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7中文网 > 科幻未来电子书 > 将血 >

第1137章

将血-第1137章

小说: 将血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王罄,蜀人,父亲乃西蜀驼帮首领。

    所谓的驼帮,开始的时候,其实是一些私盐贩子组成,往吐蕃,大理以及蜀中蛮族那里贩卖私盐,干的也是掉脑袋的买卖。

    后来,这些私盐贩子相互之间很是内乱了一阵儿,又经官府打压,很是销声匿迹了一些时候。

    不过,很快,他们又出现在蜀中的崇山峻岭之中。

    这回,他们的组成又了变化,他们中间多了很多蜀中绿林人物,各个身手不凡,而且,互为援手,比之以前,不可同日而语。

    接下来又贿赂官府,结好各寨蛮族,驼帮的名字也就此叫了起来。

    不用问了,驼帮的出现,和当年祸乱蜀中的拜火魔教脱不开干系,也为拜火魔教起事,提供了最重要的银钱上的支撑,贩卖私盐,本就是一本万利的买卖。

    所以,等秦人占据蜀中,驼帮在那一场场动乱之中,也顺便遭受了毁灭性的打击。

    不过,在秦人治下,蜀中元气渐复的时候,就又有马队行于古道之上,虽然不敢沿用驼帮之称,还是有很多人,以旧称呼之。

    但在这个时候,他们断不会是拜火魔教余孽死灰复燃了。

    他们摇身一变,多数都变成了正经的商人,虽说,他们和绿林人物总脱不开这样那样的关系,而且,盐茶等官府管制之物,在他们的行囊之中,也能屡屡查获,但他们确实有着官府的文书。不会再像以前那般东躲西藏的了。

    像是王罄的父亲。就因熟识道路。又懂番语,本在村寨中以射猎为生,却被大家推举为了首领,做起了以前驼帮的买卖。

    王罄十六岁上,就能独自带领商队,走一走比较安宁有些的马道了。

    到了十八岁,娶了蜀中谢氏之女为妻,得传谢氏弓箭之术。在蜀中众多驼帮中终于闯出了些名声。

    当然,这也可以说是蜀中官府密谍的触角已经深入到了蜀中的方方面面,驼帮也不能有所幸免。

    像蜀中谢氏,在当年蜀中大乱之时,可没少为秦人出了力。

    不过,像王罄一家,也只能勉强算是外围,他父亲更是一辈子连密谍的面也没见过,只能说是不自觉间,就成了人家的棋子罢了。

    而王罄和任红缨相识。说起来有些俗套,一次王罄出行。在山中救了重伤的任红缨。

    那个时候,任红缨满脸是血,还在山上滚下来,断了一条胳膊,浑身有那么几处硬伤……

    王罄这人吧,心不算软,却喜欢到处交朋友。

    说好听一点,那就是仗义疏财,有豪侠之风,说不好听的,就是结交匪类,早晚要出祸患。

    荒山野岭,人迹罕至之处,一个女人伤的这么重,而且手中还攥着犹自带着血迹的利刃,怎么看都不是好路数。

    搁在平常人这里,可能早调头跑了,但王罄却把女人带回了村寨,并严令手下人等,不得外传,连他爹都死死的瞒着。

    王罄到也不是傻大胆,一边给女人治伤,一边派人四处打听。

    其实不用多久,女人还没清醒过来,就查清楚了。

    救起女人的地方叫古木峡,女人明显就是从山上滚下来的,那附近有人烟的地方可不多,而且正在马道之上,附近他们熟的不能再熟。

    其实是王罄带着人刚进了村寨,后脚探查的人就回来了。

    这位也不是什么胆小的人,但说话的时候,脸色也是有点发白。

    隔着古木峡,有个山头,山头上有座观,叫云龙观,什么时候建的,谁也不太清楚,像这样的山间野观,在蜀中太多了。

    观里面有七八个野道士,观主使的一手好剑法,其他的都算是这位观主的徒弟,一听这些其实也就知道了,这些道士也不是什么好路数来的。

    驼帮从来不管闲事,道士们干些什么,才能在山中生活下去,对他们来说,都没什么分别,只要别碍着马道就成。

    王罄见过这些道士,还曾故意带着马队,到观中歇脚,驼帮管这叫切道,试探之举罢了。

    在王罄看来,那观主挺厉害,见识也不少,却对他们没什么敌意,其实这也就差不多了,驼帮过路,没敌意的就是好朋友,何况人家不收买路钱,那就是好朋友中的好朋友了。

    所以每次路过的时候,王罄都不会忘了,给观中带点东西,他好交朋友嘛。

    不过这一次,好朋友做不成了,那些道士都进了鬼门关,再做朋友他就得先下去不是?

    七个道士,一个不剩,都被人宰了。

    观主死的最干净,被人一下切断了喉咙,剩下的那几位,据说死状惨不忍睹,全部被人像劈柴一样给劈了。

    王罄能够想象,观主有点本事,精通击刺之道,所以死法不一样,其他人,本事不成,凶手当即以力取胜,蛮横的将其他人杀了个干净。

    王罄有点怀疑,这事会不会是救回来的这个女人干的,一把剑,宰了七个人,却无法跟绿林中任何剑术好手杀人的传闻联系在一起,怎么听都好像用的是一把大刀才对。

    女人伤好的很快,但对救命恩人没多少表示,好像根本没把自己的命当回事儿,所以,所谓的救命之恩也就无从谈起了。

    女人额头上留了一道疤,血当时流的很多,但实际上,伤口并不深。

    王罄瞧了瞧,定然是剑伤无疑。

    当时他就有点钦佩,人家一剑点上了她的眉心,嗯……她却不管不顾一剑过去,割断了人家喉咙。

    别说是女人,男人敢这么拼命的人也不多。

    女人养好伤就没了影儿。连什么时候走的都不知道。王罄的夫人谢氏有点吃醋。还埋怨了几句。

    王罄哄了两句,也就完了。

    不成想,没过一个月,女人又回来了,这次伤的轻些,却伤在腿上,显是被钝器砸伤的。

    王罄也没问什么,照样找人给女人治伤。心里却在想,这女人不会将自家当成养伤的地方了吧?

    女人这次没用他去查,过后就说了一句,“那矮子劫了你们一次货,我把他杀了。”

    王罄当即就明白,上次他们这支驼帮失了一次风,明白讲就是被人把货给劫了,现在西蜀这样的强人不多了,但总归是有。

    那一伙人就是如此,领头的是个矮子。一手盾牌,一手棒子。专找人下三路招呼。

    不用问,就知道这人当过兵,这样的军中好手,一般都是斩马蹄子练出来来的功夫,个子不高,力气不小,还要眼疾手快,不然的话,对付不了骑兵。

    当年的蜀中败兵,剿的差不多了,这不过是些漏网之鱼罢了。

    东主没难为他们这些驼帮子弟,碰上这些流寇,除了向官府报备之外,也没太好的办法,让驼帮去报复,却要麻烦的多。

    驼帮自己这里,损伤了人手,若是对方有名有姓,驼帮也不会善罢甘休,劫他们的货,还死了人,那是在动他们的饭碗,驼帮的人是会拼命的。

    但还是那句话,这样的流寇,各个都是亡命徒,而且居无定所,驼帮也不愿轻易招惹……

    这一下,王罄就明白了。

    心中也是肃然起敬,听女人的口音,应该是秦人无疑。

    不过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女人这才叫真叫有古游侠之风,前时走的时候,没一个谢字,回头,就斩了你的仇人,算是报答你的恩情,也顺便告诉你,我到你这里养伤,是应该的……

    之后女人真就将这里当做了客栈或者医馆。

    出去多则两月,少则数日,虽然女人不说去了哪儿,干了些什么,但王罄早已听闻,有个疯女人出现在了左近,一柄铁剑,专找有名有姓的西蜀绿林好汉的麻烦。

    后来,还有了三目神剑的名号,其实,这名字是从东边传过来的,可见,女人来到西蜀之前,在东边也没少转悠了。

    相处的时间长了,王罄这里也瞒不住了。

    老爹那里发了话,赶紧把人送走,结仇太多,也太麻烦,尤其是媳妇那里,也在闹着回娘家。

    王罄还没想好说辞,他父亲和媳妇那里却都又没了声儿,王罄知道,肯定其中有什么事故,只是他这人心宽,别人不说,他也就不问了。

    不过王罄一想,看女人的样子,也没地方去,不如留在自家寨子里,跟他一起做驼帮买卖得了。

    跟女人一说,女人无可无不可的也就答应了下来。

    实际上,王罄觉得,不管外面怎么传言,女人应该是有点累了。

    于是,之后两人以兄妹相称,算是结下了金兰之好,一起走了两趟山间商路,这情谊也就扎实了起来。

    驼帮的人都知道,王罄多了个妹子,拔出剑来,就和疯了一样,往往马队遇到棘手之事,一般都是女人第一个冲出去,将敌人大卸八块,稍微遇到些危险,后面还有王罄的弓箭护着,配合可谓天衣无缝。

    其实,第一次看到女人动手,王罄虽然有所准备,却还是被吓了一跳,之后他就十分理解,外间为什么管自家这位义妹叫疯女人了。

    嗜血而狂,就是这位义妹的真实写照。

    之后商路越走越顺,吐蕃那边儿也归了大秦,买卖更加好做了。

    不过女人一次回转,跟王罄说了一句,我想家了。

    王罄实际上做这行也做的厌了,觉得做的再好,也没什么出息,所以大手一挥,我陪你回去瞧瞧不就完了?

    兄妹两个都是干脆人,回去之后谁也没告诉,收拾行装就和逃家一样跑了。(未完待续……)

第十三卷龙盘虎踞春秋事第一千四百九十三章过往(二)

    长安城下,故人相逢。

    妇人这里自然看的出来,悲喜交加。

    任红缨嘛,有些无奈而又笨拙的应付着,但也能察觉到,她的心情也不错。

    王罄在旁边看的有趣,但没一会儿,就有点烦了,更何况,那妇人显然对他并不怎么看的上眼。

    于是,他便也不愿上前凑热闹,开始东张西望,挪着步子,凑到后面那三匹在蜀中难得一见的良马前面,仔细端详了起来。

    若非其中两匹马上还骑着人,不怎么好招惹,他一定先要上去看看这几匹马的牙口,试试它们的腰力,顺便大致量一下它们的腿高什么的。

    越看越喜欢,最终他还是抱了抱拳,“两位哥哥,这马看着是真好,应该就是河西马吧?”

    那两人高踞马背之上,不管表情如何,眼神到处,总让人觉着有些揪心,不过却不是那么难说话。

    其中一个轻轻拍了拍马脖子,呵呵一笑,但笑容中满是你小子没见识的味道。

    “还用你说,自然是河西良驹。”

    王罄搭话的本事,是在驼帮中练出来的,随即便带着些讨好的翘起大拇指,“这样的好马,河西马里也不多见才对,小子听闻,河西马以当年大宛马与天山下的野马杂之,生下的后代为最……”

    “看哥哥这马的精神,身量,长相,皮毛,就算不是河西马中最好的,也应该差不多了。可惜小子没见识过真正的河西良骥。更没见过传说中的大宛龙马。不然的话,应该能好好伸量一下。”

    那人明显也是爱马之人,听了这话,翻身就跳了下马。

    “呀,没想到还碰到个伯乐,某家姓张,兄弟怎么称呼?”

    王罄再次抱拳,“小弟王罄。见过张大哥。”

    这位姓张的汉子,也是直爽之人,一把拉住王罄的胳膊,指着自己的坐骑道:“咱也没见过大宛龙马长的什么模样,但咱家骑的也是宝贝,你看这腿,有多长,蹄子多大,蜀马,吐蕃马。还有草原马站在它旁边,一蹄子下去。就能踢死它们。”

    “咱在草原上的时候,骑着它跟草原胡人打仗,那些胡人冲过来,才到咱腰间,别说正面跟咱碰了,撞不死他们,就说拿刀互砍的时候,他们才到咱腰间,马速也没咱快,上去一刀,正好能削在他们脖子上,都不用多大力气,别提多舒服了。”

    “你再看看这皮毛,毛是不是有点长?告诉你吧,咱这宝贝,在冰天雪地里呆上十天半月,也冻不死……可惜,你要让他夜行八百日走一千,那是难为它了,草原矮马在这个上面,比它要强……”

    “人家别看矮,随便吃着青草,喝着河水,就能一直疾奔个几天几夜,也不带力竭的,还有你们蜀马,别看小巧,但走山路,背东西,也比别的马种要强。”

    “不过啊,打仗还得是河西马,骑着它,正面对上咱们的兔崽子,都白给,冲冲不过咱们,跑也跑不掉,除非不见面,见了面就是咱们的下酒菜了。”

    这位比王罄还能说,一旦说起战马来,那叫个滔滔不绝。

    王罄那点见识,都是从驼帮行路中摸索出来的,和人家真的没法比,用句不好听的话,那就是个土包子。

    这位也不是炫耀,随口道来,就让王罄缩了缩脖子,合着人家骑着好马,就是为了杀人夺命。

    至于王罄喜欢好马,多数却只是为了威风。

    王罄手上也不是没有人命,但自觉和人家轻轻松松露出的几句话来看,应该就像小孩子闹家家一样可笑。

    说这话,这位拉着王罄来到妇人骑着的马前面。

    指着它道:“看见这匹没有?看出点什么来了?”

    王罄端详一下,“看着有点胖啊,也少了点精神……”

    这位扬起手来,便拍了王罄肩膀一下,笑道:“小兄弟眼力不错,这马啊,本来比咱们的马要强的多,但……”

    说到这里,声音不自主的小了起来,“给养废了,这好马啊,可不是骑着溜几圈,打打猎什么的就能养好的,就像人一样,得吃苦头,才能长进,整天呆在家里,吃好的,喝好的,时不时出来透口气,这么过活,早晚都得成了废物,这马啊,也没什么区别,你说是不是这么个道理?”

    王罄大咧咧的性子这会儿就彰显无遗了。

    乐呵呵的不住点头,觉着长了见识,还要附和几句,“哥哥说的不错,女人养马是不成。”

    这位听了,哈哈大笑,同时也起了知音之感,瞅了妇人那边几眼,压低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2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