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7中文网 > 古今穿越电子书 > 大明最后一个太子 >

第676章

大明最后一个太子-第676章

小说: 大明最后一个太子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伯力这个名字,自然是皇帝御赐的。能够得皇帝陛下重视,自然已经证明这个地方有多重要。此处扼守黑龙江与乌苏里江,向南可由陆路至日本海,向东可由水路抵鄂霍茨克海,控制了此地就控制远东。

    “要建城,要封爵。关键就是要能够吸引住户,长治久安。有了住户,才能抵御罗刹鬼的侵扰,扛得住当地土著的敌意。占下此处,在这里建城。方圆千里之地尽可辐射掌控。往南,进扶桑海域,可以得到朝鲜与日本的物资进入。往东,亦是可以直接泛舟而去。进可攻,退可守。握住这里,就是握住了我们所有人的富贵命脉。抢先一步,领先后到的所有人!”卢泽侃侃而谈,军略上的东西讲起来,入木三分,眼光十分精准。

    “不愧是军中精英,分析起来头头是道啊。”鹿景逸笑着鼓掌。

    众人一边鼓掌,一边不由暗自颔首起来。

    他们既是觉得卢泽说得很有道理,也是留意起来。这鹿景逸很有本事嘛,手底下竟然还有军中出来的精英之辈。

    看卢泽的谈吐与目光,显然不是等闲小兵可以比拟的。

    就是同在三楼的朱慈,听了那卢泽的分析,也不由微微点头,算是认可。

    这时,众人亦是开始说起了海参崴。

    显然,这是一个新的港口。

    但是,对于这块更加南面的地方,那孙正永却是率先开口,说了起来:“老朽我从前在户房任事,几十年手头看的就是各类卷宗。又有幸在帝都,看了天下各地的卷宗。这一回来东北边疆之地,自然也将那海参崴看了。这地方,应该是个新港口。不过,却也是建奴当年经营的核心范围啊。建州之地,能成一个努尔哈赤,委实祸患。虽然杀戮一阵,渐渐没什么声响。但是,想要长治久安,还是得有我汉家儿郎巩固居住。啊,说偏了。这海参崴附近骑士就有一处大家熟悉的地方,就是那双城卫,西去不远,上溯数十里,就是旧开原。”

    听到这里,大家都是了然。

    说到底,这些都是建州卫的老地盘啊。

    当然,那里除了建州卫也不是没有其他的地方。比如牙鲁卫、失里卫、阿真河卫等等林林总总,卫所众多。

    但提起这些别扭拗口已经消亡在历史长河里的名字显然不会有人有印象,可要是提起建州卫,提起开原,那就是让人记忆尤甚了。

    没错,若非有朱慈力挽狂澜,这建州卫真可谓要成了大明永远的痛了。

    东北之地,数百年下来未能逐步往北扩张,也显然是建奴肆虐的痛楚太大,到现在依旧还没有缓过来。

    而今,朱慈显然要加速这巩固东北之地的举措。自然也就成了鹿景逸等人的机会。

    “此处,却是朝廷直接的治下了,算不得功勋。”孙正永说着:“在上面建城是可以,不管是采买国内的物资,还是朝鲜日本的人力物力,都是防备得紧。北上若是再拓宽河道,采购小船。联通双城卫到兴凯湖的路上通道,一样可以北上经阿速江到伯力城。”

    “阿速江?”鹿景逸却也是被听懵了。

    孙正永抚着长须笑说:“便是乌苏里江。陛下对北疆十分关注啊,竟是都有了御赐的名字。不过,史料上却是说这乌苏里江当初还是叫阿速江。听说河流颇为湍急,也不知通航条件现在如何了。”

    “看来,孙老也是对鄙人的计划并不反对喽?”鹿景逸没有执着这点小细节,而是目光灼灼地看着孙正永。

    “能想到在这海参崴上建立港口,经双城子转运进北疆。别的暂时看不出,但鹿大东家的这份谨慎和准备,委实让人很看好。”孙正永说得谨慎含蓄,实际上却表达了对鹿景逸的支持。

    鹿景逸大大颔首,随后又沉吟地说:“既然如此,我也可以正式宣布,这一回我鹿景逸开发北疆的信心源泉,经略北疆的利器!。”

    说着,鹿景逸从怀中掏出了一片羽毛。

    众人听了鹿景逸所言,便是纷纷好奇凑了过去。这会儿一见鹿景逸掏出一把羽毛,却是都纷纷不解。

    这时,朱慈已经按捺不住,也是悄悄走了进来。

    卢泽发现得早,邀请他走了进来。

    不过,大家都没有关注到朱慈的加入。毕竟,相比于未来大家发财的关键,一个外人的进来又有什么紧要的。总不能在这朗朗乾坤之下,还会抢劫吧。

    也许在城外,是会有出现这种情况。

    但是,城内的治安是所有人都放心的。陆庆衍对于这一点是严厉要求,他很清楚,哈尔滨的繁荣来之不易。正是因为有源源不断的人流涌入进来,才让这里的经济渐渐发展了起来。若是治安败坏,哈尔滨距离成为一个死掉的城市也不远了。

    撇去闲话,众人见了鹿景逸卖了好大关子才说出来的东西竟然是一把羽毛,纷纷摇头起来,一脸的疑惑与不信。

    “若是鹿东家的依仗就是这一把毛,那也太让我等失望了吧。”孙正永摇了摇头:“这些东西,便是拿去做鹅毛笔都是次品了。鹅毛笔所用,无不是精挑细选。况且,鹿大东家手中这些,若我料想的不差恐怕并无多少都是鹅毛啊。”

    “要是我猜想不差,应该都是些鸭毛。”

    “好像还参杂了一些鸡毛?”

    “一地鸡毛么?鹿大东家却不必这般浪费大家时间吧。如果是为了让我等养一些什么鸡鸭之类的东西,那却是想岔了。这东北之地,也许粮食是真的缺少。可那各种肉类可真是不缺啊。但凡随便上一回山,都能将一月的肉食都备好。”

    ……

    众人见鹿景逸来回放的就是这点,纷纷质疑了起来。

    “怎么,诸位方才还对在下信誓旦旦。这就这么快怀疑起来了?这东西虽然不起眼,可真要用起来,那可是划时代的发明。足以让我们比起任何人,无论是当地的土著、凶悍的罗刹人还是从天南地北各个地方蜂拥而来的冒险者,都能取得最多的优势。而且,最最关键的一点。通过这个东西,我们能够建立起不单单只是提供食物与居住的殖民支撑点。而是成为真正的,这东北地区的经济中心。”

    “甚至能够超过哈尔滨的经济中心?”朱慈好奇地问出来了。

    鹿景逸微笑着点头:“而今哈尔滨所依据的,不外乎是安全、食物以及居住。能够提供这三点,让哈尔滨成了所有人北上开疆扩土的大本营。但是,除了这些,哈尔滨就已经没有其他竞争力了。因为,哈尔滨眼下无论是建材、食盐、刀枪兵甲都是依赖于后方的供应。他所承担的,仅仅只是一个倒买倒卖的功能。他并不能生产食盐,也没有最基本的纺织工坊。这意味着,哈尔滨迟早会因为前线更多的城镇建立起来以后而没落。因为,他没有产业。”

    “产业……工坊。鹿东家深思远虑啊。”朱慈感慨地点头:“能够有产业,才能够支撑边疆不断开拓,不断稳固。最重要是,产业一旦兴起,这北疆之地,就能在经济上形成互相需要,互相支持的供需循环。只有做到这一步,才能让百姓们真正定居下来。只有百姓们定居下来,对于大明而言,这些地方才算是初步掌握在手中啊。没有汉家儿郎,全都是异族的地方。哪怕土著向皇帝宣誓忠诚,也仅仅只是暂时性的蛰伏罢了。”

    “这位兄台此番高论,真是精妙啊。不知兄台以为,我手中的这些羽毛,可否能成在下一番事业?更是……可否愿意,一同创业?”鹿景逸目光灼灼。

    这时,朱笛与李定国也走了过来。

    朱笛就是红娘子,不知从哪里要来了个口罩,穿的衣服也是寻常的男装,让人认不出来。李定国这会儿听了,倒是心底一阵发笑。只不过,他并没有如何嘲笑的意思。只是觉得有些荒谬。一个富商,竟然要招揽皇帝。

    虽然说的好听是创业,但谁听谁的?

    要一个皇帝听一个商人的?

    传出去,不说皇帝陛下会不会怪罪。这鹿景逸知晓以后,恐怕会吓死吧。

    不过,朱慈出人意料地却是并没有拒绝。当然,也没有说出什么同意的话,只是笑着说:“要说开拓北疆之事,某既然来了这里,自然是一同奋斗,不会落后。倒是那海参崴的事情,可以与鹿东家说一声,某的人已经开始在那干活了。不出意外,往后运入黑龙江左近所有城镇的物价都会迅速下跌。上面,木材工坊、造船工坊、制衣工坊、罐头工坊、皮毛硝制工坊都开始林林总总建立起来。这就是鹿东家说的产业。至于……鹿东家手中这羽毛……自然是有用的。”

    “哼,口气倒是挺大。一口气那么多工坊说出来,都不带喘气的。”

    “乖乖,就是一个罐头工坊,说出去都吓人了。还有造船工坊,可不是更厉害了?”

    “也不知是不是那鹿景逸找出来的托,人倒是人五人六的。”

    “反正,我却是不信那一点羽毛有什么用。”

    “愿闻其详。”鹿景逸笑了,很是期待,又有些不敢相信。毕竟,他也是很得意自己的发现与发明呢。

    “羽绒服啊。”朱慈悠然地说:“唐人刘恂任职广州的时候就记载过。南边之酋豪,多选鹅之细毛,夹以布帛,絮而为被,复纵横纳之,其温柔不下于挟纩也。俗云,鹅毛柔暖。将羽毛编入以内,自然可以在严寒之地,依旧保暖。远胜棉衣百倍。战胜了严寒,北疆之地,何处不能任取?”

第九十二章:争先入籍

    朱慈想着,另一个计划一样也是冒了出来。有了这两样计划,别管什么西伯利亚还是小冰河期,都阻挡不住大明儿郎的蚕食与永久占领。

    另一边,鹿景逸见朱慈说出羽绒服以后,登时呆立当场。

    “阿桂,拿出我那间霓裳羽衣来!”说是霓裳羽衣,其实还不就是羽绒服。只不过,大家都爱把名头说得好听一些,有些声势,能让人觉得高大上。

    朱慈不排斥这些,他也清楚,那些宗族组长都不是些吃素的。如果镇不住他们,显不出本领,也难得服众。

    很快,一个装饰很是华丽的箱子从那阿桂的手中打开。

    一件厚实鼓鼓又轻便的衣服露在了朱慈的眼前。

    只不过,这衣服染色得颇为夸张。外表似乎是丝绸,很是艳丽。怪不得是叫霓裳羽衣。

    “诸位既然不信。不如将这衣裳穿一穿,即可知晓。”鹿景逸笑着看向众人。

    衣服很华丽,但众人并不觉得这只有女子才能穿。

    一时间,在场众人,包括那孙正永也化身女装大佬,一一试穿了这件霓裳羽衣。只一船上,众人顿时晓得了为何鹿景逸信誓旦旦。

    果不其然,这霓裳羽衣虽然看起来华丽,却并没有华而不实的评语。只要一穿上,立刻就能晓得这衣服的保暖本领。

    就是朱慈穿的时候,也暗暗点头。虽然这霓裳羽衣华丽得一点都让朱慈想不起来后世那些羽绒服的模样,但保暖的功能却不差。就是脱下来以后,朱慈总感觉那衣服上偶尔有些怪味。

    显然,这年头羽绒服的制造水平应该还很低。

    至少,这鼓鼓的羽绒服虽然比同等级的棉服轻便一些,却并不如后世那些羽绒服那样,能留住很多空气在羽绒服内。

    毕竟,羽绒服能够保暖不就是因为羽毛膨胀起来,将内外空气隔绝么?

    就如同后世房屋建筑,想要保暖,两层玻璃中间空一层效果最好一样。

    朱慈微微有些走神的空档里,众人见识了这羽绒服的厉害以后,顿时纷纷高看一眼鹿景逸。

    他们都明白了鹿景逸的依仗在哪里。

    自古以来,打仗从北往南打最容易,最轻松。反倒是从南往北打,颇为艰辛。历朝历代,似乎能有大明这等神威的,极少极少。

    这其中道理众说纷纭。有的说是骑兵的缘故,也有说南北人群性格特质,也有人说历史上经济发展中心不一,人口数量不一,实力不一林林总总,数不尽数。

    但无论如何,有一点却是可以明证的。

    那就是,寒冷。

    就如同北人南下到水乡以后会水土不服一样,面临寒冷,南方的子弟兵也很是吃不消。就是北方的百姓,到了更加寒冷的东北,也是颇为够呛。

    朱慈历来奏报之中,都能听闻每年有多少人缺少御寒衣物,冻毙野外。又每每感慨,吾皇仁慈,每每都有钦差出京赈灾,拨付专门款项。

    想要对抗严寒,只有加衣服。

    棉袄这年头固然是有了,可依旧是让人在野外很是吃不消。面对小冰河时期的寒冷,只能不断加大棉袄的重量与厚度来增加御寒的功能。

    只是这样一来,累赘之下,寒冷的季节里,人们便只能缩在屋内。

    当然,这个人们主要是指那些从南方移民而来的人。相较而言,那些已经在白山黑水之中生存许久的土著,以及在更北方而来的罗刹人就能抵抗更加严峻的寒冷。

    “有此霓裳羽衣,这冬天到来,可就不用在窝在室内了啊。”

    “这些年来,一到冬日,天色就越来越难。好些时候,都是熬不过去的关头。可现在若是能人人一件这等霓裳羽衣,那还怕什么?”

    “重要的是,这霓裳羽衣也不比那些棉袄啊。一件大棉袄,在冬日的,越是冷的天越是要加码加层。传上去,好似传了一层甲胄一样。可现在好了,这衣服一样的保暖,不,应该是更加的保暖。可是,比起那霓裳羽衣来,棉袄重得像是一块大铁噶哒一样。”

    “往后,终于不用担心被那些鞑子在严寒的冬日随意压着打了啊!我们穿着这霓裳羽衣,一样也能出去!”

    “诸君再是想想,若是有了这衣服……再发卖出去,岂不是只要在东北之地蹲着的人,都会来买一件?”

    “说不定,就是京师的贵人们,也会纷纷来争抢!”

    “着啊。这东北之地,别的不说,那些扁毛畜生就是多的很。当然,光是抓估计还不够,就在这边疆之地养起来。人人都有活干,还能发大财!”

    ……

    众人纷纷讨论起来,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2 2

你可能喜欢的