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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三国英雄谱-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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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羽也站起身来,双手抱拳,跪倒在地,“关羽愿誓死追随主公,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高云见关羽和张飞一齐拜倒在地,赶紧上前扶起二人,“二位兄弟!何须如此!?能得到两位相助,是我高云莫大的荣幸。既然要举大事,必须戮力同心。我有心和二位结为生死兄弟,今后同生共死,共创大业,二位意下如何!?”

    关羽和张飞早已经对高云佩服的五体投地,听说高云要跟自己结拜,又是高兴又是感动还带着激动,“全听主公安排”。

    高云本来就是模仿桃园三结义,只不过自己取代了刘备,虽然现在没有桃花,但高云还是把结义地点选在了张飞家后院的桃园里。话说张飞家还真有个桃园,杀猪的弄个桃园,这似乎科学。但是我说它有了,那就有了。

    三人焚香叩首,金兰立誓:“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如违此誓,天人共戮……”。

    拜过皇天后土,三人歃血为盟,结为异性兄弟。高云和关羽都是二十二岁,但高云的生日大一些,自然被关羽和张飞拜做大哥,关羽行二,张飞二十岁,排行老三。

    穿越一个月不到,关羽、张飞、高顺三员大将,这酸爽让高云有些把持不住。

    有了这么两个惊世骇俗的兄弟,高云心里高兴,没有马上回逎县,而是在张飞家里住了下来,打算哥儿三个好好培养一下感情。

    刚来见张飞的时候,高云看了关羽和张飞的打斗,那种场面一直在脑海里晃悠。在现代的时候,高云也看过不少搏击比赛,但是跟关羽和张飞的打斗相比,那些比赛就好像小孩儿掐架。

    这种每一击都足以开碑裂石的功力,让高云真正见识到了可怕的古代武艺,心里觉得很不踏实。

    高云知道,自己早晚是一方之主,在这乱世当中驰骋,身临沙场是在所难免的。凭自己当前的身体状况,遇到关羽张飞这样的武将,肯定是一秒必死。就算有他们保护,但是哪能万无一失呢。

    高云权衡再三,觉得必须要强化自己,至少不至于被秒杀才行。有了这个想法,高云打算向关羽和张飞学艺。

    他也知道像关羽张飞这样的功夫,那都不是一朝一夕能练就的,自己也不指望能达到这样的程度。但是他也有自己的优势条件,那就是从游戏里带来的那把锋利无比,而且又非常轻巧的钨钢斩军刀。

    有了这样一把削铁如泥,而又轻便的神兵利器,高云的修炼就有了针对性,那就是一个字—“快!”

    关羽和张飞听说大哥要跟自己学武艺,比高云都高兴,各自把自己生平最得意的本事教给高云。当然这些功夫都是难度极高的,凭高云的底子,绝大部分都拾不起来。

    但高云毕竟是拥有现代智慧的人,他在两个人的招数里,选出自己能用的部分,加以整合,改成了适合自己的套路。虽然这个套路只有五招,但是高云已经很知足了,毕竟比程咬金的三招半还多了一招半呢。

    高云自从得了这五招,每天苦练,在关羽和张飞的指导下,仅用了半个月的时间,高云就把这五招练熟了。

    高云知道要发挥这五招的极限威力,还必须要强悍的身体支撑才行,但那是个长期的修炼过程,现在时间紧迫,也只能先这么将就了。

    这半个月里,高云早晚练功,日间就带着关羽和张飞出去喝酒畅谈,三个人本来就志趣相投,再加上这样日益增进感情,彼此之间都把对方当亲兄弟看待。尤其是关羽和张飞,对高云这个大哥那真是万分敬重。

    这天中午,三个人又是一通畅饮,酒足饭饱之后,高云打算在城里转转,好好了解一下涿县。

    张飞自然十分愿意给大哥和二哥当向导,领着高云和关羽在涿县城里四处溜达。

    这涿县虽然是涿郡的首县,但在高云看来也不比逎县强多少,尤其是西城那些破旧的民居,甚至比孙斌原来居住的那些房子更残破,看到这些,高云不禁摇头叹息。

    眼看四城都转的差不多了,高云便打算回去,却突然听到女子呼救的声音,三人一同时怔,急忙往声音传来的方向赶去。

    在一条幽静的深巷里,就看见三个地痞正围住一个少女在调戏,地下还坐着一个丫鬟模样的姑娘,正在大声呼救。

    “住手!”,高云平生最恨这种欺负女人的杂碎,一看这情景,顿时火冒三丈,大喝一声冲了上去。

    那三个地痞听见喊声,回头一看,“我的个妈呀!”,拔腿就跑,转眼的功夫儿就没了影子。

    “咦!?这可怪了,为什么这么怕我!?”,高云纳闷儿了,他哪里知道,这仨人上个月刚被张飞修理过,在床上躺了二十多天,这刚好利索,就又看见灾星了,能不跑吗。

    高云看他们跑的比兔子还快,知道追也追不上,于是便收住脚步,想安慰一下被围的那个少女,就这一看不要紧,高云顿时不淡定了。

    “世上竟然还有这样的美女?”,高云有点儿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眼前的这个少女已经不能单纯的用“美”来形容了,那婀娜多姿的身段儿、如勾似画的模样儿、珠圆玉润的肌肤,让人看在眼里,酥到骨头。高云感觉自己就好像沉浸在万亩芝兰当中,似乎有一滴芳露滑过心脾那样的沁爽。

    “小女子拜谢恩公搭救”。那少女走到高云面前,面带娇羞的作揖道谢。

    “哦…,姑娘不用客气,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这都是应该的”。高云这才意识到自己失态,赶紧端正态度。

    “小女苏苏承蒙恩公垂怜,敢问恩公尊姓大名”。

    “什么!?”,听到这个名字,高云脑子里的记忆飞速的翻了出来,“你……?,你就是苏苏?中山富商苏双的女儿?”。

    高云听到那少女的名字,突然有些黯然神伤,他虽然没见过这个少女,但在这个身体的记忆里,却对苏苏这个名字很熟悉。

    那是因为高老爷子在世的时候,曾经为高云向苏家提过亲,但却被苏双一口回绝了,据说正是因为苏苏坚决不同意的缘故。

    高云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对这个少女有一种一见倾心的感觉,非常的浓烈。但是没想到自己早就已经被人家拒绝过了,怎么能不伤感呢。

    高云想要这个女人,倒不是说自己不爱玉儿。如果得到苏苏需要以舍弃玉儿为代价的话,那高云最多也只是想要,而不会动真心思。

    但是现在这儿时代,男人无论想要多少女人,只需要有钱有势就可以。不需要付出任何其他代价,这样的前提下,高云这样的就算是极度克制的了。

    社会环境决定人的意识形态,在这个社会环境下,所有女人都觉得,自己的男人如果能妻妾成群,是一件很应该的事,而且还很风光。

    事高云虽然是现代人,但他穿过来的时候就已经有一妻一妾了。既然这个时代的律法和道德都是认可的,高云那好色的本性就释放了出来,确实是喜欢的女人,如果对方也愿意,那自然是想要的。

    但可惜的是,人家苏苏好像不愿意。

    “恩公怎么会知道家父的名字?难道恩公认识家父?”,苏苏虽然知道高家提亲这回事,但却从没见过高云。

    “呃…,在下逎县高云,家父与令尊乃是故交”。

    “你!?你是高云!?高普方!?”

    “正是在下,这天也不早了,苏小姐还是赶紧回家吧,免得再发生意外。二弟、三弟我们走”。高云说完,转身就走。

第七回:小别胜新婚

    高云骨子里是个很霸气的男人,血性果敢,从不拖泥带水。虽然他对苏苏一见倾心,但他却不会为此折腰,或者说这个世界上并没有任何东西能折服他骨子里的霸气。

    行就行,不行就走,他觉得这才是男人应有的豪情,因为这个世上要做的事太多,没有什么感情是必须要迁就的,哪怕是自己再伤心,也不能停下脚步。

    凝望着高云远去的背影,苏苏的却是一脸的黯然,“为什么他会是高云……”

    原来,当初高家到苏家提亲的时候,苏苏曾托人去打听过,就是因为听说高云是个书呆子,苏苏才想也没想就回绝了这门亲事。

    但她做梦也没想到,高云竟会是这样的。

    这会儿,看着高云洒逸的背影,她的心里不知道为什么,会是那样的惆怅,甚至觉得有点儿委屈,委屈的想哭。

    其实,高云对苏苏也是难以忘怀,苏苏那美妙的倩影停留在他脑海里,挥之不去。

    但高云想的最多的,还是那些挣扎在苦难中的百姓。算算日子,离他上任只剩下一个月的时间了,高云觉得不能再在这里停留了,第二天便带着关羽和张飞返回了逎县。

    两个多月没见着高云,玉儿没有一天不是牵肠挂肚的,听说高云回来了,玉儿压抑不住心里的高兴,一路哼着小调儿就跑了出来。

    “呀!瘦了呢,倒是结实了”。玉儿拉着高云的双手,上瞧瞧、下看看,好像高云会少块肉似的。

    “我又不是去打仗,瞧你担心的”。

    “不许笑我啊”。玉儿不让高云笑,自己却忍不住“咯咯”的笑了起来。

    这时孙斌和高顺也听到消息,赶了出来。

    “孙斌(高顺)拜见主公”。

    “不必多礼,快起来”。高云叫孙斌和高顺起来,给大家介绍关羽和张飞。

    关羽和张飞先拜过嫂嫂,又跟孙斌和高顺他们互相认识一下,高云便亟不可待的问孙斌和高顺,“我交代给你俩的事情,办的怎么样了?”

    “都已经办好了,请主公查验”。孙斌和高顺一齐说道。

    “好,辛苦辛苦!走!咱一快儿看看去”。

    “主公请随我来”。孙斌赶紧带路。

    高云离开的这两个月里,孙斌可以说是一天没闲着,带领全府上下,日夜奔忙,泡制荆条六万多斤;建起熔窑两座,收集民间铁器不计其数;购进大批上好榆木,招募木工三百余名;密存枸杞、干菊花两万多斤。

    高云看着这些成果,对孙斌大加赞赏,觉得孙斌的才能丝毫不在那些三国名士之下。

    高顺虽然回府不到二十天,却也召集到了一千多人,其中善于箭术的七百多人,大多都是周边的猎户;善于骑术的二百多人,多是些马贩的伙计;

    另外还有一百多人是既善于骑马,又精通箭术的,这让高云很吃惊,向高顺问道:“这些人原来是干什么的?”

    “回主公,这些人都不是中土人,而是从北方草原上迁徙过来的鲜卑人,据说这些人都是在马背上长大的,常年以狩猎为生,所以弓马俱佳。应招的这些人都在本地居住多年,虽然通晓汉语,但却一直遭受本地人排斥。属下以为,既然是主公需要的人才,只要对主公忠诚,没必要计较他们的出身,所以就一并招收了进来”。

    高顺真不亏是三国第一训兵专家,短短半个多月,竟然能对这些新招来的人手,了解到这种程度,这确实让高云吃惊不小,从小处见大才,用人都会有这种感触。

    鲜卑族其实就是蒙古族的前身,高云想想后世野蛮的蒙古大军,自然也就明白他们为什么弓马俱佳了。

    “恩,你做的很好,我们用人就是这样,只要心地忠厚,不必计较出身”。高云对于高顺的做法予以肯定。

    审视着这些剽悍的鲜卑族青壮,觉得相当的提气,不是因为他们长的健壮,而是因为他们眼神里那股高昂的斗志,战斗似乎是他们的快乐。

    高云也不知道这种感觉是好还是不好,但是可以肯定的是,第一批主力,一定是他们。回过头来,对高顺说道:“孝甫啊,从今天起,你就负责训练这一千多人,另外高家的马场和马场里的所有马匹都归你调度。我要你在三个月之内,把这所有人都训练成弓马俱佳的勇士,不得有误!”,高云平时虽然很随和,但下达命令的时候却是满脸的威严,公私分明,这是掌舵者应有的格调。

    “顺下遵命,只是我们总共只有三百多匹马,训练倒是没有问题,但恐怕不足以武装这一千多人”。高顺虽然不知道高云要干什么,但他却并不想问。

    这就是高顺,他只要认定了主公,就会无条件的服从主公的命令。也许这正是他成为三国第一整兵专家的原因所在。

    “恩,这我知道,我会尽快解决,你只要把他们训练成才就可以了”。

    “属下遵命!”

    高云给高顺安排完工作,接着又对孙斌说道:“辅仁先生,你从明天开始招募工匠,点火开窑,按照我教给你的方法,把所有收来的铁器和府里原有的矿石、铁锭用坩埚重新熔炼,制成统一的铁胚,听后调用。另外还要在这里面给我熔出一千斤百炼精铁,我别有用处”。

    “孙斌遵命”。

    东汉末年的冶炼技术还处于进化阶段,铁器与铁器的差距非常大,所以才会有那些著名的削铁如泥的神器,其实多半是因为这个时代多半的铁器都太脆弱。

    冷兵器时代里,兵刃的优劣对于军队战斗力影响极大,这一点高云是很清楚的。坩埚工艺在东汉已经盛行,而要进行大幅度的改进是不可能的,因为社会条件有限,即便高云精通物理,也只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熔炼的质量。

    安排完这些事宜,天色也就晚了,高云命令后厨大摆筵席,一来为关羽和张飞接风、二来为孙斌和高顺庆功。在酒桌上,高云一扫日间的威严,五个人开怀畅饮,大声说笑,就好像是家人一样,一直喝到深夜,才各自回屋安歇。

    高云走进玉儿的卧房,见玉儿坐在床沿上,似乎是在等他。

    “你怎么还不睡啊?”高云随手关上房门,微笑着走到床边。却发现玉儿竟然满脸都是眼泪。

    “你怎么了,玉儿?怎么哭了?”

    “夫君”,玉儿突然扑到高云怀里,“我好想你”,思念的泪水滑过高云的胸膛。

    “我的傻玉儿,你可吓死我了”。高云把玉儿紧紧的搂住,抚摸着玉儿那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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