮的月光照着他们的脚印。海面的月影随波浮动,头顶是一片深蓝的天……一个瘦高个男生独自站在离潮水不远的地方,一会儿抬头看看月亮,一会儿看看海,忽儿又长叹一声。走近一看,此人面容憔悴,头发散乱,敞着衣襟,嘴里正念念有词:
“一生从来没见海,浪涛三尺扑过来……”
推敲了一阵,他又把这句翻译成英语:“InmylifeIhaveneverseenthesea;todaythewavesrisethreefeethighatme。”
看来还是古代的诗好,我心想。亭子那边轰然一笑,大概有人讲了笑话。几个人追逐着跑到沙滩上。
诗人的杰作虽然不尽人意——也许我不会欣赏诗——可不知怎么回事,这句话让我很想家。我家在南方一个中等城市。爸爸是高中老师,教化学,妈妈在医院上班,是内科主任医生,两个人都忙。从小爷爷奶奶把我看大。他们俩都曾在部队呆过。爷爷是老干部,做了多年的思想政治工作,不论碰到什么事都讲究说服教育,不过他最喜欢讲自己年轻时走南闯北的经历……我十岁时,爷爷去世了,不久奶奶也跟着去了。
爸爸妈妈对我很好。亲戚和邻居都说他们把我惯坏了,其实不然——他们虽然不刻意要我做这做那,对我读的书却管得严。市面上粉色封皮的畅销书进不了家门,武侠小说也是一样。初中时,我偶尔读了他们书架上的《红楼梦》,爸爸就把我叫到身边,郑重其事地讲道理:《红楼梦》虽然是名著,但不适合年轻人看……年轻人嘛,对异性有些朦胧、甜蜜的幻想是正常的,但过分沉迷于幻想中,就不健康了。应该把注意力转移到学习上去……上大学后,他们鞭长莫及,我读《红楼梦》还是入了迷。
送我上飞机的时候,妈妈哭了。她怕我吃不好睡不好,而爸爸更担心我会受这边的“不良影响”。究竟什么是“不良影响”,他也说不清。最后妈妈整了整我的衣襟,牵着我的手,和爸爸一起嘱咐:
“你自己要小心注意!一定要注意!”
我被他们说得心里也惴惴的,仿佛美国有老虎要吃我……
“你好,我叫唐林。你贵姓?”有人叫我。面前是个虎背熊腰、浓眉大眼的男生,随意穿着一件灰色毛衣。他和我边走边聊,一开口就是哲学:
“你喜欢康德的哲学吗?”
“我听说过康德,没读过他的著作。”
“康德的哲学太有意思了,有兴趣你可以读一读。他认为人们天生有好斗的倾向,战争正是这种倾向的表现,而战争是邪恶的。康德对人性很感兴趣,不像启蒙时期的法国哲学家们——他们觉得人性是可以被驯服的。不过,现在我突然想起康德的那句话:天上的星空和内心的道德准则……”
唐林说话快,口齿不清,经常陡然冒出一句颇有哲理却不容易懂的话。哲学家会不会都这样?
“嗯,”我插话说,“我也听说过这句话。”
“多么简单而有哲理,又有诗意!喜欢作诗的哲学家不多。尼采喜欢作诗,卢梭精通音乐,而康德特别推崇卢梭。他们哲学方面的确有相似之处,但是在性格上,卢梭比康德有趣多了。我也喜欢卢梭那句话:人生来是自由的,可他无论走到哪里,身上都带着枷锁……”
我们说着走进一间亭子。人们三三两两凑在一起,谈论在美国的经历、感受、今后的打算等等。这些对于我来说似乎还很遥远。
“还是这边先进。看他们用电就知道……在国内习惯了节约能源,美国人根本不讲这些……”
“国内正使劲赶,用不了几年肯定跟美国一样。”
“东海岸机会比较多。我明年毕业,打算就留在这里……”
“在银行存点钱,赚的那点利息连交月费都不够。没钱就是不爽啊!”
无心听着,刚才看月亮和大海的心情全没了。我也开始想学业、工作、生活。我还什么都不懂,又是孤身一人,将来会怎么样?
“快,毕小明,你帮帮我——”赵荣突然跑了过来。
“怎么了?”
“他们要我表演节目,我没什么节目。你弄个节目,什么都行。”
那边亭子里,几个人正朝我们这边看。我说:“你说个笑话——你挺会说笑话的。”
“不行,不行,万一不好就完了!”
听赵荣的口气,仿佛笑话说不好,天就要塌下来。他低着头来回走动,手不停地在腰上拍打。
我劝道:“那么你找个借口走开,让他们先接着玩——等你回来,他们可能就忘了。”
“还是这样吧,”赵荣说,“你帮帮我,过去表演个节目。我得去……上厕所。”
“上厕所?”我糊涂了,“你说你要上厕所不就行了吗?”
“不,不,不能失礼。”
“上厕所有什么失礼的?”
“哎呀,别问了,你帮我弄个节目就是了。”
我没节目,听赵荣说要上厕所,我也想去。赵荣更急了:“不如你对他们说,你要上厕所,要我陪着一块儿去……免得走丢了。等回来再表演节目。”
我没再问,和赵荣快步走到那边亭子。
“赵荣,你找到代替的人了?”一个女生问。
“原来是毕小明。快表演个节目吧!”丁宜圆说。
“我们要去上厕……上洗手间,”我说,“回头再表演。一定。你们先玩。”
“他们想借口开溜,”一个女生怀疑地说。
“不,不,我们一定回来,”赵荣急着说,“马上,马上。”
我们赶忙走了。背后一阵笑声。赵荣不想在女士面前丢丑,所以让我来出洋相,瞧他想的破点子!
我们穿过马路,找了个小酒吧,赵荣冲进洗手间,我紧跟其后。然后我先出来,站在一边等他。酒吧里烟雾弥漫。吧台后面,一个壮汉正给顾客倒酒。一个高个子女人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她衣着暴露,头发染成深绿色,脸上扑了厚厚的粉,鼻子边扎着一个银色的金属环。角落里,一个年轻人在吐烟圈。他眉眼像赵荣,脸色疲惫,满眼血丝。倒酒的汉子漠然环顾酒吧里的人们。有一次他和我对视,目光甚至有些凶狠。
过了一会儿,赵荣也从洗手间出来,一脸轻松。我们匆匆回到海滩。

六、小宿舍,大世界
第一学期我要上四门课,还要当助教,教两节习题课。助教的工作费时间。上习题课前我集中精力,用心准备。批改作业也麻烦。学生们写字千姿百态,只顾追求个性,有的一页纸上只有几个单词能认清。他们也罗嗦——偶尔来劲儿了,一次家庭作业的厚度简直和一篇硕士论文相当。我只好慢慢地仔细批作业,在办公室一坐好几个小时。相比之下,我自己的功课反而轻松。很多课的内容我都有所了解,学起来不难。
习题课上,学生们看我年纪小,把我当本科生,所以不注意听讲,一个小问题要重复几遍才明白。有时我让他们自己讨论,他们却不说话,埋着头。
“eon;guys;youaresmart。Tryit!(加把劲试试!你们天资聪明,试试看嘛!)”
虽然我不停地鼓励,他们还是不说话,也不怎么问问题。
那时我的英语不够流利,又没有教课经验,学生一提问题我就紧张。有时我想讲个笑话活跃一下气氛,结果讲到一半就结结巴巴。(有的学生挺和气,见我尴尬,就勉强笑笑。)久而久之,学生们都没兴趣了,参加我的习题课的人越来越少。教完课,我总是很不满足。
丁宜圆和我恰恰相反。专业课之外,她还要旁听一门音乐欣赏,于是一天到晚忙个不停。助教的工作她倒不那么尽心尽力。
这天我无意中走到丁宜圆的办公室。她正在改作业。地上有个大录音机,里面飘出清新灵动的音乐——是莫扎特的歌剧。她坐在桌前,小小的右手舞着一只很粗的红笔,在学生们辛勤劳动的成果上挥挥洒洒地打分。随着音乐的节奏,她圆圆的脑袋在轻轻晃动。我问:
“师姐,你怎么准备习题课的?我的习题课没什么生气。学生都傻乎乎的。他们的心思根本不在学知识上,更别说什么提高解题能力和实际应用了。”
“你还怪他们,想想自己在大学时的样子吧。”丁宜圆笑道,“别光谈理论——又是学知识,又是提高能力——最好给他们点实际的好处。”
我问什么是“实际的好处”,她说:“简单得很。我给他们讲要交的作业题,他们好得高分。谁不想作业拿高分?”
“这不公平。来上习题课的人得便宜,不来的人吃亏。”
“这样才好,”丁宜圆又笑道,“结果所有的人都争着来捡这个便宜,都来上习题课,就公平了。”
丁宜圆对教课并不在乎,对自己的专业课却非常投入。在办公室,她坐在两摞厚书之间,身子贴在桌前,眼睛盯着论文——看她这样专心,别人还以为她除了读书什么也不会。其实她玩起来跟读书一样投入。一旦觉得该放松一下了,她就把书一扔,乐颠颠地去逛商店、访旅游点。
那天我从Widener图书馆出来,正走到HarvardYard中间,就碰见她兴冲冲地往校门外走,背着一个草绿色的背包。她要去商学院那边游泳。
“商学院在查尔斯河另一边,”我说,“要走好远。”
“那边的游泳池大。现在是秋天,还有心情游泳;顺着查尔斯河边走,景色也挺好。等到了冬天,要穿长统靴子,咣当咣当踏着雪去游泳,那就太扫兴了。”
接着她又说了几句放松的好处:经常游泳身体好,不容易感冒;听音乐净化心灵;过些天学生会组织大家去WhiteMountains远足,她已经打定主意要去了——据说那里的红叶最美……我羡慕地望着她走向查尔斯河那边。
第二天,我在系里的studentslounge又碰到丁宜圆。她坐在一张旧沙发上,迷糊着眼睛,不时打个哈欠。她对面的沙发上坐着另一个女孩,也不时打个哈欠。我进门时,那女孩正说:
“谁没有睡过头的时候?去年我教的那门课上,有个学生为了准备期末考试,学了一通宵,结果第二天睡多了,一醒来,交卷的时间刚过……”
原来丁宜圆睡过了头。她昨天游泳完了,晚上又去了一个舞会,玩到半夜。回宿舍后,她忘了上闹钟,一直睡了十多个小时,连误了两节课。幸好没耽误跟教授的谈话,不然麻烦就大了。
十月初,新英格兰地区有名的红叶出现在树梢。RHall一侧就有棵美妙的小树。树上大部分还是碧绿的,只有一根枝条红叶斑斓。秋风吹过,叶子在阳光下闪着琢磨不定的光,其中一两片无声飘下,落在整齐油亮的草坪上。
这时我熟悉了学校的环境。我从RHall走去系里,从系里走回RHall,日子过得有条不紊。我最喜欢的还是RHall的小房间。天气渐渐凉了。窗外的枯叶在空中翻飞。有人穿起了羊毛外套,在冷风中走……看见这些,我简直觉得世上没有比我的小房间更暖和、更舒适的地方。
RHall二楼除了美国人、中国人、欧洲人,还有两个印度人、一个阿拉伯人、一个韩国人。各家门口都有展示个性的装饰:有的挂着写字板和彩色水笔,别人可以留言;有的贴着漫画、照片;还有的贴“选民主党候选人某某当总统”,或者“救救原始森林”之类的标语。我尤其记得一家门上贴着铅笔画的一只动物,初看是猫,细读注脚才知是老虎。这家住的是韩国人。他三十多岁,个子矮胖,总在厨房煮方便面。有人问他这是哪里的厨艺风格,他便说是“韩国风格”。
女生当中,除了爱丽丝,伊丽莎白给我的印象也很深。她是个混血女孩,体态丰满,奉行女权主义,吃素。伊丽莎白最乐意给别人提供恋爱方面的建议,虽然她自己从不和男的约会。另外有个白人女孩,叫安妮。她身材修长,喜欢练瑜珈功,房间里另铺了专门练功的地毯。有时我从她门口经过,能看见她头朝地,脚朝天,靠着墙立着。她还会把身体弯成各种形状。据安妮说,她筋骨如此灵活就是练瑜珈的结果。她还说常练瑜珈能使脚变小,因为人在压力大的时候,脚会长得粗大,瑜珈让人放松,所以脚小。这个理论我很怀疑。比方说吧,我不练瑜珈,脚也不大。有一回我就和安妮比谁的脚大。遗憾的是,虽然我个子比她矮,脚却比她的大。
同一层楼的美国男生中,汉克给人的印象最深。他喜欢找女孩约会,没隔几天就向伊丽莎白征求意见,问她约会时穿什么好,去哪家餐馆好,如果是blonde(金发碧眼)女孩该怎么应付,如果是brute(浅黑肤色)女孩又该怎么应付,等等。他还喜欢摇滚乐,房间里经常震耳欲聋,众人头疼不已。
当然,几年过去后,这些人的形象都模糊了。再说刚来时要管自己适应生活,就没怎么注意周围的人。实际上,RHall二楼的许多住户中,我记得最清楚的只有三个:一个是爱丽丝,一个是赵荣,还有一个是方晴。方晴是历史系二年级学生,年纪比我和赵荣都大。刚开学时,她好像挺忙,不经常跟我们玩。

七、你们都是小孩
那天我坐在赵荣房里。赵荣矢口不提计算机和程序,却一直打听丁宜圆的爱好。他分明早就跟丁宜圆认识,而我才认识她没几天。
“赵荣,你爱上她了?”我问。
赵荣直摇头。
“你当我不知道?你进别人的房门随随便便穿件衣服,说话也嘻嘻哈哈;那天到丁宜圆的办公室找她,偏偏穿得整整齐齐。快说,那天你费了多少时间梳头洗脸刮胡子?”
“我都记不清你在说哪天。”
“就是那天!你还装蒜。你红着脸拿张纸凑在她身边——我正好路过她办公室门口。你的手都不知往哪里放。平时你挥洒自如,一不小心把什么东西碰翻了,连眼都不眨一下;那次你把人家桌上一只小毛毛熊弄到地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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