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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妃本纯洁之轻狂太子妃-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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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好歹是府里嫡出的小姐,而且她是个傻子啊,傻子也能碍着她们的眼么?怎么一点同情心都没有?

    “小小年纪,竟然如此可恶。”牛莎莎扫了一眼地上的一摊水迹,站在原地咬牙切齿。

    老实说,看到牛芊芊嬉笑着跑远的背影,牛莎莎心中当时就升起了一股怒火,很想立马就冲上去抓住牛芊芊扇她两耳光。但偏偏她还发作不得,因为传说中的傻子都应该是只有被别人欺负的份儿而毫无还击之力。再说,按现代的年龄来算,她怎么也二十八岁了,一个恶作剧而已,她总不能跟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女孩一般见识吧!

    算了,她大人有大量,就全当是小孩子调皮了。

    牛莎莎抬手抹去脸上的水渍,又狠狠地做了几个深呼吸才生生压下了心中差一点就喷薄而出的怒火。今日这一幕,不管是小孩子调皮,还是给她初来咋到的见面礼,她都记下了。

    不就一个十四五岁的小破孩么!这次就算了,若再有下次,她绝不轻饶。哪怕她现在暂时无法甩开“傻子”这个身份的桎梏,但到时候她也会装疯卖傻地收拾得牛芊芊服服帖帖的。

    “嘶——”

    冰凉的水已侵透了衣衫,头发上的水珠一滴一滴滑入她的脖子里。牛莎莎抱着双臂抖了抖,低头看了看自己狼狈的模样,她叹了一口气,不再管竹韵那丫头还正在为她生气,低着头快步朝着自己的清香苑走去。

    虽然她现在是“傻子”,但她也不想让更多的人看到她此时狼狈不堪的模样。偌大的丞相府里,主子和奴仆加起来有百十号人,可她却觉得这里根本不属于她,让她猛然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孤独……

 第十一章 温润谦和的帅哥

    (全本小说网,HTTPS://。)

    翌日,牛莎莎睡到日上三竿才起床。用过早膳,竹韵便搬了一张竹榻放到院子里,供自家小姐在院子里晒太阳。

    外面阳光明媚,和风轻拂。秋末冬初的阳光已经显得非常可贵了,照在身上暖烘烘的。

    牛莎莎是个乐观主义者,任何的烦恼对她来说都是来得快也走得快。昨天在花园里发生的事儿,她回来气了一会儿,也就抛到了九霄云外了。

    这会儿,她躺在竹榻上,闭眼思考怎样才能在这古代混得有声有色,可还没思考出个所以然来,她的未婚夫——轩王爷便如期而至。

    “哟!莎莎妹妹在晒太阳呢!今日天气颇好,想不想和舒哥哥一起出去玩?”

    轩王的声音依然暖如春阳。牛莎莎一听便翻身坐了起来,适时的送上了一抹傻笑。老实说,她不清楚原来的牛莎莎到底痴傻到什么程度,要装得不被人察觉这几天还真的有点为难她。

    “舒哥哥。”牛莎莎站起身来叫了一声林嫂告诉她的称呼,又拍着手做傻子状欢呼起来:“好啊,好啊,我要出去玩。”

    从回府后,因为她的智商状况,怕她走丢,牛丞相把她保护得很好,哪儿也不让她去,她一直找不到机会出去了解这个时代。所以对轩王爷的提议一直很期待,今日总算是等到了机会。

    “莎莎妹妹如果准备好了,那我们这就出发吧!”

    今日的轩王似乎刻意打扮了一番:一身海蓝色锦袍,外衬一身素白色团花外衣,黑发用白玉绾起,手持一把折扇,笑得谦和温润。

    牛莎莎咽下一口口水,拍手欢呼:“好啊!好啊!竹韵,我们去玩喽!”

    竹韵在屋里听到召唤,拿了一件披风匆匆地走了出来。一见院子中站着轩王爷,忙紧走几步,上前施礼。

    “奴婢见过轩王爷。”

    轩王冲竹韵微微点了点头,然后笑道,“那我们走吧!”

    轩王的马车和相府准备的马车已经等在了门口。

    到了门口,轩王待竹韵搀扶着牛莎莎上了马车,他伸手小心翼翼地替她放下帘子,然后才转身上了自己的马车。那动作看上去体贴入微,绅士之极。

    两辆马车启动了。轩王的马车在前,牛莎莎的在后。

    先是顺着路转了一圈,最后在京城里最繁华的地方——王府大街停了下来。

    一下马车,在这古代的街道上,牛莎莎看着什么都好奇。这个小摊上看看,那个东西上摸摸,俨然一副刘姥姥进大观园的模样。看得跟在身边的一溜人等偷偷直笑。

    “舒哥哥,这个好漂亮。”

    “莎莎妹妹若喜欢,买下便是。”

    “呵呵……舒哥哥,这个我喜欢。”

    “好!”

    “舒哥哥,这个像不像我?”

    “像,喜欢吗?喜欢就留着。”

    ……

    这一路逛下来,牛莎莎的嘴和手就没停过,轩王对她也没话说,喜欢什么就统统买下来,后面跟着的一干随从个个手里都堆成了小山,都快捧不下了。

    和男士在一起,美女购物,男士付钱可以说是天经地义。上一世,牛莎莎因为尊容不堪,备受帅哥冷落,没想到这一世她也能享受到帅哥为她付钱的待遇。一想到此,牛莎莎心里就倍儿爽,挑选起东西来也就更狠了些。

    “舒哥哥。这个好看吗?”牛莎莎在路边小摊上随手拿起一朵大红的绢花放在鬓边比划着。那大红的绢花有些大,配着牛莎莎傻气的笑脸,彷如古装电视剧里打扮夸张的媒婆,毫无违和感。

    轩王一怔,旋即嘴角微抽,挤出一抹温和的笑来,“好看!莎莎妹妹戴这朵花正合适,美得就像天上的仙女儿一样。”

    “……”

    牛莎莎愕了。

    其实,她知道这朵大红花戴在鬓边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效果,看轩王那硬挤出来的笑也猜得出轩王的回答是违心的,只是不想拂了她的意,由着她高兴而已。

    哎!真是难为这位美男了。

    以前,轩王怎么对待牛莎莎的她不知道,但就这两次与轩王的接触以来,轩王总是处处体贴,处处顺着她。跟她说话也总是轻言细语,温润谦和。这让牛莎莎心里总是暖暖的。

    前世那些什么“有钱有房,父母双亡”的观念说起来她都不敢苟同。必要的经济实力在婚姻中纵然必不可少,但就感情而言,男婚女嫁,不就图个对方能对你好么。而轩王两者皆备,能找到如此一个对她处处上心的男人,也不枉她穿越千年而来。

    不过又想想,人家那些特种兵穿越都是大展身手,厮杀弄权,她这特种兵穿越了,遇到的却是温情和美男,也不知道这次穿越究竟是哪位仙人开了眼,站出来,她要好好的表扬她一下。

    牛莎莎想着就觉得心情很好。轩王陪着她在街道上东逛一逛,西逛一逛。吃了一些京城出名的小吃,买了一大堆在他看来毫不值钱,牛莎莎却当做宝贝爱不释手的小玩意儿。

    也许是这一次出来,两个人有说有笑的,感情有了实质性的突破,待再上马车之时,轩王竟无视竹韵的阻挡,微笑着上了牛莎莎的马车,和她面对面地坐到了一起。

    对于轩王有意亲近的举动,牛莎莎只是淡淡一笑,并未放在心上。轩王既然以未婚夫的身份邀她出游,而她的便宜老爹也没反对,那出来一趟,总应该要发生点什么才符合剧情的吧。

    “莎莎妹妹,可还开心?”

    “嗯?”牛莎莎的视线从刚买来的小玩意儿上收回,抬眼不明所以地望着轩王。

    “本王问你玩得可还开心?”轩王凝视着牛莎莎亮若星辰的眸子,笑得极是温柔。那双狐狸眼里满是期盼,似乎在等待牛莎莎的回答来主宰他的情绪。

    看着他温柔深情的样子,牛莎莎愣了一瞬,然后傻傻笑着狠狠地点了点头。有美男全程陪同,又淘了这许多的东西,还不用她自己掏钱,能不开心吗?

    看见牛莎莎笑,轩王也满意地笑了,笑得犹如三月春风,暖人心扉。

    轩王温柔的笑意让牛莎莎终于相信了那句歌词里唱的:人间自有痴情者,莫笑痴情太痴狂。她都傻成这样了,轩王面上依然看不出任何厌恶之色,难道世间真有像他这样痴狂的男人?亦或是,这就是老天让她穿越千年的初衷,原来的牛莎莎不见了,就让她来与这位痴情的“欧巴”再续前缘?

    不过,牛莎莎的视线只在轩王的笑容上停留了不足两秒,又低头爱不释手地摆弄起那些小玩意来。要知道,她手里买的这些什么簪子啊、瓶瓶罐罐啊什么的,任何一样东西拿回现代那可都是古董。轩王长得养眼自是不用说,但他既然会成为她的夫君,以后还有漫长的几十年,可以慢慢看,现在还是先欣赏她的古董才是正道。

    见她盯着那些小玩意儿玩得不亦乐乎,轩王似乎也很理解傻子的思维,所以只是笑着无奈地摇了摇头,便闭上他的狐狸眼靠在一旁养神,不说话了。

    一路颠簸,不知不觉间,马车停了下来。

    轩王下车以后,依然非常绅士地回身搀扶着牛莎莎下了马车。

    抬头环视,牛莎莎才发现不知不觉中,他们竟然已经到了郊外。

    “咦,这是哪里?”

 第十二章 培养感情

    (全本小说网,HTTPS://。)

    “咦,这是哪里?”

    牛莎莎问了一句半正常半傻的话。其实她想问的是:我们到郊外来干什么,这里看上去人烟渐渐稀少,除了山就是树,没有什么好玩的呀!

    忽地,像是想到了什么,牛莎莎的心里一下子了然。难道,轩王还想找个偏僻点的地方,进一步培养感情?嘿嘿!看来,这古人也不像她想象中的那么保守嘛!

    轩王哪里会知道她心里那些乌七八糟的想法,只指着远处的城门,柔声道:“莎莎妹妹。这里是永川门外。从这边这条小路穿过去,前面便是玄武湖。听说今天京城的文人士子会在玄武湖边举办诗会,非常的热闹。你看,我陪你买了许多的东西,也该你也陪我去玩玩了吧?”

    “……”

    难道她想歪了?

    这位轩王爷看上去文质彬彬知书达理的,对诗会这一类的东西感兴趣,那是自然。难怪轩王今天手里还多了一把折扇,原来是冲着这个诗会去的。哎!是她龌龊了。

    不过,牛莎莎也没有看过古代的诗会,一时也被挑起了兴趣。

    “好啊!去看诗会,看诗会。”牛莎莎雀跃的拍着小手。经过一天的演练,她好像把“傻子”这个角色演得更到位了。

    见她没拒绝,轩王的嘴边扯出了一抹好看的幅度,“那我们就穿这条小路过去吧!我们在城里闲逛耽误了一些时间。怕是要赶不上了。”

    “嗯!”牛莎莎狠狠的点了点头,一切全交给轩王做主了。

    轩王所指的地方在一个小山坡的后面。小路崎岖狭窄马车上不去,他们便换成了步行。秋末冬初的野外杂草丛生,枯黄不见生机,一片萧瑟。一路上虽然景致不算太好,但牛莎莎就把它当做是出来呼吸新鲜空气了。

    沿着崎岖蜿蜒的小路走了一段,轩王停了下来。

    “你们前面先走着吧!我和莎莎妹妹在后面说说话。”轩王很随意地拉起牛莎莎的手,眼神从他身后的随从身上扫过,最后落在了竹韵的身上。

    竹韵和轩王爷带来的随从一听这话,再一看他们抓在一起的手,个个脸上都露出了了然的表情。特别是竹韵,朝牛莎莎投去意味深长的一瞥,都没有多说什么,便和那几个随从一起成群结队地往前面先走了。

    把下人全都打发走了,牛莎莎知道,轩王果然是想与她单独培养感情,也就抿着嘴唇乖巧地呆在了他的身边。

    待下人们走得不见了踪影,轩王牵着牛莎莎的手,两个人就像现代的情侣一般,慢慢的走在小路上。小路两旁,是有一人多高的枯黄的茅草,旁人几乎看不到他们之间会有什么亲热的动作。

    此时的牛莎莎,胸口像揣了一只小兔,怦怦直跳。

    在现代,她从来没有谈过恋爱。但没有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啊,她的脑子里自动就脑补出了许多旖旎暧昧的画面,脸上也悄然地爬上了一抹娇羞的红晕。

    但毕竟是有着现代开化的思想和灵魂,牛莎莎的紧张和羞涩并没有维持多久,没一会儿便放松下来。

    轩王的手掌很大,暖暖的。牛莎莎抿了抿唇,作为有着“特殊身份”的人,她不知道此时该说些什么来打破现在这种尴尬又微妙的气氛。

    她偷眼瞄去,身旁的轩王似乎也很紧张。他微微咬着薄唇,不发一语,一双狐狸眼一直盯着自己的脚尖,不知在想些什么,握着她的大手掌上似乎都有些汗湿了。

    看着轩王腼腆紧张的样子,牛莎莎突然觉得很是有趣。这里地势偏僻,茅草丛生,正是“野外作战”的好地方。嘿嘿!说不定上天让她踏着时空而来,就是让她来消受这美男恩的。想到此,牛莎莎心中忍不住兽血沸腾。不过,轩王这扭扭捏捏的,老半天了也就只是拉拉她的小手而已,看着就急人,也不知道要磨蹭到什么时候。

    一路上,她几次突发奇想,想着要不要出言鼓励一下这位腼腆的美男,让他再大胆地往前跨出一步。

    又或者,她主动一点,反过来直接扑倒他?但几次她都咬唇忍住了,毕竟这样的想法太过于大胆,既不符合“傻子”的身份又不符合时下之风,再加上轩王彬彬有礼,看上去应该是孔孟之道的迂腐传人,她一个女子要真忍不住做出了那样大胆的举动,还不得把这轩王吓跑啊!

    牛莎莎正在天马行空地胡思乱想,轩王却突然停了下来,松开了拉着她的手。

    “莎莎妹妹。”轩王转身凝视着牛莎莎,一双狐狸眼里神色复杂羞怯,甚至于都不敢直视牛莎莎的眼睛,一张白净俊美的脸庞也憋得通红,憋了半天,终于憋出了一句:“呃……几日不见,你又长得漂亮了。”

    牛莎莎闻言差一点喷笑出来,这“欧巴”的开场白也老土了一点吧。

    不过想想,只要开了头找到了话题,后面这俊美的“欧巴”应该就不会那么紧张了。于是,牛莎莎忍住笑娇羞地点了点头算是给他的鼓励,同时也期待着他的下一步动作。

    轩王环顾四周,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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